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住宅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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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为长沙金信•水木清华置业有限公司兴建的金信•水木水木兰庭4#栋工程,地处长沙市河西望城坡。本工程为七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面积为5879.94㎡,建筑物总高度18.6m。

本建筑分类为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防组第一组。

本工程由长沙中盛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总承包施工,长沙中湘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2.1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钢结构网架组织施工方案,减少轻伤。

2.2.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施工安全,安全管理目标为: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消灭死亡事故,杜绝重伤及重大设备、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

2.2.2在施工过程中,分期分阶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测评分,管理目标为每次评分力争得分80以上,达到优良标准。

2.2.3工地特种作业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地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全部经安全教育后上岗。

2.2.5工地施工机械设备完好率达到85%,利用率到达70%。

2.2.6加强文明工地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在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设施和治安综合治理方面按标准设置和管理。重视社区服务,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扰民、便民、利民。管理目标为:按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检测评分确保合格,力争优良。

2.3管理机构(见下图)

2.4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2.4.2项目副经理:按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后勤保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标准及上级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

2.4.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检查和落实新工艺、新技术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和交底,对危险点、重要部位制订监控措施和落实人员。

2.4.5施工员:按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负责对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作业环境、区域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按交底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

2.4.6材料员:确保提供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物资,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合格证明书,并经常检查,将废损不能使用的物料及时清退。

2.4.7设备员:确保施工生产中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的正常运作,经验收合格和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中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标准,方能进入现场使用。

2.4.8分包队伍负责人: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查分包队伍资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身份证,办妥各类证件。

2.5安全管理体系(见下图)

2.6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3.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3.1.1施工现场自开工即日起,必须相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3.1.2工程项目管理部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2.1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负其责,尽心尽力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3.2.2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考核制度。

3.3.1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先教育后上岗。

3.3.2新入厂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3.3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

3.3.4必须经常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各工种工人学习以《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基准的安全技术。

3.3.5教育内容要具体,又要有针对性。

3.3.6以上安全教育必须做好记录,并要求教育人和被教育人必须签字,严禁代签,有考核成绩。

3.4.1施工工地必须每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次检查要认真按《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分。

3.4.2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要本着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要停产整改后方可施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4.3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防范措施,对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

3.5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3.5.1上岗前交底:每天上班前召开班组会议,认真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传达工程项目经理或工长的书面安全检查交底书。

3.5.2上岗前检查:每天上班前,对作业区域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个人所佩戴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对工作所使用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试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末处理前不得使用。

3.5.3上岗前交底和讲评活动必须填写记录。

3.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6.1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和起重升降设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6.2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书面交底或记录。

3.6.3各级交底必须严格手续,安全技术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必须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地点。

3.7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3.7.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安全网及“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都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7.2脚手架必须分段验收。

3.7.3地锚、接地、龙门架基础必须有隐蔽验收。

3.7.4以上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并有施工安装人员,工长、安全员等人的签字及验收工期。

3.8.1对能安全检查获优良工地或文明工地称号的奖励规定:对公司检查获优良的,对工地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程管理部专职安全员也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3.8.2利用每月的一次生产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表彰奖励获得安全优良工地和安全有功人员,同时对因安全工作不得力发生事故,受到上级批评的工地及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公司项目管理部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及时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公司。

3.8.4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则按安全自保合同书处理。

3.8.6对不听从安全员管理,无理取闹人员,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3.8.7对安全违章纪人员的罚款,专职安全员可按20%金额给予奖励.

本工程为我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重点工程。为确保达到消灭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使其达到部颁安全检查标准优良工程的管理目标,施工中须制定并执行以下保证措施:

4.1建立安全监督体系(如下图所示)

4.3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公司项目管理部、项目工程部的主要安全职责详见下图。

4.5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坚持每周—班前—小时和每班前安全交底制,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4.6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奖罚条例,严格执行公司的《主要安全管理文件汇编》中的各项条款。

4.7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人员和各类操作工人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以示区别。

4.8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挂有安全警示牌,设置安全防护通道。

4.9施工用地范围设置明显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10切实抓好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子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定期进行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加以纠正和制止,杜绝事故发生。

4.1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准确严格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戴安全帽不准上班,不带安全带不准上高。严禁酒后上班,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4.12各类脚手架的搭设及维修必须由专职架子工来完成,加子搭设牢固并与主体拉结,沿道路第二排以上设立安全网、安全笆,其他地方设安全栏杆扶手。楼梯口等“四口五临边”必须设置可靠有效的防护栏杆或安全网。出入楼梯口正方搭设防护棚。

4.13各种机械设备装好接地及防护设施(防护罩等),定人定期检查,非专职人员不得随意开机和使用。开机使用时一定要集中精力,停止使用时配电箱加锁并切断电源。

4.14现场施工用电及临时用电,必须由工地专职电工持证上岗安装,配电线路架空拉设,不得私拉乱接。配电箱按规范做保护接零和接地。

4.15夜间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光源,以保证夜间作业的施工安全。

4.17工地设立专职卫生保洁员,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每天进行整理清扫,各班组每天做好各自的落手清工作,工地的材料分类堆放整齐,争创“标化”工地。

4.18定期(公司职能部门)、不定期(基地)对各类中小型机械、电器、用电线路、井架、脚手架、防护设施及职工的安全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于严重或重复出现的问题,参照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处罚,力争把安全事故的苗子消灭在萌芽之中。

5.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防护

5.1.1土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处理,严禁生活用水和废水冲刷边坡。

5.1.2土方开挖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

5.1.3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其边沿四周设立1.2M高的护身栏杆,在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5.1.4土方开挖中要随时注意土壁变动情况,如发现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或加固。夜间挖土,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5.1.5基坑边1M以内严禁堆土、堆料、停置各种机具。

5.1.6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过程中,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装土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5.2钢筋工程安全规程

5.2.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5.2.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能一次松开。

5.2.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蹬紧。

5.2.4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5.2.5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相下。

5.2.6柱筋在3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3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5.2.6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5.2.7绑扎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5.3模板工程安全规程

5.3.1.1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更详细的专项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必须详细说明安全保证措施,并且应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才能进行施工;

5.3.1.2在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根据砼的运输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5.3.2.1本工程的模板支撑系统具体方案详见作业指导书。

5.3.2.2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有设计计算书。

5.3.2.3支撑系统在具体搭设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不得随便更改设计。

5.3.3.1模板支撑的立柱一律采用Ф48钢管,立柱钢管材质必须性能良好,不得使用弯曲、锈蚀严重、穿孔的钢管;

5.3.3.2立柱底部无论是支撑在砼面上还是支撑在土地面上,都必须采用垫板垫牢,严禁采用砖垫高。对支撑在地面上的立柱,必须将地面土夯实,其垫板应采用钢质或5cm厚以上的木质垫板;

5.3.3.3立柱的横向支撑必须每一道都设置,纵向支撑可每隔三道设置一道;

5.3.4.1模板上不宜堆载过多,在模板支设过程中、钢筋绑扎过程中、砼浇灌中都必须注意这一点;

5.3.4.2模板上堆物应均匀放置,不宜太集中。

5.3.5.1模板存放必须整齐、稳定,堆高不得超过1.5m;

5.3.5.2大模板存放时,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5.3.6.1支拆模板时,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并有可靠的立足点;

5.3.6.2模板拆除区域必须设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拆模区内;

5.3.6.3模板拆除应一次性到位,不得留有未拆除,特别是悬空模板。

5.3.7.1模板拆除前必须由工长先检查,再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通过后才能拆模;

5.3.7.2模板支设完毕必须由工长,质量员进行验收,项目生产副经理定期进行抽查。对验收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彻底整改;

5.3.7.3模板验收单上必须清楚地注明具体位置、验收的数量、模板的类型、验收人员、日期等;

5.3.7.4支拆模板前,必须由工长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5.3.8.2不得在未达到强度之前拆除承重模板。

5.3.9.1在模板上运输砼时,必须铺设架空板,架空板的支撑马凳下垫木板,防止因荷载太集中而压坏模板;

5.3.9.2架空板必须铺设牢固,并不得出现悬挑架空板。

5.3.10.1在作业层上,孔洞及临边必须有可靠的防护;

5.3.10.2垂直作业层上下必须有隔离防护措施。

5.4.1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上不得有接头。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及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5.4.2本工程砼利用搅拌站送料,在浇捣砼时地面运输车进出频繁,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车辆进出,做到井然有序。

5.5砖砌体工程安全规程

5.5.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5.5.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5.5.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5.5.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5.6.1本工程采用双排外脚手架,五层以上采用型钢(工字钢)梁挑双排脚手架,分段卸载。内架采用满堂架,装饰采用工具式脚手架。脚手架的安全应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5.6.2防护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及专业施工队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6.3上部结构的外脚手架满挂安全网,进行全封闭施工;进料平台临空的三方须设拦杆和安全网封闭,平台支撑须稳固可靠。

5.6.4人员上下的人行梯宽1.2m以上,并设防滑条和防护栏杆。

5.6.5脚手架的操作层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架外侧设两道护身栏和一道挡脚板。

5.6.6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架设电线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5.7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5.7.1场内用电按平面图统一布置。

5.7.2临时用电方案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批后实施,所有动力用电线路均采用三相五线制,并主要采用埋设方式进行敷设,以确保安全用电。

5.7.3所有机械需有接零接地保护,配电箱设漏电保护器,所有配电箱保证一闸一保险,并派专人管理,地下室、楼梯间用低压电源,夜间有足够的照明。

5.7.4配电线路按用电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线,不得采用标准的配电箱

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敷。

5.7.5室内、外线路均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至少保持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

5.7.6外电防护:外电小于安全距离必须要制定外电防护措施;

5.7.7.1要做到五防一通(防潮、防火、防雷、防雨、防小动物、通风良好)、应配备绝缘防护用具及绝缘灭火器材;

5.7.7.2室内不堆杂物,配电盘前后地面应铺设绝缘垫。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1米;

5.7.8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5.7.8.2专用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色多股铜芯线(PE线)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严禁混接;

5.7.9电箱及开关箱

5.7.9.1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开关箱(末级)一定要装置漏电保护器,而且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灵敏可靠,动作失灵立即更换;

5.7.9.2箱内必须安装可见点的电源隔离开关,进、出要穿管,上管头要有防水弯,箱外2米内无杂物堆放,箱必须有门有锁;

5.7.9.3箱内闸刀、开关、电器排列整齐,标志明确,熔丝及保护装置要符合要求,箱内一切电器设备各种电无损,必须是合格产品;

5.7.9.4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箱内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一定要匹配,箱体(铁制)外壳必须要有良好的保护接零;

5.7.10.1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置单相漏电保护器,而且安装电源隔离开关,灯具金属外壳必须要作接零保护;

5.7.10.2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米,否则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供电,工作灯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线路不能混乱,接头处要绝缘布包扎;

5.7.10.3对于温湿地面、坑井、沟道或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要有钢网护罩,电线采用橡皮软电缆;

5.7.10.4凡使用高温灯具(碘钨灯、钠灯等)时,应与易燃物保持有2米以外距离;

5.7.11.1电源线(绝缘线)的截面积应满足负荷需要,还要考虑到机械强度的需要,选用铜质绝缘线不得小于10㎜2,铝质绝缘不得小于16㎜2。但宜选用五芯电缆线,禁止使用四芯电缆外绑扎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线。线路严禁乱拉接。

5.7.11.2电源线路距地面不得低于4米,跨越通车地段不得低于6米,线路与各种塔吊起重臂、钢丝绳、起重物件、井架、龙门架、钢架等应不小于《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第三十五条表中规定的最近距离;

5.7.11.3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横担、瓷瓶上。而且动力线、照明线应分开架设,电线不能老化,接头、破头处必须作绝缘包扎;

5.7.11.4临时设施工程中的动力、照明线路通过墙壁、楼板、顶棚时应加绝缘套管,严禁将电线捆绕在金属体上,严禁插销连接;

5.7.12.1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要匹配,严禁使用其它非金属丝代替熔丝;

5.7.12.2一切电器设备绝缘电阻必须在0.5MΩ以上,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其重复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5.7.12.3各种移动式、手持电动工具应装置漏电保护器,并使用橡皮软电缆线。水磨石机操作者应穿戴绝缘鞋及手套;

5.7.12.4各种电动设备机械应设单独开关箱,应“一机一闸”。露天1电气设备及开关装置应具有防雨措施;

5.7.13.1从事电气安装、拆除工程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7.13.2临时安全用电必须按规范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详细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7.13.3经常检测电器保护器的绝缘电阻及接地体、重量接地的接地电阻值,要有记录;

5.7.13.4经常检测各级漏电动作电流及漏电动作时间是否符合标牌中标示数字符合;

5.7.13.5要建立电气检修、拆除制度,并要有统一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5.8.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5.8.1.1安全帽的质量必须合格,不得采用劣质产品;

5.8.1.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紧帽带。

5.8.2.1本工程建筑物外围防护采用密目安全网;

5.8.2.2安全网的标准为:每10cm×10cm=100cm2的面积上有2002个以上网目;做耐贯穿试验(将网与地面成30°夹角,在其中心上方3m处,用5kg重的钢管垂直落下)不穿透;

5.8.2.3安全网在使用之前必须取得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站的管理部门准用证。

5.8.3.1进行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5.8.3.2安全检查带必须经过检测合格,不得在现场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

5.8.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5.8.4.1楼梯口防护用Ф48钢管、扣件搭设而成,高度900,立杆焊在砼的预埋铁上;

5.8.4.2电梯井口防护有井内水平防护及井口防护两道。其中,井内水平防护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一道平网,井口防护采用Ф16钢筋焊成铁栅栏门,固定在井壁上。

5.8.5预留洞口防护

5.8.5.1预留洞口有如下几种防护方法:

5.8.5.1.1当洞口尺寸小于300时,可采用2cm厚的硬木板盖牢,并固定;

5.8.5.1.3当洞口尺寸大于1200时,必须在洞四周搭设高度不小于900的栏杆,并在洞口上挂水平安全网。

5.8.6.1每一处通道口都必须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用Ф48钢管、扣件搭成支撑体系,再在其上铺设两层竹跳板,它们之间的间距为400。

5.8.7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5.8.7.1楼板、屋面

楼板、屋面在外架防护严密的情况下可以不作防护,对有缺口的地方应用栏杆围护;

外墙窗采用Ф48钢管、扣件搭成栏杆。

5.8.8.1吊笼净高不小于2M,其顶部及除门之外的侧面应有围护,围栏制作的材料及强度应能承受350N的作用力而不永久变形;

5.8.8.2吊笼底面的承载能力应不低于250Kg/m2,若按人员体重80Kg/人计,每人占据的底面积应≥0.2m2;

5.8.8.3吊笼内应有足够的照明;

5.8.9.1升降机基础下如有空间或通道,对重应有防坠落安全措施,对重使用金属填充物时应有措施防止其移动;

5.8.9.2吊笼不能用来平衡另一个吊笼;

5.9.0.1升降机使用相互独立,起升钢丝绳不小于2,安全系数不小于12;对重用和接交用钢线绳的总安全系数不小于8,单独起升钢丝绳的直径不小于9㎜,并用电镀处理或采用防腐保护;

5.9.0.2钢丝绳任一10倍直径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不得大于总根数的5%;

5.9.1.1传动系统

5.9.1.1.1传动系统的零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并应便于维修,有关零部件应能防止雨雪、砂浆、混凝土等有害物质侵入;

5.9.1.1.2当吊笼或对重停止在安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起升钢丝不应松弛,当吊笼超载25%并以额定起升速度上、下运行和制动时,钢丝绳子在滑轮内不应产生滑动;

5.9.1.1.3齿轮齿条传动之模数不得小于7,齿条应牢固地安装在导轨架上;

5.9.1.1.4制动器应防止润滑油和水的侵入,若采用两套独立的传动系统,每套传动系统应具备各自独立的制动器;

5.9.1.2安全装置

5.9.1.2.1吊笼应设有灵活可靠的断绳保护和限速器。有对重的升降机,当对重大于吊笼重时时,应有双向超速或失控的机械式限速器;

5.9.1.2.2安全装置在升降机的接高和拆卸过程中应能起作用,安全装置动作后,故障未排除前安全装置不得松开或复位,吊笼应设安全钩,防止出现事故时吊笼脱离导轨架;

5.9.1.2.3卷扬机传动的升降机应设断绳安全装置;

5.9.1.2.4应按规定调整限速器的动作速度,铅封后不得随意调整,并打上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5.9.1.2.5升降机要在导轨或吊笼上设置极根开关,在正常状态下,上极限开磁与上限位开磁的越呈距离为,SS型升降机0.5M;SC型升降机0.15M。在正常状态下,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道先动作;

5.9.1.2.6升降机要设置防松绳开磁和断绳开关;

5.9.1.3.1升降机应有与主电路各相绝缘的手动开关,并应设在便于操作之处;

5.9.1.3.2升降机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电机主回路上有短缺、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5.9.1.3.3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须大于0.5MΩ,运行中须大于1000Ω/V;升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应良好接地,其接地电阻值≤10Ω。

5.9.1.4.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必须认真履行技术交底,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必须履行交接班制度,并接好交接班记录;

5.9.1.4.2严格执行准用证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

5.9.1.4.3悬挂操作规程及起重限信警示牌。

5.9.2施工机具安全规程

5.9.2.1.1平刨机安装后必须有验收手续,并有操作责任人,定人定机操作。

5.9.2.1.2无人操作必须断开电源,不可空转。

5.9.2.1.3必须进行保护接零并有漏电保护器。

5.9.2.1.4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对一些重要的部件,如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防护罩等,应保证完好。

5.9.2.1.5不得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为一台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5.9.2.2.1圆盘锯安装后必须有验收合格手续,并有操作责任人,定人定机操作。

5.9.2.2.2必须有保护接零、并有漏电保护器,电锯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档板安全装置及传动部位防护部位必须性能良好。

5.9.2.2.3无人操作必须切断电源。

5.9.3手持电动机具

5.9.3.1一类手持动机具必须有保护接零。

5.9.3.2使用一类手持电动机具必须戴绝缘用品。

5.9.3.3使用手持电动机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或更换插头。

5.9.4.1钢筋机械,如钢筋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拉丝机等,安装后必须有验收手续。钢筋机械必须定人定机操作,并在机械上悬挂操作负责人牌。

5.9.4.2钢筋机械必须进行保护接零,必须有漏电保护器。

5.9.4.3钢筋冷拉作业区、对焊作业区必须有防护措施。

5.9.4.4钢筋机械传动部位应设防护并且性能良好。

5.9.5.1电焊机安装后必须有验收手续,对有多台电焊机的工程,必须对焊机进行编号并定人定机操作,焊工持证上岗。

5.9.5.2电焊机必须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并应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还必须设防雨罩。

5.9.5.3电源必须使用自动开关。

5.9.5.4电焊机焊把线应性能良好,接头不得超过三处,并无绝缘老化现象。

5.9.6.1搅拌机安装后必须有验收合格证明单,定人定机操作,操作工人持证上岗。

5.9.6.2必须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并设防雨蓬。

5.9.6.3作业平台应稳定,并设栏杆。

5.9.6.4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必须性能良好,操作手柄必须设保险装置。

5.9.6.5料斗必须有保险挂钩,工人在料斗下工作时必须挂好保险挂钩。

5..10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5..10.1本工程总高14.6m,每层作业面较大,高处作业涉及人员较多,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5..10.2高处作业人员须经医生体验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5..10.3高空作业区域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

5..10.4在建筑场地的出入口,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脚手板作为安全通道。

5..10.5临近施工区域,对人和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支搭防护棚。

5..10.6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措施。

5..10.7高空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随用随运某外墙保温施工方案,禁止超负荷。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5.11安全消防措施:

5.11.2、层层签订消防责任书,把消防责任书落实到重点防火班组、重点工作岗位。

5.11.4、一般临时设施,每一百平方米配备一只九升灭火机,临时木工棚、油漆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配一只各类合适的灭火机。

5.11.5、划分动火区域,现场的动火作业执行审批制度,并明确一、二、三级动火作业手续,落实好防火监护人员。

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水力灌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11.6、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必须随身带好“二证”(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一器”(消防灭火器)、“一监护”(监护人职责交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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