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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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pdf

4.2.1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保证 至少2台灭火装置的射流能到达被保护区域的任一部位,

单台灭火装置的流量不应小于5L/s;用于扑救中危险级场所火

QGML 0004S-2014 昆明古木兰茶业有限公司 辣木叶茶(含茶制品)表4.2.4喷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

4.2.5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灭火装 置的设计同时开启数量应按2台确定。【 4.2.6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灭火装置的设计同时开启数量: 应按保护场所内任何一点着火时,可能开启射流的灭火装置的最 大数量确定,且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4.2.5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灭

表4.2.6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灭火装置的设计同时开启数量N(台)

注:当系统最大保护区的面积不大于本标准表4.2.4中规定的作用面积时,可按 最大保护区面积对应的全部灭火装置数量确定

4.2.7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为设计同时开

.2.8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设计持续喷水时间应不小

4.2.9灭火装置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装置的最大保护半径应按产品在额定工作压力时的 指标值确定: 2灭火装置的设计工作压力与产品额定工作压力不同时,应 在产品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选用。

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应按下式计算:

最大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应按下式计

式中:D 火火装置的设计最大保护半径(m); 灭火装置在额定工作压力时的最大保护半径(m); 灭火装置的设计工作压力(MPa);V 灭火装置的额定工作压力(MPa)

1安装位置应满足灭火装置正常使用和维护的要求; 2固定支架或安装平台应能满足灭火装置的喷射、喷洒反作 用力要求,且结构设计应能满足灭火装置正常使用的要求

3.4探测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

的火源; 2监控半径应与对应灭火装置的保护半径或保护范围相 匹配; 3探测装置的布置应保证保护区域内无探测盲区; 4探测装置应满足相应使用环境的防尘、防水、抗现场干扰 等要求。 4.3.5控制主机应具有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

4.3.5控制主机应其有与火自动报管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

4.3.6控制主机和现场控制箱应具有下列功能:

仰回转动作、射流状态转换; 2应控制自动控制阀的开启和关闭; 3应远程启动消防水泵,但不应自动和远程停止消防水泵; 4 控制主机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应按设定程序控制灭火装置 动作; 5控制主机应具有消防水泵、灭火装置、自动控制阀、信号阀 和水流指示器等的状态显示功能; 6 现场控制箱应具有消防水泵、自动控制阀等的状态显示 功能。 4.3.7 控制主机除符合本标准4.36条外,尚应具有下列功能: 1 自检功能; 2 声、光报警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 4 消声复位功能: 6 火灾现场视频实时监控和记录功能。 4.3.8 现场控制箱除符合本标准4.3.6条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灭火装置的附近,便于现场手动操作,并应能观 察到灭火装置动作; 应具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4.3.9 系统应设置声、光警报器,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保护区内应均匀设置声、光警报器,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合用; 2声、光警报器的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 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4.3.10水流指示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区内应均匀设置声、光警报器,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合用; 2声、光警报器的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 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4.3.10水流指示器应符合下列

1每台自动消防炮及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每组喷洒型 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的供水支管上应设置水流指示器,且应安装在 手动控制阀的出口之后:

2水流指示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工作压力的1.2倍 3水流指示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当安装在吊顶内 时,吊顶应预留检修孔; 4水流指示器的公称直径应与供水支管的管径相同。 4.3.11每个保护区的管网最不利点处应设模拟末端试水装置 并应便于排水。

手动试水阀、试水接头及排水管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部件应与系统所采用的型号规格→致; 2自动控制阀和手动试水阀的公称直径应与灭火装置前供 大支管的管径相同: V

3试水接头的流量系数(K值)应与灭火装置相同

4.3.13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 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 小于75mm。

4.3.14模拟未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便于进行操作测试的地

4.4.1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每台灭火 置、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每组灭火装置之前的供水管路应布 置成环状管网。环状管网的管道管径应按对应的设计流量确定。 4.4.2系统的环状供水管网上应设置具有信号反馈的检修阀。 检修阀的设置应确保在管路检修时,受影响的供水支管不大于 5根

4.4.3每台自动消防炮或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每组喷

目动射流灭火装置的供水支管上应设置自动控制阀和具有信号反 贵的手动控制阀,自动控制阀应设置在靠近灭火装置进口的部位

4.5.1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4.5.2/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 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和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宜设置独立 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

4.5.3当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或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

1两个系统同时工作时,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火火用 水量应满足两个系统同时使用的要求; 2两个系统不同时工作时,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 用水量应满足较大一个系统使用的要求;

4.5.4消防水泵应按一用一备或两用一备的比例设置备用

4.5.5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宜采用柴油机泵作为备用泵

台消防水泵单独从消防水池吸水有困难时,可采取单独从吸 管上吸水。吸水总管伸入消防水池的引水管不应少于2根, 中1根关闭时,其余的引水管应能通过全部的用水量。

4.5.8每组消防水泵应有不少于2根出水管与系统供水管道连

4.5.9消防水泵吸水管上应设置过滤器、真空压力表和控制阀。

4.5.12消防水泵房内的电气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潮和防 腐蚀等措施。

4.5.12消防水泵房内的电气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潮

4.5.13消防水泵房应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采暖、通风

4.5.14柴油机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进气和排气的通风装置,

4.5.15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

设高位消防水箱。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可与消火栓系统 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高位消防水箱。

且最低有效水位高度应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工作压力,其有 效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的有关规定

效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的有关规定。 4.5.17当无法按照本标准第4.5.16条要求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时,系统应设气压稳压装置。气压稳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供水压力应保证系统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设计工作压力; 2稳压泵流量宜为1L/s~5L/s,并小于一个最小流量灭火 装置工作时的流量; 3稳压泵应设备用泵;人 4气压稳压装置的气压罐宜采用隔膜式气压罐,其调节水容 积应根据稳压泵启动次数不大于15次/h计算确定,且不宜小 K 于150L。 4.5.18高位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通风管、放空 管、阀门及就地水位显示装置等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 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4.5.19系统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其数量应根据系统的设计流量 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L/s~15L/s计算。 4.5.20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 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 15m~40m。

4.5.17当无法按照本标准第4.5.16条要求设置高位消限

4.5.18高位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通风管

管、阀门及就地水位显示装置等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 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4.5.19系统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其数量应根据系统的设计流量 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L/s~15L/s计算。 4.5.20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 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 15m~40m

4.6.1灭火装置的设计流量可按下式计算:

4.6.1灭火装置的设计流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 火火装置的设计流量(L/s);

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一系统的设计流量(L/s); N一一灭火装置的设计同时开启数量(台); qn——第n个灭火装置的设计流量(L/s)。 4.6.3管道总水头损失可按下列公式计算:V

4.6.3管道总水头损失可按下列公

4.6.3管道总水头损失可

Zh= hi+h2 h=i h² = 0. 012

式中:之h 水泵出口至最不利点灭火装置进口的管道总水头 损失(MPax, hi——沿程水头损失(MPa); h²——局部水头损失(MPa); 一单位长度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MPa/m); 计算管道长度(m); 局部阻力系数; 管道内的平均流速(m/s): 重力加速度(m/s²)。 S 4. 6. 4 一管道内的平均流速可按下式计算

U = 0. 004 4 Td

代中:qg 管道设计流量(L/s); 元一 圆周率; d;一管道的计算内径(m),取值按管道内径d减少1mm 确定。 6.5单位长度管道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4.6.5单位长度管道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4.6.5单位长度管道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

=2.966X10 qg C 1.852 4.87

4.6.6消防水泵或消防给水的设计压力可按下式计算:

P = 0. 01Z+ Zh + Phe

式中:P 消防水泵或消防给水系统所需要的设计压力(MPa); Z一一最不利点处灭火装置进口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系 统供水人口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m); h一一水泵出口至最不利点处灭火装置进口管道水头总损 失(MPa); h 消防水泵从城市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城市管网的最 低水压(MPa)。 4.6.7系统的局部水头损失也可采用当量长度法进行计算,管件 的当量长度可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 4.6.8管道内的流速宜采用经济流速,必要时可大于5m/s,但不 应大于10m/s。

4.7.1供电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 有关规定。 4.7.2供电的保护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但可采用具有漏电报 警功能的保护装置

土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

4.7.6视频信号传输应采用视频同轴电缆或者光缆传输。

4.7.7探测和控制信号传输距离较远时,宜采用光缆传输。

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 的有关规定。

4.7.9系统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

4.8.1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和现场手 制三种控制方式。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相对 动控制应具有优先权。

4.8.2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在

空制状态下,当探测到火源后,应至少有2台灭火装置对火源扫描 定位,并应至少有1台且最多2台灭火装置自动开启射流,且其射 流应能到达火源进行灭火。

4.8.3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当探测到火 源后,发现火源的探测装置对应的灭火装置应自动开启射流,且其 中应至少有一组灭火装置的射流能到达火源进行灭火。

源后,发现火源的探测装置对应的灭火装置应自动开启射流,且其

中应至少有一组灭火装置的射流能到达火源进行灭火。

火灾发生后,应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打开自动控制阀、启动系统 射流灭火,并应同时启动声、光警报器和其他联动设备。系统在手 动控制状态下,应人工确认火灾后手动启动系统射流灭火。

4.8.5系统自动启动后应能

源时,对于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连 续射流不小于5min后停止喷射,对于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 应连续喷射不小于10min后停止喷射。系统停止射流后再次按 测到火源时,应能再次启动射流灭火

4.8.6稳压泵的启动、停止应由压力开关控制。气压稳压装

最低稳压压力设置,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设计工作 压力。

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 有关规定,

5.1.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及分 项工程应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 5.1.2系统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填写有关 记录

5.1.3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

1施工图应经审查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施工; 2平面图、系统图(展开系统原理图)、详图等图纸及说明书、 X 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件应齐全; 3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系统主要设备、组件、管材管件、线缆及其他设备、材料,应 能保证正常施工; 5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 5.1.4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火火系统工程应按照批准或备案的工 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5.1.5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 按下列规定进行: 1采用的系统组件和材料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 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安装使用;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 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

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系统调试; 5调试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 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组织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 员组成; 7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D表D.0.1的要 求填写。

5.1.6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本标准附 录E的要求填写。

5.2.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系统组件、 管材及配件、线缆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 不得使用

5.2.2管材及配件、线缆等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目测外观质量。 5.2.3/管材及配件的规格、尺寸、壁厚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 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按件数抽查20%,且不得少 于1件。 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5.2.4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设计上有复验要求的; 2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5.2.5施工前应对灭火装置、探测装置、控制装置、水流指元 器、模拟末端试水装置,以及阀门、消防水泵、高位消防水箱 气压稳压装置、消防水泵接合器等的规格和型号进行检查, 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外观检查,其检查结果应符合以 规定: 1 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 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4 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5铭牌标记清晰、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用 X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2.7灭火装置的转动机构和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安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2.5施工前应对灭火装置、探测装置、控制装置、水流

1灭火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1应在管道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检验施工记录。 2安装应固定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火火装置安装后,其在设计规定的水平和俯仰回转范围内 不应与周围的构件触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与灭火装置连接的管线应安装牢固,且不得阻碍回转机构 的运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2探测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入

1探测装置的安装不应产生探测盲区: 2探测装置及配线金属管或线槽应做接地保护,接地应牢靠 并有明显标志; 3进入探测装置的电缆或导线应配线整齐固定牢固,电缆 线芯和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3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衍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2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3/控制装置的接地应安全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4声、光警报器应按设计标高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5.3.5布线施工前,应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电流、绝缘等级进 行检查;强电、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开 排列;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 孔内。

行检查;强电、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升 排列;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橘 乱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6引入控制装置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并按横平竖直配置,备用芯线 长度应留有适当余量; 2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不 得使端子排承受机械应力; 3铠装电缆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 带接地; 4信号传输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其屏蔽层应按设计要求 接地; 5电缆芯线和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与设计图样一致的编 号,标记应字迹清晰; 6接线端子排每个接线端子的接线不得超过2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8导线敷设后,每个回路的导线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

电阻。弱电系统的导线对地、导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0M2;强电系统的导线对地、导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 F0.5M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和《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

5.3.10 消防水泵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固定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11消防水泵在基础固定及进出口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对取 抽器重新校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1吸水管上的过滤器应顺水流方向安装在控制阀后; 2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 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 3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积气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 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X 5.3.13当消防水泵采用内燃机驱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燃机冷却器的泄水管应通向排水设施; 2内燃机的排气管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 应采用直径相同的钢管连接并通向室外,应避免使用过多的弯头, 位主宏内的排气管的外部应平取隔执措施

1内燃机冷却器的泄水管应通向排水设施; 2内燃机的排气管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 应采用直径相同的钢管连接并通向室外,应避免使用过多的弯头 位于室内的排气管的外部应采取隔热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 规定。

5.3. 15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16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查, 2自动排气阀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立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放空阀应安装在管道的最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17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现U 形管时应有放空措施。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10%, 且不得少于1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水平仪检查。 2立管应用卡箍固定在支架上,卡箍的间距不应大于设 计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3理地管道安装前应做好防腐处理,安装时不应损坏防腐 层:埋地管道采用焊接时,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防腐处 理;理地管道在回填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回填,分 层夯实,并应按本标准附录D表D.0.2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7的要求

表5.3.17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10%, 且不得少手1条。 检查方法:坐标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标高用水准仪或 拉线和尺量检查;水平管道平直度用水平仪、直尺、拉线和尺量检 查:立管垂直度用吊线和尺量检查:与其他管道成排布置间距及与 其他管道交叉时外壁或绝热层间距用尺量检查。 5管道支架和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 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5%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当管道穿过防火墙、楼板时,应安装套管。穿防火墙套管 的长度不应小于防火墙的厚度,穿楼板套管的长度应高出楼板 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 材料封堵;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3.18管道的施工与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

5.3.24气压稳压装置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压力开关等的安

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GB/T 33816-2017 断路器用铜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5.3.25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施工与安装除应符合本标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14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符合下列规定: 1水流指示器的电器元件部位应垂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 其动作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2,水流指示器安装在吊顶内时,应设有便于维修的检修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安装应符

1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压力表、试水阀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 X 察与操作的高度, 2模拟朱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GB/T 24218.17-2017 纺织品 非织造布试验方法 第17部分:抗渗水性的测定(喷淋冲击法),且安装位 置处应具备良好的排水能力。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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