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公开版.pdf

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公开版.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1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86006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公开版.pdf

进行液化石油气灌装作业的站场。 2.0.37液化石油气储配站LPGstoredanddeliveredstation 兼有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和灌装站两者全部功能的站场

配置储存和气化装置,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

油气某电力管道工程施工方案,并向用户供气的生产设施。

配置储存、气化和混气装置,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 液化石油气后,与空气或其他可燃气体按一定比例混合配制成混 合气,并向用户供气的生产设施

将气态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按一定比例混合配制成符合城镇燃 气质量要求的燃气

2.0.44瓶组气化站

具有将槽车或槽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进行卸气、储存、气 化、调压、计量和加臭,并送入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功能的站场 又称为液化天然气卫星站(LNGsatelliteplant)。

室外配气支管与用户室内燃气进口管总阀门(当无总阀门 时,指距室内地面1m高处)之间的管道

针焊是一个接合金属的过程,在焊接时作为填充金属(针 料)是熔化的有色金属,它通过毛细管作用被吸入要被连接的两 个部件表面之间的狭小空间中,钎焊可分为硬钎焊和软钎焊

3.1.1设计用气量应根据当地供气原则和条件确定,包括下列

3.1.1设计用气量应根据当地供气原则和条件确定,包括下列 各种用气量: 1居民生活用气量; 2商业用气量; 3工业企业生产用气量; 4采暖通风和空调用气量; 5燃气汽车用气量; 6其他气量。 注:当电站采用城镇燃气发电或供热时,尚应包括电站用气量。 3.1.2各种用户的燃气设计用气量,应根据燃气发展规划和用 气量指标确定。 3.1.3居民生活和商业的用气量指标,应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和 商业用气量的统计数据分析确定。 3.1.4工业企业生产的用气量,可根据实际燃料消耗量折算, 或按同行业的用气量指标分析确定。 3.1.5采暖通风和空调用气量指标,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 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或当地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确定。 3.1.6燃气汽车用气量指标,应根据当地燃气汽车种类、车型 和使用量的统计数据分析确定。当缺乏用气量的实际统计资料 时,可按已有燃气汽车城镇的用气量指标分析确定,

3.2.1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址 城镇燃气(应按基准气分类)的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

城镇燃气(应按基准气分类)的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

符合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 2城镇燃气偏离基准气的波动范围宜按现行的国家 《城市燃气分类》GB/T13611的规定采用,并应适当留有余

3.2.2采用不同种类的燃气做城镇燃气除应符合第3.2.1条外

1天然气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气发热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的一类气或 二类气的规定; 2)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5℃; 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质。 2液化石油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液化 石油气》GB9052.1或《液化石油气》GB11174的规定; 3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 GB13612的规定; 4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做主气源时,液化石油气的 体积分数应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倍,且混合气的露点温度应低于 管道外壁温度5C。硫化氢含量不应大于20mg/m。 3.2.3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 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 察觉; 2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 应能察觉; 对于以一氧化碳为有毒成分的燃气,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 到0.02%(体积分数)时,应能察觉。

加臭剂和燃气混合在一起后应具有特殊的臭味; ? 加臭剂不应对人体、管道或与其接触的材料有害;

3加臭剂的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呼吸有害,并不应腐蚀或 伤害与此燃烧产物经常接触的材料; 4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2.5%(质量分数); 5加臭剂应有在空气中应能察觉的加臭剂含量指标。

3加臭剂的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呼吸有害,并不应腐蚀或 历害与此燃烧产物经常接触的材料; 4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2.5%(质量分数); 5加臭剂应有在空气中应能察觉的加臭剂含量指标。

4.1.1本章适用于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与重、轻油催 化裂解制气及天然气改制等工程设计。 4.1.2各制气炉型和台数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供 气规模及各种产品的市场需要,按不同炉型的特点,经技术经济 比较后确定。 4.1.3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应 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1.4制气车间的“三废”处理要求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5各类制气炉型及其辅助设施的场地布置除应符合本章有 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的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与重、轻油催 化裂解制气及天然气改制等工程设计

4.1.2各制气炉型和台数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

4.2.1 煤的干馏炉装炉煤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直立炉: 挥发分 (干基) 坩埚膨胀序数 葛金指数 灰分 (干基) 粒度

挥发分 (干基) >25% ; 坩埚膨胀序数 1%~4; 葛金指数 F~G1; 灰分 (干基) <25% ; 粒度 <50mm(其中小于10mm的含量 应小于75%)。 主:1 生产铁合金焦时,应选用低灰分、弱粘结的块煤。 灰分(于其) 10%

王: 生产铁合金焦时,应选用低灰分、弱粘结的块煤。 灰分(干基) <10% ;

粒度 15~50mm; 热稳定性(TS) >60%。 2生产电石焦时,应采用灰分小于10%的煤种,粒度要求与直 立炉装炉煤粒度相同。 3当装炉煤质量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做工业性的单炉试验。 2焦炉: 挥发分(干基) 24%~32%; 胶质层指数(Y) 13~~20mm; 焦块最终收缩度(X) 28~33mm; 粘结指数 58~72; 水分 <10%; 灰分(干基) ≤11% ; 硫分(干基) <1% ; 粒度(<3mm的含量) 1 75%~80% 注:1指标仅给出范围,最终指标应按配煤试验结果确定。 2采用焦炉炼制气焦时,其灰分(干基)可小于16%。 3采用焦炉炼制冶金焦或铸造焦时,应按焦炭的质量要求决定配 煤的质量指标。 2.2采用直立炉制气的煤准备流程应设破碎和配煤装置。 采用焦炉制气的煤准备宜采取先配煤后粉碎流程。 2.3原料煤的装卸和倒运应采用机械化运输设备。卸煤设备 能力,应按日用煤量、供煤不均衡程度和供煤协议的卸煤时间 定。 2.4储煤场地的操作容量应根据来煤方式不同,宜按10~ 日的用煤量确定。其操作容量系数,宜取65%~70%。 2.5配煤槽和粉碎机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煤槽总容量,应根据日用煤量和允许的检修时间等因 确定; 2 配煤槽的个数,应根据采用的煤种数和配煤比等因素 定; 3 在粉碎装置前,必须设置电磁分离器;

15~50mm; >60%

热稳定性(TS) >60 %。 2 生产电石焦时,应采用灰分小于10%的煤种,粒度要求与直 立炉装炉煤粒度相同。 3当装炉煤质量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做工业性的单炉试验。 住忙

2 焦炉: 挥发分 (干基) 24%~32%; 胶质层指数 (Y) 13~~20mm; 焦块最终收缩度 (X) 28~33mm; 粘结指数 58~72; 水分 <10% ; 灰分 (干基) ≤11%; 硫分 (干基) <1%; 粒度(<3mm的含量) 75%~80%

注:1指标仅给出范围,最终指标应按配煤试验结果确定。 2采用焦炉炼制气焦时,其灰分(干基)可小于16%。 3采用焦炉炼制冶金焦或铸造焦时,应按焦炭的质量要求决定配 煤的质量指标。

.2.2采用直立炉制气的煤准备流程应设破碎和配煤装置

4.2.5配煤槽和粉碎机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配煤槽总容量,应根据日用煤量和充许的检修时间等因 素确定; 2配煤槽的个数,应根据采用的煤种数和配煤比等因素 确定; 3 在粉碎装置前,必须设置电磁分离器;

4粉碎机室必须设置除尘装置和其他防尘措施,室内含尘 量应小于10mg/m; 排入室外大气中的粉尘最高充许浓度标准为150mg/m; 5粉碎机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减振以及综合控制噪 声等措施,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的噪声A声级不得超过90dB。 4.2.6煤准备流程的各胶带运输机及其相连的运转设备之间, 应设连锁集中控制装置。 4.2.7每座直立炉顶层的储煤仓总容量,宜按36h用煤量计算。 辅助煤箱的总容量,应按2h用煤量计算。储焦仓的总容量,宜 按一次加满四门炭化室的装焦量计算。 焦炉的储煤塔,宜按两座炉共用一个储煤塔设计,其总容量 应按12~16h用煤量计算。 4.2.8煤十馏的主要产品的产率指标,可按表4.2.8采用。

辅助煤箱的总容量,应按2h用煤量计算。储焦仓的总容量,宜 按一次加满四门炭化室的装焦量计算。 焦炉的储煤塔,宜按两座炉共用一个储煤塔设计,其总容量 应按12~16h用煤量计算。

4.2.8煤干馏的主要产品的产率指标,可按表4.2.8采用

CJ_T543-2022 城市轨道交通计轴设备技术条件 2022年5月1日起实施.pdf4.2.8煤干馏的主要产品的产率指标

注:1直立炉煤气其低热值为16.3MJ/m3: 2焦炉煤气其低热值为17.9MJ/m²; 3直立炉水分按7%的煤计; 4焦炉按干煤计。

发生炉煤气热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 范》GB50195的规定

煤干馏炉的耗热量指标,宜按表4.2.10选用。

4.2.10 煤干馏炉的耗热量指标k]

直立炉的指标系按炭化室长度为2.1m炉型所耗发生炉热煤气计算 焦炉的指标系按炭化室有效容积大于20m3炉型所耗冷煤气计算。 水分按7%的煤计

1当焦炉采用发生炉煤气加热时,加热煤气管道上宜设置 混入回炉煤气装置;当焦炉采用回炉煤气加热时,加热煤气管道 上宜设置煤气预热器; 2应设置压力自动调节装置和流量计; 3必须设置低压报警信号装置,其取压点应设在压力自动 调节装置的蝶阀前的总管上。管道末端应设爆破膜: 4应设置蒸汽清扫和水封装置; 5加热煤气的总管的敷设,宜采用架空方式。 4.2.12直立炉、焦炉桥管上必须设置低压氨水喷洒装置。直立 炉的荒煤气管或焦炉集气管上必须设置煤气放散管,放散管出口 应设点火燃烧装置。 焦炉上升管盖及桥管与水封阀承插处应采用水封装置。 4.2.13炉顶荒煤气管,应设压力自动调节装置。调节阀前必须 设置氨水喷洒设施。调节蝶阀与煤气鼓风机室应有联系信号和自 控装置。

4.2.14直立炉炉顶捣炉与炉底放焦之间应有联系信号。焦

南温泉立交扶壁式挡土墙施工方案推焦车、拦焦车、熄焦车的电机车之间宜设置可靠的连锁装置以 及熄焦车控制推焦杆的事故刹车装置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