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重大件装卸作业技术要求》(GB∕T27875-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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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重大件装卸作业技术要求》(GB∕T27875-2011).pdf

c)采用两台起重机联合作业,作业时应按6.3.5要求进行。 .3.1.5凡需控制吊运稳定性或需人力转动定位的重大件可用稳索控制,稳索应系在重大件的两端或 日角,不应系在吊索上。 3.1.6吊运车辆应根据5.4规定的技术条件选配相合适的吊具,并按下列要求进行吊具的连接: a)使用以夹持或兜套车轮方式的吊具,应连接相适应的纵向、横向撑架,使起吊时各吊索基本保 持垂直; b)在使用车辆专用钩勾挂有槽孔的轮胎钢圈时,两专用钩应勾挂在轮胎上半部分的对称槽孔 内,且两吊钩的间距应尽可能的大(见图13);

图13吊钩式车辆吊具

C> 在使用托架式车辆吊具时,连接托架的链条及其他连接件应连接牢靠(见图14);

图14托架式车辆吊具

具时2013浙S16 塑料排水检查井(二).pdf,应调节好两曲臂的间距,且使绳索兜捆x

图15绳索式车辆吊具

e) 在进行吊索连接或兜套车辆时,吊索应避开油管、电线以及其他易损部位; 2 在使用吊索直接兜套履带式车辆底部或车底大梁吊运时,吊索与锐边接触处应衬垫包角或其 他衬垫物; g) 对设有专用吊耳或配有专用吊具的,应按使用要求进行,

6.3.2起吊前的平衡调节

6.3.2.1为使重大件吊运平衡,起吊前一般宜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平衡调节: a)使用带有锁定功能的吊钩或平衡滑轮连接吊索吊运重大件时,通过调节吊钩下或平衡滑轮上 两边吊索的长度,使吊索在受拉状态下其吊钩铅垂线对准重大件的重心(见图16);

6.3.2.1为使重大件吊运平衡,起吊前一般宜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平衡调节:

为使重大件吊运平衡,起吊前一般宜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平衡调节: 使用带有锁定功能的吊钩或平衡滑轮连接吊索吊运重大件时,通过调节吊钩下或平衡滑 两边吊索的长度,使吊索在受拉状态下其吊钩铅垂线对准重大件的重心(见图16);

图16调节两边吊索长度取得平衡

用平衡梁连接吊索吊运重大件时,通过人力或白动化装置调节平衡梁上吊点的位置,使平 奖在受载情况下,平衡梁的中心线对准重大件的重心(见图17);

图17调节吊点的自动平衡

C 使用集装箱起重机械随机吊具吊运重心不居中的重大件时,一般可下连平衡梁,通 的方法,使随机吊具的受力均衡,重大件起吊平衡(见图18);

用集装箱起重机械随机吊具吊运重心不居中的重大件时,一般可下连平衡梁,通过上述b) 市法,使随机吊具的受力均衡,重大件起吊平衡(见图18);

d 经平衡调节后的状态吊运时应不发

经平衡调节后的状态吊运时应不发生变化

8集装箱吊具下的平得

3.3.1重大件起吊前和起吊离地时,应作如下检查: a)捆扎重大件的栓固件应全部拆除,吊具连接应正确; b)避免与周围重大件挤压或碰撞; c)箱装重大件的箱体和箱底道木受力状态应良好,角铁、橡皮等衬垫应垫塞牢靠; d)起吊离地约0.3m时暂停,检查吊具使用和受力、重大件左右前后的平衡等状况,无疑后方可 继续吊运。 3.3.2吊运时,初速要缓,运行要稳,不应急起动或急停顿;途经区域内应无障碍物,吊运必经的船 玄、船舱口围板等处,重大件底部高度应高于必经处0.5m以上;吊运载于车辆、驳船(小型船舶)上的

6.3.4.4使用船舶起重机在舷外吊运重大件时,应防止跨距过大引起船舶的倾斜,码头接运就位的车 辆应尽量靠近船舷处

6.3.5两台起重机联合吊运

6.3.5.1在单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不足或重大件超长致使起升高度不够时,可采用两台起重机联合吊 运作业的工艺方案,制订吊运方案和安全措施,包括测算每台起重机在吊运中的实际受力,作业前应召 开专题会议,并明确现场的指挥人员。

般宜配备和使用平衡专用吊具(见图20)

b) 吊运时,两台起重机对平衡专用吊具或重大件的作用力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 荷应符合GB/T6067的规定; C) 吊运时,司机与指挥手应统一指挥信号,指挥时应使两台起重机的升降、变幅等吊运动作保持 协调。

6.3.6浮式起重机吊运

使用浮式起重机吊运时,应考虑起重机受载后重大件的前移量,避免重大件受碰撞或挤月 2 浮吊作业如不能跨船装卸时,船舶在靠泊时,船头或船尾应为浮吊作业留出适当的泊位净 港池应有满足浮吊作业移动的位置和水域。

6.4.1根据重大件的外形尺寸、质量,以及道路状况选用相适应的运载车辆;拖运底面积小、重心较高 和受风面积较大的重大件时,应采取栓固措施,避免拖运途中重大件移动或倾翻。 6.4.2拖运前应检查牵引车与平车的连接是否牢靠,装载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安全无疑后方可拖运。 6.4.3在港内直线拖运速度应不大于20km/h。拖运外形高大的重大件或遇有转弯、上下坡、过铁路 道口以及路面不平时,速度应不大于5km/h。 6.4.4拖运途中应注意重大件的稳定性。若有滑移、偏侧等情况,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6.4.5载运重大件的车辆不应在坡道上转弯、滞留或横跨行驶。在交叉路口及驾驶员视线不清有障碍 的场合应降低车速,避免突然加速或停车。 6.4.6重大件拖运时,当码头前沿额定承载负荷小于拖运车辆轮压时,应在作业范围内采取铺垫钢板 或其他措施。 6.4.7滚装船装卸作业中,拖运车辆司机应随时注意装卸桥随水涨落所出现的坡度变化,防止在滚上, 滚下作业中重大件发生移位和碰撞,船方应根据装卸桥坡度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6.4.7滚装船装卸作业中,拖运车辆司机应随时注意装卸桥随水涨落所出现的坡度变化,防止在滚上、

6.5.1叉运前应明确重大件的外形尺寸、质量、重心、可叉位置和作业场所作业通道是否有回转余地 等,船舶舱底叉运作业还应明确是否有承载重载叉车的能力,确认无疑后方可进行叉运作业。

6.5.2叉运时,应按照叉车厂家提供的“负荷曲线表”进行操作。重大件的重心在货叉标准载荷重心之 内,可按叉车的额定负荷叉运;如超过货叉标准载荷重心时,应按“负荷曲线表”所规定的允许负荷叉运 6.5.3叉运时DB22/T 5055-2021 政务服务设计标准.pdf,货叉应叉在重大件的起叉标记处,无起叉标记应叉在强度许可处,并要求两货叉与重大 件的重心等距离。 6.5.4叉运时,货叉的长度应不小于重大件宽度的2/3,不足2/3或稳性不好者,应采用接加长叉套、 对货叉上的重大件予以固定等有效措施(见图21),且应在叉车“负荷曲线表”的规定范围内,

图23双叉车抬叉作业

6.5.7当叉取重心较高、稳性较差重大件时,应采用加固绳索进行栓固。重大件体积较大, 线,应倒车行驶;若必须向前行驶时,应配有专人指挥。

叉取重心较高、稳性较差重大件时,应采用加固绳索进行栓固。重大件体积较大,影响行驶视 行驶;若必须向前行驶时,应配有专人指挥。

GB/T 27875—2011

6.6.1重大件堆垛时,应符合6.1.8的要求。拆垛要自上而下,起卸上面的重大件时节制闸施工方案,应注意下面重大 件的稳定性。 6.6.2堆放重大件的库场,地面应平整;需防潮的重大件要放入仓库,若堆放露天货场应盖好油布和防 风网;受风面积较大,重心较高、稳性不好的重大件应采取支撑、捆扎等措施。 6.63重大件为车辆时车栖存放间距应不小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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