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51447-2021 建筑信息模型存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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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_T5144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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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_T51447-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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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_T51447-2021 建筑信息模型存储标准

3.4.1对象和对象类型可关联外部信息源作进一步描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关联的外部信息源可包括分类系统、字典服务器、将对象进一步分类的外部目录以及任何结 合以上特征的服务。 2可单独关联外部信息源中的一个条目。 3.4.2对象或对象类型可关联外部文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文档可被整体引用。 3典型的文档元数据可随关联获得,内容应保留在外部文件中。一 3.4.3对象和对象类型可关联对象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实体可指向来自模型服务器或产品库等位置的数据源,并可提供更多细节数据。 2库可从指定的数据主来源或从项目库整体引用。《 3库的内容可被任何对象、类型对象、属性、项目或项目库中的资源大纲实体引用。 3.4.4对象和对象类型可关联对象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批准应指明数据需要谁的批准、数据当前是否得到批准以及批准的日期或时间。 3.4.5对象或对象类型可关联对象约束,表示需要符合的定性目标或定量指标 3.4.6任何产品或产品类型都可关联材料,表明对象的物理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关联的材料可为单一材料或材料层集。材料层集应定义产品实例中材料层集的布置,并应包 含材料层偏离参照轴线的方向和距离,以及该布置的应用范围。 2当某种产品或产品类型的材料位于一定尺寸的横截面中且按该类型实例的路径进行布置时, 该产品或产品类型应关联材料截面集。材料截面集应定义产品实例中材料层的布置,即材料层偏离 基准参照曲线的距离,以及该布置的应用范围。 3当产品或产品类型的材料不按材料横截面方式 维布置或不按材料层方式二维布置,而是任 意布置时,应关联材料的成分。

3.5.1产品可依据相对位置关系被布置在三维空间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应由一个相对坐标(X,Y,Z)、一个水平参考方向和一个垂直轴方向定义,当在最外 层时,相对方向应根据表达环境来定义。 2位置应遵循聚合和包含的关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最外层,场地宜根据纬度、经度和海拔进行全局定位; 2)空间结构可相对于聚合关系定位; 3)建筑构件宜相对于包含该构件的空间结构定位; 4)被聚合的部分可相对于聚合关系定位; 5)特征元素宜相对于受影响的建筑构件定位: 6)填充物可相对于被填充的洞口定位; 7)分布式接口可相对于包含该接口的分布式元素定位; 8)分布式元素可相对于包含该元素的空间结构定位。 3当空间结构内包含网格时,可相对于网格坐标进行定位 3.5.2产品的形状对应于不同目的可有不同的表达形式,产品的几何表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种表达形式都应有一个清楚的字符串标识以及特定表达环境或多个表达环境

2元素可采用简化的长方体表达形式,并应描述包围元素的最小长方体的尺寸。 3标注可采用标注几何体的表达形式,并可包含点、曲线、曲面、填充域和文本等。 4当元素沿着某种路径排布时,应采用轴线几何体的表达形式,轴线几何体可为线段或任意不 团合的有界曲线。 5当元素用来填充某一边界时,应采用占位几何体表达形式,该表达形式可为矩形或任意一组 外边界曲线和内边界曲线。 6填充洞口的元素应采用截面几何体表达形式,描述洞口的形状时,其外部轮廓应使用轮廓三 维几何体作为标准表达。 7元素可采用表面几何体的表达形式描述其外表面。描述对象内外表面的表面几何体的元素应 使用表面三维几何体作为标准的曲面表达形式、 8元素可采用体几何体表达形式描述对象的体积形状,产品的三维形状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体表面或实体几何体表达形式的描述,使用面模型或体模型,且允许两种表达形式 混合使用; 2)可采用体表面模型几何体表达形式的描述; 3)可采用体镶嵌几何体表达形式的描述,使用镶嵌图案的面模型 4)可采用只限于基本的拉伸面实体和旋转面实体的扫掠体模型; 5)可采用包括高级扫掠操作的扫掠体模型; 6)可采用多面体边界模型; 7)可采用包括NURBS在内的边界表达模型; 8)可采用构造实体几何体模型; 9)可采用仅由半空间实体差运算得到的构造实体几何体模型, 9周围需要留有空隙空间的元素应采用空隙几何体表达形式。 10发光元素应采用光照几何体表达形式 11可采用测量点几何体表达形式来定义场地(IfcSite)类元素的轮廓线,测量点几何体应包含 笛卡尔坐标系中的点,且宜包含折线。 12元素可拥有映射儿何体表达形式。 3.5.3产品的拓扑表达可基于不同目的采用不同方式表达。每一种表达形式都应有一个清楚的字符 串标识和特定的表达环境

3.6.1产品类型应定义为可在建筑中实例化的产品模型或参数化产品族。 3.6.2产品类型可拥有表示几何、空隙或其他概念的形状表达,产品形状表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具有线性形式的产品类型可由轴线表达形式定义。 2产品类型的几何形状应由体几何体表达形式定义。 3对于灯具、照明设备等发光的产品类型,应由光源体表达形式描述它的发光。 4对于因安全、维护或其他目的需要空隙的元素,元素的三维空隙空间应具有表面三维几何体 Surface3D)的表达类型(RepresentationType)属性。空隙区域不应与其他元素的体几何体表达形 式相交,但可与其他元素的空隙几何体表达形式相交。

7.1组合可由多个对象形成,用以表示多个细节层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合可形成多层级的层次结构,其中的对象应有唯一父类; 2若是最高层对象CNAS CNAS-EC-048-2015 关于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TSMS)认证机构认可转换的说明,应只在项目或项目库中作过唯一声明

称为组合,其下级组件应称为部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聚合结构表示元素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元素应为组合,另一个应为其部件,并应提 供部件在模型视图定义范围内的部件的形状表达、位置和材料信息。 2应使用聚合结构表示元素的分解,代表组合的元素可被分解成其他代表部件的元素 3应使用由空间元素聚合而成的项目空间结构表示空间的组合。 4应使用由空间元素聚合而成的项目空间结构表示空间的分解。 3.7.3元素可定义空洞,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洞可为部分下凹的空洞,也可为贯穿整体的空洞。 2洞口处的空洞可被其他元素填充、 1建筑元素,表示这些元素按顺序排布。 2控制对象,表示规格的层级结构。 3过程对象,表示下级任务细节。 4资源对象,表示下级资源分配。 3.7.5元素与其他对象之间的可能连接应使用接口表示。接口应通过电缆、管道或导管在设备间相

互连接嵌套,接口连接嵌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口可定义位置,表明接口相对于产品或产品类型的位置和出口朝向 2接口可定义材料配置集,表明流动区和连接附件。 3.7.6可为元素类型指定接口。 X

3.8.1对象可为其他对象提供服务。作为指派者的对象应遵循被指派者对象的要求。 3.8.2可为参与者指派对象,并应表明参与者对哪些对象负责。V 3.8.3可为控制指派对象,并应表明有哪些对象遵循该控制。 3.8.4组的指派可在组内建立对象的任意集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组关系除在某些情况表示对象分组外,不应有其他含义。 2分组关系应是非层级的,对象可组成不同的逻辑组。 3分组关系不应干扰对象的其他关系。 3.8.5可为产品指派对象,表示可对产品采取的操作。 3.8.6可为过程指派资源,表示该过程可消耗或占有的资源。 3.8.7可为资源指派来源。 3.8.8可为产品类型指派过程类型,表明对该产品类型实例重用的过程类型实例。 3.8.9可为过程类型指派可重用资源类型,表明该过程类型实例消耗或占有的可重用资源实例 3.8.10可为资源类型指派可重用产品类型,表明提供该资源类型实例的产品类型实例。

9.1对象可参与到与其他对象的各种连接关系中。 9.2空间结构可含有物理元素。物理元素和空间结构之间的包含关系应是分层的,一个物理 应被包含在唯一空间结构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物理元素或其他直接相关的元素,应定义一个空间结构作为它们的空间容器。 2若空间结构内包含有其他物理元素,应使用空间包含定义这种包含关系。 9.3空间可拥有墙、板、门窗等建筑元素定义的空间边界

3.9.1对象可参与到与其他对象的各种连接关系中。

3.9.1对象可参与到与其他对象的各种连接关系中。 3.9.2空间结构可含有物理元素。物理元素和空间结构之间的包含关系应是分层的,一个物理元素 只应被包含在唯一空间结构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物理元素或其他直接相关的元素,应定义一个空间结构作为它们的空间容器。 2若空间结构内包含有其他物理元素,应使用空间包含定义这种包含关系。 3.9.3空间可拥有墙、板、门窗等建筑元素定义的空间边界

.10.2对象应可识别

3.10.3可使用模型服务器进行修订控制。

1.1核心层中定义的实休可被数据模式架构上各层的实体所引用和细化。 1.2在核心层及以上各层中定义的实体均应派生于IfcRoot,每个实体均应具有唯一的标识 尔、描述和变化控制信息 1.3核心层元素可采用EXPRESS或XML描述,EXPRESS描述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2.1核心层(IfcKernel)数据模式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包含对象、属性和关系等最抽象、最核心的部分。 2应包含基本的特性和关系。 3应具有可扩展性,宜包括代理、类型对象、属性集、 4核心层数据模式中,名称对应的标识符号应按表4.2

表42.1核心层数据模式名称与标识符号

4.2.2属性集定义集(IfcPropertySetDefinitionSet)应能给属性定义关系(IfcRelDefinesByProper

表4.2.4对象类型定义

表4.2.5属性焦模板类型元素定义

4.2.6简单属性模板类型(IfcSimplePropertyTemplateTypeEnum)元素的类型名称及标识符应按 表4.2.6的规定采用。

表4.2.6简单属性模板类型元素定义

4.2.7定义选项(IfcDefinitionSelect)应包括对象或对象类型(IfeObjeetDefinition),以及属性集 模板或属性集(IfcPropertyDefinition)。 4.2.8过程选项(IfeProcessSelect)应包括过程或活动实例(IfcProeess),以及过程或活动类型 (IfcTypeProcess)。 4.2.9产品选项(IfcProductSelect)应包括产品实例(lfeProduct)或产品类型(IfcTypeProduct)。 4.2.10属性集定义选项(IfcPropertySetDefinitionSelect)应能利用由属性定义的关系分配一组属 性集。 4.2.11 4.2.12 内核实体标识应按表4.2.12的规定采用。

表4.2.12内核实体标识

4.2.13参与者(IfcActor)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5上下文环境(IfcContext)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不文环境实体应包含对象、对象类型、属性和属性集

1上不文环境实体应包含对象、对象类型、属性和属性集, 2上下文环境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15的规定采用。

表4.2.15上下文环境实体特性定义

4.2.16控制(IfcControl)的定义应符合下列

控制实体应包含标签属性。 控制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16的规定采用

表4.2.16控制实体特性定义

4.2.17组(IfcGroup)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7组(IfcGroup)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逻辑上成组的对象应通过组实体及子类实体定义 组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17的规定采用。

表4.2.17组实体特性定义

4.2.18对象(IfcObiect)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象实体定义应包含对象类型属性, 对象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18的规定采用

表4.2.18对象实体特性定义

4.2.19对象定义(IfcObjectDefinition

4.2.20预定义属性集(IfcPreDefinedPropertySet)的定义应具有固定的属性列表以及确定的数据 类型。

4.2.20预定义属性集(IfcPreDefinedPropertySet)的定义应具有固定的属性列表以及确定的数据

4.2.21过程(IfcProcess)的定义应符合下列

过程实体应包含标识、描述属性 2过程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21的规定采用

表4.2.21过程实体特性定义

4.2.22产品(IfcProduct)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要求(标识) 描述 形状表述位置 如果一个表述是一个产品形状定义实体,那么也应给出对象位置。对象位置定义了 (PlacementForShapeRepresentation) 状定义实体的几何表示项的对象坐标系

4.2.23项目(IfcProjecl)的定义应符合下列

1所有属性定义库和类型库应通过项目库实体定义。 项目库特性定义应按表4.2.24的规定采用

表4.2.24项目库特性定义

1属性定义实体为抽象根类。 2对象特征描述实体应继承自属性定义实体。 3属性定义实体可被多个对象和类型对象实例引用。 4.2.26属性集(IfcPropertySet)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7属性集定义(IfcPropertySetDefinition)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属性集定义的特性定义应按表4.2.27的规定采用

表4.2.27属性集定义特性定义

4.2.29属性模板特性定义

4.2.30属性模板定义(IfcPropertyTemplateDefinitior

4.2.34指定关系(IfcRelAssigns)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5指定参与者关系(IfcRelAssignsToActor)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42关联关系(IfcRelAssociates)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关联关系实体应包含关联关系选择类型属性。 2关联关系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42的规定采用

2关联关系(IfcRelAssociates)的定义应符合

表4.2.42关联关系实体特性定义

表4.2.43关联分类关系实体特性定义

关联文档关系实体应包含文档选择类型属性。 关联文档关系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44的规定采用。

表4.2.44关联文档关系实体特性定义

关联库关系实体应包含库选择类型属性。 2关联库关系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45的规定采用

表4.2.45关联库关系实体特性定义

表4.2.51对象定义关系实体特性定义

2.52属性定义关系(IfcRelDefinesByProperties)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X 1属性定义关系实体应包含属性集定义选择、对象定义类型属性 2属性定义关系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52的规定采用。

2.53模板定义关系(IfcRelDefinesByTemplate)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定义关系实体应包含属性集定义、属性集模板类型属性。 2模板定义关系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53的规定采用。

表4.2.53模板定义关系实体特性定义

SL 533-2011 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4.2.54类型定义关系(IfcRelDefinesByType)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54类型定义关系(IfcRelDefinesByType)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1类型定义实体应包含对象、对象类型属性。 2类型定义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54的规定采用

表4.2.54类型定义实体特性定义

4.2.56资源实体(IfcResource)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56资源实体(IfcResource)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资源实体应包含标识和描述属性, 资源实体特性定义应按表4.2.56的规定采用

表4.2.56资源实体特性定义

4.2.58简单属性模板(IfcSimplePropertyTemplate)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简单属性模板实体应包含属性枚举、单位、标签、简单属性模板类型枚举、IfcStateEnum类 型属性。 2简单属性模板特性定义应按表4.2.58的规定采用

QZXE 0001S-2015 临沂朱小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干芋片(条)4.2.58简单属性模板(IfcSimplePropertyTemplate)的定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2.58简单属性模板特性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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