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X标龙归站土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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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X标龙归站土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体系和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1

2.1安全管理方针 1

2.2安全管理目标 1

2.3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2

GB/T50731-2019标准下载2.4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6

2.5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6

三.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措施 13

3.1装卸碴与运输安全措施 13

3.2安全生产各项技术措施 14

四.现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0

4.1施工现场布置安全措施 20

4.2现场安全用电责任制 20

4.3安全用电管理体系 21

4.4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21

4.5电器设备使用安全防护措施 24

五.施工现场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26

六.施工运输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27

七.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27

7.1消防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27

7.2消防管理制度 27

八.现场保卫安全措施 28

九.现场医疗与卫生安全措施 29

十.雨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30

十一.安全应急预案 30

11.1编制目的 30

11.2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31

11.3应急计划与建立 35

11.4具体应急措施 36

十二.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36

12.1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36

12.2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37

12.3现场管理措施 37

12.4施工管理措施 39

12.5监督检查措施 40

龙归站位于白云区龙归镇106国道(广花大道)与规划路交界路段,布置于原车道中间,南北走向。广花大道规划路宽60米,绿化带宽约6米。车站两侧房屋密集,多为A、B类低层普通建筑。车站周边现状交通繁华,车站周边房屋密集。

本站地处广花冲积盆地,地表为公路、农田、耕地、小水渠等,主要地层特征自上而下分布为人工杂填土层、冲洪粉细(粗)砂层,冲洪积土层(淤泥层)、碎屑岩石强风化带、碎屑岩石中等风化带、红岩微风化带。

龙归站(含停车线)为地下两层岛式车站,主体结构外包全长440m,标准段跨度16.9m,基底埋深约17m,顶板覆土厚度约2.5~3m,围护结构采用1200mm厚冲孔桩,桩间设三重管旋喷止水。

二.安全体系和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我们的安全方针是:以人为本,预控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杜绝亡人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05%以下,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创建广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2.3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深基坑施工危险因素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高,针对本工程特点和常规的施工安全要求,为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我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2.3.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3.2安全保证体系

②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③确定安全工作管理体制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⑤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2、项目生产副经理职责

①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②在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时,安排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

全情况,发展趋势,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③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④发生安全事故,组织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并配合事故调查。

⑤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落实安全责任制。

⑥工程开工前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隧道或深基坑作业、机电作业、雨季施工、使用有毒材料、交叉、多层、高空作业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本单位没做过的工程等,组织安全交底学习,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⑦协助组织安全事故抢救工作。

①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③组织编制、审定施工方案、审核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贯彻安全生产的原则。

④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⑤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⑥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做出技术性结论。

①掌握日常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安全问题的整改进行监督和反馈。

④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按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做好分部分项工程验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施工安全措施。

①制定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②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

①下达生产计划,签订施工合同时,提出安全指标和要求。

②正确列支有关劳动保护经费,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的奖金发放和罚款回收工作。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

9、分部负责人安全职责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分部人员工作,对本分部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②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随时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③掌握本单位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安排带病人员从事禁忌工种工作。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督促按期体检。

④发挥安检员的作用,保护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

⑤保证每周安全活动日的落实并布置、检查活动内容。

⑥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

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班组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③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组织应急安全情况处理。

④组织安全活动日,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总结上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

⑤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根据工人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他特点分配工作,以防事故的发生。班组分散工作时,一般不准单人作业,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2.4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2.4.1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4.2 对安全生产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4.3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2.5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针对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逐级分解落实。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项目部与各工程队、各工程队与各工班层层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2.5.1.遵守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

3、所有外包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6、必须把好安全生产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

2.5.2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其中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生产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检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的落实,督促工人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生产。确保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2.5.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针对各部门、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3、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每日班前安全讲话制度,生产副经理亲自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例会,协调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督促班前安全讲话活动,检查活动记录。

2.5.4严抓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要规定日期和参加检查的人员,一般情况下,经理部每半月、队每周、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不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危险性大、采取新工艺、季节变化、节假日前后等情况下随时都可以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限期整改。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3、安全检查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奖惩严明,以保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制度的真正落实。

4、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评价制度。工程开工前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以便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评价。

2.5.5严抓安全生产纪律

1、项目部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告示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5.6开展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为每位人员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卡》,安全教育及考核记录记入卡内,实行跟踪管理,卡随人员流动。

3、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转场安全教育,对变换工种和调换工作岗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5、作业工班每周一下午例行安全学习,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总结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7、项目部主要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队级主要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班组级主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8、职工在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考核获得市劳动局或建委颁发的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所有施工作业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匀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由主管部门颁发的平安卡。

9、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较大的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准上岗。

11、坚持“工前布置、工中检查、工后讲解”的“三工”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开展“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的“三不”活动及“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以推动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2.5.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要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工区每旬组织一次。

3、安全生产检查时作到自查与互查结合,上下结合的方法,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2.5.8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企业发生重伤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方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及工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经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要到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勘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之上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的现场勘察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

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通过充分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

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

责任事故,就是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即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造成事故;

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既定的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

根据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证后报批。

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出后,须经有关机关审批方能结案。

关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都要分清予以应得的处分。

事故教训是用鲜血换来的宝贵财富,而这些财富要靠档案记载保存下来,这是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难得的资料。因此,要把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图片、照片、资料等长期完整的保存起来。

2.5.9强化技术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合同段所在地区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

2、在本合同段工程施工前确定安全防范重点。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机械作业、高空作业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编制作业指导书。

3、把安全生产列为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之一。对保证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列出专门章节,并详细地说明技术措施内容和实施细则;对特殊工种制定详细的、专项的安全操作规程。

4、根据施组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

5、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业主审批同意后实施;实施前要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及有关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

6、交底内容除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要有:施工场所、环境、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的安全生产事项;

7、多工种交叉作业要分别向各工种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

9、加强施工监控量测,建立由具备丰富施工经验、监测经验、结构受力计算分析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监测小组。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监测资料,对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对比,预测竖井及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出工序施工的调整意见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保证整个工程安全、可靠。

10、对出现的安全事故按“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并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

11、正确指挥和组织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防止因人员超劳、机械超疲、各种动力车辆超速或超高超宽装载而发生的事故。

2.5.10做好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杜绝坠落、火灾、触电、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

2、施工道路、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消防要求。

3、用电线路、给水管道整齐划一,并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

4、制定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使用规程。防止机械伤人事故发生。

三.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措施

3.1装卸碴与运输安全措施

3.1.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1.2 弃碴场地必须避免因过大土压引起对临近建筑物的危害。碴土远输采用专用散装物料车夜间进行。若靠近交通道路,应防止弃碴危害车辆与人身安全。有害环境保护的弃碴方案,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3.1.3 装载料具时,不得超出装载限界。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必要时加设保险绳和显示限界的红灯,还应专车运输和专人指挥。

3.1.4 大型装载机工作场地,应设车辆机械调度与指挥人员。

3.1.5 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严禁非司机、搭乘非运人的车辆。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发车。

3.1.6 禁止使用装载机当“吊机”爬坡和当运输车用,以免违章发生事故。

3.1.7 垂直运输必须设专人指挥。连接装置必须安全可靠,防止脱钩、溜车事故。

3.2安全生产各项技术措施

3.2.1基坑开挖与支护

1)基坑开挖之前,要在基坑顶面坡以外的四周设置排水沟,并保持畅通,防止积水灌入基坑引起坍塌。

2)处在土石松动坡脚下的基坑,开挖前应作好防护措施,如排队铖石、设置挡护墙等,防止土石落入坑内。

3)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和弃土,均应在安全距离(1~1.5米)之外,引起地面震动的机械,安全距离更要控制,一般在(1.5~2米)之外。

4)开挖基坑时,要按照规定的坡度,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坑承载力要求的设计标高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再由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6)使用机械开挖基坑,要按照有关机械操作规程和规定信号,专人指挥操作,挖斗下面严禁站人。

7)遇到涌水、涌沙、边缘坍塌等异常情况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之后,方可继续施工。

8)基坑底部用汇水井或井点排水时,要保持基坑不被浸泡。

9)采用钢筋砼维护壁时,除顶层可以一次整体灌注外,往下要根据土质情况,控制开挖高度和长度,并随开挖随灌注,钢筋砼围圈顶面要高出地面0.5米。

10)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要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办理。

11)当基坑开挖接近设计标高时,要预留10~30厘米,待下一道工序准备就绪,在灌注砼之前开挖,挖除后立即灌注砼。

12)在开挖阶段,如果出现地面疏松,要视情况夯实。对于粘性土地基,要在基坑地面夯填一层厚10~15厘米的碎石,以提高地基承载力,抵御地下水浸泡。

1)为合理布置出土路线和弃土堆放地点,要考虑以下几点:不妨碍其他项目的施工、不妨碍排水、不影响后续施工和不影响挖方本身的安全。

2)开挖基坑、坑槽时,要视土壤的性质、含水量、土的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非经设计部门同意,施工单位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

3)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等附近施工时,必须根据土质情况、填筑深度等,指定具体防护措施。

4)在开挖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要设法排水后再进行开挖。严禁顺土方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设天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塌方。

5)如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要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处理。

6)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他松动的危石时,要通知下面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弃土要存放在远离边线5米以外的指定地点。

7)挖掘出土的过程中,若发行深洞、墓穴、古井等,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经详细检查后方可工作,以免发生危险。

8)人工挖土时,两人之间以互相不碰撞为宜,人工运土坡道的坡度,要以人力能运出土为宜。

9)在基坑内向上运土时,要在边坡上挖台阶,其宽度一般不小于0.7米,严禁利用挡土支撑存放土石工具或站在支撑上传运。

10)使用挖掘机挖土时,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操作,并经专门训练,了解机械构造、性能、使用和机修保养。

11)人工挖装、配合机械吊运土方时,要专人指挥,不得各行其是。

12)挖掘机挖土时,要对机械的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等,要制定施工措施。挖土基坑边缘必须有足够的承载力。

13)挖掘机停机。将工作部分停置在安全位置。

1)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沉装置。否则禁止开钻。

2)开工前,必须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有无瞎炮,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否则禁止工作,严禁打残眼。

3)供钻眼用的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开钻部位的脚手板一定铺满绑牢,架子本身结构要符合有关规定。

4)钻孔质量要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以免爆破效果不良发生安全事故。

5)对于手电钻、潜孔钻、凿岩台车等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6)堆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条件》执行。

8)未经专门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单独从事有关爆破工作。

9)从事爆破工作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爆破器材领发制度、清退制度、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培训制度以及重要爆破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

10)爆破器材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内,不得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分包商或个人保存。

2)钢支撑必须在开挖到设计位置后立即安装。并按设计要求对侧壁施加预应力。且在端头安装轴力检测仪,以观测预应力的衰减情况。

3)钢支撑安装时,要先挖出钢管槽,在连续墙上标出支撑点位置并进行清理、平整,使支撑点与连续墙面垂直密贴,使之受力均匀,并在端部采取固定支托措施,防止支撑滑落,钢支撑与中立柱要正交,且连接要稳固。

4)在挖土、爆破或吊装下一道钢支撑时,严禁撞击、损伤已安装好的支撑。

5)钢支撑不可用做辅助脚手架等它用,且不允许人行。

6)设专人对基坑支护结构和钢支撑的变形、位移、受力变化等进行周期性的监测控制,以便采取措施,确保结构和人员安全。

7)钢支撑拆除时,要经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同意,由专人组织拆除,采取可靠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

3.2.2基坑监测和管线防护

1、基坑监测:按基坑监测专项方案实施;

2、管线保护:管线进行迁改处理。

3.2.3模板工程施工

支模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要包括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设计、搭设与拆除、砼浇注方法和浇注过程观测及安全控制要求等方面内容。技术方案必须经企业的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企业技术和某些特殊安全部门的公章后才能实施。

模板支撑所用材料必须满足规定的要求,严禁将油桶铁皮及其他废旧铁皮用做模板使用,模板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拼接平整,接缝严密,确保浇注砼时不漏浆和结构表面平整。

高支模要采用钢支撑做立柱,不得使用竹木做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搭设支撑。

高支模技术方案的编制要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定,结合工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并且要经审批合格后才能施工,技术方案一经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

对于特殊工程结构,当模板面非水平面或施工荷载不均衡时,要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能力计算确定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

施工单位要明确高支模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要在高支撑搭设、拆除和砼浇注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高支模立柱基础必须坚固,按设计计算要求严格控制支架沉降量,立柱的支承面是泥土面时,要采取排水措施,并要平整、夯实后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块支承立柱。

高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主持分段或整体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钢筋安装。

高支模施工现场要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从支撑系统爬上爬下。

高支模搭设、拆除和砼浇注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砼浇注时,施工单位要派安全员专职观察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时要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排除险情并经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施工时严禁撞击已安装好的支撑,待砼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拆除模板及连接件。支撑件逐层传下或吊下,不得向下直接抛掷,防止伤人,且禁用推倒或拉倒的办法拆除。木模板、杆件上的铁钉及时拔除或打平。

3.2.4钢筋、砼工程施工

钢筋加工场要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须加网罩。

用机械调直、切断、弯曲钢筋时,必须遵守所用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焊机要指定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禁止操作。

焊接人员在操作时,要站在所焊接头的两侧,以防焊花伤人。

焊接现场要注意防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配合焊工工作时要戴有色眼镜和防护手套。焊接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钢筋。

搬运钢筋时要注意前后左右,以免碰伤碰坏人、物。多人抬运时要同一肩膀,步调一致,上、下肩要轻起轻放,不得投扔。

由低处向高处传送钢筋时,一般每次传送一根。多根一起传送时,要捆扎结实,并用绳子扣牢提吊。传送人员不得站在起运钢筋的垂直下方。

吊运钢筋必须绑扎牢固,并设稳绳。钢筋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吊。吊运中严禁在施工人员上方回转和通过,以防止钢筋脱钩伤人,钩物或掉落而发生事故。吊运钢筋网或钢筋构件前,要检查焊接或绑扎的各个连接点,如有漏检或漏焊,须处理后方能吊运。

吊运钢筋,要防止碰撞电线,二者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施工过程中,严禁钢筋与电线或焊线碰撞,以防触电。

施工现场的交通要道,严禁堆放钢筋。须在脚手架或平台上存放钢筋时,不得超载,并须井有关施工人员同意。

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遇有模板、拉杆及预埋件等妨碍时,不得擅自拆除、割断,以防发生事故,必须拆除时,要取得施工负责人的同意。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道离就位点1米以内,才准靠近。就位时必须支撑好,方可摘钩。

用手推车运送土、物料、砼,要在运输道路平坦的道路上进行。

在震捣过程中,要经常观察模板、支撑、拉撑是否变形,如发现变形有倒塌危险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指挥人员。

使用电动震捣器,须有触电保安器或接地装置。搬动震捣器或中断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

不得将运转中的震捣器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

湿手不得接触震捣器电源开关,震捣器的电缆不得破皮漏电。

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或在运转过程中的故障处理,均由电工进行。

四.现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1施工现场布置安全措施

4.1.2 “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到位,主要包括有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明挖基坑四周布设牢固的钢管围栏,围栏上漆警戒色,挂警示牌。

4.1.4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要设置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各类房屋、库房、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

4.2现场安全用电责任制

4.2.1 项目经理是安全用电的总责任人。

4.2.2 项目经理下属的项目生产副经理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用电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

4.2.3 项目经理下属的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编制和审核专门的用电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用电安全一级技术交底。

4.2.4 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用电安全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用电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2.5 机电员和安全监控员协同专职安全员工作。

4.2.6 现场所有接拉电线及电器设备均由持证电工操作。

4.2.7 每个施工作业人员经用电安全教育后都具有较强的用电安全责任性,掌握一定的安全用电常识。

4.2.8 定期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用电安全的抽检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安全用电管理体系

4.4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4.4.1外电线路的安全防护

1、在建工程的外侧与外电线路边线确保最小的安全操作距离。

2、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线路交叉时,保证路面与线路最低点的垂直最小距离。

3、如受现场施工条件限制,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我司采取设置屏障、围栏、防护栏和防护架等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4.4.2现场电箱(配电箱、开关箱)的安全防护

1、现场电箱箱体颜色醒目、完整无缺。门锁无缺损。箱体上有编号和单位名称。箱体材料为薄钢板或玻璃钢板。

2、现场电箱处设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管理。

3、经常清洁现场电箱,保持现场电箱的整洁。

4、经常检修现场电箱,保证箱内各类电器装置灵敏有效,完整无缺、绝缘良好,无外露戴电部分,且安装牢固,布置接线规范。进、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5、电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常温以及无杂物、无液体浸溅和易受撞击的场所,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并采用设防雨蓬等防雨措施。

6、固定挂式电箱装设端正、牢固;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2M。移动立式电箱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7、分配电箱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调整值与分路开关器的额定值,动作调整值相适应。

8、确保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小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设备的距离小于3m。

9、动力、照明线路分路设置;并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漏电保护器,进行分级配合,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并选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

10、箱内工作零线端子板与接地端子板或保护零线端子板齐全,各种电器应首先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与电箱箱体紧固,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均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通过端子板连接。

11、漏电保护器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12、做到熔丝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绝不用铁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

13、绝不用多股熔丝代替一根较大的熔丝

14、容量在60A以上的,采用合格的铜熔丝。

4.4.3接地零线的安全防护

1、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装置采取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

3、保护零线统一标志成黄/绿双色线,任何情况下都不使用黄/绿双色线做负荷线。

4、接地体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不小于48平方毫米,一组二根接地体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

5、同一电源系统中,采取同一保护方法,即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则另一部分设备不作保护接地也作保护接零,反之亦然。

4.4.4现场照明的安全防护

1、现场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照明导线不随便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架上。

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均设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3、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在5M以上。

4、灯线做到不靠近灯具表面。

4.4.5架空线路(低压干线架设)的安全防护

架空线路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绝不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4.4.6支线敷设的安全防护

1、经常检查,做到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和破损。

2、选用导线时,做到导线额定电压大于线路的工作电压,截面满足供电容量和机械强度要求。

3、导线的连接和分支处做到不受机械作用且符合绝缘要求。

4.4.7室内敷设安全防护

1、导线绝缘层符合线路的安全方式和敷设的环境条件。

2、截面10平方毫米以下导线线芯直接与电器端子压接;

3、截面16平方毫米以上导线线芯应先装入不接线端子内然后再与电器端子连接。

4、做到室内导线的水平敷设距地大于2M;垂直敷设距地大于1.8M。否则采取设防护套管等防护措施。

4.4.8室外电缆敷设安全防护措施

1、对于敷设方式我司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位置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和热辐射,并尽量避开建筑物和交通要道。

2、橡皮电缆直接埋地时做到:埋深大于0.6M,并在其上下均铺50MM厚细纱,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橡皮电缆穿越建筑物时构筑物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采取加防护套的防护措施,并做使套管强度符合相应的强度要求。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我司尽量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绝不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4.5电器设备使用安全防护措施

4.5.1 电焊、气焊、气割的安全技术措施:

要认真作好准备工作。正式作业前,要向焊工进行技术交底,明确任务,了解作业现场情况。作业现场内及附近易燃易爆物要进行拆除、转移、清理。

保证各类电焊机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各类电焊机要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

电焊机要有良好的隔离防护装置,电焊机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电焊机的接线柱、接线孔等要装在绝缘板上,并有防护罩保护。

电焊机要放置在避雨干燥的地方。

电焊钳要有可靠的绝缘、隔热层,不准使用无绝缘的简易焊钳和绝缘把损坏的钳。焊钳要在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橡套电缆与焊钳的连接要牢固,铜芯不得外露,以防短路或触电。焊钳上的弹簧失效时要及时调换。

焊接导线要用紫铜线,并具有良好的绝缘外层,要有足够的截面积,以保证使用过程中不致过载而损坏绝缘,焊接导线与电焊机、焊钳的连接接头要用螺栓和螺母拧紧,导线中间不能有接头。严禁用工地的金属构件、管道或其他金属物体作为导线使用。严禁将焊接导线搭在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煤气、液化气等设备上。不准把焊接导线盘在焊接处附近和焊件上,避免高温烧坏绝缘层。同时要防止焊接导线受压或磨损。

使用乙炔气瓶时气瓶要直立,不得横躺卧,以防丙酮流出,搬运时要装好瓶帽,防止强烈震动和避免撞击。瓶口严禁接触油脂,不允许用油手套、油扳手接触气瓶,为了防止回火,要在乙炔气瓶上安装阻火器,并经常检查是否失灵。乙炔气管道严禁采用纯铜。

使用氧气瓶时,由于氧气瓶内充有15N/mm2压力的氧气,如果气瓶内进入油脂或瓶阀和减压器沾有油脂,气瓶内误充可燃气体,或放气速度过快,遇高温或明火,受震动撞击等因素影响都有可能发生爆炸事故。氧气瓶严禁与油脂接触,操作人员不得用沾有油脂的手套、扳手去开关瓶阀,以免发生事故。,氧气瓶要直立使用,在储存、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放,防止震动、倾倒或撞击。氧气瓶要防止受热,避免靠近高温或明火,夏季要防止阳光直射,冬季作业,如氧气瓶阀或减压阀冻结,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不准用火焰加热。在地面进行焊接和切割时,要与可燃物和可燃结构保持适当距离,或用非燃烧材料隔开,在高空作业时,下面的脚手架要用铁丝绑扎,并需移开可燃物或用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

乙炔气瓶不能放在锅炉等高温设备附近,要距离明火10米以外,氧气瓶距离明火要10米以外,距离乙炔气瓶要5米以外。

坚持动火审批制度,对于临时进行焊、割的部位或场所,必须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焊工没有上岗合格证,不能进行正式的焊割作业。

凡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作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未设专人看火,不能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不能焊割。

4.5.2 交叉作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支模、砌墙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要设置安全防护层。

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物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要不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梯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提升范围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盖或防护棚。

五.施工现场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5.1 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

5.2 使用期间,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5.3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械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5.4 所有机械均应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上墙。

5.5 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5.6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5.7 用手柄启动的机械应注意防止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5.8 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5.9 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眺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5.10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并经常上油和检查钢丝绳的完好程度,以确定其安全性。用钢丝绳起吊、拖拉重物时,现场人员远离作业半径。

DB41/T 1373-2017标准下载5.11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5.12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六.施工运输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6.1 搞好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严禁违章开车,各种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6.2 安排运输调度值班,统一指挥,保证出碴、进料运输畅通无阻。

6.3 不得超载作业,或者任意扩大使用范围,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并加挂车与保险绳和显示限界的红灯。

6.4 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料混装,严禁非司机、非调车员搭乘非运人的车辆与行走机械。

苏 J33-2008 建筑外遮阳7.1消防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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