GBT14912-2005_1:500_1:1000_1:2000_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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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4912-2005_1:500_1:1000_1:2000_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pdf

4.3.1图根水准测量

图根水准可沿图根点布设为附合路线、闭合路线或结点网。图根水准测量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精 度的高程控制点上,其技术要求按照表7规定执行。 当水准路线布设成支线时,应采用往返观测,其路线长度不应大于2.5km。当水准路线组成单结 点时,各段路线的长度不应大于3.7km

GB/T 149122005

L15J108 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四)(钢丝网架板保温系统)表7 图根水准测量限差

注:L为水准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km)。n为测站

4.3.2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1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其技术要求应按照表8规定执行。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附合路线长度 不应大于5km,布设成支线不应大于2.5km。仪器高、标高量取至毫米。其路线应起闭于图根以上 各等级高程控制点。

主:D为路线长度,单位为

5.1.1外业数字测图一般以所测区域(测区)为单位统一组织作业和组织数据。当测区较大或有条件 时,可在测区内按自然带状地物(如街道线、河沿线等)为边界线构成分区界限,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 分区。 5.1.2各分区的数据组织、数据处理和作业应相对独立,分区内及各分区之间在数据采集和处理时不 应存在矛盾,避免造成数据重叠或漏测。

a) 测区开始施测前,应做好测区内标准分幅图的图幅号编制,并建立测区分幅信息,如图幅号、图 廊点坐标范围、测图比例尺等。 b 每日施测前,应对控制点数据进行检校,并应对全站仪与电子手簿或电子平板的连接、测图软 件或数据采集软件及其全部的通讯连接进行试运行检查,确保无误方可使用。 C) 一般应在每日施测前、后记录有关的元数据。

5.3仪器设置及测站定向检查

5.5.1点状要素(独立地物)能按比例表示时,应按实际形状采集,不能按比例表示时应精确测定其定 位点或定线点。有方向性的点状要素应先采集其定位点,再采集其方向点(线)。 5.5.2具有多种属性的线状要素(线状地物、面状地物公共边、线状地物与面状地物边界线的重合部 分),只可采集一次,但应处理好多种属性之间的关系。 5.5.3线状地物采集时,应视其变化测定,适当增加地物点的密度,以保证曲线的准确拟合。 5.5.4碎部点采集与控制测量同时进行时,碎部点坐标应以经平差后的控制点坐标计算得到,当控制 测量成果检核超限时,测量控制点应重测,且重新计算碎部点坐标。 5.5.5数据采集时,除遵循5.4规定外,空间数据库产品应根据需要或建库的要求采集所需的属性数 据,且不应遗漏。属性项,属性数据类型、代码和记录格式可自行规定,并应在技术设计书或相关技术文 件中说明。

5.6.1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按GB/T7929一1995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遵 守下列有关规定。

5.6.2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数据均应采集。房屋以墙为主,临时性建筑物可舍去。又 对 居民区可视测图比例尺大小或需要适当加以综合。建筑物、构筑物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5mm时,可 予以综合。

居民区可视测图比例尺大小或需要适当加以综合。建筑物、构筑物轮廊凸凹在图上小于0.5mm时,可 予以综合。 5.6.3地上管线的转角点均应实测,管线直线部分的支架线杆和附属设施密集时,可适当取舍。 5.6.4水系及附属物,应按实际形状采集。水渠应测记渠底高程,并标记渠深;堤、坝应测记顶部及坡 脚高程;泉、井应测记泉的出水口及井台高程,并测记井台至水面深度。 5.6.5地貌一般以等高线表示,特征明显的地貌不能用等高线表示时,应以符号表示。山顶、鞍部、凹 地、山脊、谷底及倾斜变换处,应测记高程点。 5.6.6露岩、独立石、梯田坎应测记比高,斜坡、陡坎比高小于1/2基本等高距或在图上长度小于5mm 时可舍去。当坡、坎较密时,可适当取舍。 5.6.7一年分几季种植不同作物的耕地,以夏季主要作物为准;地类界与线状地物重合时,按线状地物 米集。

卒部点测距最大长度一般应按照表10的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在保证碎部点精度的前 点测距长度可适当加长

表10碎部点测距长度

数据采集时,水平角、垂直角读记至度盘最小分划,标高量至厘米,测距读数读记至毫米,归零检 查和垂直角指标差不大于1

a) 1 采用数字测记模式时,一般应绘制草图。绘制草图时,采集的地物地貌,原则上遵照 GB/T7929一1995的规定绘制,对于复杂的图式符号可以简化或自行定义。但数据采集时所 使用的地形码,必须与草图绘制的符号一一对应。 b)草图必须标注所测点的测点编号,且标注的测点编号应与数据采集记录中测点编号严格 一致。 c)草图上地形要素之间的相互位置必须清楚正确。 d)地形图上须注记的各种名称、地物属性等,草图上必须标注清楚。

6.2.1外业数据(包括采用外业记录手簿记录的数据)应及时处理,形成图块。整理和检查属性数据, 并对照实地进行检查。

并对照实地进行检查。 6.2.2当对照检查发现有矛盾时,如草图绘制有错误,应按照实地情况修改草图;如数据 可修改测点编号、地形码和信息码,对于记录中的水平角、垂直角、距离、标高等观测数据 要求返工重测。

可修改测点编号、地形码和信息码,对于记录中的水平角、垂直角、距离、标高等观测数据不允许修改, 要求返工重测

表11空间数据库产品分层及层名代码规定

12地图制图数据产品分层及层名代码规定

6.3.3特殊情况下,不同类可以合并为一层,也可从不同类中各取一部分要素合并为一层 6.3.4图廓数据应独立分层。 6.3.5若主层向下详细分层时,分层方案应在技术设计书和元数据文件中说明。

数子间程模型及导尚线应以侧达或力达为年世建立和处理。至向效据年产品的效子间程快致 (或等高线)应连续无缝,不应因分幅而造成变形。地图制图产品的等高线按GB/T7929一1995和本标 准6.7.7的有关规定断开。 6.4.2数字地面模型建立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地性线、断裂线和微地貌的表示,以保证地貌的真实性。 6.4.3生成等高线时必须采用严密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 6.4.4等高线生成后必须对照实地进行检查,发现错误应及时改正。

6.5数据文件的组织和格式

6.5.1数据处理完成后,数据文件应以测区为单位组织,以图幅为单位进行存贮和管理。文件的组织 和命名可参照CH/T1005一2000的有关规定执行。 6.5.2各测图软件可采用自已规定的数据格式进行内部数据信息交换和管理。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 信息交换格式按GB/T17798一1999规定执行。 6.5.3元数据文件应是一个文本文件,且每幅图均应有一个元数据文件。元数据项按本标准附录A 的规定执行。

图形、属性数据处理应以测区或分区为单位统一进行,应根据需要建立拓扑关系。 b) 1 数据按标准图幅或特殊要求分幅时,应保证地形要素在本图和相邻图幅中,几何图形要素属 性和拓扑关系的一致。 C) 线划必须光滑,自然,清晰,无挤压,无重复现象。

a) 描述每个地形要素特征的属性类型应完备,数据应符合GB14804一1993或技术文件规定的 属性码表的要求,不应有遗漏。 bD) 点、线、面状要素属性表中,字段名、字段类型、字段长、字段顺序、属性与属性值均应正确 无误。

a) 各种名称注记、说明注记及其指示应正确,无错误或遗漏。 b) 注记应尽量不压盖地物,其字体、字大、字数、字向、单位等应符合GB/T7929一1995的有关规 定。特殊情况下,可缩小字大,但最小不应小于2mm。

要素几何图形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3.7中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平面、高程中误差的2√2 要素属性和拓扑关系一致。

6.7地图制图产品的编辑原则

1 街区与道路的衔接处,应留0.2mm间隔

b) 建筑在陡坎和斜坡上建筑物,按实际位置绘出,陡坎无法准确绘出时,可移位表示,并留 0.2mm的间隔。 C) 悬空于水上的建筑物(如房屋)与水涯线重合时,建筑物照常绘出,间断水涯线

a) 两个点状地物相距很近,同时绘出有困难时,可将高大突出的准确表示,另一个移位表示,但应 保持相互的位置关系。 b) 1 点状地物与房屋、道路、水系等其他地物重合时,可中断其他地物符号,间隔0.2mm,以保持 独立符号的完整性

a) 双线道路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边线重合时,可用建筑物边线代替道路边线。道路 边线与建筑物的接头处,应间隔0.2mm。 b 1 铁路与公路(或其他道路)水平相交时,铁路符号不中断,另一道路符号中断;不在同一水平相 交时,道路的交叉处,应绘制相应的桥梁符号。 C) 公路路堤(堑)应分别绘出路边线与堤(堑)边线,两者重合时,可将其中之一移动0.2mm 绘出

a)城市建筑区内电力线、通讯线可不连接,但应绘出连线方向。 b) 同一杆架上架有多种线路时,表示其中主要的线路,但各种线路走向应连贯,线类应分明,

台人 河流遇桥梁、水坝、水闸等应断开。 b) 水涯线与陡坎重合时,可用陡坎边线代替水涯线;水涯线与斜坡脚重合时,仍应在坡脚将水游 线绘出

a) 凡绘制有国界线的图,应报国家测绘局地图审查中心批准。 D) 境界以线状地物一侧为界时,应离线状地物0.2mm按图式绘出;如以线状地物中心为界,不 能在线状地物符号中心绘出时,可沿两侧每隔3cm~5cm交错绘出3~4节符号。但在境界 相交或明显拐弯及图廊处,境界符号不应省略,以明确走向和位置

a) 同一地类界范围内的植被,其符号可均匀配置;大面积分布的植被在能表达清楚的情况下,可 采用注记说明 b) 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实物的线状符号重合时,可省略不绘;与地面上无实物的线状符号重合时 地类界移位0.2mm绘出

a)文字注记要使所表达的地物能明确判读,字头朝北,道路河流名称,可随线状弯曲的方向排列, 各字底边平行于南、北图廊线。 b) 注记文字之间最小间隔应为0.5mm,最大间隔不宜超过字大的8倍。注记时应避免遮盖主 要地物和地形特征部分。 c)高程注记一般注于点的右方,离点间隔0.5mm。

d) M 等高线注记字头应指向山顶或高地,但字头不宜指向图纸的下方。地貌复杂的地方,应注意 合理配置,以保持地貌的完整。 e) 图廓整饰注记按GB/T7929一1995有关规定执行。

7.1修测前的准备工作

进行实地踏勘,确定修测范围,制订修测方案

教字测绘产品实行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和验收制度。过程检查由生产单位检查人员承担,最 产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实施,验收工作由任务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或由该单位委托具 的检验机构验收。

8.1.2提交检查验收的资料

提交检查验收的资料要齐全。一般应包括: a)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等。 b)数据文件,包括图廓内外整饰信息文件,元数据文件等。 c)输出的检查图。 d)技术规定或技术设计书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提交验收时,还应包括检查报告。凡资料不全或数据不完整者,承担检查或验收的单位有权拒绝检 香验收。

a) 有关的测绘任务书、合同书中有关产品质量特征的摘录文件或委托检查、验收文件。 b) 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c)技术设计书和有关的技术规定等。

8.1.4检查验收的记录及存档

检查验收的记录包括质量问题的记录,问题处理的记录、质量评定的记录等。记录必 规范、清晰。检查、验收工作完成时,应编写检查、验收报告。

8.1.5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

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按GB/T18316一2001第5章有关规定执行。

查内容包括数学基础(图廓点、公里网交点、控制点等)检查、平面和高程精度检查、接边精度 生精度的检测、逻辑一致性检测、整饰质量检查、附件质量检查等。

8.2.1数学基础检查

将图廊点、公里网交点、控制点等的坐标按检索条件在屏幕上显示,并与理论值和控制点已知坐标 值核对

8.2.2平面和高程精度的检查

8.2.2平面和高程精度的检查

数字地形图平面检测点应是均匀分布,随机选取的明显地物点。平面和高程检测点数量视地物复 杂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每幅图一般选取20~50个点。

住宅楼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8.2.2.2检测方法

检测中如发现被检测的地物点和高程点具有粗差时,应视其情况重测。当一幅图检测结果算得的 中误差超过3.7的有关规定,应分析误差分布的情况,再对邻近图幅进行抽查。中误差超限的图幅应 重测。 检测结果应建立统计表格和编写野外检测报告

重测。 检测结果应建立统计表格和编写野外检测报告

检测结果应建立统计表格和编写野外检测报告

8.2.3接边精度的检测

通过量取两相邻图幅接边处要素端点的距离是否等于0来检查接边精度,未连接的要素记录其偏 离值;检查接边要素几何上自然连接情况,避免生硬;检查面域属性、线划属性的一致情况,记录属性不 致的要素实体个数。

a)检查各个层的名称是否正确,是否有漏层。 b)逐层检查各属性表中的属性项是否正确,有无遗漏。 c) 按地理实体的分类、分级等语义属性检索,在屏幕上将检测要素逐一显示某工矿棚户区改造绿化施工组织设计,并与要素分类代码 核对来检查属性的错漏,用抽样点检查属性值、代码、注记的正确性。 d)检查公共边的属性值是否正确

8.2.5逻辑一致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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