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55-2021 政务服务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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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5055-2021 政务服务设计标准.pdf

4.3.3配建的绿地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应合理选择绿仁

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十壤,目应无毒害、易维护,种 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复层绿 化方式。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绿地率和公共绿地、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指标应符合项 目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 准》GB50180的要求: 2绿化设计应符合场地使用功能、绿化安全间距、绿化效果 及绿化维护的要求: 3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应吉林省气候和壤条件的乡土植物, 不应选择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植物。乡土植物占息植物数量的比率不 宜小于60%,常用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不宜小于80%,植物 选择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 4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 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X 5居住区绿地配植养本不少于3株/100平方米,灌木量不宜 少于10株/100平方米,人行道应种植可形成连续遮荫的乔木,其 间距不宜大于6m; 6当居住区内设有大面积地下停车库,且地下停车库顶板上 设有绿化及活动场地时,其覆土深度应满足园林绿化的要求,宜为 0.3m~1.5m; 7以上内容应在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计说明 中体现。 4.3.4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应有效组织雨 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对大于10hm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 专项设计 1场地的雨水排放应满足下列要求: 抽度应全美434的插宝

表4.3.4各种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

2)场地内道路标高宜适当高于周边市政道路,道路最大道 路纵坡不应大于6%,最小道路纵坡不应小于0.3%,道 路路缘石标高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100mm,对于下沉 式绿地段的道路,竖向高程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 50mm,路缘石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豁口; 3)在绿地内应考虑雨水排放,雨水溢流口的标高宜高于绿 地标高50mm,大面积绿地宜设置排水盲沟或增强型雨 水花园; 4 4)建筑室内地坪标高宜高于小区内部道路300mm~600mm。 2场地雨水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内硬地面的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最低处,顶面标 高宜低于地面10~20mm; 2) 雨水口担负的汇水面积不应超过其集水能力,且最大间 距不宜超过40m; 3)雨水口周边可利用植物对径流污染进行削减;雨水收集 宜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成品雨水口;雨水口内应设 截污挂篮; 雨水收集系统中设有集中式雨水弃流装置时,各雨水口 至弃流装置的管道长度宜相近。 3场地雨水下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地雨水应就地人渗; 2)人行、非机动车通行的硬质地面、广场等宜采用透水地 面; 3)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设有渗排设施时,地下建筑顶 面覆土可作为渗透层; 4)除地面入渗外,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 于3mHG/T 4654-2014 纺织染整助剂 螯合分散剂 螯合分散性的测定(过滤法),并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不产生影响。 4新建建筑与居住区应设置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可 包括雨水桶、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和下沉式绿地、管道调蓄系 统、雨水调蓄池、雨水调蓄模块等,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屋面雨水可通过断接雨水立管底部设置的雨水桶进 行雨水收集调蓄; X 2)在雨水管渠沿线附近的下沉式绿地、天然池塘、人工景 观水体,可作为雨水径流峰值流量调蓄设施。有景观水 体的小区,景观水体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水体应低于 周边道路和广场,同时应配备使汇水区内雨水引入水体 的设施。景观水体的规模应根据降水规律、水面蒸发量、 径流控制率雨水回用量等,通过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确 WX 3)雨水调蓄池可采用室外地理式高分子聚合材料模块蓄水 4)蓄水模块作为雨水储存设施时,应考虑周边荷载的影响 其竖向荷载能力和侧向荷载能力应大于上层铺装和道路 1荷载与施工要求。 5×透水铺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区内公共地面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 和休闲厂场、室外庭院应采用透水铺装: 非机动车道可选用透水沥青路面、透水性混凝土、透水 砖等;人行道、游步道可选用透水砖、碎石路面、汀步

等;露天停车场可选用嵌草砖、透水砖等;广场、庭院 可选用透水砖等; 3 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应不 小于600mm,并应设置排水层: 4) 新建建筑与居住区场地透水铺装比例不宜低于40%: 5) 6) 透水铺装的设计应在景观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计说明中 体现。 6下沉式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居住区下沉式绿地率不宜低50%; 2) 下沉式绿地的标高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应不少于 100mm; 3) 下沉式绿地的设计应在景观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计说明 中体现。 人 7绿地中雨水调畜设施用地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与居住区的绿地中调蓄设施用地比例不宜低于30%; 2) 建筑与居住区若仅采用下沉式绿地,则绿地中调蓄设施 用地比例即为下沉式绿地率。 3)绿地中雨水调畜设施用地比例应在景观设计说明中体现。 8场地占地面积大于10hm的项目,应提供雨水控制利用专 设计文件,小于TOhm的项目可不做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但 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采用雨水控制利用措施,编制场地雨水控制 用方案。一(具体设计见水暖专业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4.3.5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设计应

公共建筑的标识系统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标 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 的要求,住宅建筑可以参照执行; 2标识系统各类标识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识,且图

5.1安全耐久 V 5.1.1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足安 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围护结构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可靠: 2设计图中应有完整的围护结构设计大样,明确材料、构件 部品及连接与构造做法: 3应说明门窗、幕墙的性能参数要求: 4建筑外墙、建筑外保温系统的安全、耐久、防水和防护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水程技术规程》JGJ/T235、《外 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要求; 5屋面防水、耐久和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 术规范》GB50345的要求:2 业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建筑玻璃点支承装置》JG/T138、《吊挂式玻璃幕墙用吊 夹》JG13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塑料 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等现行标准中设计和施工的规定; 7对于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 准》GB50352的要求。 5.1.2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遮阳、外墙挑台 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 修与维护条件。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遮阳、外墙挑

台等外部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1368、《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技术标准》GB/T51231等的相关规定: 2屋面太阳能设施的基础、室外空调机位等外部设施均采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与主体结构统一设计; 3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施工的外部设施构件均预设埋件,预理 件的参数要求见结构设计,确保其安全性与耐久性; 4空调板、太阳能板等室外安装位置均应预留操作空间。 5.1.3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外门窗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 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的要求; 2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 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的要求; X 3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指标 和等级。 V 5.1.4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 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防水层和防潮层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 工程技术规范》JGJ298的规定; 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墙面和顶棚的防 水和防潮措施及技术参数; 3X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楼地面15mm,并应设 排水坡坡向地漏,宜设门槛等挡水设施; 4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采用不吸水、易冲洗、防滑的面

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防水层和防潮层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 工程技术规范》JGJ298的规定; 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墙面和顶棚的防 水和防潮措施及技术参数; 3X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楼地面15mm,并应设 排水坡坡向地漏,宜设门槛等挡水设施; 4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采用不吸水、易冲洗、防滑的面

5.1.5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

求,且应保持畅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内的安全疏散和防灾避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的要求;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包含建筑防火设计专篇。 5.1.6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 求: 1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 导则》GB2894的要求: 2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衍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的要求; 3设计说明中应明确设置哪些安全引导指示标志和安全警 示标志。 5.1.7室内地面应设置防滑措施。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室内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设 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 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αBw级; 2建筑室内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地面L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 级; 3室内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 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5.2健康舒适 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 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

1建筑室内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设 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 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 Bw级; 2建筑室内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地面L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 级; 3室内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 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5.2.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氢等污染物 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 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

设置禁烟标志。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设计说明中应明确项目是否为全装修项目及民用建筑 工程的类别; 2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 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 准》GB50325的规定: 3应选择典型功能房间(卧室、客厅、办公室等)的地面、 墙面、天棚所使用的主要建材(3种5种)及固定家具制品,对 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水平进行测算;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JGJ/T436和《公共建筑 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JGJ/T46L的有关规定; 5在公共建筑室内、住宅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及建筑主出入口 处,应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 人 5.2.2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 军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等有 空气污染源的空间与其他空间之间应进行有效隔断; 2厨房和无外窗生间应设置排气道,并应设置机械排风; 3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气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民 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 节设计规范》GB50736、《住宅排气管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JGJ/T 455、《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JG/T194等有关标 准的规定。 5.2.3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住宅建筑其卧室室内允许噪声级昼间不大于45dB、夜间

不大于37dB,起居室室内充许噪声级不大于45dB: 2)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3)计算室内噪声级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b应根据项目场地环境噪声预测值、外墙、外窗的计权隔声 量、窗墙组合在缝隙影响下的隔声量等来计算室内噪声级。 2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设计应满足 下列要求: 1)应说明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的隔声构造措 施及其隔声性能; 2)应说明门窗的类型及其隔声性能。 5.2.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 面不得结露;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室内设计温度应不低于18℃; 2)室内设计湿度可按60%取值: 3)所有外墙出挑的混凝土构件如雨蓬、挑檐、阳台、凸窗、 装饰线等均应采用保温材料裹覆; 4)所有钢筋混凝土梁、柱、墙、勒脚、地下室外墙等部位 均应采用保温材料做保温处理; 5),所有外门、窗洞口四周墙面均应裹覆保温材料,门窗框 与洞口之间采用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填缝,并采用聚乙烯圆棒和密封 膏密封: 变形缝处的屋面、外墙的缝隙均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嵌 缝并加以封闭; <7)一层沿周边地面宽2m应采用保温材料铺垫; 8)应对外墙、屋面、周边地面等易于产生热桥的部位进行

结露验算,并应提供结露验算报告。 2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设计应根据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对屋面 和外墙进行内部冷凝验算。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对屋面 和外墙进行内部冷凝验算。 5.3资源节约 5.3.1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面 省有关建筑节能设计的要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住宅建筑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且宜避开冬 李主导风向; X 2住宅建筑的楼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 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及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3建筑的平面布局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同时,应充分利用自然 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避免过多的大厅、走廊等交通辅助空间,采 用合理的建筑层高和房间面积,优化体形; 4住宅建筑各项建筑节能设计指标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居 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22/T5034的要求; 5公共建筑各项建筑节能设计指标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DB22/JT149的要求; 6设计文件中应提供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和建筑节能计算报 5.3.2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设计应满足下 列要求: 1不应采用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 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 等异形构件:

列要求: 1结构设计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验算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计算书; 2应根据场地条件、荷载、设计使用年限、材料及构件性能 裂缝、变形限值等进行结构计算或验算 3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 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6.1.2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挑台、外遮阳 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 修与维护条件。设计应满足不列要求: 计算书; 2外部设施的结构构件应与主体结构同寿命; 3外部设施的结构构件不同时施工时,应设预留条件,预留 条件应确保其安全性和耐久性。 5.1.3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 适应主体结构变形。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满足使用安 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应满足承载力验算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的构造要求; 2对非结构构件的填充墙,应适应主体结构梁、柱受力变形

及不同材料之间因线膨胀系数不同而产生的变形,并采取相应的构 造要求; 3设备、设施应采用机械固定、焊接、预埋件连接方式或 体化建造方式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变形协调,防止由个别 连接失效,引起构件破坏,或者影响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关键连 接构件应有计算书。

6.2.3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钢筋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 热轧带肋钢筋。

6.2.3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钢筋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 热轧带肋钢筋。

7.1安全耐久 1V 7.1.1给水系统应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 设计可选用不锈钢管、铜管、塑料管等,管材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7.2健康舒适 7.2.1应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厨房和卫生间宜设置竖向排风道,并设置机械排风; 2排气道的断面、形状、尺寸和内壁应有利于排烟(气)通 畅,防止产生阻滞、涡流、串烟、漏气和倒灌等现象; 3排气道宜安装止回排气阀和防倒灌风帽; 4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气道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住宅设 计规范》GB5009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 50016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民 用建筑供暖通风写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住宅排气管 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JGJ/T455、《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 道制品》JG/T194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7.2.2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要求; Y2应制定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实施, 日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应少于1次; 3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坐便器、便器、小便器):

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 4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标识设置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 安全标识》GB723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42中的有关规定。 7.2.3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 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 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2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 的措施或预留条件。 7.2.4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设计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供暖散热器、地面辐 射供暖系统等应设置恒温控制阀等温控措施,集中空调系统末端应 设有独立开启装置,温度、风速可独立调节装置; 2对于未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设置分户或分区 域供暖设施,空调可采用多联机、分体空调、风扇等或预留分体空 调安装条件,并应满足个性化热环境调节要求; 3主要功能房间热环境调节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22/T5034和《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DB22/JT149的有关规定; 4应注明主要功能房间的末端形式,且对末未端形式和调节方 式做详细说明。 7.2.5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7.2.6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供暖空调系统用水、景 见水体等的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设计应满足下列 规定: 1管道直饮水系统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

水质标准》CJ94的要求; 2终端直饮水处理设备的出水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全自动连续微/超滤净水装置》HG/T 4111等现行饮用净水相关水质标准和设备标准: 3集中生活热水,其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 质标准》CJ/T521的要求; 4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游泳池 水质标准》CJ244的要求; 5供暖空调循环水系统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 系统水质》GB/T29044的要求; 6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可采用中 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或地表水。景观水体的水质根据水景功能性 质不同,应符合表7.2.6的要求。

表7.2.6景观水体水质标准

注:1表中“非直接接触”指人身体不直接与水接触,仅在景观水体外观赏 娱乐行为。 表中“全身接触”指人可能全身侵入水中进行嬉水、游泳等活动, 如旱喷泉、嬉水喷泉等。 水深不足30cm时,透明度不小于最大水深。

注:1表中“非直接接触”指人身体不直接与水接触,仅在景观水体外观赏。 娱乐行为。 表中“全身接触”指人可能全身侵入水中进行嬉水、游泳等活动, 如旱喷泉、嬉水喷泉等。 水深不足30cm时,透明度不小于最大水深。

求,设计应满足下列规定: 1应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 2储水设施宜分成容积基本相等的2格(个); 3储水设施应形状规则,进出水管在设施远端两头应分别设 置(必要时可设置导流装置),储水设施中应避免水流迁回和短路形 成“死水区”; 4储水设施的检查口(人孔)应加锁,溢流管通气管口应采 手 取防止生物进入的措施。 7.3资源节约 7.3.1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空调系 1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系统进行 分区控制; 2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电冷源综合制冷性 能系数(SCOP)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 能65%)》DB22/JT149的规定, 7.3.2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室内过渡区空 间的温度设定标准。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门厅、中庭走廊以及高大空间等人员短期逗留区域空调 供冷工况室内设计参数宜比长期逗留区域提高1℃~2℃,供热工况 宜降低1℃~2℃; 2人员短期逗留区域供冷工况风速不宜大于0.5m/s,供热工 况风速不宜天于0.3m/s; 3不高大的室内过渡空间可不必全空间进行温度控制,可采用 空调送风中送下回,上部通风采取排除余热的方式。 7.3.3采用集中冷热源的冷量热量、热水等能耗应设置独立分项计 量装置。

7.3.4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水资源利用 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 地质条件及市政设施情况等: 2项目概况,当项目包含多种建筑类型,可统筹考虑水资源 的综合利用; 3确定节水用水定额,编制水量计算表及水量平衡表; 4给水排水系统设计方案说明: 5采用的节水器具、设备和系统的相关说明; 6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说明。包含对雨水,再生水等资源利 用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和研究,经水量平衡计算确定雨水、再生 水等水资源利用方法、规模、处理工艺流程等; 7景观水体补水严禁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可 以采用地表水和非传统水源;取用项目场地外的地表水时,应事先 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采用雨水和建筑中水作为水源时, 水景规模应根据设计可回收集利用雨水量或中水量确定。根据不同 功能水景性质,其景观水体的水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3.5给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使用用途人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 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 并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3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品的要求。 7.3.6供暖空调系统冷热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暖空调系统冷热源能效指标应满足现行地方标准《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DB22/T149的有关规定: 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 定条件下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表7.3.6的数值:

表7.3.6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 综合性能系数IPLV(C)

3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燃气热水炉、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 冷水机组的能效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规定。 7.3.7选用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应达到2级。 7.3.8空调冷却水系统应采用节水设备或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循环冷却水系统应采取设置水处理措施、加大集水盘、设 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等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 2条件允许时宜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 7.4 环境宜居 7.4.1对大于10h㎡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小于10h m场地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采用雨水控制利用措施,并编制场地雨 水控制利用方案。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进行设计控制雨量计算,并应满 足当地海绵城市设计及项目规划的有关规定; 2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来确定雨水 设施规模:各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见附录 & 3场地雨水回收、利用方案应经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 4雨水控制及利用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

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现行地方标准《低影响 开发雨水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168和《吉林省海绵城市 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8.1安全耐久 8.1.1走廊、蔬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 求,且应保持畅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有消防应急照明和蔬散指示系统的走廊疏散通道等通 行空间其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系统标准》GB5130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2配电箱(柜)、控制箱应避免凸向走廊、疏散走道等蔬散 空间; 3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的大堂应设置应急救护的插座,其设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的相 关规定。 8.1.2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设计宜满足下列要求: 1装配式建筑的龟气管线宜采用管线分离的方式进行设计; 2建筑物内设有吊棚、架空地板及可拆卸式中空墙体等空间 的区域,除防火有特殊要求外,电气管线宜采用管线分离的方式进 行设计。 8.1.3采用与建筑功能和空间变化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置方式或 控制方式。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电气竖井和建筑智能化电信间(或竖井)应设于预期不可 变动的区域 2电气竖井面积、空间尺寸大小在满足现有配电设施的基础 上应充分考虑预期的竖向导体通道、并内配电设施的扩展空间。 8.1.4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管件。设

8.1.1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 求,且应保持畅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走廊疏散通道等通 行空间其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系统标准》GB5130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2配电箱(柜)、控制箱应避免凸向走廊、蔬散走道等蔬散 空间; 3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的大堂应设置应急救护的插座,其设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的相 关规定。

1装配式建筑的电气管线宜采用管线分离的方式进行设计; 2建筑物内设有吊棚、架空地板及可拆卸式中空墙体等空间 的区域,除防火有特殊要求外,电气管线宜采用管线分离的方式进 行设计。

控制方式。 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电气竖井和建筑智能化电信间(或竖井)应设于预期不可 变动的区域: 2电气竖井面积、空间尺寸大小在满足现有配电设施的基础 上应充分考虑预期的竖向导体通道、并内配电设施的扩展空间。 8.1.4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管件。设

8.1.4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

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导线之间应采取导线连接器等可靠的连接措施 2导管、电缆槽盒等保护导体的设施应满足耐腐蚀、抗老化 耐久性能好的要求; 3可选用与建筑物同寿命、环保型导体。

8.2健康舒适 8.2.1建筑照明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照明数量和质量应根据项目特点、建设标准,依据不同场 所的视觉作业要求,确定合理的照度标准、维护系数、照度均匀 度、眩光限制、光源的显色指数、光源颜色、长时间工作、生活的 场所或房间反射比等,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规定; 2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 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 3LED照明产品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8.3生活便利 8.3.1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 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设计应满足下列 要求:

8.2.1建筑照明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8.2.1建筑照明设计应满足下列

1照明数量和质量应根据项目特点、建设标准,依据不同场 所的视觉作业要求,确定合理的照度标、维护系数、照度均匀 度、眩光限制、光源的显色指数、光源颜色、长时间工作、生活的 场所或房间反射比等,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规定; 2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 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 3LED照明产品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8.3.1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 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设计应满足下列 要求:1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 术标准》GB/T51313、《居民住宅小区电力配置规范》GB/T36040 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2直接建设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其供配电系统中的配电设

备、导体、设施建设应完整: 3预留条件建设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除有特殊要求外应满足 下列条件: 1)市政周边供电条件应满足建设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预 期用电容量; 2)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应根据预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 置情况,应预留变电、配电设施、配电通道等设施的位 置与空间。 8.3.2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设计应满足下 列要求: 1建筑物(群)设有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2系统设计可优先采用建筑设备)体化监控系统,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及现行地方标准 《建筑设备智能一体化监控系统设计标准》DB22/JT162的相关规 A 定。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 要求》CJ/T174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8.4资源节约 8.4.1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 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 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物的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要求:

8.4.1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 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 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物的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要求;

2公共区域的照明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根据建筑物特点、建筑功能、建设标准、使用要求、 天然采光等具体情况,照明应采用分散与集中、手动与自动、分区 与分组相结合、定时及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 2)对于功能复杂、照明环境要求高、多场景场所建筑的公 共区域,宜设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且宜设有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的通信接口; 3)宾馆的门厅、电梯大堂和客房层走廊等场所,宜采用夜 旬降低照度的自动控制装置: 对照明进行自动控制;有条件时可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对电气照 明进行调光控制: X 5)公共区域设置电动遮阳装置时,照明控制宜与其联动; 6)车库停车区域应采取集中控制,且车道与车位照明应能 分别控制;特大型和大型车库宜采用智能控制;地下车库宜按使用 需求自动调节亮度; 7)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 8.4.2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 量。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公共建筑用电分项电能计量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B22/T1957的相关规定: 2住宅建筑每户应设置电能表,其余公共区域用电应根据计 费、能源管理需求设置电能计量表。 8.4.3垂直电梯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设计应 满足不刻要求: XA垂直电梯应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变频调压调速(VVVF) 施动系统等先进控制技术; 2垂直电梯当设有两台及以上电梯成组设置时,应配置具有

对应程序集中调控及群控功能的控制系统; 3垂直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箱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 时,自动转为自动关灯技术、驱动器休眠等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4垂直电梯轿厢照明应采用LED光源及高效灯具; 5垂直电梯应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可优先采用能量反 馈装置; 6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变频感应拖动及节能控制等 功能。

A.0.1吉林省地区常用乡土植物乔木植物品种见表A.0.1。

表A.0.1吉林省地区常用植物乔木植物品种表

A.0.2吉林省地区常用乡土植物灌木植物品种见表A.0.2。

A.0.2吉林省地区常用乡土植物灌木植物品种见表A.0.2。

.0.2吉林省地区常用植物灌木植物品利

A.0.3吉林省地区常用乡土植物草本花卉品种见表A.0.3

1.0.3吉林省地区常用乡土植物草本花卉品种见表A.0.3

.0.3吉林省地区常用植物草本花卉品利

A.0.4吉林省地区常用乡土植物苔草、草坪品种见表A.0.4。表A.0.4吉林省地区常用植物苔草、草坪品种表序号植物名称生长习性适合地理区域苔草多年生沼泽草本。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羊胡子苔草白山、延吉、长白山(池西池北)、沼泽地、水边草地。集安、白城、松原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多年生沼泽草本。2窄叶苔草白山、延吉、长白山(池西池北)、沼泽地、水边草地。集安×白城、松原长春、告林、四平、辽源、通化、多年生沼泽草本。3湿生苔草白山、延吉、长白山(池西池北)、沼泽地、水边草地。/、集安、白城、松原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多年生沼泽草本。松叶苔草白山、延吉、长白山(池西池北)、沼泽地、水边草地。集安、白城、松原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多年生沼泽草本5冻原苔草白山、延吉、长白山(池西池北)、沼泽地、水边草地集安、白城、松原M草坪年生或冬性禾草,何阳湿润沃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草地早熟禾王W耐寒、践踏,6白山、延吉、长白山(池西池北)、较耐半阴、炎热,集安、白城、松原 忌旱。多年生,较能耐湿,但排水不良或地下水位过高也不利黑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麦草的生长。不耐旱,尤其夏季高热、白山、延吉、长白山(池西池北)、集安、白城、松原干旱更为不利。对土壤要求比较严格,喜肥不耐。47

A.0.5吉林省地区常用乡土植物湿生、水生植物品种见表A.0.5。

A.0.5吉林省地区常用植物湿生、水生

表B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

注:其他城市的设计控制雨量,可参考所列类似城市的数值,或依据当地降 雨资料进行统计计算确定。

附录C施工图绿色民用建筑设计专篇提纲 C.1 建筑专业施工图绿色民用建筑设计专篇提纲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或地方现行技术标准; 2、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等: 3、XX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 条件图; 4、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0xx)000号 5、XX市建筑日照管理办法等 二、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名称 单位 数量 总用地面积 m2 X 地上建筑面积 m2 总建筑面积 m2 地下建筑面积 m2 建筑基底面积 m 地下停车位 辆 道路广场面积 m 地面停车位 辆 绿地面积 m 自行车停放数量 辆 公共绿地面积 m 建筑层数 层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 地下层数 层 容积率 建筑高度 m 总户数(或总座位 户(或座、 绿地率 % 数、总床位数、总 床、班等) 班数等) 总人口(按每户3.2 建筑密度 % 人 人计算)

施工图绿色民用建筑设讠

1)本项目的绿地率和公共绿地、居任街坊 标; 2)绿化设计:(景观设计也应说明) 3)绿化物种的选择:(景观设计也应说明) (1)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 (2)常用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 (3)植物选择见苗木表。 4)复层绿化的设置: 5)居住区绿地乔木和灌木的配植数量和间距 4、场地竖向设计与雨水的收集和排放,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 (或方案),主要设计内容: 1)场地的雨水排放: (1)各种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 (2)场地内道路标高及在下沉式绿地段的道路标高; (3)道路最大道路纵坡为00%,最小道路纵坡为0.0%,道路 路缘石标高;4 (4)绿地内的雨水排放; (5)建筑室内地坪标高。 2)场地雨水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内硬地面的雨水口设置: (2)雨水口担负的汇水面积和间距; (3)雨水口的设置。 3)1场地内的雨水下渗: (1)绿地雨水就地入渗; )人行、非机动车通行的硬质地面、广场等采用透水地面; (3)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设有渗排设施: (4)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为0.0m。 4)新建建筑与住宅小区应雨水调蓄设施的设置:

(1)建筑屋面雨水的收集调畜; (2)在雨水管渠沿线附近设置的下沉式绿地、天然池塘、人 工景观水体等调蓄设施: (3)雨水调蓄池的各类: (4)采用蓄水模块作为雨水储存设施时,其对周边荷载的影 响,及施工要求; 5)透水铺装的设计: (1)住宅小区内公共地面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 道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采用透水铺装; (2)非机动车道选用的路面材料; (3)人行道、游步道选用的地面材料; (4)露天停车场选用的地面材料 (5)广场、庭院选用的地面材料: (6)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的厚度及 排水层的设置; ; (7)新建建筑与住宅小区场地透水铺装比例; (8)旧区改建项目场地透水铺装比例。 6)下沉式绿地的设计! (1)新建住宅小区下沉式绿地率; (2)下沉式绿地的标高。 7)绿地中雨水调畜设施用地比例: 8)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或方案)见水暖专业的绿色建 筑设计文件。 建筑内外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主要设计内容: 公共建筑的标识系统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标识 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设置: 标识系统各类标识信息的传递使用图形标识,并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2~6、9和《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要

见园林景观施工图。 8、场地内的环境噪声控制,主要设计内容: 1)依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场地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中的 X类; 2)场地内的环境噪声值; 3)场地周围噪声分布状况: 4) 降噪措施: 9、光污染控制,主要求设计内容 1) 本项目是否采用玻璃幕墙或镜面式铝合金装饰外墙:口 是、口否 2) 玻璃幕墙玻璃的可见光反射比; 3) 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的建筑物 20m以下及一般路段10m以下的玻璃幕墙玻璃的可见光 反射比; 4)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段处设置玻璃幕墙玻璃的可见光反 射比; 5)王 玻璃幕墙和金属幕墙外表面的可见光反射比; 6)道路两侧玻璃幕墙是否为凹形弧面。 10、室外吸烟区的布置,主要设计内容: 1)室外吸烟区的布置要求; 2)室外吸烟区与绿植的结合及标识; 3)室外吸烟区具体位置见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图。 五、建筑设计 (一)安全耐久 1、围护结构的安全、耐久和防护,主要设计内容: 围护结构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见结构设计; 围护结构设计大样,材料、构件、部品及连接与构造做 法见建筑施工图: 3 门窗、幕墙的性能参数:

1)外门窗的安装应符合的标准: 2)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指标和等级。 4、卫生间、浴室的地面防水及墙面、顶棚的防潮TTAF 077.10-2021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录音信息,主要设计内 : 1)防水层和防潮层设计应符合的标准: 2)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墙面和顶棚的防水和防潮措施及 技术参数; 3)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均低于相邻楼地面15mm,并设 排水坡坡向地漏,设门槛等挡水设施; 4)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的面层材料 5、通行空间满足疏散、救护要求,保持通畅,主要设计内容: 1)建筑内的安全蔬散和防灾避难设计应符合的标准; 2)建筑内的安全蔬散和防灾避难设计见建筑防火设计专篇。 6、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主要设计内容: 1)设置安全引导指示标志:例如人行和车行的导向标志、 地下停车场行车导向标识、紧急出口标志、避险处标志 (如有)、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如有)、急救点标志(如 2) 出窗外禁止抛物、注意安全、当心碰头、当心夹手、 当心车辆当心坠落、当心滑倒、当心落水等。 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的标准; 4),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的标准; 7、室内地面应设置防滑措施,主要设计内容: 、建筑室内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 设置防滑措施及防滑等级: 建筑室内活动场所防滑地面的防滑等级; 室内坡道、楼梯踏步的防滑等级及采用的防滑构造技术 措施。

1、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室内和主出入口禁烟标志的设置,主要 设计内容: X 1)本项目是否为全装修项目及民用建筑工程的类别, 2)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氮等污 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3)功能房间(卧室、客厅、办公室等)的地面、墙面、天 棚所使用的主要建材(3种5种)及固定家具制品; 4)建材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计算; 5)在公共建筑室内、住宅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及建筑主出入 口处,是否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 2、室内空气污染控制,防止厨、卫排气倒灌,主要设计内容: 1)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等 有空气污染源的空间是否其他空间之间应进行有效隔 断; 2)厨房和无窗卫生间是否设置竖向排风道及设置机械排风; 3)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气道设计应符合的标准: 4)排气道的断面形状、尺寸; 5)排气道安装的止回排气阀和防倒灌风帽见水暖专业施工 图。 3、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主要设计内容: 1)本项目的主要功能 2)1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本 项目充许噪声级的低限要求为: 项目场地环境噪声预测值: 本项目外墙及外窗构造及其隔声性能为: 根据对外窗与外墙组合的有效隔声量计算,本项目最不 利房间在关窗状态下室内的噪声级为:

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主要设计内容: 1)各结构性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 的部位,其内表面温度: 3)屋面和外墙内部冷凝验算结果: (三)资源节约 1、节能设计专篇的主要设计内容: 1)设计依据; 2)工程概况(项目所在地区、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结 构形式、外饰面材料、朝向、住宅建筑的楼距、建筑的 平面布局是否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3)住宅建筑各项建筑节能设计指标;(体形系数、窗墙面 积比、天窗面积比、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外墙和屋面的 热堕性指标、外窗的气密性等级、结露验算结果、屋面 和外墙内部冷凝验算结果); 4)公共建筑各项建筑节能设计指标(体形系数、窗墙面积 堕性指标、外窗的气密性等级、结露验算结果、屋面和 外墙内部冷凝验算结果); 5)外围护结构所选用保温材料及构造作法(外墙保温构造 防火隔离带构造、屋面保温构造、外窗、外门、与不采 暖房间隔墙、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变形缝 周边地面、地下室外墙、地下室顶板与采暖房间相邻时, 板顶保温处理、外门、外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洞口 周边缝隙的封堵、外墙挑出构件及附墙构件的保温处理 对伸出外墙的雨水卡管、预埋件、支架和其他设备等其 安装到位后,穿墙孔洞缝隙的处理)。 具体构造做法详见材料做法表及节点详图。 2、文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主要设计内容:

结构专业施工图绿色民用建筑设计

1、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2、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等。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设计任务书。 二、工程概况

三、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

1、说明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 变结构用途和使用环境;说明场地类别、设计荷载、材料及构件性 能要求裂缝、变形限值等要求;说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 用年限、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等级、混凝 土构件环境类别等。 2、说明: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挑台、

外遮阳等外部设施已在结构施工图中统一设计,并要求与建筑主体 结构统一施工GB/T 37688-2019 信息技术 流式文档互操作性的度量,当不能同时施工时,应预留条件。 3、说明: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设计满足 使用安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 求。 4、说明:未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以下 为建筑形体规则性情况: 1) 扭转规则性:口规则,口不规则。相应指标: 2) 凹凸规则性:口规则,口不规则。相应指标 3)楼板局部连续性:口规则,口不规则。相应指标: 4) 侧向刚度规则性:口规则,口不规则。相应指标: 5! 竖向抗侧力构件的连续性:口转换,口不转换。 6)楼层承载力突变性:口突变,口不突变。相应指标: 5、说明: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6、说明:结构施工图中梁、柱纵向受力钢筋采用400MPa级及 以上的热轧带肋钢筋。 7、说明:结构计算输入的主要参数及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并 进行结构超限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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