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09-2021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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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09-2021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pdf

a)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进行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安全状况调查。 b)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进行结构耐久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1)既有建筑物所处工作环境; 2)结构构件材料的耐久性。

5. 2. 4 暖通空调

)既有建筑通风空调系统的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DB3201T 039-2004 一代杂交桑无干密植栽培技术规程DB32/T4109202

1)暖通空调系统基本信息,包括冷热源系统、输配系统及末端系统的形式、通风系统形式、 系统使用年限及运行现状、管道使用状况、设备能效、自控系统配置及运行情况、维保记 录、调节控制策略,以及不同空调区域业态、每日空调运行时段及时长等; 3 暖通空调系统实施与运行状况,包括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空调系统能效比、冷热源供回水 温度、供水量、运行效率,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冷热水系统输送能效比,冷却水系统冷 却效果,未端设备的送风量和送风参数,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等; 4 节能运行措施,包括系统节能运行策略、能量回收装置设置、管道保温性能、分项计量设 置、能耗管理系统设置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能源耗量,包括建筑总用电量,冷热源设备用电量、输送设备用电量、未端 设备用电量,燃料消耗量等。 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的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1)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集热器类型、集热器面积、贮水箱容积、辅助热源类型及容量等: 2 太阳能光伏系统类型,主要设备、部件的设置和技术参数,电能计量装置的设置情况等; 3 地源热泵系统的系统类型、热泵机组性能参数、地源换热器形式及数量等,地源热泵系统 地源侧、机组用户侧进出水温、水流量等; 4)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类型、性能参数及运行参数, 既有建筑内热湿环境与空气品质的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室内热湿环境,包括室内空气温度、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建筑室 内通风状况、室内热湿环境的主观感受等; 2)室内空气品质,是否有净化处理措施,

5. 2.5 给水排水

1 供水系统设置和运行合理性,包括供水方式、供水系统分区、供水管网水质、未端用水压 力、是否充分利用市政水压、是否雨污分流等; 2 管道使用年限和运行使用情况、供水管网管材、管件及管网漏损现状等; 用水计量装置设置情况、建筑用水量(用水指标)及不同用途比例等情况: 4 热水系统设置合理性,包括用水品质、系统循环和管道保温情况、热水锅炉形式和能效等 级等; 5) 排水系统的设置合理性和使用现状,包括雨污水是否分流排放、排水管是否有堵塞渗漏现 象、是否有污水反溢等,人 6) 给水排水系统隔声减振措施的设置合理性,包括设备是否存在噪声振动干扰、给水排水管 道水流声是否存在对噪声敏感房间的干扰等。 b 用水器具与设备的评估主要包括卫生器具、循环或加压水泵、绿化灌溉用水、空调冷却水4 项,具体内容如下: 1 各类卫生器具的使用年限、完好程度、数量、用水效率等级、节水器具使用比例等; 循环或加压水泵使用年限、额定参数、运行状况、能效状况等;7 3 绿化灌溉方式、绿化灌溉设备及运行情况、绿化灌溉自动控制系统及用水量; 4) 空调冷却水补水量、冷却塔蒸发耗水量、冷却水水质。 c)非传统水源利用的评估应主要包括非传统水源利用、景观水体等两项,具体内容如下: 1)非传统水源利用,包括是否采用非传统水源,非传统水源类型、用途、水平衡情况、利用 率、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等; 2)景观水体补水水源、补水量、处理工艺、水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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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既有建筑供配电系统的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供配电系统的电源形式、负荷容量及配电方式; 2) 用电分项计量设置及电能数据采集、统计和存储现状; 电能质量,主要包括电压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功率因数、谐波电压及谐波电流等; 无功补偿; 自备电源设置及可再生能源发电情况。 b) 既有建筑电气设备系统的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变压器台数、装机容量及负载率; 3) 电动机的功率、控制和启动方式;测量和计量等主要仪表设备的参数; 电梯及自动扶梯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控制方式。 5) 建筑内配电形式和线路状况。 C) 既有建筑照明系统的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光源种类及照明方式; 2) 灯具及电器辅件的类型; 3) 照明数量及质量,主要包括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均匀度,核查显色指数、色温和眩光; 4) 照明控制方式: 有效利用自然光情况。 d) 既有建筑能耗计量及智能化系统的评估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能耗监测管理系统的功能和能耗计量装置设置的合理性; 2) 智能化系统的配置情况; 电梯智能化控制措施,即是否采用电梯群控、扶梯感应启停及变频等自动控制措施; 4) 大功率机电设备控制措施,

5.3.1绿色化改造策划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目标设定与前期调研; b) 目标分析与项目定位; c) 绿色化改造实施策略; d)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3.2目标设定与前期调研应包括总体目标、场地分析、资源评估、市场分析、社会环境分析和同类 目案例分析,并符合下列规定: a 总体目标围绕改善建筑室内外环境、提升建筑综合性能、满足建筑使用者身心健康需求等方面 的绿色综合性能进行设定; b 场地分析应包括项目的地理位置、场地生态环境、场地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场地周边环境、 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等; C) d 市场分析应包括项目的功能要求、市场需求、使用模式、技术条件等; e 社会环境分析应包括区域资源、人文环境和生活质量、区域经济水平与发展空间、周边公众的 意见与建议、所在区域的激励政策情况等。

5.3.3且标分析与项目定位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分析项目的自身特点和要求:

斤项目的自身特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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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确定分项目标、可实施的技术路线及相应的指标要求。 5.3.4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技术可行性分析; b) 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C 风险分析评估。 5.3.5 绿色化改造实施策略应优先考虑下列内容: a 涉及使用者的安全性、健康性、功能性的改造和优化内容; b) 涉及正在使用国家已淘汰禁限材料和设备的,并有改造提升空间的内容; C 涉及符合建筑使用特点的低成本改造技术应用的内容。 5.3.6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策划方案应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或系统的应用潜力,并应在现有设备或系统 不适宜继续使用时,再进行局部或整体改造更换。

6.1.1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规定。 6.1.2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根据根据项目特点按专业分为基础项、完善项和提升项。改造时应根据 既有建筑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的进行绿色化改造技术选择。 6.1.3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日照标准的相关要求,且不应降低现有建筑及周边建 筑的日照水平。 6.1.4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应保护既有建筑的周边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既有构筑物、构件和设施。 5.1.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应充分利用原有结构构件,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 6.1.6对空调系统进行改造设计时,应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重新进行逐时动态负 荷计算。对于仅采用房间 可不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既有建筑场地在进行综合整治和景观改造时,应根据场地实际条件采取下列措施: 1) 保护和修复场地内的原有植被: 2 利用场地边角、闲散地点合理增加绿地面积: 3) 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合理增加植物种类; 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周边宜种植具有遮阴效果的乔木; 5) 小面积绿地宜整合成集中公共绿地; 如场地有风环境问题,可采取微地形、种植乔木、设置构筑物等措施改善建筑室外风环境。 既有居住小区进行绿色化改造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设室外运动场地、儿童活动场地、休 闲交流空间,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小区生活配套及居民室外活动的需要,有条件时应增设 健身步道。 场地内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应布置合理、方便快捷、设施完备,并采取下列措施: 1)在不影响室外居住环境的前提下,可利用非机动车道旁的空地加建非机动车场(棚),设 置遮阳防雨措施; 2)应增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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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3 提升项

a)既有建筑居住区或建筑群环境进行绿色化改造时,宜采取下列措施: 1)场地铺装宜采用浅色、反射率为0.3~0.5的材料; 2)停车场、人行道和广场宜布置养木遮阴。 b) 在结构荷载充许的情况下上人屋顶设宜置屋顶绿化。 C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机动车停车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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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宜设置停车库(场)智能管理系统。 住区内重要活动区域及景观节点周边适度增设文化景观小品等相关设施,并具备夜间景观亮化 条件。 场地内部或周边存在超过标准的噪声源的,应进行降噪处理,改善场地声环境

进行管线统筹归置、空调集中遮蔽,便于后续管理和维护。 b 当建筑物存在屋面、外墙渗漏等质量问题,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房屋渗漏修技术规程》JGJ/1 53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根据建筑功能和类别、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渗漏原因等因素综合 制定防水设置与修方案。 C 建筑出入口、阳台、空调集中归置区的下方等区域应设置合理的防坠落缓冲和隔离区,宜结合 景观统一设计。 d 应对不符合建筑防火和消防要求的现有消防设施进行增设、整改和修复。 e) 卫生间、浴室等有水房间墙、地面应做防水层,墙面、顶棚均应做防潮处理。

6. 3. 2 完善项

a)未配套电梯的老旧建筑宜加装电梯。 b)住宅单元门和楼道部位出新时应整修或更换破损的单元门门体、公共楼梯踏步和扶手。 C)室内主要功能区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a)既有建筑进行围护结构改造时,应优先选择对室内热环境影响大、节能效果好的屋面、外窗等 进行节能改造。 b)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满足建筑的自然通风的要求,室内无法形成流畅的通风路径时,宜设置 辅助通风装置以加强建筑的自然通风性能。 C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对天然采光不足的建筑空间,应采取相关技术措施 增加天然采光,同时应考虑建筑外窗的视野效果。 建筑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及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 设计标准》GB50118要求。 e 建筑功能改造提升时,应改善原有建筑的功能和空间,优化建筑的功能布局,保证建筑内部交 通流线顺畅,提高空间利用率。 有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应对建筑出入口、公用走廊和楼梯间、室内空间等区域开展相关改造,

6. 4. 1 基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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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材料等级。 2 新增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与建筑结构的受力需要相适应。高层混凝土结构建筑新增墙、柱及 大跨度水平构件,应采用高强等级要求混凝土,减少构件截面尺寸和混凝土用量,增加使 用空间。现浇混凝土应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全部采用预拌砂浆。 3 新增混凝土构件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的热轧带肋钢筋或预应力筋。 4)在满足刚度及构造要求的前提下,新增钢结构宜选用Q355及以上高强钢材。 应优先采用环保性和耐久性好的结构材料、结构加固材料和防护材料,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加固采用的胶粘剂环保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结构加固用胶粘剂或聚合物砂浆耐久性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结构防护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f)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应采用简约化、功能化、轻量化装修,减少使用重质装修材料,并符合下 列规定: 1)新增围护墙和分隔墙应采用轻质材料; 2宜选用工厂化生产的装修部件和部品

6. 4. 3 提升项

a)既有建筑改造进行室内空间和功能调整的,调整后的整体布局应符合建筑便 用特性生,满定津坊 荷载均衡的需求。 b 结构加固宜采用模板使用少、体积增加小的加固技术。 C 当既有建筑改造荷载增加需要处理基础时,应考虑充分发挥原有基础的承载能力,尽量减少基 础加固量,多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承载能力的措施,以弥补地基基础承载力的不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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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对于增层结构,当基础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结合原有基础的形式采取相应的技术 措施。 增层改造时应根据原结构形式通过方案比选确定增层方式。 新增外遮阳、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改造 协同设计、统一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宜优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

a)采用集申空调的建筑应结合控制系统改造对系统运行进行优化,应采取下列措施: 1)对于冷热负荷随季节或使用情况变化较大的系统,在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可 通过增设变速控制系统,将定流量系统改造为变流量系统; 2 冷水机组出水或回水温度应根据建筑实际负荷的变化进行设定,并结合控制系统的改造实 现出水温度自动控制; 3) 集中供热系统应设置根据室外温度变化自动调节供热量的装置; 4 对于全空气空调系统,应采取过渡季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的运行方式; 5) 宜根据冷却塔的出水温度,合理调整冷却塔运行台数或风机转速; 6) 对于过渡季李节或冬季李存在供冷需求的建筑,宜在保证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宜加大新风利用 或采用冷却塔供冷的方式。 b) 在人员密度较大或室内空气品质要求较高的主要功能区域,宜对CO2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 并与通风空调系统联动,使CO2浓度满足卫生标准的要求。 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CO浓度监测装置。 d 居民厨房油烟通过外墙直排至室外的排气管道,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防雨和防止污染墙 面的构件和措施。 e 应对设备系统消声隔振措施进行完善,并采取以下措施: 1 靠近通风、空气调节与制冷机房,且声环境要求较高的房间,应采用密封门窗、堵塞空洞 和设置隔振器,辅以降低声源噪声的吸声措施满足环境噪声标准; 2 暴露在室外的冷却塔、空气源冷(热)水机组等,应通过在其进、排风口设置消声设备, 或在其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达到环境噪声要求。 f)暖通空调系统应按冷热源、输配系统等设置独立分项用能计量,或按付费单元、管理单元等设 置用能计量装置

6. 5. 2 完善项

空调系统改造应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并实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 量的控制策略,改造后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和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 系数(SCOP)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其运行效 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GB/T17981的规定。 b 水系统耗电输热(冷)比不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相关规定时,应合理增 设变频装置,提高水泵的实际运行效率。 C 空调水系统应进行水力平衡调试,当设计工况下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15% 时,应采取下列水力平衡措施: 1)优先调整水系统不平衡管路的管路布置或管径; 2)在管路调整仍不能满足水力平衡时可设置电动平衡阀。 d)建筑屋面、周边场地等位置条件允许时,应合理增设可再生能源利用系为建筑空调提供冷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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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宜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其限量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6. 5. 3 提升项

6. 6. 1 基研础项

a 给水排水系统的水质、水量、水压应满足建筑用水的要求,进行给水系统整体改造或管网局部 改造时,应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建筑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且不应小于 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 管道、设备存在噪声超标和扰民情况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降噪措施。 给排水管道、设备、设施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既有建筑每个计量单元和公共部位的景观、灌溉等不同用途的供水均应设置计量水表;公共建 筑应对不同用途和不同付费单位的供水设置计量水表。 P 公共建筑现有卫生器具不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及《节 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的要求时,应更换成节水器具,其用水效率等级应达到2级及 以上。

以上。 6.6.2 完善项 a) 居住建筑改造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或预留安装位置。 有热水供应需求的学校、医院、宾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改造时,应合理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 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b) 宜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宜对阳台类(包括连廊、消防通道等)污废水系统进 行改造,阳台污废水与屋顶落水管实行分离设置,确保做到雨污完全分流;宜根据场地实际情 况构建雨污分流系统。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时,宜合理采用海绵措施: 1) 结合景观优化进行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改造,宜利用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树池、雨水塘、 景观水体调蓄雨水; 2)地面铺装宜采用透水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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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场地条件对雨水进行收集回用,回用的雨水用于场地内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景观补 水等。 设有景观水体的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

6. 6. 3 提升项

a)空调冷却水系统应合理采用下列节水技术: 1)循环冷却水系统应设置水处理措施; 2)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 b 宜按水平衡测试的要求,设置分级计量水表。 绿化灌溉宜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 景观水体用水、绿化用水、车辆冲洗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冲厕用水、冷却水补水等不与人体 接触的生活用水,宜采用市政再生水、雨水、建筑中水等非传统水源,且水质应达到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要求。有条件时应优先使用市政再生水, e)宜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及排水水质监测井,记录并保存水质监测结果。

a)既有建筑电气管线超过使用年限或明显老化的,应结合线路整治要求同步进行线路改造。 b)供配电系统改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供配电系统的容量、供电线缆截面和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按改造目标参数重新进行校 验,更换既有配电回路保护开关或调整既有配电回路保护开关的整定值,完善保护的各级 选择性配合,并适当预留远期发展容量,满足供电可靠性; 2 应对变压器台数和容量配置进行经济性分析,使其能与改造后的供配电系统的多种运行方 式相适应; 3) 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对人身安全、经济损失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对用电负 荷进行重新分级和调整供配电系统。 4 照明配电系统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室内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要求,插座回路应设 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动作电流30mA。 c)既有建筑照明改造应合理选用节能控制措施。 d)照明系统改造后的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眩光等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 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既有建筑出入口、楼栋单元门、地下停车场与楼内通道门处应设置门禁系统,并与安防系统联 动。 f 设置集中空调或供暖的公建建筑应设置能耗监测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应以安全性、稳定性、可比性、开放性为原则: 具有能耗数据监测与分析、预警与预报、能耗数据统计报表、能耗信息发布、能耗数据查 询等基本功能; 3 数据格式与内容可以支持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和水耗限额管理; 4)分项计量数据可通过网络上传到该建筑的管理部门。

6. 7. 2 完善项

有适老改造需求的,室内空间改造宜满足如下要求: 1 住宅卧室、起居室和公共建筑的廊道宜设置双控开关两地控制或遥控开关,开关宜选取带 着夜间指示灯的宽板开关, 2)卧室至卫生间的走到走道墙面距地面0.40m处宜增设嵌装脚灯

GB/T 4893.4-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4部分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DB32/T4109202

3)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b 夜景照明改造应设置平时、一般节假日、重大节日三种照明控制模式。 智能化改造应结合建筑运行管理需求,进行安防系统的完善更新。 1)主要出入口宜增设大门、门岗或安装抬杆、电动伸缩门等管理设施。 2 居住区出入口、主要通道、楼栋单元门处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设备,并应接入物业值班室、 街道治安或派出所平台。安防监控设施改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 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的有关规定。 3 更换或维修现有单元入口破旧防盗门,设置门禁对讲系统,有条件时宜与物业或社区联网。 4 幼儿园、老年人服务点、物业办公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等应置安防设施,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的有关规定。 d)电梯系统应采用下列节能控制措施: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梯应采用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设置感应传感器以控制自动扶 梯与自动人行梯的运行; 2) 电梯应具备探测轿厢内无人时自动降低照度、关闭空调、电气系统休眠等节能控制功能, 2台及以上电梯集中布置时应具备电梯群控功能。 e)老旧建筑在进行信息化改造时宜预留5G基站位,有条件的宜同步进行5G基站等配套设施的建 设

6. 7. 3 提升项

1 电源连接点的电压波动和闪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12326 的限值规定; 2 电源连接点的谐波电压和谐波电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的限值规定; 3) 供配电系统中在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三相电 压不平衡》GB/T15543的限值规定。 供配电系统改造无功补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配电系统改造设计中应正确选择电动机、变压器容量,并应降低线路感抗。 2 宜采用带有串联调谐电抗器的并联电力电容器组作为无功补偿装置;必要时,可采用静止 无功补偿装置;单相负荷较多的供电系统,配变电站集中设置的功率因数补偿装置宜采用 部分分相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既有建筑改造宜针对建筑运行与管理需要改造或设置智能化系统,并满足《居住区智能化系统 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的基本配置要求。 1 宜完善室内应急呼救系统。 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加装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对建筑机电设备、可再生能源 利用进行测量、监视和控制。 文 电气设备选用应满足如下要求: 1 配电变压器应选用低损耗型,除功能上有特殊要求的场所以外应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 三相变压器,变压器宜工作在经济运行范围。 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20052的规定,经评估可继续利用的变压器不应低于能效3级标准,更换 或新增变压器不应低于能效2级标准。 3 电动机应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功率在500kW以上的电动机宜选用申压电动机,其能效应符 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节能评价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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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施工单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等有关规定,结合改造 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绿色化改造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7.1.2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完成后,应进行综合效能调适。建筑综合能效调适应由建设方委托专 业机构或者自行组建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效能调适完成后,调适机构应提交报告、运行手 册和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7.1.3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程竣工后,应结合效能调适工作同步开展改造后评估

7.2.1施工单位应结合既有建筑改造现场实际情况,制订有效的施工安全专项措施、防火预案和 施工人员职业安全管理计划,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7.2.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绿色化改造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降低对建筑自身、 临近建筑及用户影响。 7.2.3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绿色施工要求,制定并落实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计划及措施SY 6793-2010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设计规范,减少固体废 弃物的产生。 7.2.4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以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 7.2.5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程验收时,各分部和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应按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行验收。涉及安全性能提升、节能改造的项目,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验收。 7.2.6应确保改造设计、施工、调试等技术资料齐全,并移交给业主或者物业管理单位

成后应根据项自实际情究导人物业管理单进行专项 管理。 7.3.2物业管理单位应保持建筑公共设施应运行正常,并定期收集运行数据。 7.3.3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后应对照绿色化改造策划的改造目标,对绿色化改造方案的实施情况 和效果进行总结评价,并选择适宜的评价指标开展相应专项测评和调研评估,评估改造目标的达成 情况。 7.3.4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后经济性评价主要包括分项改造效益的核定与项目综合效益的评定, 并进行项目实施和技术选用的经济性评价。不 7.3.5实施绿色化改造的项目,应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问卷的形式进行调研,考察既有建筑绿色化 改造的实施效果和用户满意度。 7.3.6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改造后宜按GB/T51141《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 准》或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现行标准进行绿色建筑星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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