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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100-2015 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表+.2.1商店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
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地率高于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绿地率控制指标要求的 5%,得3分;高于10%,得6分; 2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4分。 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10分,根据地下 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按表4.2.3的规则评分
LY/T 3134-2019标准下载表4.2.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
4.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10分,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玻璃幕墙设计控制反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玻璃幕墙 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5分;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 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得5分。 4.2.5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 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 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3分; 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 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且主入口与广场空气流动状况良好,得 3分。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主要出人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 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3分; 2主要出人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 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3分; 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4分。 4.2.7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人,且有遮阳防雨措 施,得5分; 2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 约用地,目有明确的交通标识,得5分
4.2.8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10分。满足下列要
求中2项,得5分;满足3项,得10分: 1商店建筑兼容2种以上公共服务功能; 2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3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4.2.9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 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 施,评价分值为5分。
4.2.少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 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 施,评价分值为5分。 4.2.10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评价总 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人地面生态设施 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4分; 2室外场地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 50%,得4分。
得3分;达到70%,得6分。 4.2.12屋顶或墙面合理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并科 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分值为5分
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
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 性条文的规定
或采取其他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其他地区商店建筑的主要外门 应设置风幕
5.1.3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 和空气加湿热源
5.1.3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
5.1.4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灯具效率或效能不应低 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5.1.6使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应在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荧 光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高强气体放电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85。 5.1.7室内外照明不应采用高压汞灯、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和 普通照明白炽灯,照明光源、镇流器等的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 国家标准规定的2级要求。
5.1.8夜景照明应采用平时、一般节日、重大节日三级照明控 制方式。
5.2.2外窗、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5.2.2外窗、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外窗的气密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 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的6级要求,幕 墙的气密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 3级要求,得3分; 2外窗的气密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 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的8级要求,幕 墙的气密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 4级要求,得5分。 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 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3分;达到10%,得5分。 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5%,得3分;达 到10%,得5分。 5.2.4严寒和寒冷地区商店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降低至国家 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值的80%,玻璃幕墙的传热系 数降低至1.3W/(m”·K);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商店建 筑,东西向外窗、玻璃幕墙的综合遮阳系数降低至0.3。评价分 值为5分。
1外窗的气密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 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的6级要求,幕 墙的气密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 3级要求,得3分; 2外窗的气密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 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的8级要求,幕 墙的气密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 4级要求T/CECS10072-2019 绿色建材评价 雨水处理设备,得5分。
标准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 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3分;达到10%,得5分。 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5%,得3分;达 到10%,得5分。 5.2.4严寒和寒冷地区商店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降低至国家 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值的80%,玻璃幕墙的传热系 数降低至1.3W/(m”·K);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商店建 筑,东西向外窗、玻璃幕墙的综合遮阳系数降低至0.3。评价分 值为5分。
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值的80%,玻璃幕墙的传热系 数降低至1.3W/(m”·K);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商店建 筑,东西向外窗、玻璃幕墙的综合遮阳系数降低至0.3。评价分 值为5分。
5.2.5中庭设置采光顶遮阳设施及通风窗,评价分值为
5.2.6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 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评价分值为5分。对电机驱动的蒸气 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 (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
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 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 定值的提高或降低幅度满足表5.2.6的要求;对房间空气调节 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节能评 价值要求。
表5.2.6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提高或降低幅度
5.2.7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50189等的有关规定,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 电输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规范》GB50736规定值低20%,评价分值为5分。 5.2.8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5.2.8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GB 51319-2018-T:医药工艺用气系统工程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评价总分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