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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土建桩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旋挖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投标文件中关于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NB/T 10044-2018标准下载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8】87号);
四、成立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
1、桩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上部结构第3、4、5、6、7、8联为预应力混凝土(后张)T梁,先简支后连续,其余联为预应力混凝土(后张)组合箱梁
2、桩基安全保证体系图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桩基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桩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桩基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桩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桩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项目副经理是桩基安全责任者,对整个承建桩基项目的安全承担主要责任。
(9)组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杜绝隐患”的方针。(10)负责批准桩基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组织人员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确定危险源的控制方法。
(12)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提供充分的资源。 保证桩基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桩基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2)负责审批桩基施工方案、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复核并审批桩基现场施工图设计,确保构件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的安全性的要求。
督促工程部落实桩基安全技术交底。
对桩基施工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6)负责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和科研,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要求。
3.工点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2)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现场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工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高。
(3)对新工人要进行车间教育工作和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训练和专题安全技术教育,配合安质部门组织安全考试。
(4)贯彻落实批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管辖工点的安全大检查、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对安全问题进行通报,实现透明化,并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6)发生事故后,组织或参与急救伤员工作,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要保护好现场,组织或参加事故原因调查,拟定改进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7)对违反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安全制度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1)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2)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并要制定改进措施,要求及时整改。
(4)落实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5)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对危险源采取具体预防措施。
(6)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让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做到“上班之前想安全、工作时间做安全、平时努力学安全、常抓不懈才安全”。
(7)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签发施工隐患通知单并督促落实施工隐患通知单的整改状况。
5.工程部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施工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2)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定等内容和要求。
(3)检查和指导现场施工的同时,应检查和指导安全工作,对安全设施不当、违反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设备状况不良或使用不当等情况,及时要求整改或纠正。
(4)施工设计图纸必须要有设计人、复核人及审批人签字后才能发放使用,确保设计图纸构件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的安全性的要求。
(5)参加涉及结构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则缺乏或不当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施工辅助结构重大破损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6.安质部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杜绝隐患”方针。
(2)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员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责任明确、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由项目经理批复后执行。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查出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发放整改通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月”及其他安全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影响及作用不断提高。
(6)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7)参加施工方案评审、技术交底及生产调度会议,按有关规定与要求提出安全生产方面意见,当好参谋,把好安全生产关。
(9)安全监察人员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安全生产问题,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
(10)做好安全资料整体归档工作。
7.其它未列入的部室的安全职责
本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
六、组织管理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培训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都不准施工作业。
2.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
(1)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2)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交底;
(3)对新进场工人的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实施及要求
(2)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交底,在每天开始工作前,由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交底应针对当天工作项目,内容要具体。
(3)对新进场工人的技术交底,在其从事施工作业前,项目部办公室应组织对他们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应由技术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向新进场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双方应在交底书上签字。
5.项目经理应组织或督促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实施。
6.项目部安质部门应检查、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后的执行情况,发现有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应立即予以制止,杜绝事故隐患。
7.项目部安质部门应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建档工作,收集并保管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8.桩基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计划
临时用电安全及防火防爆
七、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检查、节假日前和各项专项检查制度
1、接受业主及监理单位对桩基施工进行的各种不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整改落实。
2、项目部必须每月1日及每逢节假日前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各项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应如实认真填写安全表,并按公司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公司安全质量部。
3、各工点应认真坚持施工现场每周安全生产检查和每日安全生产巡视制度,并做好检查和巡视记录备查。
4、生产班组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工作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5、安全生产检查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等标准进行检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大临设施、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高空作业及水上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现场道路、物料堆放、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消防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等设置和使用情况,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
6、安全生产检查应边查边改,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在本职责范围内解决,不相互推诿,要建立登记、整改、处置、复查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7、安质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八、桩基施工现场安全预控
1.天气预报送达现场,6级以上大风控制作业。
2.周围设护拦和安全警戒线。
3.施工用电“三相四线”制,保证起码的接零。
1.起重作业合理选择吊点、索具,指挥信号规范、统一。
2.工具传递严禁抛掷,氧气、乙炔瓶归框吊运提升。
3.按安全检查“三单”(整改通知单、催办通知单、查封通知单)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主要机械(吊车、拌和站等)
1.吊车最大吊幅处的吊重留有安全系数。
1.控制吊车的落钩、起吊、旋转的全过程。
2.定期检验起重设备的安全性能。
1.现场电路要有作业设计、平面设计,电器拉线、设闸要规范,按照方案操作。
2.用电器要有漏电保险装置。
3.大风或雨后启用电器前,要由专业人员检查,电路电闸要严格防潮防雨。
现场留守值班、抢险人员配备救生、手电、对讲机等。
1.对施工现场所有设施做好加固工作。
2.对不防水设备、转移至高处。
九、桩基施工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及技术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能培训,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爆破工及机动车驾驶员等,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守则,不打闹,不擅离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喝酒,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身着工作服,头戴安全帽,不许穿拖鞋。塔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施工现场要悬挂清晰醒目的安全责任制牌、安全纪律(或安全管理规定)标语牌,危险部位还应悬挂安全警示牌。 (4)作业人员在多人配合作业时要听从指挥。有权拒绝接受违章冒险指挥,有权力和义务及时反映和处理危险情况,进行事故抢救。 (5)发生事故要按规定逐级报告,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认真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认真做好桩基工地安全布置 (1)进入工地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弄清场内高压线、地下管道、通讯电缆等构筑物;工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施工现场应有排污坑、污水池等设施,做到文明生产。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危险部位应设安全警示牌;工地内供电线路应架空或挖沟埋设,电气线路的绝缘状况应符合安全要求;夜间生产要有足够的照明。 3.加强桩基施工设备的安全与防护 (1)钻架与平台安装要平稳、周正、牢固,零部件要齐全;明齿轮、皮带传动以及裸露的旋转轴头均应配齐防护栏杆或防护罩。 (2)基台木轨道铺设要稳固、长度合适;平台板铺设要防滑、牢固;塔梯、工作台、栏杆安装必须牢固可靠;钻架上部要有便于高处作业的工作台;水上钻探台要坚固牢靠,不受水流的影响。 (3)钻架架顶与供电高压线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或满足安全要求;配电箱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施,箱柜外有防雨措施,电器设备外壳装有保护接地或接零;电气开关要完好无损,熔断器、保险丝等按规定使用,不准超过额定标准或以铜丝、铁丝代替。 (4)工地内的危险部位应配齐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配齐足够的防火设施。 (5)起重用钢丝绳及绳卡必须安全可靠。 4.严格桩基施工安全操作 (1)每班应对平台、钻架、提引系统、机械设备等各部位的螺栓进行检查。 (2)钻架与平台移位时,塔架与平台上不得有人和未捆绑的浮物;移动平台、安拆钻架时应有人统一指挥。 (3)高空作业时,所有工具物品要放入工具袋,防止物品落下;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不得抛掷工具和物品。 (4)钻机万向轴转动时,人员不得跨越或站立在转盘上;起下钻头时,井口人员必须站在钻具倾倒范围之外;摘挂提引器,必须停止立轴回转,并有人看管开关。 (5)机器运转时,不得进行部件拆卸和修理作业,也不得进行擦洗;不准戴手套摘挂皮带或打蜡;不得用铁器拨皮带;不准手拉、抚摸、脚蹬正在运行的钢丝绳。 (6)下钢筋笼前,要清除孔口周围障碍物;下钢筋笼时禁止人爬到钢筋笼上加重;吊钢筋笼或导管时必须使用直径大于10mm的钢丝绳,超过规定磨损度的钢丝绳应更换。 (7)不得在乙炔瓶和氧气瓶周围5米范围内用火、抽烟和乱扔烟头;在工地进行钢筋笼焊接时,要严格执行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十、钻孔桩基础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组长:高志峰(分管经理)
副组长:李远星(施工负责人)
组员:李连强(现场专职安全员)
赵志坤(现场专职安全员)
刘亚辉(现场专职安全员)
(1)落实项目部工作处理,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3.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备措施
针对钻孔桩施工过程中常见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井内,现场主要措施如下:
①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通风管、工具车等。
②一般防救护品: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吊篮;救护担架1付、医药箱1个;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相应配备若干。
③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
①灭火器等相应配备若干。
协97J101 地下工程防水.pdf(3)成立安全救护小组
(4)事故发生紧急处理措施
井内发生中毒事故时,立即停止就近井口作业,将临近井口的鼓风机、通风管调至事故井内通风,立即组织人员带好防毒面具,下井施救,人员救离出地面后,由医护人员进行人工呼吸,并用备急车辆紧急送往就近医院。
井内发生触电事故时,马上断掉电源,组织人员将井内人员救离出地面。
如触电者呼吸、脉搏、心脏均已停止,也不能认为已经死亡必须立即进行人工氧合,进行紧急救护。同时迅速请医务人员进行抢救,通过使用紧急处理用备用车辆,马上送往就近医院。
在应急处理工作中钻孔灌注桩钻孔、成孔及砼浇灌施工方案,当事方有关部门未到达现场前由有关部门负责,主动开展工作。
险情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紧急呼救,并开展自救。其它作业组在救助呼救时应当积极协助,大力支持。
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调度安排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