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二建安驾庄项目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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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二建安驾庄项目部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2.2.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1.2.2.5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1.2.2.6定期组织对各分包班组的安全生产例会,建立会议纪要。

1.2.3项目技术技术总工职责与权限:

1.2.3.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庆三环高速公路铜梁至永川段T梁预制施工方案,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比选优化。

1.2.3.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1.2.3.3确保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1.2.3.4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1.2.3.5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1.2.3.6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1.2.4项目安全科职责与权限:

1.2.4.1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1.2.4.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1.2.4.3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1.2.4.4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1.2.4.5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1.2.4.6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状况。

1.2.4.7负责一般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1.2.4.8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2.4.9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法制的教育。

1.2.4.10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

1.2.4.11对劳动保护技术费用列出专款专用,并督促实施,年终提出决算。

1.2.4.12负责开展各种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1.2.4.13做好防火安全、宿舍管理及文明卫生宣传工作。

1.2.5项目施工科职责与权限:

1.2.5.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1.2.5.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1.2.5.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1.2.5.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2.5.5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

1.2.5.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部门反馈整改情况。

1.2.6项目材设科职责与权限:

1.2.6.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1.2.6.2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1.2.6.3对易燃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1.2.6.4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换、更新。

1.2.7项目各班组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

1.2.7.1严格按照项目预期制定的安全保证措施对本班组每位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并监督其正常运行。

1.2.7.2有权监督、举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破坏各项安全设施的行为及对象,项目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与适当奖励。

1.2.7.3配合项目各职能科室做好项目教育培训、人员暂住、工资发放(双卡工作)、设备运行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2.7.4严格按照项目与班组预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规定的责任条款控制日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3本项目拟实行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3.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1.3.2班前检查制: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公司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1.3.3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1.3.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1.3.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1.3.6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1.3.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1.3.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3.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1.4严格按照泰安市建委建管局下发的重大隐患源点控管理制度,制定本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源清单,并及时、定期予以重点控制,做好书面记录。

2.1、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流程:见下表:

2.2 基坑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本工程深基坑开挖、支护已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完成。深基坑运行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2.2.1、定期组织并配合基坑监测单位做好基坑稳定监测工作。并及时汇总监测结果。一旦发现位移值超过警戒值时,立即向建设单位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2.2.2、基坑周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栏杆刷红白相间油漆,栏杆根部用粉煤灰砖砌筑高度不小于300mm的挡脚台兼止水台。

2.2.3、地下室回填之前,基础外边基坑内不能留存雨水,必须及时抽出残留的雨水。

2.2.4、基坑顶部周边不能长时间堆放较大载重物料,只允许堆放模板、木方等较轻物料。

2.3、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2.3.2 配电箱布置:经过现场踏勘及详细计算,该工程计划设置1台总配电箱;并按照钢筋加工区、模板加工区、1台塔吊、办公生活区的布置分别设置3台分配电箱;开关箱按照“一机一闸”的原则设置若干。

2.3.3、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布置情况,总箱进线采用导线空气明敷(即沿周边围挡瓷瓶悬挂敷设),局部采用埋地穿管敷设。干线采用架空线路敷设(即沿周边围挡瓷瓶悬挂敷设),用电器导线采用空气明敷/架空线路敷设。布置位置及线路走向参见临时配电系统图及现场平面图,采用三级配电,二级防护。

2.3.5、各级分配电箱导线截面计算选择及开关的选择相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3.6、漏电保护器的设置: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至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的操作。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先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全和运行的要求》GB 13955的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总配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2.3.7、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2.3.8、电气设备的安装: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排列整齐,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紧混用和相互代用。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2.3.9、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现场所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均按照泰安市标准化防护标准制作安装防护棚方庄东绿拆区1#、2#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开关箱布置时尽量安装在操作防护棚内。

2.3.10、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本工程北侧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该侧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要求建筑物(含外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与北路侧外电线路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为8~10m,满足要求。但是本工程塔吊大臂运转半径包含了该处外电线路,需做专门外电线路防护。该防护分上下两部分:下部为三排钢管底座部分,立杆间距为1.5m,立杆排距为1.2m,立杆高度为6m,大横杆间距为1.8m。上部分为竹竿防护,高度为6m,立杆间距同下部钢管底座立杆间距。总防护高度为12m。

2.3.11、电工及用电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紧设备带“缺陷”运转;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2.3.12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2.3.12.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3.12.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业负责。

2.3.12.3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2.3.12.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干部培训中心项目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2.3.12.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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