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20/T 12-20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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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20/T 12-20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指南.pdf

7.3.3.1喷微灌工程基本要求

喷微灌工程系统以蓄水池为水源时应具备过滤装置;从河道或渠道中取水时,取水口处应设置拦污 栅和集水池;采用水肥一体化时,首部系统中应增设施肥、加药设备。明铺喷微灌工程固定设施使用年 限不少于15年;暗铺喷微灌工程固定设施使用年限不少于6年,暗铺深度不小于30cm。

包括水源、 首部枢纽、输配水管道、电力、喷灌

微灌包括微喷、滴灌和小管出流(或涌泉灌)等形式,由水源、首部枢纽组、输配水管道、滴灌管 (带)及附属设施等构成

GBT19472.2-2004标准下载7.3.4.1防洪标准

农田防洪标准一般为10年一遇,

7.3.4.2排水标准

DB5120/T 122022

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5年一遇,1d~3c爆雨从作物受淹起1d~3c排除;水稻区 宜采用10年一遇,1d~3d爆雨在3d~5d排至耐淹水深

7.3.4.3排水沟密度

平坝区排水斗沟长度宜为800m~2000m,间距宜为200m~1000m;山地丘陵区结合地势、地形 地貌布置排水斗沟、农沟。

7.3.4.4排水沟深度和间距

农田排水沟深度和间距要符合当地机耕作业、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田间排渍沟沟深至少应在 田面以下100cm,其中潜育型稻田要大于120cm,沟宽控制在1m以下。土排水沟在土面以下50cm~60 cm。具体参照表4执行。

表4高标准农田排水沟深度和间距

排水沟应从上到下,分段按来水汇流面积计算断面流量。排水沟断面设计要符合GB50288规定。排 水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不少于10年

7.3.5渠系构筑物工程

7.3.5.1人行便桥

人行便桥可用水泥预制板或石板修建,应与生产路配套建设,也可桥闸共建。桥宽不少于80 度不少于15cm,能承载400kg以上压力。长度根据排灌渠上口宽度确定,一般大于渠道上口宽度0 行便桥不宜过多,满足群众出行与农耕即可

涵洞类型。涵洞根据无压或有压要求确定拱形、圆形或矩形等横断面形式。承压较大的涵洞应使用 管涵或拱涵,管涵应设混凝土或砌石管座。 涵洞要求。涵洞洞顶填土厚度应不小于0.5m,对于衬砌渠道则不应小于0.3m。用混凝土预制涵管 或条石安砌,其过水断面流量与排水沟过水断面流量一致或略大,一根砼预制涵管不能满足流量要求时 可多根并列或加大涵管规格,以确保排水畅通

制口分为节制闸、进水闸、放水口和退水闸等类型。在灌溉渠(管)道轮灌组分界处或渠道断面变 化较大的地点应设节制闸;从水源引水进人渠道时,宜设置进水闸控制人渠流量;在分水渠道的进口处 宜设置放水口;在斗渠末端的位置要设退水闸。

沉沙池通常是对居民点、坡面水入渠点附近的某段渠道进行加深、扩大而成,并配套下池梯步。原 则上一般沉沙池长宽比例为2:1,深度为1m,在特殊情况下,可因地制宜进行适当调整。丘陵地区可利 用田埂自由落差,结合建浅水闸,修建迁迥蓄水池代替

7.3.5.5跌水坎和消力池

根据实地情况进行适当设置跌水坎和消力池

7.3.5.6渠灌区在渠道的引水、分水处应根据需要设置量水堰、量水槽、量水器、流速仪等量 井灌区应根据需要设置水表。

泵站的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取水口、水泵,泵房,进、出水管道,变配电设备等,各项建设内容应满 足的要求如下: 一一机井和泵站应与机电设备、输变电设施配套齐全,泵站净装置使用效率不宜低于60%。各项 标准的设定应符合GB50265与DB51/T990的要求。 一泵站应根据设计灌溉保证率、设计灌水率、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灌区内调蓄容积等综 合分析计算确定,宜控制在1.0m/s以下

7.4.1田间道路种类:机耕道和生产道路

机耕道建设分干道、支路两级。干道应满足农产品运输和中型以上农业机械的通行;支路应便于农 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山地丘陵区通达度应不低于0.9。机耕道建设应符合DB51/T1872的相关 要求。 干道路基宽一般≥4m,行车有效路面要求≥3.5m;支路路基宽一般≥3m,行车有效路面要求≥ 2.5m。路面横向坡度为1%~2% 路面层可选用泥结石、连砂石、混凝土、沥青等类型路面。选用不同路面的具体设计要求和错车道 的设计要求参考DB51/T1872中的相关要求。 机耕道两侧根据具体情况用块石或混凝土材料作路肩(路肩宽以30cm为宜)或护坡,以及设置排 水沟及涵洞,分段排除地表泾流,避免因冲刷破坏道路。 为方便农业机械下田作业,在机耕道与田块的适宜位置应设计农机下田通道。农机下田通道宽度为 2.0m~3.0m,一般可采用浆砌块(卵)石、砼现浇或泥结石结构。为确保农机作业安全性,下田通道 的坡度应不大于18°

生产路应结合建设区现有道路基础情况布设,要求与居民点和其它公路、机耕道相连配套。生产路 的通达度一般在0.9~1.0之间。生产路建设应符合DB51/T1196中有关规定。 生产路的路面净宽1.0m~2.5m,路面高出田面20cm,路基夯填土厚20cm;生产路的路面层可采 用混凝土、泥结石或石板铺筑。路面材料采用现浇砼路面时,砼标号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应低于10cm; 在山地丘陵区,当丘体的上、下台位间坡度大于15°时,应分段设置梯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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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内的岸坡,应因地制宜采用混凝土格状框条护坡、混凝土砌块护坡(预制砼 块、预制六棱块)、浆砌条石、片石或卵石护坡等形式

为保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内的人工边坡和天然斜坡坡面稳定、防止坡面变形,应根据实际情况选 取格构锚固坡面防护、砌体坡面防护、喷锚坡面防护、柔性防护网坡面防护、挡土墙坡面防护、生态坡 面防护等防护措施进行防护

7.6.1农田输配电建设基本要求

农田输配电是为满足泵站、机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供电。农田输配电应包括高压供电线路 供电线路和变配电装置等。

7.6.2高压供电线路

高压供电线路标称电压宜采用35kV/10kV。高压线的线间距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结合运 定;塔杆宜采用拉线塔杆或钢筋混凝土杆,应在塔杆上标明线路名称、代号、塔杆号和警示标 基宜选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或混凝土基础

7.6.3低压供电线路

低压供电线路标称电压应为380V/220V。低压供电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架空低压供电线路 铝绞线、钢芯铝绞线或低压绝缘导线,埋地线路宜采用低压电缆。

配电变压器选择应符合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要求,应选用节能型低损耗变压器。配电变 量应根据配电变压器规划最大负载率确定,单个变压器容量不宜小于30kVA。

配电装置应包括配电室、配电箱、配电屏及母线、控制与保护装置等。配电装置设计应符合GB50 /T499的规定

7.6.6泵站、机井的输配电系统

泵站、机井的输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当地电力系统现状及发展规划,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宜采用 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

7.7其他建设内容和要求

7.7.1农业科技措施

7.7.1.1加大科技投入

7.7.1.2实行“一建带五改”与“五良配套”

7.7.1.4提高农机作业水平

山地丘陵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在原有基础条件上要有较大提高,主要作物农机综合作业水 60%以上

7.7.1.5技术培训

7.7.2标识及公示牌设置

新建与提质改造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应统一使用本标识。 标识的构成。标识由文字和图形构成,外圈绕排“高标准农田”中英文,中文“高标准农田 标于上方,醒目且庄重;英文标于下方,采用GB/T30600的英文翻译。标识具体的图案及颜色详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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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图案及颜色

标识适用范围。标识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示牌、农田建设综合配套工程设施(如:泵房、 沟渠、渠道建筑物、电力设施)等,可全部标识,也可以部分标识。此外,标识还可用于与高标准农田 建设有关的管理资料、信息系统和宣传品等。

图2 高标准农田公示牌参考试样

8.1农田耕地地力建设目标

图3高标准农田公示牌参考尺寸比列

农田耕地地力建设是为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提高土壤基础肥力和养分平衡状态,消除影响作物生 襄障碍因素而进行的工程、机械、化学生物等措施

8.2.1土壤培肥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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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培肥主要是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以及种植绿肥、豆科作物提升土壤有机 质。水田土层配肥厚度宜达到20cm,旱地宜达到30cm。

增施有机肥包含增施农家肥和增施商品有机肥。 施肥用量标准。增施农家肥按照22500kg/hm~30000kg/hm标准施用,其中肥要经堆制腐熟后 才能施用;增施商品有机肥按75000kg/hm~112500kg/hm标准施用,所选用的商品有机肥应符合 NY/T525相关要求。 施肥后的效果。增施有机肥后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应达到15g/kg以上。

秸秆还田方法。稻田生产的秸秆可以直接还田,也可以通过过腹、催腐或堆后还田。其他作物的 秸秆如油菜秆、麦秆也可直接或易地用于稻田。 秸秆还田要求。每年作物秸秆还田量不小于4500kg/hm”(干重),并辅以氮肥施入,调整土壤C/N 比。建设区秸秆还田覆盖率应达到50%以上

8.2.4测土配方施肥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定期监测土壤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有机质含量、土壤酸化和盐碱等状 况, 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施用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肥料 建设区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0%上。对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结合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措施连续培肥5年以上。

8.2.5种植绿肥、豆科作物

8.3.1改良土体及耕作层

过沙或过黏的土壤应通过掺黏或掺沙等措施,改良土壤质地,使其符合耕种要求。 改良的方法。对耕作层浅薄的农田,可采用啄石骨、挑砂面土、深耕深松等措施增厚土层,也可利 用其他项目剥离下来的表层土壤、老墙土或河、塘淤泥加厚耕作层;对免耕栽培的农田,2年~3年进行 次深耕深松。 改良后的效果。耕地土体厚度一般应达到50cm以上,且土体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层次 水稻田块耕作层应保持在20cm以上,并留犁底层,旱作农田耕作层应达到25cm以上。

8.3.2调节土壤pH值

调节措施。过酸土壤可通过施用石灰、钙镁磷肥、硅钙肥进行调节,过碱土壤可通过施用石膏进行 调节。 调节后的效果。土壤经调节pH值后,应满足西南区山地丘陵类型区土壤pH值为5.5~7.5

8.4耕地质量调查监测

9.1.1高标准农田建设前,由农业农村部门、乡(镇)、项目村(组)查清土地权属现状,做到四至 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手续合法;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权属调整意愿,及时解决土地权属纠纷 9.1.2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利 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权属调整协议。 9.1.3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根据权属调整方案和调整协议,依法进行土地确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及时更新地籍档案资料

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和建设管理方等参建方应参与、配合验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应不低于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各层次验收的条件

冲击钻钻孔灌注桩首件施工方案验收标准应符合NY/T1717的规定

9.3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

9.3.1.1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监管平台,完善定期报备制度。统筹信息的采集和处理,采用信息化 手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实现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实时动态的信息化管理。 9.3.1.2建立信息员制度,定期进行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利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 平台,开展定期报备,实现信息“上图入库”管理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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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3及时将记载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的有关管理、技术等文件,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资料 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鼓励采用其它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9.3.2.1高标准农由建设档案是记载项目区农田各个时期建设与利用的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库,是了解 建设过程,制定建设措施,分析、监测和评价建设成效的基本依据。 9.3.2.2高标准农田建设档案以单个项目为基本单位建档,应及时将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涉及的有利用价 值的文件资料分别用纸质和磁介质进行归档保存。 9.3.2.3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档案管理,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9.3.2.4项目实施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建档,并负责档案管理。施工建设和验收资料永久保存,其它资 料保存5年以上

DL/T 1846-2018标准下载9.3.3主要档案资料

9.3.3.1应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的相关管理与技术等文件立卷归档,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9.3.3.2建设前,通过调查了解形成的文字、影像与图表等资料,包括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土地利用 农业生产、农田基础设施状况等。 9.3.3.3建设中的文件、图表等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文件、施工设计方 案,以及施工建设过程的技术及管理资料(包括项目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资料 等。 9.3.3.4验收与后续管理资料应包括项目各阶段的检查、验收报告及峻工后的工程移交手续与后续管理 制度等相关资料。 9.3.3.5财务管理资料,包括项目投入、支出情况、财务决算与峻工审计报告等。 9.3.3.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相关载体。

9.4.1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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