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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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指标

、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指标

  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的目的是论证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理,通过科学的计算和分析,选择满意的方案,寻求节约的途径。

  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指标主要有总工期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质量指标、安全指标、造价指标、材料耗用指标、减低成本率、机械台班耗用指标及费用指标等。其中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指标应以工期、质量、成本(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的合理搭配)为重点。

市政工程施工方案(北  四、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方法

  (一)定性评价方法

  这种方法是根据经验对施工方案的优劣进行分析和评价。如工期是否合理,可按工期定额进行分析;流水段的划分是否适当等。定性评价方法比较方便,但不精确,决策易受主观因素影响。

  (二)定量评价方法

  1.多指标比较法。

  在应用时要注意应选用适当的指标,以保证指标的可比性。多指标比较法主要用于在所比较的方案中,有一个方案的各项指标均优于其余的方案、优劣对比明显时的情况。如果各个方案的指标优劣不同,则应该采用下面的其他方法。

  这种方法是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分,采用加权计算法计算各方案的总分,以总分高者为优。这是在案例分析中常用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是通过计算各方案的最终价值,以价值大小来评定方案的优劣。

  第二节运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方案的评价

  长期以来我国技术人员仅考虑功能、技术、进度问题,很少考虑工程造价,这是造成“三超”的原因之一,为此我们要注意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力求达到“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技术先进”,强调“合理的技术先进”。

  价值工程以方案的功能分析为研究方法,通过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并优化、改进方案,从而达到提高方案价值的目的。价值工程围绕七个问题而展开:

  1价值工程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它的用途是什么?

  3它的成本是多少?

  4它的价值是多少?

  5有无其他方法可以实现同样的功能?

  6新方案的成本是多少?

  7新方案能满足要求吗?

  价值工程的工作程序明确回答了前面我们就提到的七个问题,在准备阶段回答了“价值工程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在分析阶段回答了“它的用途是什么?”“它的成本是什么?”“它的价值是什么?”等问题,在创新阶段回答了“有无其他方法可以实现同样的功能?”“新方案的成本是多少?”等问题,在实施阶段解决了“新方案能满足要求吗?”的问题。因此从本质上讲,价值工程活动实质上就是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价值工程以方案的功能分析为重点,通过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改进方案,达到提高方案价值的目的。

  在价值工程方法中,价值是一个核心的概念。价值是指研究对象所具有的功能与获得这些功能的全部费用之比,用公式可表示为

  一、确定各项功能重要系数

  某项功能重要系数=∑(该功能各评价指标得分*该评价指标权重)/评价指标得分之和

  常用的功能指数计算方法:

  (1)很重要的功能因素得4分,另一很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0分;

  (2)较重要的功能因素得3分,另一较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1分;

  (3)同样重要的功能因素各得2分。

  二、计算各方案的成本系数

  某方案成本系数=该方案成本(造价)/各个方案成本(造价)之和

  三、计算方案功能评价系数

  某方案功能评价系数=该方案评定总分/各方案评定总分之和

  式中:某方案评定总分=∑(各功能重要系数*该方案对各功能的满足程度得分)

  四、计算各方案的价值系数

  方案价值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方案价值指数=该方案功能评价指数/该方案成本指数

  功能的价值计算出来以后,需要进行分析,以揭示功能与成本的内在联系,确定评价对象是否为功能改进的重点,以及其功能改进的方向及幅度,为后面的方案创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功能价值的分析根据功能评价方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功能成本法中功能价值的分析。

  在功能成本法中,功能的价值用价值系数V来衡量,其计算公式是: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功能的价值系数有三种结果:

  (1)V=1。此时功能评价值等于功能目前成本。这表明评价对象的功能目前成本与实现功能所必需的最低成本大致相当,说明评价对象的价值为最佳,一般无需改进。

  (2)V<1,此时功能目前成本大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评价对象的目前成本偏高,这时一种可能是由于存在着过剩的功能,另一种可能是功能虽无过剩,但实现功能的条件或方法不佳,以致使实现功能的成本大于功能的实际需要。这两种情况都应列入功能改进的范围,并且以剔除过剩功能及降低目前成本为改进方向。

  (3)V>1,此时功能目前成本低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评价对象的功能目前成本低于实现该功能所应投入的最低成本,从而评价对象功能不足,没有达到用户的功能要求,应适当增加成本,提高功能水平。

  2.功能指数法中功能价值的分析。

  在功能指数法中,功能的价值用价值指数VI来表示,其计算式是:

  此时根据计算结果又分三种情况:

  (1)VI=1。此时评价对象的功能比重与成本比重大致平衡,合理匹配,可以认为功能的目前成本是比较合理的。

  (3)VI>1,此时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小于其功能比重。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三个。

  第一个原因是由于目前成本偏低,不能满足评价对象实现其应具有的功能的要求,致使对象功能偏低,这种情况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增加成本

  第二个原因是对象目前具有的功能已经超过了其应该具有的水平,也即存在过剩功能,这种情况也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降低功能水平。

  最后一个原因是对象在技术、经济等方面具有某些特殊性,在客观上存在着功能很重要而需要耗费的成本却很少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就不必列为改进对象了。 内容提要

  1、人工、材料、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2、定额单价的组成、换算与确定

  3、概算、预算的编制方法与审查方法及步骤

  4、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

  1、人工、材料、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2、定额单价的组成、换算与确定

  3、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4、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步骤及编制方法

  5、建筑工程概预算审查的主要方法

  6、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

  第一节人工、材料、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定额是规定消耗在单位工程构造上的劳动力、材料和机械的数量标准,是计算建筑安装产品价格的基础。

  一、人工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是人工定额的两种表现形式,算出时间定额,也就可以定出产量定额。

  预算定额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其基本步骤如下:

  1.确定时间定额中的工作延续时间,其计算公式为:

  工作延续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休息时间

  在计算时,由于除基本工作时间外的其他时间一般用占工作延续时间的比例来表示,因此计算公式又可以改写为:

  工作延续时间=基本工作时间/[1—(其他工作时间占工作延续时间的比例)]

  3.产量定额。其公式如下:

  产量定额=1/时间定额

  4.计算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其计算公式为:

  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时间定额*(1+人工幅度差系数)

  二、材料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合理确定材料消耗定额,必须研究和区分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性质。施工中材料的消耗,可分为必需的材料消耗和损失的材料两类性质。

  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材料数量,按用途可分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其他材料。其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标准规格及规范要求计算。这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其中一些基本的计算公式应记住,如:每立方米1砖墙砖的净用量计算公式为

  砖数=1/[(砖宽十灰缝)*(砖厚+灰缝)*砖长]

  再如砂浆用量的计算公式为

  砂浆(m3)=(1m3砌体—砖数的体积)*1.07

  其中1.07是砂浆实体积折合为虚体积的系数。

  (2)按设计图纸尺寸计算。

  (3)对于配合比用料,可采用换算法。

  (4)对于不能用其他方法确定定额消耗量的新材料、新结构,可采用测定法。

  材料的损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不可避免的材料消耗,如现场内材料运输损耗及施工过程损耗.

  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净用量+损耗量

  =材料净用量X(1+损耗率) 三、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机械台班预算定额消耗量的计算步骤及计算方法如下。

  (1)确定合理的施工条件。这一点主要是拟定合理的工人编制所需要的。

  (2)确定机械1小时纯工作正常生产率。机械1小时纯工作正常生产率的确定方法,机械工作特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对于循环动作机械,其计算公式为

  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循环次数*一次循环生产的产品数量

  机械纯工作1小时循环次数=60*[60/1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秒)]

  1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循环各组成部分正常延续时间)—交叠时间

  (3)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是指机械在工作班内对工作时间的利用率。

  (4)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其计算公式为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工作班纯工作时间=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正常利用系数

  施工机械时间定额=1/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

  (5)计算预算定额消耗量。其计算公式为:

  机械预算定额消耗量=施工机械台班定额*(1+机械幅度差)

  第二节企业定额的编制与审查

  所谓企业定额,是指建筑安装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编制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要素消耗的数量标准。企业定额反映企业的施工生产与生产消费之间的数量关系,是施工企业生产力水平的体现,每个企业均应拥有反映自己企业能力的企业定额。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不同,企业定额的定额水平也就不同。因此,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管理和投标报价的基础和依据,从一定意义上讲,企业定额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能力的具体表现。

  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是以国家或行业制定的预算定额作为进行施工管理、工料分析和计算施工成本的依据。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施工企业可以预算定额和基础定额为参照,逐步建立起反映企业自身施工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程度的企业定额。

  作为企业定额,必须具备有以下特点:

  (1)其各项平均消耗要比社会平均水平低,体现其先进性。

  (2)可以表现本企业在某些方面的技术优势。

  (3)可以表现本企业局部或全面管理方面的优势。

  (4)所有匹配的单价都是动态的,具有市场性。

  (5)与施工方案能全面接轨。

  二、企业内部定额(施工定额)的编制原则

  1.平均先进性原则

  平均先进是就定额的水平而言。定额水平,是指规定消耗在单位产品上的劳动、机械和材料数量的多少。也可以说,它是按照一定施工程序和工艺条件下规定的施工生产中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水平。所谓平均先进水平,就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大多数施工队组和大多数生产者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和超过的水平。

  企业定额应以企业平均先进水平为基准,制定企业定额。使多数单位和员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或超过企业平均先进水平,以保持定额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2.简明适用性原则

  简明适用就企业定额的内容和形式而言,要方便于定额的贯彻和执行。制定企业定额的目的就在于适用于企业内部管理,具有可操作性。

  定额的简明性和适用性当二者发生矛盾时,定额的简明性应服从适应性的要求。

  贯彻定额的简明适用性原则,关键是做到定额项目设置完全,项目划分粗细适当。还应正确选择产品和材料的计量单位,适当利用系数,并辅以必要的说明和附注。总之,贯彻简明使用性原则,要努力使施工定额达到项目齐全、粗细恰当、步距合理的效果。

  3.以专家为主的原则

  4.独立自主的原则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5.1.1条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容积”是指设备的公称容积,若设计图纸未给出该参数数值时,可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以“m3”表示。“金属净重量”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1.2条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括裙座、基础模板的重量。

   第5.1.3条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从制造图的重量内扣除,其价格另行计算。

   第5.1.4条计算主要材料消耗量时,应区分材质,以各结构组成部分的金属净重量,按定额规定的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

   第5.1.5条鞍座、支座制作,按制造图纸的金属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1.6条人孔、手孔、各种接管制作,按图纸规定的规格、设计压力,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5.1.7条设备法兰制作,按设计压力、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5.1.8条地脚螺栓制作,按螺栓直径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5.1.9条定额中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分别为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材质,除超低碳不锈钢执行不锈钢定额乘以系数1.35外,其余材质均不得调整定额。如设计采用复合钢板时,按复合层的材质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第5.1.10条当碳钢、不锈钢平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定额项目;当碳钢、不锈钢锥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锥底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定额项目。

   第5.1.11条无折边球形双封头容器制作,执行同类材质的锥底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定额项目。

   第5.1.12条碟形封头容器制作,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定额项目。

   第5.1.13条矩形容器执行平底平盖定额乘以系数1.1。

   第5.1.14条金属容器已综合考虑了简单内件和复杂内件的含量,除带有内角钢圈、筛板、栅板等特殊形式的内件,执行填料塔相应定额项目外,其余均不作调整。

   第5.1.15条夹套式容器按内外容器的容积分别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1。

   第5.1.16条当立式金属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金属重量计入容器本体内。

   第5.1.17条当碳钢双椭圆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大于1.6Mpa时,执行低合金钢容器定额相应项目。当不锈钢双椭圆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大于1.6Mpa时,定额乘以系数1.1。

   第5.1.18条塔器内件采用特殊材质时,其内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第5.1.19条碳钢塔的内件为不锈钢时,其内件价格另行计算,其余部分执行填料塔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9。

   第5.1.20条当塔器设计压力PN大于1.6Mpa时执行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

   第5.1.21条组合塔(两个以上封头组成的塔)应按多个塔计算,塔的个数按各组段计算,并按每个塔段重量分别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第5.1.22条定额中热交换器管径均按φ25mm考虑。当管径小于φ25mm时消耗量乘以系数1.1,当管径大于φ25mm时消耗量乘以系数0.95。

   第5.1.23条热交换器如要求胀接加焊接再焊胀时,执行胀接定额乘以1.15。

   第5.1.24条当热交换器压力PN大于1.6Mpa时,执行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08。

   第5.2.1条“分片设备组装”和“分段设备组对”项目内均不包括设备吊装就位工作内容,应按“设备整体安装”定额另行计算。

   第5.2.2条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材质、焊接方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4条分片分段组装定额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第5.2.5条分段容器是按两段一道口取定,分段塔器是按三段两道口取定,如实际到货状态与定额不同时,应按定额规定调整。

   第5.2.6条不同材质的分片、分段设备组装,应按定额有关规定调整。

   第5.2.7条整体设备安装应根据设备类型、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2.8条整体设备安装的“基础标高”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的高度。

   第5.2.10条整体设备安装定额中凡注有金属抱杆另计者,系按选用格架式金属抱杆吊装考虑(金属抱杆工程量计算参见第四章)。若实际采用的吊装机具和吊装方法与定额不同或超出定额范围以外的设备吊装,可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第5.2.11条整体设备安装中已按不同安装高度划分定额项目,不再计算超高增加消耗量。

   第5.2.12条热交换器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要抽芯检验时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类设备地面抽芯检查”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2.13条塔盘安装,按塔盘型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第5.2.14条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第5.2.15条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16条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17条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2.18条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的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间导板(电解铜)等全部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

   第5.2.19条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20条玻璃钢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1、玻璃钢本体结构包括壳体、集酸极板、出入口风罩、料斗、导流叶片、整流板、绝缘子室及内件的重量,不包括内部件衬铅板的重量。

   第5.2.21条碳钢管式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设备壳体、沉淀板、上下分布板、电晕极、内框架、顶盖、绝缘箱及其内部金属件的总重量,不包括壳体衬铅和内衬砖的重量。

   第5.2.22条电除尘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2、阴阳极及排灰装置包括:内部各种结构支梁、吊架、阴极板、阳极板、螺旋输送装置等的总重量。

   第5.2.23条设备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三章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第5.3.1条“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设备容积”以设计图纸的标注不依据,如图纸无标注时,则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设备内部附件所占体积。

   第5.3.2条  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水压试验项目内已包括水压试验临时水管线(含阀门、管件)的敷设与拆除。定额消耗量内已列入管材、阀门、管件的材料摊销量,不再另行计算。

   第5.3.3条设备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洗、蒸汽吹洗,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压缩空气吹洗和蒸汽吹洗措施用消耗量摊销,是指现场多台集中进行吹洗操作每批次的摊销量,不分设备类型和吹洗数量以“次”为计量单位。

   第5.3.4条  设备酸洗钝化,根据设备材质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酸洗钝化措施用消耗量摊销,按容积以“次”为计量单位(同一批次中设备容积不同时按该批酸洗设备容积最大者选用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第5.3.5条  设备焊缝酸洗钝化,区分不同材质以“10m”为计量单位。

   第5.3.6条  设备脱脂,根据设备类型、脱脂材料和设备直径,以“10m2”为计量单位。

   第5.3.7条  钢结构脱脂,根据脱脂材料按钢结构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3.8条  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项目内所有临时措施的摊销次数及每次(或每台)的摊销量均为综合取定,不作调整。

第四章设备制作安装其他项目

   第5.4.1条  金属抱杆的选用,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根据设备最大吊装重量与吊装高度,按照本定额规定的范围选用金属抱杆。其规格取定应以抱杆起重量为主要指标,抱杆的高度只作参考,不作为取定的依据。

   第5.4.2条  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移动均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计量单位。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第5.4.3条  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不论采用哪种施工方法,定额不作调整。定额内不包括拖拉坑埋设。

   第5.4.4条  金属抱杆水平移位的次数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计算依据,水平移位的距离可按设备平面布置图测算,每移位15m计算一次水平移位(不足15m的按15m计算),当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时,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移位次数应为(n—1)次。一次移位距离大于或等于60m时,在计算新立一座抱杆后,不再再执行移位定额。

   第5.4.5条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第5.4.6条金属抱杆水平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及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m,均应分别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台次使用费,但不再计算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第5.4.7条拖拉坑挖埋的计算,应根据承受能力,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若实际采用的埋件与定额不同时,埋件材料耗用量可以换算,其余不作调整。

   第5.4.8条吊耳制作安装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5.4.9条吊耳的构造形式与选用的材料,是根据其荷载要求综合取定的,不作调整。

   第5.4.10条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以“每个封头”为计量单位。铸造胎具适用于整体封头压制,焊接胎具适用于分片封头压制。

   第5.4.11条筒体卷弧胎具按制作设备筒体(不含内外部附件)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4.12条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4.13条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备金属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4.14条设备组装及吊装加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

   第5.4.15条胎具及加固件的定额材料消耗量,已综合考虑了重复利用和旧料回收因素,不作调整。

第五章金属油罐制作安装

   第5.5.1条油罐本体制作安装工程量,应区别不同种类、材质、容量和构造形式,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包括附件、加热器、胎具、临时加固件和压力试验等工作内容。

   第5.5.2条油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角钢圈、支持圈以及罐体上的搭接、垫板、加强板等的金属重量。

   第5.5.3条油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均按几何面积展开计算,不扣除罐体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第5.5.5条金属油罐定额不包括型钢圈煨制和擗八字,其工程量应按“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定额另行计算。

   第5.5.6条不锈钢油罐罐本体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与碳钢油罐的计算规则一致。

   第5.5.7条  碳钢油罐的各种附件,应区别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以“个”、“套”、“台”、“t”等为计量单位。不锈钢油罐附件安装按定额规定执行。

   第5.5.8条排管式加热器按排管不同长度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5.5.9条盘管式加热器按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

   第5.5.10条加热器连接管按主管长度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5.5.11条加热器支座按不同构造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5.5.12条油罐水压试验,应区别不同规格以“座”为计量单位。定额包括临时管线的敷设和拆除,并考虑了材料回收利用和批量施工等因素;如一座油罐单独试压时,按定额规定调整。

   第5.5.13条胎具应区别油罐不同构造、施工方法和规格,以“座”、“套”为计量单位。

   第5.5.14条油罐组装的临时加固件,按油罐容积以“座”为计量单位。

   第5.5.15条油罐胎具的摊销次数和临时加固件材料摊销量,是根据施工实际综合测算,并考虑了材料的回收利用取定的,不作调整。

   第5.6.1条球形罐定额以罐体分片到货现场拼装、就位、焊接为依据。罐体组装工程量,按罐体不同容积、板厚计算,其重量包括球壳板、支柱、拉杆及接管、加强板等全部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人孔、接管开孔面积所占重量。罐体上的螺旋梯、平台、栏杆制作安装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第5.6.2条球罐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球罐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6.3条球罐的水压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包括了临时水管线敷设与拆除的工作内容及材料摊销量。

   第5.6.4条球罐的气密性试验,应按球罐不同容量和设计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6.5条球罐焊接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按防护棚的构造形式和球罐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定额考虑了防护棚材料的回收利用。

   第5.6.6条球罐局部预热、后热、无损检验、整体热处理执行本册定额第十章相应项目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5.7.1条气柜制作安装应根据气柜的结构形式和不同容量,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洞和型钢切角所占重量。

   第5.7.3条气柜组装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量,以“座”为计量单位。

   第5.7.4条螺旋气柜轨道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定额是以单套胎具列项的,如根据施工图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6(n-1)计算。

   第5.7.5条气柜型钢煨弯胎具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定额是以单套胎具列项的,如需要制作多套胎具时,其工程量按公式1+0.4(n-1)计算。

   第5.7.6条气柜充水、气密、快速升降试验,应根据气柜结构形式和不同容量,以“座”为计量单位。定额包括临时水管线的敷设、拆除和材料摊销量。

   第5.7.7条配重块安装中混凝土预制块按实有体积以“m3”为计量单位,铸铁块按实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若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换算配重块的主材用量,其余不作调整。

第八章火炬及排气筒制作安装

   第5.8.1条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应根据不同直径,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所占面积及其配件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8.3条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区分不同形式,按火炬、排气筒的高度以“座”为计量单位。

   第5.8.4条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的加固件,应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执行“设备吊装加固”定额。

   第5.8.5条火炬头安装应按其直径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九章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第5.9.1条各类工艺金属构件的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和型钢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9.2条多角形连接筋板重量以图示最长边和最宽边尺寸,按矩形面积计算。

   第5.9.3条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定额内已考虑安装时焊接或螺栓连接增加的重量,不再另行计算。

   第5.9.4条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临时加固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加固件的工程量,执行“设备吊装加固”定额。

   第5.9.6条格栅板平台工程量计算时,不论是焊接或螺栓连接定额均不作调整。定额中格栅板考虑原材料供货,现场剪切制作。若系成品供货,除按规定调整定额外,格栅板不再计算损耗率,成品格栅板列入主材用量。

   第5.9.7条桁架、框架、管廊等构件在基础上安装,需要二次灌浆时,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第5.9.8条烟囱以直径范围、烟道以构造形式分别按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孔洞和型钢切角所占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9.9条烟囱、烟道的金属重量包括筒体、弯头、异径过渡段、加强圈、人孔、清扫孔、检查孔等的全部重量。

   第5.9.10条定额不包括烟囱缆绳地锚的埋设,也不包括角钢圈的煨制和烟囱、烟道衬里的工作内容,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5.9.11条漏斗、料仓制作安装,应根据设计排版图所示尺寸,按不同构造形式,分别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洞和型钢切角所占的重量。定额不包括角钢圈的煨制和擗八字的工作内容。

   第5.9.12条钢板组合工字钢(H型钢)的制作,应根据板厚和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以“t”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孔眼和切角所占重量。

   第5.9.13条型钢圈制作,应根据型钢种类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

   第5.9.14条型钢圈煨制胎具,应根据胎具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5.9.15条钢卷板开卷与平直以金属重量“t”为计量单位,按平直后的金属板材重量计算。

   第5.9.16条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平台面积、搭设方式,以“座”为计量单位。

   第5.9.17条钢材兰成品运输应按运输方式,以“10t”为计量单位。定额内的“每增加1Km”是指超出定额范围所增加的运输距离,不包括二次装卸。

第十章无损探伤检验及热处理

   第5.10.1条X(γ)射线焊缝无损探伤,应区别不同板厚,以“10张”(胶片)为计量单位。拍片张数按设计规定计算的探伤焊缝总长度除以定额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计算,胶片有效长度为250mm。

   第5.10.2条金属板材对接焊缝超声波、磁粉、渗透探伤,以焊缝长度“10m”为计量单位;金属板材板面探伤,以板材面积“10m2”为计量单位。

   第5.10.3条焊接工艺评定、产品试板试验按设备以“台”、“项”为计量单位,不分设备容积和重量,每台计算一次。

   第5.10.4条焊缝预热、后热,应根据板厚不同按实际热处理焊缝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

   第5.10.5条液化气焊缝预热、后热器具制作,应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容器、塔器类设备,如容积大于300m3时,可执行球罐定额。

   第5.10.6条设备整体热处理,应根据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10.7条焊后局热处理,应根据设备板厚以焊缝“10m”为计量单位。

1.设计规范要求,暖气支管不得小于DN20。

2.保温常规做法――给水:防结露保温,热水:保温,消防:不保温,冷冻水:连阀门都需保温,冷却水:按设计要求,未要求可以不作。一般吊顶里的管道均需保温。

给水:暗敷防结露保温;明敷穿越门厅、卧室和客厅过门处必须做防结露保温。排水:暗敷做防结露保温;明敷公共厕所座便上反水弯必须做。

管井里除消防、喷洒管道管道外均做保温。

3.镀锌钢管连接方式:《DN100丝接,>DN100可焊接(需防腐),可法兰焊接(需二次镀锌),少量可丝扣法兰连接。

5.采暖干管接立管时,当立管直线管段<15m时,采用2个90。弯头,当直线管段>15m时采用3个90。弯头。

6.施工时,排水管宁高勿低,地漏宁低勿高。

7.标高规定:室内管道一般为管中,室外管道排水为管内底,给水为管顶。

8.暖气片中应与窗同轴。

9.闸阀:开关作用,阻力系数0.5;截止阀:调节开关作用,阻力系数19。

10.补偿器分为:自然补偿,方型胀力,弯头,波纹补偿器,套筒补偿器,球型胀力,角质胀力。

膨胀水箱共五根管道:膨胀管、循环管、溢水管、排污管、信号管。

集气罐安装位置:管道接口距集气罐上端2/3,距下端1/3。

12.按照标准图集,掌握热媒入口情况。

14.(1)刚性防水套管:Ⅰ型防水套管,Ⅱ型防水套管,Ⅲ型防水套管

Ⅰ型防水套管适用于铸铁管和非金属管;Ⅱ型防水套管适用于钢管;Ⅲ型防水套管适用于钢管预埋,将翼环直接含在钢管上。

(2)柔性防水套管一般适用于管道穿过墙壁处受有振动或有严密防水要求的构筑物。

一般管道穿外墙的管道加防水套管。穿水池的管道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若室外水位高采用柔性防水套管,若室外水位低采用刚性防水套管。

15.一般水表管径比管道管径小一号。

16.给水支管上凡是接两个以上供水点,支管均加活接头和法兰。若支管接水表除外。

17.规定:洗脸盆(洗菜盆)上边缘距地800mm.

水嘴距脸盆上边缘200mm.

拖布池水嘴距拖布池上边缘300mm

座便给水距地250mm

脸盆给水距地450mm

18.立管出地面时必须加阀门和活接头。

19.消火栓:单栓DN65规范:栓口向外,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双栓DN65或DN50消火栓箱厚度》240mm,栓口中心距地

单栓+自救卷盘1.1m

20.水表的安装:住宅:阀门+水表

公共建筑:阀门+水表+阀门

室外:阀门+水表+阀门+泄水阀+减震等

21.清扫口:接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卫生器具支管上应加清扫口,若有地漏可以不加。

立管检查口:最底层和最高层必须设置,每隔一至二层设置。

22.立管变径必须采用大小头,支管可以采用补心,如接水表变径。

23.排水管道弯头三通的选用:

横管与立管应采用90度斜三通或四通

横管与横管应采用45度三通或四通

立管与排水干管(如出户管)应用2个45度弯头或半径大于4倍D的90度弯头

24.存水弯:P型——蹲便S型——脸盆、小便斗

(一)室外给水系统的分类

1.以地面水为水源的给水系统

2.以地下水为水源的给水系统

(二)室外给水系统形式:直流给水系统、循环给水系统、循序给水系统

(三)室内给水系统分类:生活、生产、消防

(四)室内给水系统组成:引入管、水表、管路、给水附件、升压贮水设备、室内消防设备

(五)室内给水系统压力组成:H=H1+H2+H3+H4

H1=引入管与最不利环路、最不利点的标高差

4.设置水池、水泵、水箱给水方式

(七)室内给水系统管路图式:上分、中分、下分

(八)室内给水敷设方式:明装、安装(注:埋墙的镀锌钢管应做防腐)

(一)污水及分类:生活、生产、雨雪水

(二)排水体制:合流、分流

(三)排水系统组成:室外、室内

1.按使用热媒不同:热水、蒸汽、热风

2.按循环动力分:机械、自然

3.按供回水方式分:单管、双管

4.按供暖范围分:局部、集中、区域

(二)热水供暖系统的基本形式

3.垂直单管:顺序式、跨越式、可调节顺序式、倒流式

(三)供暖系统主要设备

1.膨胀水箱:(循含泵吸入口)定压、排气、容纳膨胀水、信号作用

3.伸缩器:(高层使用)波纹伸缩器、套筒伸缩器、自然胀力伸缩器

1.按空气处理设备的设置分:

集中系统:空调机组直接供给各个房间

半集中系统:水冷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

全分散系统:水冷机组—风机盘管

3.根据集中式空调处理空气来源分:封闭式、直流式、混合式

4.根据分部分: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制冷设备系统、水冷机组、冷却塔

(二)主要设备;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

1.送排风系统:人防、地下室、车库(钢板、玻璃钢)

2.防排烟系统(钢板、玻璃钢、结构风道)

某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五、锅炉分类及型号表示方法

1.按用途分:工业、供暖、电站、机车

2.按提供载热介质分:蒸汽、热水

3.按结构分:火管、水管、水火管混合

4.按燃料分:燃煤、燃油、燃气

5.按燃烧方式分:手烧和机械

GB/T 1844.1-2022标准下载6.按整装方式分:快装、组装、散装

1..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性试验,从一批中抽10%,若抽取10%合格率为95%或99.9%均为不合格。强度性试验压力=公称压力*1.5;严密性试验压力=公称压力*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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