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工程多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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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工程多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1

2、编制依据…………………………………………………………1

3、多塔位置关系和布置原则………………………………………2

3.1、多塔位置关系………………………………………………3

北京某楼基坑降水及支护工程(循环钻 土钉墙)施工组织设计-secret3.2、多塔布置原则………………………………………………3

4、多塔作业安全措施………………………………………………3

4.1、技术措施……………………………………………………4

4.2、管理措施……………………………………………………6

4.3、组织措施……………………………………………………8

5、应急救援预案……………………………………………………9

5.1、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的组成…………………………………9

5.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职责………………………………9

5.3、应急救援设备………………………………………………10

5.4、应急救援程序………………………………………………10

5.5、触电应急救援预案…………………………………………11

5.6、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12

施工单位: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县综合楼工程位于。本工程为框剪结构,分为A、B、C、D四个区,总建筑面积54500㎡;地下1层,地上20层;A区为主楼,檐口高度80.7米,最大高度98.8米;B、C区分别位于主楼西侧和东侧,高度35.6米。为了满足工程需要,项目部决定在A区主楼安装两台QTZ63型塔式起重机,在B、C区各安装一台QTZ40型塔式起重机,作为垂直运输设备。四台塔机均为由山东方圆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塔机。其中两台QTZ63型塔机安装臂长55m,首次安装高度为40m;两台QTZ40型塔机安装臂长47m,首次安装高度为30m。四台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相互碰撞、现场临时道路上空高空坠物等安全风险,为确保塔机使用安全,特制定该专项方案。

2.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

2.3、《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2.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7、《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2.9、《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10、XX县综合楼建筑及结构施工图纸

3、多塔位置关系和布置原则

3.1多塔位置关系(具体位置详见塔机平面布置图)

塔机覆盖范围相重叠主要情况列表

3.2根据相关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在塔机安装之前编制平面和高度布置方案,布置原则为:

3.2.1、塔机的平面布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使塔机工作范围内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区。

3.2.2、应避开塔机回转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如相邻建筑和高压架空线等),如无法避开,应进行隔离防护。

3.2.3、多台塔机同时作业时,为防止相邻塔机起重臂、平衡臂与塔身、塔帽、拉杆发生碰撞,各台塔机的安装高度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互相错开。低位塔机臂端与高位塔机塔身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高位塔机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2.4、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的水平、垂直安全距离均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垂直安全间隙也均应大于2m。

3.2.5、应保证塔机在《使用说明书》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有可靠的附墙位置和加强措施(如遇阳台、中部结构变更处应避开;附墙部位结构应做加强处理)。

3.2.6、各台塔机尽量交替升高,应周密考虑附着前后时间差和塔机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各幢号施工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应适时调整方案,不应因局部变化导致全局失控。

3.2.7、应保证工程竣工后,塔机拆除与退场时有运输通道和足够作业空间。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高塔钢丝绳或吊钩、吊物与低塔起重臂或拉杆相碰,造成设备损坏或坠物伤人

2、回转或起升制动器失灵;

1、遵守多塔作业的避让原则、实行小车退让措施;

2、确保操纵控制可靠,制动灵敏;

3、采用回转备用电源;

4、备用限制回转木楔;

小车吊钩或吊物在现场临时道路上空回转经过,造成坠物伤人或撞击伤人

1、起吊和落吊时鸣警铃,提醒半径内人员注意;

2、起吊时先提升到安全高度再回转;

3、检查机件确保完好;

4、检查司索吊物和吊笼,确保可靠;

小车吊钩或吊物在钢筋、木工加工棚、搅拌机棚等临设上空回转经过,造成坠物伤人

1、吊物时尽可能避开临设上空;

2、检查机件确保完好;

3、检查司索吊物可靠;

4、临设上设置防护层;

5、检查司索吊物和吊笼,确保可靠;

4.1.1、操作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多塔作业的避让原则:

4.1.1.1、高塔让低塔原则(高差小于20m时):一般高塔的视野较广,可全面观察周围动态,高塔进入重叠区前应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如高差大于20米,则应低塔让高塔。因高塔反应时间慢。

4.1.1.2、后塔让先塔的原则:后进入交汇重合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交汇重合区域的塔机。

4.1.1.3、动塔让静塔的原则:正在回转运动的塔机应避让回转静止不动的塔机。

4.1.1.4、轻车让重车的原则:轻载或空载塔机应避让载有重物的塔机。

4.1.1.5、客塔让主塔的原则:起重臂回转时需进入相临塔机的主要施工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区域施工的塔机。

4.1.2操作司机必须实行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前小车的退让措施。当起重臂回转到与邻塔起重臂交汇重合区域前,先要将小车收回退出交汇重合的幅度,避免吊钩及吊物在交汇重合区域回转。当起重臂到位停稳后,再将小车运行到指定位置。

4.1.3、各塔的升塔应按固定的次序进行,每次升塔与相邻各塔均应保持不小于5米的安全高差。

4.1.4、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最高附着点下塔身对支承面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相应高度的2/1000。

4.1.5、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4.1.7、操作司机必须随时检查确保塔机处于完好状态。小车变幅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特别是起升和回转的制动装置,必须保证操控可靠,制动灵敏,钢丝绳无损坏和缺陷,小车架及吊钩完好无缺损,运行灵活自如。

4.1.8吊钩的上下:司索指挥人员对吊物的捆绑负责。在挂好吊物捆绑吊索后,起钩前司索指挥人员要仔细检查所用的吊索吊具是否符合安全吊装的规范要求,吊物绑扎是否牢固、吊点是否正确、吊物上是否有浮置物并注意自己所站位置是否安全、提醒其他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检查无误后再将吊物名称、准备吊往何处等信息通知司机及另一司索指挥人员并通知司机准备起钩,另需注意的是司索指挥人员应根据待吊物的重量以及吊臂受力挠度特性调整好吊钩到吊物中心之间的距离,在收到司机已做好起钩准备的示意后即可进行起钩指挥。

4.1.9、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物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4.1.10、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降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端部不得小于1m。

4.1.11、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下降过程应避免制动。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4.1.12、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者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确规定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º。

4.1.14、对于夜间施工,除保证现场照明外,同时在塔机起重臂上沿、平衡臂下沿采用霓虹灯进行环绕,在塔机的吊钩上涂刷荧光漆,以示警戒。

4.1.15、钢结构夜间施工吊装时,应制定合理夜间施工措施,将施工难度小的构件安排在夜间吊装,不得进行特殊吊装施工,同时,现场应配备足够照明措施来保证钢结构吊装施工安全。

4.1.16、当回转作业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立即启动事先安装准备好的停电保护设备或备用电源,恢复回转制动线圈的供电,使回转制动停稳。然后用外力间断微松起升机构刹车,慢慢将吊物放下。

4.1.17、当起风时,回转必须慢速运行,如果起重臂因突起大风停不稳,按回转制动也停不住时,若是空钩应立即将吊钩上升到臂架下,若是吊物时应将事先准备好的四块木楔塞在回转齿圈和小齿轮之间,阻止回转运动,再将吊物慢慢放下。

4.1.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4.1.19、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将小车收回至塔身部位。吊钩宜升至离起重臂顶端2~3m处,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钢索及吊具。

4.2.1、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专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2.2、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机的性能。同样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各塔联络对讲机信号采用不同的频段,且固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改,避免相互干忧。

4.2.3、各塔指挥人员在进行指挥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信号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4.2.4、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笛示意。

4.2.5、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起重作业时遇有大雨、大雾时应暂停吊装作业。施工作业面突遇六级及以上的强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缓慢将吊物放至地面并将塔机转入防风状态。

4.2.6、加强塔机的顶升管理。按时按要求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确保顶升过程的安全,并不受相邻塔机的干扰。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和其他作业。

4.2.7、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如果现场安装施工电外用梯,其安装高度均不能超过与之相邻塔机吊钩高度(吊钩收起后)。这不仅影响塔机的工作效率,关键因为两者之间存在盲区,潜在的安全风险太大。

4.2.8、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发现“三违”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4.2.9、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4.2.9.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准吊;

4.2.9.2、指挥信号不明、重物不明、视线不清不吊;

4.2.9.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使用单根钢丝绳不吊;

4.2.9.4、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的不吊;

4.2.9.5、歪拉斜拽工件不吊;

4.2.9.6、吊物上站人或上方放有活动物不吊;

4.2.9.7、高压输电线下无安全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瓶等爆炸性物体不吊;

4.2.9.8、带棱、角、块、口物体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的不吊;

4.2.9.9、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勾挂不吊;

4.2.9.10工作现场超过6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组长:李希望副组长:尹树全

总指挥长:韩国新副总指挥长:范平顺

成员:吕文军、塔机司机

4.3.1、加强对塔机司机、司索、指挥工的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3.2、塔机工、指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确认各部分正常后方能作业。

司机应以充足精力进入岗位,严禁酒后操作。要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许超过8小时。

4.3.3、应根据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设备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司机必须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每天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日检,作业人员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同时组织人员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

4.3.4、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易损件、主要电气元件以及关键部件,应在施工现场备有配件,以保证现场生产。

4.3.5、塔机司机、指挥人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必须当面交接;对新进场的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确保工程有序、安全的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特制定以下应急救援预案:

5.1、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的组成

组长:谭树兴(副总经理)

副组长:吕志远(项目经理)

抢救组:施工员名单、安全员名单、班组长名单

防护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名单

调查组:项目经理、安全员名单

后勤组:施工员名单、保管员名单

DB3204/T 1007-2020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5.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

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组员:在组长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部门成员职责分工:

抢救组: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及人员救护工作;

防护组: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路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调查组:负责安全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后勤组: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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