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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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pdf

2.0.7联动控制信号

detection zone

monitoring radius

GB 1886.21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2.0.9联动触发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的 有关规定。

3.1.5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

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 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应留有不少于 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 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 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 额定容量10%的余量。

3.1.6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

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 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 隔离器。

3.1.7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

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 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

3.1.8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

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3.2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3.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 区域报警系统。 2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 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 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个消防控制室。 3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 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 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 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3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该装置应具有传输 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系统未设置消防 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传输设备

3.2.3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

3.2.4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

1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 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 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范 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4其他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2.3条的规定

3.3.1报警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3.3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3.3.2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个探测区域的面积 不宜超过500m²;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 1000m的房间,也可划为个探测区域。 2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 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

区域长度宜为20m~100m。

1散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 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3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3.4.1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 设置消防控制室。

3.4.1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

3.4.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

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滑防专用电活息机、消 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 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 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规定的 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 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 司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 有关信息的功能

3.4.5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3.4.7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

3.4.7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

3.4.7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 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3.4.8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 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 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富小于1m。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天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 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 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4.1.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

4.1.2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其电源

4.1.3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

4.1.4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

4.1.5启动电流较大的消防设备宜分时启动。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作为 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 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 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 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 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 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2.3雨淋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 温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温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 报警信号,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 制器控制雨淋阀组的开启。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雨淋消防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和停止 按钮、雨淋阀组的启动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 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雨 淋消防泵的启动、停止及雨淋阀组的开启。 3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雨淋阀组、雨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 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1联动挖控制方式,当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的保 护时,应由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与本报警区域内任 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后动

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 控制阀组的启动;仅用水幕系统作为防火分隔时,应由该报警区域 内两只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启动 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 控制阀组的启动。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控制 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 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泵 的启动、停止及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升启。 3压力升关、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启动、停止 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3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3.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 力并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 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 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当设置消火栓按钮 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 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

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 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

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

4.4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4.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分别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 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

规定: 1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列 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 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各类探测器应按本规范第 6.2节的规定分别计算保护面积。 2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 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 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 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 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 动触发信号应为同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 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 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3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2)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 动防火阀; 3)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 区域的门、窗; 4)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 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喷射时间。 4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应在 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按本条第3款 规定执行除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灰火装置外的联动控制;在 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 装置。 5气体灾火防护区出口外上方应设置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 声光警报器,指示气体释放的声信号应与该保护对象中设置的火

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有明显区别。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火火 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 光警报器;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 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4.4.3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 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 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4.4.3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

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 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2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和联动控制 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的规定。

4.4.4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

1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 装置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 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第3款和第5 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 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2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同防 护区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 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第3款和第5 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 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4.4.5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

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系统的联动反 贵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真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信号。 2选择阀的动作信号

3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4.4.6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 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和自动控 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3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4.5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5.1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 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 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 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 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2应由同防烟分区内自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 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 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

4.5.3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消

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 排烟窗、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 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按钮应采用专用线路直接连 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 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停止。

4.5.4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

4.5.4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1

4.5.4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 防烟、排烟风机启动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均应反 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5.5排烟风机人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在

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应 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6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6.1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 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 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 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 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 至防火门监控器

4.6.2防火卷帘的升降应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

4.6.2防火卷帘的升降应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 4.6.31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4.6.4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应

1联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 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并 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 2手动控制方式,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 制防火卷帘的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 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

4.6.5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下降到楼板面的

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 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7电梯的联动控制设计

4.7.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 掌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 1.7.2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

4.7.2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

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

4.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

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4.8.2未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声光警 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 器控制

4.8.2未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

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 器控制

4.8.3公共场所宜设置具有固同一种火灾变调声的火灾声警报器

真有多个报警区域的保护对象,宜选用带有语音提示的火灾声警 报器;学校、工产等各类日常使用电铃的场所,不应使用警铃作为 火灾声警报器

4.8.8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 发出。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4.8.9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s~30s,应与 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 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 4.8.10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 产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 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4.8.11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厂播的厂播分区的工作 状态。

4.8.12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

4.9.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灾报警 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实现。 3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蔬散指示系统,应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4.9.2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 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人应急 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4.10.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 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 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4.10.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真有自动打开涉及疏散的电动栅杆等 的功能:宜开启相关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摄像机监视火灾 现场

4.10.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自动打开涉及疏散的电动栅杆等

4.10.3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打开疏散通道.1由门禁系统控制

的门和庭院电动大门的功能,并应具有打开停车场出人口挡杆的 功能。

5.1.1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 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火灾探测器。 2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 选择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3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烟、热的场所 拉选择火焰探测器。 4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且需要卓期探测的场所,宜增设 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5对使用、生产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 体探测器。 6应根据保护场所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燃烧材料的分析 以及火灾探测器的类型、灵敏度和响应时间等选择相应的火灾探 测器,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 择火灾探测器。 7同探测区域内设置多个火灾探测器时,可选择具有复合 判断火灾功能的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

注:表中A1、A2、B、C、D、E、F、G为点型感温探测器的不同类别,其具体参数应符 合本规范甜录C的规定

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应根据使用场所的典型应用温度和最高应用温度选择适当类别 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1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 2 可能发生无烟火灾。 3 有大量粉尘。 4 吸烟室等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或蒸气滞留的场所, 5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 测器的场所。 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全出门内侧。 7其他无人滞留直不适合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但发生火灾 时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温度在0℃以下的场所, 不宜选择定温探测器;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择具有差温特 性的探测器

5.2.10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探测器易受X射线、弧光和闪 电等影响的场所,不宜选择紫外火焰探测器

5.2.11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

1 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 2 燃气站和燃气表房以及存储液化石油气罐的场所。 3其他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 5.2.12在火灾初期产生氧化碳的下列场所可选择点型.氧化 碳火灾探测器: 1 烟不容易对流或顶棚下方有热屏障的场所。 2在棚顶上无法安装其他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3需要多信号复合报警的场所

5.2.13污物较多互必须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应选择间

断吸气的点型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或具有过滤网和管路自 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5.3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3.1无遮挡的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宜选择线型光束感 烟火灾探测器

5.3.2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场所,不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

1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2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 3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4固定探测器的建筑结构电于振动等原因会产生较大位移 的场所。

1 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 2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的夹层、闷顶。 3各种皮带输送装置。

4其他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安装的场所。 5.3.4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1除液化石油气外的石油储罐。 2需要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易燃易爆场所。 3需要监测环境温度的地下空间等场所宜设置具有实时温 度监测功能的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4公路隧道、敷设动力电缆的铁路隧道和城市地铁隧道等。 5.3.5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保证其不动作温度符合设 置场所的最高环境温度的要求

5.4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5.4.1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 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 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3低温场所。 4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 5需要进行火灾早期探测的重要场所。 6人员不宜进人的场所。 5.4.2 灰尘比较大的场所,不应选择没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

能的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

6.1.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6.1.2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在消防控制室内的 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4.8条的规定。 6.1.3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 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GB/T 27476.5-2014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6.1。4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

1本区域内无需要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2本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 均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控 制信号,并自动启动相应的消防设备。 3设置的场所只有值班人员可以进入

6.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6.2.1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应按本规范附录D采用: 6.2.2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只火灾探测器。 2感烟火灾探测器和A1、A2、B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 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6.2.2确定;C、D、E、F、G型感温火灾探 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根据生产企业设计说明书确定,但 不应超过表 6. 2. 2的规定

表6.2.2感烟火灾探测器和A1、A2、B型感温

2感烟火灾探测器和A1、A2、B型感温

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注:建筑高度不超过14切的封闭探测空间,且火灾初期会产生大量的烟时DB22T 3102-2020 水质 水温的测定 热敏电阻传感器法,可设置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3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拍距,应根据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并不应超过本规范 附录E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D,~Du(含D)规定的范 围。 4一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公式 (6:2.2)的计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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