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8521.1-2007编制吊索安全性第一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pdf

JBT 8521.1-2007编制吊索安全性第一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JBT 8521.1-200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1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6656
VIP资源

JBT 8521.1-200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JBT 8521.1-2007编制吊索安全性第一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pdf

组成缝制织带部件的织带应进行染色(见5 的3级。 缝制织带部件应处理成封闭表面。 能够用于织带和/或缝制织带部件和/或丝线

5.6吊装带的类型和标识名称

环形吊装带为A类,由单层或双层织带组成。带有加强软环眼的单肢吊装带为B类HJ 789-2016 水质 乙腈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带有金属端配件 的单肢吊装带为C类(端配件若为可再连接型的为Cr类),由一层、两层、三层或四层组成。标识名称 由代表类别的字母和层数组成,见表2

表2吊装带名称和主要类型

JB/T 8521.12007

5.7有效工作长度(EWL) 吊装带水平放置,并用手拉直时,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其有效工作长度(EWL) L(见表2)偏差不应超过名义长度的± 3%。

5.7有效工作长度(EV

接触和影响织带边缘,除非织带有牢固环眼的加强措施。 注:可采用与吊装带其它部分不同颜色的缝线进行缝合以便于制造商和使用者进行检查和验收。 5.8.2缝合线的针脚应穿过织带需要共同缝纫的部分,针脚应平整光滑,织带表面无多余线圈。 5.8.3织带的断口应采取措施防止织带散开。加热处理的断口不应损坏相邻的针脚,不应对热处理 的断口进行缝合。

环眼内圈的长度用L2表示(见表2),平坦放置时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其最小尺 寸应符合以下要求: a)织带宽度不大于150mm时为宽度的3倍; b)织带宽度大于150mm时为宽度的2.5倍。 推荐软环眼类型如图2所示,

环眼内圈的长度用L2表示(见表2),平坦放量 符合以下要求: a)织带宽度不大于150mm时为宽度的3倍 b)织带宽度大于150mm时为宽度的2.5倍。 推荐软环眼类型如图2所示。

注1:折叠环眼通过折叠织带的局部,将织带两边缝合在 起或将其缝合到织带本身缝合起来而形成的环目 注2:折叠环眼也可为翻转的。 注3:图示环眼类型并不代表所有类型,

5.10 软环眼的加固

软环眼应进 眼的内部表面受到损坏。 获织带 皮革或其它耐磨材料

JB/T 8521.12007

缝制织带部件的颜色应按表3的规定,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极限工作载荷。表3中未列出极限 荷的吊装带,其颜色应与表3中列出的颜色不同

吊装带或组合多肢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应等于缝制织带部件的极限工作载荷乘以相应的方 M(按表3选取)

表3极限工作载荷和颜色代号

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吊装带的最小破断力应为6倍极限工作载荷。除非所有同类型的吊

5.14吊装带的端配件

IB/T 852112007

5.14.1端配件的质量等级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14.2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时,端配件与织带的连接应保证: a)吊装带与端配件相接触的区域没有损坏; b)吊装带应能承受施加的载荷。 5.14.3安装焊接端配件时应使焊缝在吊装带使用过程中可以看见。 5.15防止锐利边缘和/或损伤吊装带的加强及保护措施 5.15.1应在吊装带上施加耐久性加固物时,应将其熔铸在吊装带上,或在吊装带上缝制一块保护材料 或护套保护织带。

5.16可查询记录(编码)

可查询记录(编码)(见7.1)包括产品标识的可查询记录,至少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a) 织带的标志和标识; b)制造商的检验记录; c)端配件的名称及级别。

6.2.1应按照附录A.3的要求检测每种类型或每种结构的首件吊装带样品的极限工作载荷(材料更改 时也应进行检测)

6.2.1应按照附录A.3的要求检测每种类型或每种结构的首件吊装带样品的极限工作载荷(材料更改

也应进行检测)。 试验时,如果吊装带样品的承载力达不到6倍极限工作载荷,但不小于6倍极限工作载荷的9 应另外抽取3件同种类型的吊装带样品进行试验。如果有1件或更多件的承载力仍达不到6倍极 载荷,则判定此种类型的吊装带不符合本部分规定。

6.2.2应按照附录A.4对要使用端配件的每种类型的吊装带样品(吊装带类型为C/Cr)进

验证吊装带与其端配件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试验时,如果吊装带样品的承载力达不到4倍极限工作载荷,但不小于4倍极限工作载荷的90% 则应另外抽取3件同种类型的吊装带样品进行试验。如果有1件或更多件的承载力仍达不到4倍极限工 作载荷,则判定此种类型的吊装带不符合本部分规定。

如果制造商具备符合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制造时,应至少按照达到表4中规定生产量的 两年选出一些吊装带进行试验(时间间隔取两者中较短的时间),选定的吊装带应按照附录A.3 检验极限工作载荷

IB/T 852112007

试验时,如果吊装带样品的承载能力达不到6倍极限工作载荷,但不小于6倍极限工作载荷的90% 则应另外抽取3件同种类型的吊装带样品进行试验。如果有1件或更多件的承载能力仍达不到6倍极限工 作载荷,则判定此种类型的吊装带不符合本部分规定。

.3制造商不具备符合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

如果制造商不具备符合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制造时应至少按照达到表5中规定生产量的时 间或一年选出一些吊装带进行试验(时间间隔取两者中较短的时间),选定的吊装带应按照附录A.3的 规定检验极限工作载荷。

试验时,如果吊装带样品的承载能力达不到6倍极限工作载荷,但不小于6倍极限工作载荷的90% 则应另外抽取3件同种类型的吊装带样品进行试验。如果有1件的承载能力仍达不到6倍极限工作载荷, 则判定此种类型的吊装带不符合本部分的规定

应对每件吊装带或组合多 包括测量主要尺寸。如果发现吊装带 有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隐

制造商应保留一份有关所有试验和检验结果的记录,以备查验和参考。

吊装带应包括如下标识: a)垂直提升时的极限工作载荷; b)吊装带的材料,如聚酯、聚酰胺和聚丙烯; c)端配件等级; d)名义长度,单位:m; e)制造商名称、标志、商标或其它明确的标识; f)可查询记录(编码)(见5.16); g)执行的标准号。 .2A、B、C以及Cr类吊装带的标识 2耐国的提效

吊装带应包括如下标识: a)垂直提升时的极限工作载荷; b)吊装带的材料,如聚酯、聚酰胺和聚丙烯; c)端配件等级; d)名义长度,单位:m; e)制造商名称、标志、商标或其它明确的标识; f)可查询记录(编码)(见5.16); Q)执行的标准号。

7.2A、B、C以及 Cr 类吊装带的标识

7.2.1应在耐用的标签上(标签直接固定在吊装带上)清晰永久地标示出7.1中规定的信息。标签字 体的高度应不小于1.5mm。应将标签的一部分缝入织带中,该部分也应当标识7.1中规定的内容以备参 考。标准标签应如图3所示,图4、图5和图6给出了不同类型吊装带标签的固定方式。

聚酰胺:绿色; 聚酯:蓝色 聚丙烯:棕色。

聚酰胺:绿色; 聚酯:蓝色; 聚丙烯:棕色。

IB/T 852112007

注1:标签外露部分的背面可另外注明不同使用方式下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 注2:图4~图6示范了标签固定在不同类型吊装带上的方式 注3:法规标识(认证标识)在标签上任何可见处标明

图4标签固定在环状吊装带上的方式

图5标签固定在单根吊装带上的方式

图6标签固定在带有端配件吊装带上的方式

7.3组合多肢吊装带的标识

JB/T 8521.12007

以下要求适用于两肢、三肢或四肢吊装带: a)标识应为易于识别的耐久性标签(如圆形标签),标签应固定在主链环上,以便与其它吊装带 类型相区别; b)吊装带的标识内容应包括任一索肢在使用时与垂直方向的最大夹角; C)每一索肢的标签不应显示极限工作载荷

按照第6章的要求对产品进行了所有的试验和检验后制造商应向购货方为每批吊装带出具一份计 书,该证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和制造商的标志或标识; b)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对多肢吊索还要说明索肢与垂直方向的夹角范围; c)吊装带类型,包括:环眼、端配件、索肢数量及名义长度和宽度; d吊装带”或”组合多肢吊装带的定义; e)吊装带的材料; f)端配件的等级; g)如果需要,为防止边缘和/或损伤而进行的加固和保护措施; h)执行的标准号,例如JB/T8521.1; i)试验参考资料(参见第6章); j)可查询记录(编码); k)代表制造商签署证书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及签署日期

应为每肢吊装带或单次订货中每批吊装带的发货,按照附录B的要求提供使用说明书。

JB/T 8521.1200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验证安全要求的试验方法

A.1.1所有试验和检验应由检验人员按GB/T16825.1进行检验与校准的拉力试验机进行,使用的钢卷 尺或钢直尺,其分度值应为1mm。 A.1.2在载荷试验中,加载在吊装带的承载力应保证试验样品每1000mm长度的最大拉伸速度为 110mm/min

110mm/min。 A.1.3吊装带试件样品在试验前不应预加载荷,除非同种类型的所有吊装带具有相同的预加载荷,且 预加载荷应不大于极限工作载荷的2倍。 警告:进行拉力试验时,大量能量存储在吊装带中,如果试验样品断裂,这些能量会立即释放出来 因此要特别注意保护危险区域中的人员安全。

警告:进行拉力试验时,大量能量存储在吊装带中,如果试验样品断裂,这些能量会立即释放 此要特别注意保护危险区域中的人员安全。

A.2织带承载时宽度变化的测定

2a、2b——划分标记; 3a、3b——编织带承力点

图A.1将织带划分为四等份的标记位置

A.3缝制织带部件极限工作载荷的试验

A.3.1环状缝制织带部件,A类吊装带

IB/T 852112007

吊装带样品或缝制织带部件样品应平直无扭曲地安装在试验机的系索销或系索桩之间。缝合线 系索销或系索桩。试件应能承受不低于缝制织带部件6倍极限工作载荷的力,

A.3.2环状缝制织带部件,B类吊装带

吊装带样品或缝制织带部件样品应平直无扭曲地安装在试验机的选用系索销或系索桩之间。系 系索桩的直径应确保试件环眼的夹角在10°~20°之间。试件应能承受不低于缝制织带部件6倍 作载荷的力。

3.3.1如果缝制织带部件样品能够承受6倍极限工作载荷,则其通过检定。无需进行此承载力之 验。

A.3.3.2如果缝制织带部件样品不能承受6倍极限工作载荷,则该样品无法通过检定。只有在满足

A.3.3.2如果缝制织带部件样品不能承受6倍极限工作载荷,则该样品无法通过检定。只有在满足 6.2.1、6.3.2或6.3.3的要求时才可进行更多样品的检定

A.4验证C/Cr类型吊装带与其端配件连接性能的试验

A.4验证C/Cr类型吊装带与其端配件连接性能的试验

A.4.1C/Cr类吊装带,连接端配件使用的缝制织带部件样品应缝制成适合进行端配件测试,代表端配 件范围内的最小结合面(参见资料性附录C) A.4.2样品应平直无扭曲地安装在试验机的系索销或系索桩之间。系索销或系索桩的接触半径应确保 端配件具有足够的活动面积,以防止端配件在测试时扭曲变形。样品应能承受相当于缝制织带4倍极限 工作载荷的承载力。 A.4.3带端配件吊装带的验收准则: A.4.3.1如果缝制织带部件能够承受其4倍极限工作载荷的承载力,则其通过试验。 A.4.3.2如果缝制织带部件不能承受4倍极限工作载荷,则该样品没有通过试验。只有在满足6.2.2的 要求时才可进行更多样品的试验

A.4.4带端配件吊装带的制造商记录

为保证制造商的记录完整无论缝制织带部件样品是否通过验收或者被拒收都应作为制造商的记录 保留下来。

制造商应提供的使用和维护信息

该附录指导制造商提供吊装带的使用及维护信息,这些信息均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注:附录D提供了有关使用和维护的详细资料。

吊装带的制造商应为交付的每一批吊装带(见第9章)提供证明文件资料,附录D为制造商准备

B.3由于环境条件或有害物质的存在,对吊装带的使用限制(参见D

IB/T 852112007

a)所选择材料的抗化学性能; 温度的限制; C 对切割和磨损的敏感性; d)紫外线辐射造成的降级。 B.4吊装带在首次使用前(参见D.2.1): a)获得制造商证书; b)获得指导和培训。 B.5吊装带每次使用前/每段时间使用前(参见D.2.2和D.2.3): a)检验程序; b)是否有标签,标识是否明晰; C) 报废准则。 6 吊装带的选择和使用(参见D.3): a) 确定物品的质量、重心、吊点及连接方式; b 查看标识的极限工作载荷和方式系数。对多肢吊装带,还包括对索肢的角度限制; C) 吊装带与起重机吊钩的连接方式; d 吊装带与物品的连接方式:垂直提升连接、圈式连接、吊篮式连接、特殊端配件连接及其它 提升零件连接; 对吊装带和物品进行防护; 控制物品旋转; 9 确保物品平衡,避免索肢的缩短,如由于弯曲、打结等因素使索肢变短; h 冲击载荷; i) 人身安全; 夹紧力; k) 着地点的准备; 1) 吊装带脱开; m)吊装带的正确储存

B.4吊装带在首次使用前(参见D.2.1

B.7定期对吊装带进行彻底检查和维护

a)报废准则:包括标签丢失/或损坏/或标识难以辨认 b)检查记录。

为制造商进行型式试验提供的用于验证C/Cr型吊装带与其端配件 (符合A.4中规定)连接性能的操作指南

该试验旨在检验缝制织带的极限工作载荷不受织带与其端配件最小结合面的影响。 2由于结合面增加会减弱割口的效应,通常指钝刀口效果,因此只需要进行最小结合面的试验 3如果吊装带的配件具有较大结合面,并且相同规格的吊装带已经具有一份测试记录,则不需 进行型式试验。

IB/T 852112007

C.4在多数情况下,端配件的失效力应低于连接的缝制织带部件的失效力。因此,应使用设计合理的 端配件样品(具有与专用织带结合的最小结合面)进行试验。 C.5端配件样品经合理的设计和制造,可做为试验夹具,完全为了试验和多次使用的目的。其形状不 需与实际端配件相同,而实际端配件是为了与其它附件或起重设备相配合,设计有与缝制织带部件相连 接的结合面,该结合面与所用端配件最小结合面相同。而且要使用极厚和/或高级材料,才能确保其不 会扭曲变形或在试验时断裂。 C.6缝制织带部件应和生产作业中的产品规格完全相同。为了能够接受测试用端配件,环眼可以更深 一些。

D.1在不利或有害情况下使用吊装带

D.1.1吊装带使用的材料对部分化学物品有抗蚀性。合成纤维的抗化学性能概述如

D.1.1吊装带使用的材料对部分化学物品有抗蚀性。合成纤维的抗化学性能概述如下 a)聚酯(PES)能抵抗大多数无机酸,但不耐碱; b)聚酰胺(PA)耐碱,但易受无机酸的侵蚀; c)聚丙烯(PP)几乎不受酸碱侵蚀,除需使用化学溶剂的情况外,聚丙烯适合在强化学腐蚀的环 境下使用。 无害酸或碱溶液经过蒸发而充分浓缩,从而对吊装带造成伤害。被污染的吊装带应立即停止使用 在冷水中浸泡,自然风干后送交检验人员进行检测。 带8级端配件的吊装带及带8级主链环的多肢吊装带不应在酸性环境中使用。8级材料与酸雾或碱 雾接触会产生氢脆。如果吊装带在可能暴露于化学物质的环境下使用,请向制造商或供货方咨询。

D.1.2吊装带应在以下温度内使用和贮存

D.2对在使用期间吊装带的检验

D.2.1在吊装带首次使用前,应确保:

a)吊装带的规格与订单上的要求一致; b)取得制造商提供的证书; c)吊装带上标识的名称和极限工作载荷与证书上的内容一致。 0.2.2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吊装带是否有缺陷,并确保吊装带的名称和规格正确。不应使用没有标识 或存在缺陷的吊装带;应将没有标识或存有缺陷的吊装带送交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

D.2.3吊装带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

IB/T 852112007

的损伤可能会影响吊装带的继续安全使用。应对任何与吊装带相连的端配件和提升零件进行上述检查。 如果有任何影响使用的状况发生,或所需标识已经丢失或不可辨识,应立即停止使用,送交有资质的部 门进行检测。 影响吊装带继续安全使用可能产生的缺陷或损伤如下: a)表面擦伤。正常使用时,表面纤维会有擦伤。这些属于正常擦伤,几乎不会对吊装带的性能造 成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会变化的,因此继续使用时,应减轻一些承重。应重视所有严重的擦 伤,尤其是边缘的擦伤。局部磨损不同于一般磨损,可能是在吊装带受力拉直时,被尖锐的达 缘划伤造成的,并且可能造成承重减小。 b)割口。横向或纵向的割口,织边的割口或损坏,针脚或环眼的割口。 c)化学侵蚀。化学侵蚀会导致吊装带局部消弱或织带材料的软化,表现为表面纤维脱落或擦掉。 d)热损伤或摩擦损伤。纤维材料外观十分光滑,极端情况下纤维材料可能会熔合在一起。 e)端配件损伤或变形

D.3正确选择和使用吊装带

D.3.1选择和确定吊装带时,应根据方式系数和提升物品的性质选择所需要的极限工作载荷;物品的 尺寸、形状、重量及使用方式、工作环境和物品的性质都会影响到吊装带的正确选择。 选择的吊装带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使用长度。使用一肢以上的吊装带提升物品时,每肢吊装带的规 格都应完全相同。吊装带的材料不应受环境或物品的不利影响。 端配件和提升装置应当与吊装带相匹配。应考虑吊装带的终端是否需要端配件或软环眼。 D.3.2使用带有软环眼的吊装带时,用于和吊钩相连的吊装带环眼的最小长度不小于吊钩受力点处最 大厚度的3.5倍,同时无论何种情况,吊装带环眼形成的角度不应超过20°。 将带有软环眼的吊装带连接至提升装置时,提升装置中与吊装带发生作用力的部分应保证基本平 直,除非吊装带受力部分的宽度小于75mm,在这种情况下,提升装置连接件的曲率半径至少是吊装带受 力部分宽度的0.75倍。图D.1显示了当吊钩直径小于吊装带受力部分宽度的0.75倍时织带的结合问题。 由于吊钩的弯曲部分使吊装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因此宽的织带可能会受到吊钩内径的影 响

注:为了表示清晰,本图未显示环眼加固装置

0.1图中显示了吊钩直径太小时,与织带环眼结

.3.3吊装带不应过载:应使用正确的方式系数(见表3),标签上可以标注一些方式系数对应的极限 工作载荷。在使用多肢吊装带时DB37T 3777-2020 社区养老设施管理与运行规范,索肢与垂直方向的夹角不应超过规定的最大值。 0.3.4提升时应遵照下列提倡的做法:提升物品前,应对悬挂、提升和下降操作进行计划。 D.3.5吊装带应正确放置,以安全的方式连接到物品。并保证吊装带宽度方向均匀承载。吊装带不应

JB/T 8521.12007

打结或弯曲。 针脚缝合处不应越过吊钩或其他提升装置,针脚缝合处应一直在吊装带的固定部分。 为了防止吊装带上的标签受到损伤,应使其远离物品、吊钩和扼圈。

各索肢按设计对称分布,相对应的索肢与垂直方向的夹角相同。 对于三肢吊装带总成,如果索肢不能按设计对称布置,则在设计角度之和与相邻索肢夹角最大的索 肢上拉力最大。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在四肢吊索上,除非载荷为刚性物品。 注:提升刚性物品时,只有三肢,甚至两肢受力,其余索肢只用来平衡物品。 D.3.7应防止吊装带被物品或提升装置的锐边割破、摩擦及磨损。防护锐边和/或磨损损伤的保护及加 固的零件应为吊装带的一部分,并应正确安排其位置。必要时对该零件进行额外的保护。 D.3.8物品在吊装带上的固定应保证提升时其不会倾倒或掉落。吊装带的吊点应在物品重心的正上方 并确保物品平衡、稳定。如果物品的重心不在吊点之下,提升时,吊装带可能会在吊点上移动 使用吊蓝式连接时,由于此种方式不像扼圈式连接,可以将被吊物抓紧,吊蓝式连接在提升时吊装 带会沿吊点滚动,则应确保提升安全。成对使用的吊装带,建议使用隔离装置,使索肢尽可能垂直,从 而确保物品在索肢间均匀分布。 当吊装带使用扼圈式连接时,应确保自然形成120°角,避免产生摩擦热。不应强行安装一根吊装 带或试图用一根吊装带拉紧。固定物品的正确方法是使用双匝扼圈,如图D.2所示。双匝扼圈捆扎更为 安全,有助于防止物品从吊装带上滑落,

图D.2双匝抛圈连接

以免增加吊装带的受力。

JB/T 8521.12007

吊装物品或吊装带本身不应在地面或粗糙表面拖拉。 D.3.12物品下降时,应采用与提升相同的控制方法。负载下降时,应避免吊装带被挂住,不应将物品 压在吊装带上,如果这样会造成吊装带损坏GB/T 27874-2011 船舶节能产品评定方法,则不应试图将吊装带从下面抽出来。 D.3.13提升作业完成,应将吊装带正确贮存。不使用时,应将吊装带储存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 地方;应将吊装带放在架子上,并使其远离热源,避免与化学品、烟雾、腐蚀性表面接触;避免阳光直 射或其它紫外线辐射源。 D.3.14吊装带贴存前,应检查其在使用期间是否受到任何损坏。吊装带如果受到损坏,不能放回贮存。 D.3.15如果提升用吊装带已经接触了酸和/或碱,建议在贮存前用水稀释或使用适当物质进行中和。 根据提升用吊装带的材料和D.1.1中指出的化学品的种类,在桌些情况下,使用者有必要向制造商 或供货方咨询吊装带在有化学品的环境中使用后的清洁方法。 D.3.16使用中浸湿或清洗过的吊装带,应悬挂起来自然风王。

根据提升用吊装带的材料和D.1.1中指出的化学品的种类,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者有必要向制造商 或供货方咨询吊装带在有化学品的环境中使用后的清洁方法。 D.3.16使用中浸湿或清洗过的吊装带,应悬挂起来自然风王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