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7050-2016 滩海陆岸石油设施检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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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Y/T 705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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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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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7050-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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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7050-2016 滩海陆岸石油设施检验技术规范

SY/T70502016

a) 总体说明书。 b) 总体布置图。 c) 危险区划分图。 d)防火控制图

LY/T 2909-2017 桉树大径材培育技术规程6. 2. 1一般规定

a) 平面布置应能满足安全、维修及事故处理的要求。 b) 总体布局及油气工艺布置应满足GB50183要求。 c) 应采用平坡式竖向设计,并应满足岛面雨水能迅速排除的要求。 d) 油气生产区应有将地面初期雨水引向污水处理设施的措施。 建筑物室内设计地坪标高宜高出室外场区设计整平标高0.3m。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应适 当加大室内外高差。 f) 避难房应远离危险区。 6.2.2 井口区的布置应满足钻井、修井设施布置及作业场地的需要。 6.2.3 原油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单独设置的储罐区四周应设置围油堰,设开式排放系统。 b) 原油储罐的位置应远离井口及潜在的着火源。 c) 原油储罐可与无火处理区相邻。 6.2.4 油气处理区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b) 满足设备维修、事故处理要求。 c) 危险区内的电气设备应满足防爆要求。 d) 火炬位置应处于滩海陆岸石油设施全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上风侧,距火炬30m范围内不应有 可燃气体放空。 6.2. 5 垂向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油罐、油气处理设备等危险性高的设备,其上部不能布置其他设备。 b) 上下层设备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分隔结构。 c) 上部设备不能影响下部设备的事故处理、维修、消防等需要。 6.2.6 通道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滩海陆岸平台应在与靠船装置相接处至少设置一个登平台通道,并通向生活区。 b) 通道的布置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及消防的要求。 c) 井口区、无火处理区、原油储存区、通用机械区、生活区应设置逃生通道。每个区域宜设置 两个相互远离的逃生通道。

平面布置应能满足安全、维修及事故处理的要求。 b) 总体布局及油气工艺布置应满足GB50183要求。 c) 应采用平坡式竖向设计,并应满足岛面雨水能迅速排除的要求。 d) 油气生产区应有将地面初期雨水引向污水处理设施的措施。 e) 建筑物室内设计地坪标高宜高出室外场区设计整平标高0.3m。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应适 当加大室内外高差。 f) 避难房应远离危险区。 6.2.2 井口区的布置应满足钻井、修井设施布置及作业场地的需要。 6.2.3 原油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单独设置的储罐区四周应设置围油堰,设开式排放系统。 b) 原油储罐的位置应远离井口及潜在的着火源。 c) 原油储罐可与无火处理区相邻。 6.2.4 油气处理区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b) 满足设备维修、事故处理要求。 c) 危险区内的电气设备应满足防爆要求。 d) 火炬位置应处于滩海陆岸石油设施全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上风侧,距火炬30m范围内不应有 可燃气体放空。 6.2. 5 垂向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油罐、油气处理设备等危险性高的设备,其上部不能布置其他设备。 b) 上下层设备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分隔结构。 c) 上部设备不能影响下部设备的事故处理、维修、消防等需要。 6.2.6 通道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滩海陆岸平台应在与靠船装置相接处至少设置一个登平台通道,并通向生活区。 b) 通道的布置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及消防的要求。 c) 井口区、无火处理区、原油储存区、通用机械区、生活区应设置逃生通道。每个区域宜设置 两个相互远离的逃生通道。

6.2.5垂向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6.2.6通道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滩海陆岸平台应在与靠船装置相接处至少设置一个登平台通道,并通向生活区。 通道的布置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及消防的要求。 c 井口区、无火处理区、原油储存区、通用机械区、生活区应设置逃生通道。每个区域宜设置 两个相互远离的逃生通道

6.3·防火控制图审查

危险区划分应符合SY/T10041的规定。

7.1.1设计文件审查

作业者应至少提交以下设计文件: a) 设计单位资质。 b) 地质勘察报告。 c) 设计说明书。 d) 平面图。 e) 典型横断面图。 f) 整体稳定性计算书。 g) 地基沉降计算书。 h) 挡浪墙抗倾和抗滑稳定性计算书。 i) 护面、护底计算书及块体稳定计算书。 设计变更文件

作业者应至少提交以下设计文件: a) 设计单位资质。 b) 地质勘察报告。 设计说明书。 d) 平面图。 e) 典型横断面图。 f) 整体稳定性计算书。 g) 地基沉降计算书。 h) 挡浪墙抗倾和抗滑稳定性计算书。 i) 护面、护底计算书及块体稳定计算书。 i) 设计变更文件

a)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承受设计规定的各种作用。 b)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c)在设计地震状况下不丧失承载力。 7.1.2.3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施工条件和环境条件等,采用适合海上环境的材料、构造和防 护措施。

7.1.3设计环境条件审查

7.1.3.1、气象资料应为工程区域附近气象台站的近期气象观测资料,资料系列年限应能满足工程设 计需要。 7.1.3.2水文分析和计算应以当地水文观测资料为主要依据,水文资料应满足可靠性、一致性和代 表性的要求,收集和分析应符合JTS145的规定。 7.1.3.3设计环境条件的计算应符合SY/T4084的规定

7.1.4.1荷载的分类、组合、计算应符合SY/T4084的规定。

4.2对地震荷载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要求,确定地震设防烈度和 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地震设防烈度,按构筑物的损坏后果,采用相同或高一级的级别。 b) 抗震计算应符合JTS146的规定。 对抗震结构材料和施工的特别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d) 勘探阶段的滩海陆岸平台可不考虑地震荷载

7.1.5 地基与基础审查

7.1.6.1岛壁的结构型式、断面型式与尺寸应符合SY/T6849的规定。对于高于海面的滩海陆岸平

7.1.6.1岛壁的结构型式、断面型式与尺寸应符合SY/T6849的规定。对于高于海面的滩海陆岸平 台可选用无岛壁型结构,直接回填土或采用护面、护底的结构型式。 7.1.6.2结构计算应符合SY/T6849的规定 7163楼体采用混凝+构件时、构件的强度等级不应低王表1的规定

表1混凝士构件的强度等级

7.1.6.4棱体的顶面高程根据结构设计型式确定。水下用于支承护面的抛石棱体的顶面高程宜定在 设计低水位以下约1.0倍设计波高值处,棱体的项面宽度和厚度可根据岛体前水深和断面尺寸确定 其顶面宽度宜不小于2.0m,厚度宜不小于1.0m。 7.1.6.5棱体坡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7.1.6.6回填应根据设计的结构型式采取不同的施工方法。回填材料宜为天然粉质黏土或黏质粉土, 也可以采用块石、级配碎石、二片石,或者海砂等材料。回填应分层和压实,水上部分回填应分层碾 压,压实度应大于85%。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采取围堰结构型式的,可采取海底抛填块石,当存在土砂与石料两种粒径差较大时,应在其 界面设置倒滤层。倒滤层的设计应符合SY/T4097的规定。

7.1.6.4棱体的项面高程根据结构设计型式确定。水下用于支承护面的抛石棱体的顶面高程宜定在 设计低水位以下约1.0倍设计波高值处,棱体的项面宽度和厚度可根据岛体前水深和断面尺寸确定 其项面宽度宜不小于2.0m,厚度宜不小于1.0m

7.1.6.5棱体坡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b 设计采用吹填的方法回填时,应符合JTS207的规定,对吹填的高度,堤身内外侧水位及位 移、沉降明确技术要求。 C 对于工程位置处高于海面高程的,可以直接回填土、压实,受到海水影响的,应在迎水面设 计护面和护底。

7.2. 1 资料审查

施工单位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a)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b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d)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作业指导书。 e)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f)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

h)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和验收记录

7. 2. 2混凝±工程

7.2.2.1模板工程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a) 模板及支撑的材料和结构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模板设计的要求。 b) 模板的支撑安装必须稳固、牢靠。 C) 模板脱模剂应涂刷均匀,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d) 模板表面应平整、光洁,接缝应平顺、严密、不漏浆。透水模板敷面应敷贴平顺。 e) 现场制作模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模板制作允许偏差

注1:胶合模板、钢框模板按钢模板执行。 注2:组合定型钢模板按GB50214的规定检查。 注3:异型曲面模板、滑膜模板、离心成型模板等按照设计要求检查。

g)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2.2钢筋工程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a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GB1499.1和GB1499.2的规定, 检查质量证明书,并按炉号、批次及直径分批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或片状和颗 粒状锈皮。检验数量以同一厂家、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批,不 足60t按一批计。 b)受力钢筋的接头连接方式、接头位置、同一截面接头数量和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JTS 202的规定。 c 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应符合JGJ18和JGJ107的规定。 d) 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其正偏差不应大于10mm。混凝土或砂浆垫块应提前 按批试验和检验,垫块的厚度允许偏差为2mm,不允许出现负偏差。支垫方法和间距应能 保证钢筋在混凝土浇筑中不发生位移和变形。

7.2.2.2钢筋工程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表5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注2:未列项目按混凝土构件的允许偏差检验。

表6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d)评定混凝土强度、抗渗性、抗冻性等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应符合JTS202的规定。 e)在混凝土浇筑现场,应抽查或见证混凝土的含气量和落度等规定的试验。

表7钢筋绑扎和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7.2.2.4混凝土构件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混凝土构件表面不应有严重缺陷。混凝土构件表面缺陷的程度分级按照表8的规定确定。对 严重缺陷,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经设计部门同意后,检验师现场见证处理过程。

表8混凝土构件表面缺陷的程度分级

SY/T 70502016

SY/T 70502016

纱垫层和基础换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排水砂井施工应至少检验

a)砂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5%。检验数量以5000m为一个检 验批,不足5000m按一个检验批。 b) 制作砂袋所用的土工织物的品种、规格、强度和滤水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c 排水砂井的间距和底标高应满足设计要求,砂井的顶部应与砂垫层相连通。 d 砂井不得出现中断和缩径,灌砂率不应小于85%。 e)排水砂并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按照表16的规定

表16排水砂井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7.2.5.3塑料排水板施工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a) 塑料排水板规格、质量和排水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按同一厂家和规格的每 10×10*m~20×10*m为一检验批,不足10×10m按一批检验。 b 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和撕破滤膜等现象。 塑料排水板在水平排水垫层表面的外露长度不应小于200mm。 d) 排水板施工应符合JTS206-1的规定,排水板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17的规定

表17塑料排水板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7.2.6斜坡式滩海陆岸平台、站台岛壁结构

SY/T70502016

7.2.6.1水下基础的砂垫层和基础换砂、排水砂井、塑料排水板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 规定

7.2.6.2水下抛石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a)所用石料、土工隔栅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石料按5000m 检编 批,土工格栅按每10000m²为一检验批,不足的按进场批次检验。 b) 土工格栅的搭接处理和铺设应满足设计要求。铺设后应立即抛压回填材料。 c) 分层抛石的各层标高不宜超出设计值600mm。 d) 抛石后的沉降速率和位移量不应超出设计要求,对沉降速率和位移量超出设计值的,应采 取降低层高、标高和改变断面形状等措施予以纠正。 e) 垫层抛石整理后的断面尺寸不应小于设计断面,坡面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f) 压脚棱体抛石断面的平均轮廓线不应小于设计断面

批,土工格栅按每10000m²为一检验批,不足的按进场批次检验。

7.2.7充填袋岛壁结构

7.2.7.1充填袋所用土工织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拼接缝形式和缝合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7.2.7.2充填料的砂质、土质、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 7.2.7.3充填袋应分层填筑,层与层之间和充填袋之间应交错嵌紧,不得形成垂直通缝和贯通堤身 的空隙,充填袋宜沿坝堤的轴线方向布设。 7.2.7.4充填袋结构的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的规定,

表18充填袋结构断面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7.2.8板桩岛壁结构

表19板桩沉桩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7.2.9重力式岛壁结构

a)水下基床抛石的石料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b)水下基床抛石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0的规定。

20水下基床抛石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

c)水下基床整平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1的规定。

21水下基床整平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

7.2.9.3预制构件安装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a) 安装前应对基床进行检查,表面不得有影响安装的回淤沉积物。 b) 沉箱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2的规定。 空心方块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3的规定, d)圆筒形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4的规定

7.2.10混凝土胸墙和挡浪墙

7.2.10.1混凝土的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应符合7.2.2的规定。 7.2.10.2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允许间歇时间应根据混凝土硬化速度和振捣能力经 试验确定,宜不大于3h。

)模袋混凝土护面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8的规定

模袋混凝土护面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

注1:H为模袋混凝土设计厚度,单位为毫米(mm), 注2:相邻块最大缝宽不宜大于30mm。

12.1散抛石压载软体排护底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a)石料和土工布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缝制软体排用的土工织物不得有破损,复合土工布与基布应复合良好 c)压载抛石范围和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d)散抛石压载软体排缝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9的规定。

表29散抛石压载软体排缝制的允许偏差

散抛石压载软体排铺设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

注1:B为设计搭接宽度,单位为毫米(mm) 注2: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0mm。

7.2.12.2水下抛石护底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2.12.2水下抛石护底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a)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b)水下抛石护底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31的规定!

b)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压抹平顺。拉毛或刻纹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均匀一致。不得有空鼓、 脱皮、石子外露、缺边掉角和飞边等缺陷。 c 混凝土的胀缝和缩缝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线条整齐,边缘完整。有填缝要求的,填 缝应饱满、密实。 d)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36的规定

表36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7.2.14.2道路混凝土面层应至少检验以下项

a)道路混凝土面层施工质量检验按7.2.2的规定, b)道路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37规定。

7.2.14.3停靠船与防护设施工程的安装检验应符合JTS257的规定。

7.2. 15滩海陆岸平台竣工尺寸

滩海陆岸平台施工完成后,平面的尺寸和方位偏差值、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38的规定

表38滩海陆岸平台尺寸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7.3.1作业者应至少提交以下

3.1作业者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a) 发证检验机构关于该平台的检验证书、检验报告(包括维修)。 b) 岛体维修及改造的设计图纸、审图意见、完工资料。 c) 岛体结构相关的检测和探摸报告。 d) 边缘淘空及补抛记录。 )泛降记录

7.3.1作业者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7.3.2岛体结构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a)水面以上的全部结构,确认其处于有效状态,对使用过程中影响设施安全的缺陷进行了修复 和峻工验收。 b) 护坡的结构应达到稳定、牢固,护坡材料安放完整连续,各层护坡轮廓明显,无明显松动 和冲刷滑移现象。 在低潮时,检验护坡底部结构,其棱右或块右的结构应完整和稳定,无明显的缺失部位和塌落。 d) 规则摆放的预制块体无破坏和塌落滑移,随机摆放的预制块体无明显缺失。 e) 对检测或探摸报告提出的现状问题,由设计单位进行评估和确定,水下结构的现状应符合设 计要求。 3.3, 上部结构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挡浪墙结构应完整无断裂,墙体无可见的倾斜及位移,挡浪墙与墙后岛面无明显脱离。 对混凝土挡浪墙的强度进行测量,测量值应达到设计要求。 3.4 岛面结构应至少检验以下项目: a) 岛面混凝土面层应平整,无较大面积的破损和塌陷。 涨缩缝顺直,灌缝饱满,无整个方向上的裂开、错牙。 c 压实或铺砌面层表面应平整无塌陷,砌块完整无成片破损。与构筑物接崔紧密、平顺。

滩海陆岸平台的定期检验按7.3规定的项目进行。

滩海陆岸平台的临时检验应符合7.2的规定。

8.1.1设计文件审查

作业者应至少提交以下设计文件:

a) 设计单位资质。 b) 地质勘探报告。 c) 滩海漫水路结构设计说明书。 d) 滩海漫水路结构平面图。 滩海漫水路结构断面图。 9 f) 道路排水设计图。 g) 标志杆设计图。 h) 滩海漫水路整体及分部稳定性分析计算。 i) 地基承载力计算。 j) 滩海漫水路沉降量计算。 k) 护面护底块体稳定性计算。 1) 设计变更文件。

a)设计单位资质。 b) 地质勘探报告。 滩海漫水路结构设计说明书。 d) 滩海漫水路结构平面图。 e) 滩海漫水路结构断面图。 道路排水设计图。 g) 标志杆设计图。 h) 滩海漫水路整体及分部稳定性分析计算 地基承载力计算。 滩海漫水路沉降量计算。 k) 护面护底块体稳定性计算。 1)设计变更文件。

8.1.2设计审查原则

8.1.2.1审查设计资料中的环境条件、地质和气象条件、重现期、载荷等设计参数,设计参数的取 值应符合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地质、气象等自然环境条件应符合当地的实际。 8.1.2.2漫水路的安全等级、环境荷载及设计潮位标准应符合SY/T4084的规定。 8.1.2.3漫水路的模型试验验证工作,应根据服务的滩海陆岸平台的安全等级和具体情况确定。对 安全等级为I级漫水路应进行试验,对Ⅱ级漫水路宜进行试验,对Ⅲ级漫水路,仅当有特殊需要时才 进行试验。对I级、Ⅱ级漫水路, 当有类以茶件 的试验资科时 可不再进行试验

GB/T 9820.1-2013 计时学术语 第1部分:科学技术定义8.1.3断面及结构审查

8.1.3.1漫水路的结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a)能安全承受在使用和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 b)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下具有合适的工作性能和足够的耐久性。 8.1.3.2漫水路上的管、缆应验算施工期间的抗浮稳性。 8.1.3.3漫水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4.0m。当采用单车道时,相邻错车台之间的距离宜为300m~ 500m。错车台的路面顶宽度不应小于7.0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20m。 8.1.3.4采用混凝土路面时应进行防滑处理。 8.1.3.5滩海漫水路路肩上应设置护轮带和标志杆,应满足以下条件: a)护轮带宽度不应小于0.20m,高度不应低于0.25m。 b).护轮带每隔2m~10m设一排水口,排水口宽度不应大于2.0m。

8.1.3.1漫水路的结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a)能安全承受在使用和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 b)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下具有合适的工作性能和足够的耐久性。 8.1.3.2漫水路上的管、缆应验算施工期间的抗浮稳性。 8.1.3.3漫水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4.0m。当采用单车道时,相邻错车台之间的距离宜为300m~ 500m。错车台的路面顶宽度不应小于7.0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20m。 8.1.3.4采用混凝土路面时应进行防滑处理。 8.1.3.5滩海漫水路路肩上应设置护轮带和标志杆,应满足以下条件: a)护轮带宽度不应小于0.20m,高度不应低于0.25m。 b)护轮带每隔2m~10m设一排水口,排水口宽度不应大于2.0m。

8.1.3.1漫水路的结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8. 1.4路面顶高程审查

Z, = hp + Rr% + △h

风中: ZL一一路面顶高程,单位为米(m); hp平均高潮位,单位为米(m); R%———波浪爬高,单位为米(m),波浪爬高计算应符合SY/T4084的规定,计算时波高采用 平均高潮位时,波高累积频率为13%的波高值;对于直立式漫水路直接取波高值:

△h一—安全加高值,△h=0.3m~0.5m,安全级别高者取高值,安全级别低者取低值

GB/T 39225.2-2020 托卡马克聚变堆遥操作部件兼容性设计与评估技术指南 第2部分:评估技术指南8.1.5护面结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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