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710-2020 南水北调工程安全防范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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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1710-2020 南水北调工程安全防范要求.pdf

6.2.3进入输水渠道沿岸及其他维修道路的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 清晰显示进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人车辆的车型和车牌。 6.2.4应配备安保人员对输水渠道进行安全防范巡查。巡查部位应至少包括与桥梁、道路、铁路、河流 交叉以及邻近人员居住密集地区的区段。

6.3.1排气孔、检修井、调压井和保水堰等的周边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和安全标志。视频监视和回放 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周边区域人员活动情况;安全标志应清晰、醒目。 6.3.2排气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防护罩装置。防护盖板或防护罩应由授权人员开启,应能阻挡人为投 人物品。 6.3.3检修井和调压井应设置防护盖板或防护罩装置。防护盖板或防护罩应实行双人双锁,应能阻挡 人为投人物品

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输水渠道两岸区域人员活动情况。 6.4.2泵站及相应配套供配电房周边应设置电子巡查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应准确记录巡查人员的巡 查过程。 6.4.3泵站及相应配套供配电房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和出人口控制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 像应能清晰显示出人人员面部特征。 6.4.4泵站及相应配套供配电房内部宜设置人侵探测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入侵探测装置应能联动 相应部位的辅助照明、视频监控、声光报警等;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情况和人员 体貌特征。 6.4.5泵站及相应配套供配电房的窗户,与外界地面、平台高差5m以下时,应安装入侵探测装置DB13T 5127.2-2019 植入性医疗器械高分子材料浸提液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 第2部分:二巯基丙醇迁移量碘量法,宜 在窗户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或在窗户玻璃内侧粘贴增强防爆膜。

6.5.1节制闸和控制闸上游500m输水渠道及下游300m输水渠道制高点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 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输水渠道两岸区域人员活动情况。分水闸和退水闸上游制高点应设置视 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水闸区域的人员活动情况 注:公用河道沿线的排涝小涵闸除外。 6.5.2启闭机室及相应配套供配电房周边应设置电子巡查装置。 6.5.3启闭机室及配套供配电房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和出入口控制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 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入人员面部特征。 6.5.4启闭机室及配套供配电房内部宜设置入侵探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入侵探测装置应能联动相应 部位的辅助照明、视频监控、声光报警等;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情况和人员体貌 特征。 6.5.5启闭机室及配套供配电房的窗户,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时,应安装入侵探测装 置,宜在窗户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或在窗户玻璃内侧粘贴增强防爆膜(已安装防弹玻璃或防砸玻璃的除 外。

6.6运行调度中心/数据机房

6.6.1运行调度中心/数据机房周边应设置电

运行调度中心/数据机房周边应设置电子巡查装置

GA/T 1710202(

6.6.2运行调度中心/数据机房及配套供配电房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和出入口控制装置。视频 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人人员的面部特征。 6.6.3运行调度中心值守区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信号除应能发送到安防 监控中心,还应能发送到公安接处警中心或符合GA1383要求的报警运营中心;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 应能清晰显示值班操作人员工作过程。 6.6.4数据机房以及配套供配电房内部应设置人侵探测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入侵探测装置应能联 动相应部位的辅助照明、视频监控、声光报警等;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情况和人 员体貌特征, 6.6.5运行调度中心/数据机房以及配套供配电房应设置入侵探测装置,并应能联动相应部位的辅助 照明、视频监控、声光报警等;宜在窗户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或在窗户玻璃内侧粘贴增强防爆膜

6.7.1安防监控中心周边应设置电子巡查装置。 6.7.2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和出入口控制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人人员 面部特征。 6.7.3配套供配电房内部应设置入侵探测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入侵探测装置应能联动相应部位的 辅助照明、视频监控、声光报警等;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情况和人员体貌特征。 6.7.4值守区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信号应能发送到公安接处警中心或符 合GA1383要求的报警运营中心;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值班操作人员工作过程。 6.7.5配套供配电房窗户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时,应设置入侵探测装置,宜在窗户内 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或在窗户玻璃内侧粘贴增强防爆膜。

6.8.1工程管理单位周界应设置实体防护围栏、人侵探测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要求如下: a)实体防护围栏能防止人员攀爬。穿越周界的河道、涵洞、管廊等采取相应的实体防护措施; b)入侵探测装置能对攀爬围栏的行为探测报警 c)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能清晰显示周界区域人员活动情况。 6.8.2主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人人员的活动情况、体貌 特征和进人车辆的车型、号牌。对依法确定为防范怖袭击重点目标的工程管理单位,主出人口还应安 装车牌识别和车辆阻挡装置。 6.8.3门卫室内部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和配备安保人员,要求如下: a)紧急报警装置与主出入口视频监控装置联动; b)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清晰显示值班操作人员工作过程;门卫室安保人员24h值守,对进出的 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审核、登记。 6.8.4单位内部主要机动车通道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车辆车型 及通行情况。 6.8.5油库及其他易燃易爆、危化品储存场所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 清晰显示进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进人车辆的车型和号牌。 6.8.6办公楼出入口、办公楼内的财务室、档案室等的出入口以及与外部连接的主要通道、楼梯口、电 梯厅、电梯轿厢等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入人员的面部特征。 6.8.7办公场所为商务办公楼的,与外界公共区域相通的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安装防盗安 全门和视频监控装置。防盗安全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17565一2007规定的乙级,防盗锁应符合 CA/T732015中P级的西湖端

6.9.1水库枢纽工程

6.9.7.2水库大坝 五利 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车辆、船只等通行情况;宜配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反无人机主动防 御系统。 6.9.1.3进人水库大坝坝区的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车牌识别、车辆阻挡装置和门卫室,要求如下: a)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清晰显示进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进人车辆的车型和号牌; b)车牌识别装置在车辆出人时获取车辆号牌并记录,联动视频监控装置并记录; c)门卫室安保人员24h值守,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审核、登记。 6.9.1.4水库大坝廊道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和出人口控制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 出人口区域人员活动情况、体貌特征。 6.9.1.5水库坝顶启闭机运行场所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运行场所 区域人员活动情况。 6.9.1.6水库坝项启闭机供配电房周边应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和出人口控制装 置,内部应设置人侵探测和视频监控装置,要求如下: a)出人口的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能清晰显示进人人员的面部特征,内部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 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情况和人员体貌特征; b)入侵探测装置与相应部位的辅助照明、视频监控、声光报警联动。 6.9.1.7水库大坝坝区为旅游景区的,进入大坝坝区的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和防爆安全检查系 统,并配备防爆处置和防护设施,要求如下: 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清晰显示出入口区域人员活动情况和体貌特征: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对进入大项坝区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规定的爆炸物、武器和(或) 其他违禁品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显示、记录和报警; )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应符合GB50348一2018的规定。 6.9.1.8水库配套建设有水电厂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a)水电厂周界设置实体防护围栏、人侵探测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实体防护围栏能防止人员攀 爬;入侵探测装置能对攀爬行为探测报警;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周界区域人员活 动情况和体貌特征; b)水电厂主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和车辆阻挡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能清晰显示主出入 口区域人员活动情况、体貌特征和车辆的车型、号牌; c)水电厂通往大坝坝区的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和出入口控制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 清晰显示出人人品面部特征

6.9.2大型引水枢纽工程

6.9.2.1大型引水枢纽工程的防护应符合6.2的规定, 6.9.2.2无坝引水枢纽工程取水口上游500m水域制高点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 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活动、车辆通行情况。 6.9.2.3有坝引水枢纽工程进水口上游500m水域制高点和坝体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 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活动、车辆通行情况

6.9.3大型地下输水工程

GA/T 17102020

6.9.3.1大型地下输水工程的防护应符合6.3的规定。 6.9.3.2地下输水工程进水口上游1000m和出水口下游500m输水渠道的制高点应设置视频监控装 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活动、车辆通行情况。 6.9.3.3地下输水工程进水口和出水口的制高点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 显示进水口和出水口附近区域人员活动情况

6.9.4运行调度中心/数据机房、安防监控中心

非为安全防范视频监控使用,可接人安全防范管理平 视频监控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的

7.2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GB/T32581一2016所规定的等级2级(含)以上要求;运行调度中心/数据机房、安防监控中心等入依 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安全等级宜达到GB/T32581一2016所规定的等级3级(含)以上要求。 7.2.2紧急报警防区应24h不可撤防。 7.2.3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有异常布、撤防报警功能,具有断电、断线、故障等报警功能。 7.2.4 紧急报警装置触发时,可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7.2.5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具有与视频监控系统、出人口控制系统联动的功能。 7.2.6 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0d。 7.2.7 系统应有备用电源。主电源断电后,系统的应急供电时间宜大于8h。 7.2.8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T32581—2016和GB50348—2018的规定,

7.3.1泵站、水闸(含启闭机室)以及配套供配电房等的出人口控制系统的安全等级宜达到 GB/T37078一2018所规定的等级2级(含)以上要求;运行调度中心/数据机房、安防监控中心等的出 人口控制系统的安全等级宜达到GB/T37078一2018所规定的等级3级(含)以上要求。 7.3.2应具有门的启、闭状态监测功能。 7.3.3应具有对时间、地点、进出人员等信息的显示、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记录存储时间应大于或 等于180d。 7.3.4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在主电源断电后,系统的应急供电时间宜大于或等于48h。当供电不正 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钥匙)信息及记录信息不得丢失。 7.3.5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应与火灾 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应能不用进行凭证识读操作即可 安全通过。 7.3.6出入口控制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T37078—2018和GB50348—2018的规定。

7.4.1系统应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7.4.2采集装置在更换电池或掉电时,所存储的巡查信息不应丢失。 7.4.3采集装置或识读装置的识读响应时间应小于或等于1s。 7.4.4 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采集装置存储的巡查信息应大于或等于4000条。 7.4.5 巡查信息在监控中心的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0d。 7.4.6电子巡查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A/T644的规定。

7.4.2 采集装置在更换电池或掉电时,所存储的巡查信息不应丢失。 7.4.3 采集装置或识读装置的识读响应时间应小于或等于1s。 7.4.4 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采集装置存储的巡查信息应大于或等于4000条。 7.4.5 巡查信息在监控中心的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0d。 7.4.6电子巡查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A/T644的规定。

7.5安全防范管理平台

7.5.1应采用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实现对人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等子系统的集成,并具 有集成管理、信息管理、用户管理、设备管理、联动控制、日志管理、统计分析、系统校时、预案管理、人机 交互、联网共享、指挥调度、系统运维等功能,宜具有智能应用、安全管控等功能。 7.5.2安全防范管理平台的故障不应影响各安防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7.5.3系统内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时 误差应小于或等于10S

7.5.1应采用安全防范管理平台实现对入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人口控制等子系统的集成,并具 有集成管理、信息管理、用户管理、设备管理、联动控制、日志管理、统计分析、系统校时、预案管理、人机 交互、联网共享、指挥调度、系统运维等功能,宜具有智能应用、安全管控等功能。 7.5.2安全防范管理平台的故障不应影响各安防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7.5.4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与公安机关和上级 的规定。

7.6.1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集中管理的安防监控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控中心。 7.6.2监控中心和分控中心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信手段,并应设置紧急 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7.6.3监控中心值守操作区、设备间宜分开设置。 7.6.4监控中心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中6.14的规定

7.6.1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集中管理的安防监控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控中心。 7.6.2监控中心和分控中心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信手段,并应设置紧 报警装置和留有向上一级接处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7.6.3监控中心值守操作区、设备间宜分开设置。 7.6.4监控中心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中6.14的规定

8系统检验验收与运行维护要求

8.1应按GB50348一2018第9章和第10章的规定,对安全防范系统进行检验和验收。 8.2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规划,建立包括人员、经费、制度和技术支撑系统在 内的运行维护保障体系。 8.3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系统运行团队和工作机制,制定日常管理、值机、现场处置、安全保密、培训和 考核等制度,统筹协调与系统运行有关的机构、人员等各项资源。 8.4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特殊时期保障等工作机制。 8.5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人员应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8.6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2018和GA1081的规定

表A.1南水北调工程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

GB/T 13017-2018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GA/T 1710—2020

B.1周界实体防护围栏主要类型和规格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周界实体防护围栏类型、规格、工艺和安装

1.1周界实体防护围栏一般有钢丝焊接网、金属栅栏、砖混实体围墙等主要类型。 .1.2周界实体防护围栏主要类型和规格要求如下: 防护面有效高度宜大于或等于2200mm; 钢丝焊接网式实体防护围栏,宜采用直径大于或等于4mm、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500MPa的 钢丝,经压力电阻熔焊焊接制作,焊点的抗剪力大于或等于1320N。单个网格面积宜小于或 等于1250mm; 金属栅栏式实体防护围栏,宜采用单根直径大于或等于20mm、壁厚大于或等于2mm的钢管 (或单根直径大于或等于16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大于或等于8mmX20mm的钢板)或其 他同等强度的金属型材制作; d 砖混实体围墙式实体防护围栏,应符合现行建筑与结构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墙体厚度宜大于 或等于250mm,地梁高度宜大于或等于300mm。

1周界实体防护围栏一般有钢丝焊接网、金属栅栏、砖混实体围墙等主要类型。 2 周界实体防护围栏主要类型和规格要求如下: a)防护面有效高度宜大于或等于2200mm; b 钢丝焊接网式实体防护围栏,宜采用直径大于或等于4mm、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500MPa的 钢丝,经压力电阻熔焊焊接制作,焊点的抗剪力大于或等于1320N。单个网格面积宜小于或 等于1250mm; 金属栅栏式实体防护围栏,宜采用单根直径大于或等于20mm、壁厚大于或等于2mm的钢管 (或单根直径大于或等于16mm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大于或等于8mm×20mm的钢板)或其 他同等强度的金属型材制作; d 砖混实体围墙式实体防护围栏,应符合现行建筑与结构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墙体厚度宜大于 或等于250mm,地梁高度宜大于或等于300mm,

B.2周界实体防护围栏主要工艺和安装

周界实体防护围栏主要工艺和安装要求如下: a)钢丝焊接网和/或金属栅栏式实体防护围栏GB/T 27476.3-2014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3部分:机械因素,表面处理工艺应符合GB/T26941.1一2011的相 关技术要求; 6 钢丝焊接网和/或金属栅栏式实体围栏,材质、结构、工艺、连接与安装方式应满足防攀爬(徒手 方式,如:围栏面板和竖杆2000mm以下部分不应有供抓握和/或暨踏的结构件或装饰物 等)、防剪切(钢筋剪断钳)、防破坏(撬棍、手工农具)、防拆卸(钢丝钳、扳手、螺丝刀)等要求。

周界实体防护围栏主要工艺和安装要求如下: 钢丝焊接网和/或金属栅栏式实体防护围栏,表面处理工艺应符合GB/T26941.1一2011的相 关技术要求; 6 钢丝焊接网和/或金属栅栏式实体围栏,材质、结构、工艺、连接与安装方式应满足防攀爬(徒手 方式,如:围栏面板和竖杆2000mm以下部分不应有供抓握和/或暨踏的结构件或装饰物 等)、防剪切(钢筋剪断钳)、防破坏(撬棍、手工农具)、防拆卸(钢丝钳、扳手、螺丝刀)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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