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钢桥制造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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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钢桥制造安全技术交底

13.钢桥试拼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拼装场地应平整、坚实,面积和承载力应满足试拼装要求。

(2)试拼装应由具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吊装作业必须由信号工指挥。

(3)试拼装现场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小二河黑臭河道专项整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确认运输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

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4)吊装时,被吊杆件(梁段)上严禁有人;杆件四角应加设缆风绳,保持稳定;起重机吊装

应符合起重机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5)对孔时,应用冲钉探孔,严禁手指探入。

(6)作业前应根据杆件形状、尺寸、质量选择适宜的起重机。

(7)试拼装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试拼装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8)试拼装时必须在前杆件(梁段)拼装稳固,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后杆件(梁段)的拼装。

(9)杆件(梁段)就位应缓慢、平稳、准确。在距离就位点5cm~10cm的空间位置应暂停,使用工具辅助就位;严禁碰撞已装杆件(梁段);严禁手推、脚蹬辅助就位。

14.运输、储存氧气瓶和乙炔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脂和油污等易燃物品不得与氧气同车运输。

(2)乙炔气瓶必须按规定期限储存,不得放置在有射线辐射的场所。

(3)运输气瓶应挂“危险品”标志;并严禁在车辆、行人稠密地区、学校、娱乐和危险场所停置。

(4)运输气瓶时应检查瓶帽,确认旋紧,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肩扛、背负、拖拉、抛滑等易造成碰、撞的搬运方法,严禁用吊车吊运氧气瓶。

(5)汽车运输气瓶应妥善固定,宜头朝同一方向横向放置,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车厢内严禁乘人,严禁烟火,井随车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面具;夏季应有遮阳措施,严禁暴晒。

(6)储存气瓶的库房必须专人管理,并建立管理制度;储存气瓶的库房必须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储存气瓶的库房,地面应平坦、防滑、有良好通风条件,且温度不得超过40℃;照明设施应具有防爆性能,电气开关和熔断器等应设在库房外,并应设避雷装置。

(7)气瓶人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规定要求;气瓶在库中应放置整齐,妥善固定,并留有通道;卧放时应头朝同一方向,挡掩牢固;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易燃、可燃物隔离,且与易引燃的材料(如木屑、纸张、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油脂等)距离6m以上,或用高于16m的不可燃屏板隔离。

15.机械矫正工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滚(平)板机矫正钢板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机床两侧严禁站在机床前后或站在钢板上。

(2)矫正小块钢板时,应在其下垫以能满足机械要求的钢垫扳,垫板一端与轧辊距离不得

小于30cm,并不得偏斜。

(3)矫正大型工件时,操作人员不得用手把持工件,应站在工件可能偏斜、偏移、翻滚的范围之外,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机,及时采取措施,并确认工件稳固。

(4)作业结束后必须关机断电,保养机械,清扫现场。

(5)使用压力矫正工件时,工件应放置在承压台正中;遇有偏心和斜面的工件,应压在工件的重心位置上,并应对工件采取稳定措施。

(6)机械矫正时,工件应放置平稳,设专人指挥;工件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熔焊的金属渣;钢板出现滚偏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进行调正。

16.杆件矫正必须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矫正前杆件应放置稳固,矫正过程中应随时观察,确认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矫正,经处理确认杆件稳定后,方可继续矫正;采用冷矫工艺应符合机械矫正工件相应要求,并应缓慢加压,随时观察杆件的变形情况,保持杆件的稳定;采用燃炬加热矫正应符合气割加工设备相应安全要求,采用多台(个)燃炬加热时,操作人员必须相互照应,并保持3m以上的作业距离。

17.气割加工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结束后必须关闭氧气瓶、旋紧安全阀,并将使用设备放置在安全处,检查作业场地,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场。

(2)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数控、自动、半自动切割加工设备应实行专人专机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3)气瓶及其附件、软管、气阀与割炬的连接处应牢固,不得漏气;使用前和作业中应用皂水检查,确认严密;严禁用明火检漏;气割胶管应妥善固定,禁止与焊接电缆、钢丝绳等绞在一起。

(4)作业中氧气瓶、乙炔瓶和割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同一处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作业中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割炬爬梯、登高,胶管不得缠身;严禁割具对向人、设备和设施。

18.制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触摸旋转的刀具和在刀具下翻转十压、测量工件。

(2)后孔法制孔,必须将杆(工)件和制孔设备支垫稳固;制孔设备应有足够的作业空间。

(3)制孔前,应检查钻床和夹具,确认安全;制孔时,钢板必须卡牢,钢板不得有位移和震动;工件上、机床上不得放置其他物件。

(4)手动进钻、退钻时,应逐渐增压或减压,不得在手柄上加套管进钻;钻头上缠有铁屑时,应停车用刷子清除,不得直接用手清除。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5)制孔结束后必须关机断电,待钻床与工件脱离后,方可吊装杆(工)件;制孔后的飞刺、铁屑、污垢应及时清除。

(6)铰孔、扩孔或量测孔径拨取量棒(量规)时,不得用力过猛;使用摇臂钻制孔,横臂必须卡紧,横臂回转范围不得有障碍物。

19.杆件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前必须办理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颁发用火证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2)所有焊缝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碴、未填满弧坑和超出现定的缺陷。零部(杆)件的焊缝应在焊接24h后按技术规定进行无损检验。

(3)焊接施工作业现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露天焊接作业,焊接设备应设防护棚。

2)M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露天焊接时,应设挡风屏板。

3)焊接作业现场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4)焊接辐射区,有他人作业时,应用不可燃屏板隔离。

5)焊接作业现场应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人内。

6)焊接作业现场应通风良好,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灰尘、烟雾。

7)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4)焊接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焊机的二次引出线、焊把线、电焊钳等的接头必须牢固。

2)电焊机的电源缆线长不得大于5m,二次引出线长不得大于30m。

3)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验,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4)作业时,电缆线应理顺,不得身背、臂夹、缠绕身体,严禁搭在电弧和炽热焊件附近与锋利的物体上。

5)使用中的焊接设备应随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维修后的焊接设备,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6)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L岗。数控、自动、半自动焊接设备应实行专人专机制度;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防护面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穿焊接防护服,穿绝缘、阻燃、抗热防护鞋;

7)电焊机、电缆线、电焊钳应完好,绝缘性能良好,焊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确认符合要求。

8)作业时不得使用受潮焊条;更换焊条必须戴绝缘手套;合开关时必须戴干燥的绝缘手套,且不得面向开关。

9)作业中电机出现声响异常、电缆线破损、漏电征兆时,必须立即关机断电,停止使用,维修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使用。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10)在狭小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通风措施,经检测确认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人作业;出人口必须设人监护,内外呼应,确认安全;作业人员应轮换作业;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11)作业后必须关机断电,并锁闭电闸箱。

20.焊缝无损检测人员必须经无损探伤专业培训,取得无损检测资格;放射检测时现场应设屏蔽,在放射源周围应设明显标志,严禁人员靠近;检测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专用防护用品;放射检测应远距离操作,工作地点应置于辐射强度最小的部位,避免在辐射流的正前方工作。

21.杆件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楔具应焊牢,拆楔应切割、磨平,不得锤击打落。

(2)主梁上翼板未组装封盖前严禁人员站在腹板上作业。

(3)人孔和梁端部位应设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应设警示灯。

(4)向工装胎具上搬运小型工件和工具沙土井点降水施工方案,应直接传递,不得抛掷。

(5)工件和临时装置的锐边、锐角应倒钝,飞边、毛刺、污垢应清除。

(6)杆件组装时,必须使用刚性材料临时固定,严禁使用钢丝绳固定工件。

(7)组装大型杆件应使用起重设备,起落工件应缓慢、匀速,避免工装胎具受冲击荷载或集中荷载。

(8)在胎具上铺设直立、斜置、上置的工件时,应在胎具上设防止工件倾倒、翻转、坠落、位移的临时固定装置。

(9)杆件组装时,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各工位协调配合;杆件组装应按施工方案、工艺规定设临时支撑和紧固件。

22.拆除杆件应由起重机械进行,拆除前应检查环境,确认安全;拆除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主持、信号工指挥;拆除现场应设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拆除杆件的堆放应在平整、坚实、不积水的场地上,并应按施工设计现定设置支墩TB 10671-2019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计规范.pdf,支墩必须稳固。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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