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25.1-2022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建筑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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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31T 025.1-2022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质量指标体系:建筑工程.pdf

3.2.13宿舍主要出入口前应设人员集散场地,集散场地人均面积指标不应小于 0.20m²。 3.2.14居室采用单层床时,净高不应低于2.60m;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净高 不应低于3.40m。 3.2.15公用厕所、公用盥洗室不应布置在居室的上方。除附设卫生间的居室外, 公用厕所及公用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25m。 3.2.16当设置电梯时,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 3.2.17居室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夜间应小于或等 于30dB。

3.2.18除当地有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外,旅馆建筑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和 非机动车的停放场地或停车库

3.2.19客房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客房居住部分净高,当设空调时不应低于2.40m;不设空调时不应低于 2.60m;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客房时,应至少有8m2面积的净高不低于2.40m; 3卫生间净高不应低于2.20m; 4 客房层公共走道及客房内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10m。

3.2.20 相邻客房内房间的分隔墙应到结构板底YS/T 648-2019标准下载,壁柜之间应设置满足隔声要求的 隔墙。

3.3.1 1 医疗建筑用地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户体或废弃物出 口。 3.3.2 1 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内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靠近出入口,并应保持与 周围建筑的间距。

3.3.4建筑物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2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主要出入口处,应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 设雨篷。

3.3.6二层以上的医疗用房、疗养用房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2台,

为医用电梯。电梯井道不得与疗养室和有安静要求的用房贴邻。 3.3.7医院入口大厅、挂号大厅、候药厅及分科候诊厅(室)内,应采取吸声处理 措施;其室内500Hz~1000Hz混响时间不应大于2s。病房楼、门诊楼内走廊的顶 棚,应采取吸声处理措施;吊顶所用吸声材料的降噪系数(NRC)不应小于0.40。 3.3.8医疗用房应设疏散指示标识,疏散走道及楼梯间均应设应急照明。 3.3.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公共建筑合并建设时,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首 层或带有首层的连续楼层,并应有独立的交通系统和出入口。 3.3.10急救中心基地内急救车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并应设有环通的双车道。出 入口应直接与城市道路连接。

3.3.1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地内的值班用房、职工集体宿舍、专家公

地毗邻时,应与实验区分隔,并设置独立出入口。 3.3.12新建传染病医院选址,以及现有传染病医院改建和扩建及传染病区建设时 医疗用建筑物与院外周边建筑应设置大于或等于20m绿化隔离卫生间距。

3.4.1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4层以上,各类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 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5层以上。 3.4.2教学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 筑时,应为单层。 3.4.3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3.4.4 :当汽车库与教学楼组合建造时,应位于该建筑的地下层,并应采用耐火极 限不低于2h的楼板完全分隔;汽车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3.4.5 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居室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 通风。 3.4.6中小学校建筑的疏散通道、楼梯梯段宽度应按疏散人数计算确定,且最少 应满足2股人流疏散,每股人流按0.60m计算。 3.4.7中小学校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2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 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栏杆必须采取防止攀爬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 栏杆时,其杆件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楼梯并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 止学生坠落的措施。 3.4.8中小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应包括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固定体育器械场地 以及小学生游戏场地

3.4.1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4层以上,各类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 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5层以上。 3.4.2教学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 筑时,应为单层。 3.4.3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3.4.4当汽车库与教学楼组合建造时,应位于该建筑的地下层,并应采用耐火极 限不低于2h的楼板完全分隔;汽车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3.4.5 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居室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 通风。

3.4.1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4层以上,各类中学、特殊孝

3.4.9幼儿园园区主出入口不应直接设在城市主干道或过境公路干道一侧,距离 道路交叉口应大于100m。幼儿园出入口50m范围内无立体过街设施,应施划人 行横道线,宽度不应小于6m。幼儿园主出入口园门外应设置人流缓冲区和安全警 示标志。

3.4.10四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与其他建筑合建的幼儿园,不得 建在高层建筑内。 3.4.11幼儿园每班应设专用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m²。各班活动场 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全园共用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m²。托儿所室外 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3m。 3.4.12幼儿园建筑耐火等级多层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不应低于三级。 3.4.13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区域,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 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 3.4.14幼儿园的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应设置在3层及以下

3.4.15托幼建筑楼梯间在首层应直通室外。

3.5.1大型办公建筑群应在基地中设置人员集散空地,作为紧急避难蔬散场地, 3.5.2办公建筑的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集中空调设施并有吊顶的单间式和单元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50m: 2 集中空调设施的单间式和单元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70m; 3 有集中空调设施并有吊顶的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 2.70m; 4 无集中空调设施的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90m; 5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 3.5.3当高层及超高层办公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时应设置清洗设施,并应设有可开 启窗或通风换气装置;不利朝向的外窗应采取合理的建筑遮阳措施。 3.5.4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办公建筑应设置电梯。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实验、试验用 房,应设置满足相应设备、仪器进出要求的货梯等设施。 3.5.5申、乙类危险物品不应储存在办公建筑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 3.5.6当易发生火灾、爆炸、极低温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引发事故的实验室与其他 用房相邻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护单元。防护单元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1.5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与其他用房分隔;门、窗应采 用甲级防火门、窗,并应有防盗功能;有爆炸危险的实验室应设置泄压设施。 3.5.7易发生火灾、爆炸、缺氧、极低温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引发事故的实验室,

其房间的门必须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设置监测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 3.5.8新建A级数据中心首层建筑完成面应高出当地洪水百年重现期水位线 1.0m以上SJG 97-2021 绿色校园设计标准.pdf,并应高出室外地坪0.6m以上。 3.5.9数据中心主机房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符合环保 要求、在温度和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材料,不得使 用强吸湿性材料及未经表面改性处理的高分子绝缘材料作为面层。

3.6.1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基地内应设置专用运输通道,且不应影响主要顾客 人流,其宽度不应小于4m,宜为7m。运输通道设在地面时,可与消防车道结合 设置。 3.6.2大型商店的营业厅设置在五层及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屋顶平台 的蔬散楼梯间。屋顶平台上无障碍物的避难面积不应小于最大营业层建筑面积的 50%。

3.6.4建筑物的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不应布置在厨房区域的 直接上层,并应避免布置在用餐区域的直接上层。确有困难布置在用餐区域直接 上层时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3.6.5生产和储存食品、食料的场所,在食品、食料有可能直接与地面接触的地 段,地面面层严禁采用有毒的材料。当此场所生产和储存吸味较强的食物时,地 面面层严禁采用散发异味的材料。 3.6.6用餐区域采光、通风应良好。天然采光时,侧面采光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 该区域地面面积的1/6。直接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 1/16。无自然通风的餐厅应设机械通风排气设施

3.7.1体育建筑基地出入口和内部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总出入口布置应明显,不应少于2处,并以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观 众出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宜小于0.15m/百人的室外安全疏散指标; 2 观众疏散道路应避免集中人流与机动车流相互干扰:

2 道路应满足通行消防车的要求,净宽度不应小于4m,上空有障碍物或 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体育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应环通; 4观众出入口处应留有疏散通道和集散场地,场地不得小于0.2m²/人,可 充分利用道路、空地、屋顶、平台等。 3.7.2室外运动场地应满足各项运动场地的坡度要求,排水应通畅,合理设置给 水排水设施。室外运动场地坡度应符合表3.7.2的规定。

表3.7.2部分室外运动场地坡度

LY/T 2884-2017标准下载3.7.3看台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3.7.3看台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木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9m,在室外看台后部危险性较大处严禁低于1.1m; 2栏杆形式不应遮挡观众视线并保障观众安全。当设楼座时,栏杆下部实 心部分不得低于0.4m; 3横向过道两侧至少一侧应设栏杆; 4当看台坡度较大、前后排高差超过0.5m时,其纵向过道上应加设栏杆 扶手;采用无靠背座椅时不宜超过10排,超过时必须增设横向过道或横向栏杆; 5 栏杆的构造做法应经过结构计算,以确保使用安全。 3.7.4 疏散内门及疏散外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2 疏散门不得做门槛,在紧靠门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3 疏散门应采用推门外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转门不得计入疏散门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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