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JGJ_T 391-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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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JGJ_T 391-2016.pdf

进行正式交付,并应向运行维护管理单位移交综合效能调适 资料。

资料。 4.3.2建筑系统交付时,应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宜 由调适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方、设备供应商及自控承包商 参加。

4.3.2建筑系统交付时,应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由调适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方、设备供应商及目控承包商 参加。

JJF 1348-2012 水中油分浓度分析仪型式评价大纲5.1.1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综合效能调 适、交付资料等技术文件应齐全、真实。

5.1.1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综合效能调

5.1.6建筑再调适计划应根据建筑负荷和设备系统的

5.1.6建筑再调适计划应根据建筑负荷和设备系统的实际运行 情况适时制定。

5.2.1室内运行设定温度,冬季不得高于设计值2℃,夏 得低于设计值2℃。

5.2.1室内运行设定温度,冬季不得高于设计值2℃,夏季不 得低于设计值2℃。 5.2.2采用集中空调且人员密集的区域,运行过程中的新风量 应根据实际室内人员需求进行调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5.2.3制冷(制热)设备机组运行宜采取群控方式,并应根据 系统负荷的变化合理调配机组运行台数。 5.2.4制冷设备机组的出水温度宜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除湿负

5.2.2采用集中空调且人员密集的区域,运行过程中的新

应根据实际室内人员需求进行调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

5.2.4制冷设备机组的出水温度宜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除湿负

5.2.5技术经济合理时,空调系统在过渡季节宜根据室外

参数实现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运行,宜根据新风和回风的熔值 制新风量和工况转换

5.2.6采用变频运行的水系统和风系统,变频设备的频率不宜 低于30Hz

5.2.7采用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运行时,应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制 定合理的控制策略。

5.2.7采用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运行时,应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制

5.2.8在满足室内空气参数控制要求时,冰蓄冷空调通风

5.2.8在满足室内空气参数控制要求时,冰蓄冷空调通风系统 宜加大供回水温差

5.2.9暖通空调系统运行中应保证水力平衡和风量平衡

5.2.10冷却塔出水温度设定值宜根据室外空气湿球温度确定: 冷却塔风机运行数量及转速宜根据冷却塔出水温度进行调节 5.2.11冷水机组冷凝器侧污垢热阻宜根据冷水机组的冷凝温度 和冷却水出口温度差的变化进行监控

5.2.10冷却塔出水温度设定值宜根据室外空气湿球温度确定:

5.2.12建筑宜通过调节新风量和排风量,维持相对微正压 运行。

5.2.12建筑宜通过调节新风量和排风量,维持相对微正压

5.2.13建筑使用时宜根据气候条件和建筑负荷特性充分利用夜 间预冷。

5.3.1给排水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按水平衡测试的要求进行运 行,降低管网漏损率

5.3.1给排水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按水平衡测试的要求进

5.3.3用水计量装置功能应完好,数据记录应完整;冷却

5.3.4节水灌溉系统运行模式宜根据气候和绿化浇灌需求

5.3.4节水灌溉系统运行模式宜根据气候和绿化浇灌需求及时 调整。

5.3.5根据雨水控制与利用的设计情况,应保证雨水入渗设施 完好,多余雨水应汇集至市政管网或雨水调蓄设施。 5.3.6景观水系统运行时,应充分利用非传统水源补水,且应 保证补水量记录完整。

5.3.7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中,应确保冷却水节水措施运行良

5.3.7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中,应确保冷却水节水措施迁

好或非传统水源补水正常,水质应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5.4.1变压器应实现经济运行,提高利用率。 5.4.2各相负载应均衡调整,配电系统的三相负载不平衡度不 应大于15%

5.4.1变压器应实现经济运行,提高利用率。

5.4.3容量大、负荷平稳且长期连续运行的用电设备,宜采取 无功功率就地补偿措施,低压侧电力系统功率因数宜为0.93~ 0.98

5.4.4应定期对谐波进行测量,超出限值宜采取技术措施治理

5.4.5室内照度和照明时间宜结合建筑使用需求和自然采

5.4.6蓄能装置运行时间及运行策略宜利用峰谷电价差合理

5.4.7电梯系统宜根据使用情况适时优化运行模式。 5.4.8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 正常,运行记录完整

5.4.7电梯系统宜根据使用情况适时优化运行模式。

5.5 可再生能源系统

5.5.1可再生能源系统同常规能源系统并联运行时,宜优先运 行可再生能源系统 5.5.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运行前应进行现场检测与能效 评价,检测和评价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的有关规定。 5.5.3太阳能集热系统运行时,应定期检查过热保护功能,避 免空晒和闷晒损环太阳能集热器。 5.5.4太阳能集热系统冬季运行前应检查防冻措施。 5.5.5太阳能集热系统和光伏组件表面应定期清洗。 5.5.6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对地源侧的温度进行监测分析 5.5.7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对系统进行冬夏季节转换设置

5.5.4 太阳能集热系统冬季运行前应检香防冻措施, 5.5.5太阳能集热系统和光伏组件表面应定期清洗。 5.5.6 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对地源侧的温度进行监测分析

5.5.4太阳能集热系统冬李运行前应检查防冻措施。

5.5.7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应对系统进行冬夏季节转换设置

显著标识,并应在李节转换前完成阀门转换操作

显著标识,并应在李节转换前完成阀门转换操作。 5.5.8可再生能源系统应进行单独计量。

5.5.8可再生能源系统应进行单独计量。

5.6.1空调通风系统室外新风引入口周围应保持清洁,新风弓 入口与排风不应短路

入口与排风不应短路。

5.6.2除指定吸烟区外,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室

内吸烟区应设置烟气捕集装置,将烟气排向室外。室外吸烟 建筑的所有出入口、新风取风口和可开启外窗之间最近点距 宜小于 7.5m。

部空间污染物排放时,宜增加相应补风设备或系统,并采取 调节方式。

5.6.5有条件的建筑,宜采用空气净化装置控制室内颗粒物

5.6.5有条件的建筑,宜采用空气净化装置控制室内颗粒物 (PM2.5 ) 浓度。

5.7.1建筑能源使用情况宜根据建筑能源管理系统进行监测 统计和评估。

5.7.2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宜具备数据处理、分析和挖掘的

5.7.4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监测计量仪表、传感器应定期检验 校准。

6.1.1绿色建筑应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和 维修。 6.1.2 设备维护保养应符合设备保养手册要求,并应严格执行 安全操作规程。 6.1.3各类设备维修应通过对系统的专业分析确定维修方案。 6.1.4 修补、翻新、改造时,宜优先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 6.1.5绿色建筑设备系统应定期保养,设备完好率不应小 于98%。

6.1.6应制定维修保养工作计划,按时按质进行保养

立设施设备全寿命期档案。设备保养完毕后,应在设备档案中详 细填写保养内容和更换零部件情况

6.2.1暖通空调系统应按时巡检并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和维修。 6.2.2空调风系统应定期对空气过滤器、表面冷却器、加热器 加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 6.2.3公共建筑内部厨房、厕所、地下车库的排风系统应定期 检查,厨房排风口和排风管宜定期进行油污处理。 6.2.4严寒和寒冷地区进入冬季供暖期前,应检查并确保空调 和供暖水系统的防冻措施和防冻设备正常运转,供暖期间应定期 抢本

6. 2. 1 暖通空调系统应按时巡检并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 和维修。

6.2.4严寒和寒冷地区进入冬季供暖期前,应检查并

和供暖水系统的防冻措施和防冻设备正常运转,供暖期间应定其 检查。

6.2.5设备及管道绝热设施应定期检查,保温、保冷效果检测

6.2.5设备及管道绝热设施应定期检查,保温、保冷效果检测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 T8174的有关规定。 62.6排风能量回收系统、宜宗期检杰及清洗

6.2.6排风能量回收系统,宜定期检查及清洗。

6.2.6排风能量回收系统,宜定期检查及清洗

6.2.7给排水系统应按时进行检并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排 除和维修。

量进行检测及记录。非传统水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 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有关规定,作为景 观水使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 用水水质》GB/T 18921 的有关规定

6.2.13电气系统应按时进行巡检并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和维修。 6.2.14照明灯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应及时更换损坏和光衰严 重的光源。 6.2.15自动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变送器、调节器和执行器等基

6.2.15自动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变送器、调节器和执行器等基 本元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6.2.15自动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变送器、调节器和执

6.3.1 应制定并公示绿化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3.2 ,景观绿化应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并应及时栽种、补种乡

土植物;绿化区应做好日常养护,新栽种和移植的树木一次成活 率应大于90%

6.3.3绿化区应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 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不应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造成损害。

6.3.3绿化区应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

合设计要求时应进行改造, 6.4.2建筑材料及构件的安全耐久性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6.4.3修补、翻新、改造时,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的有关规定; 2建筑外表面宜使用具有净化空气功能的涂层材料: 3不应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性、耐久性,且不应降低外围护 结构保温隔热性能; 4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墙和隔断 5宜合理采用可再利用材料或可再循环材料

7.1.1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工作开始前制定接管验 收流程,对建筑的基础建设和重要系统设备等进行接管验收。 7.1.2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在制定相关管理规章时宜参照相关管 理体系及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的 有关规定。 7.1.3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运行维护操作规程、工 作管理制度、经济管理制度等。 7.1.4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宜建立绿色教育宣传机制,编制绿色 设施使用于册。 7.1.5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应建立接管验收资料、基础管理措施

7.2.2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

和设备的工作原理、运行策略及操作规程,且应经培训后方可担 任职责。

7.3.1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制定管理制度

7.3.2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制定保养方案和保养方法,

7.3.3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实施过程信息化,并应建立

预防性维护保养机制。

附录A绿色建筑运行维护评价

A.1.1评价体系采用专家群体层次分析法得出。章、节两个 层次的权重通过对各专业专家问卷调查得出,条文的分值由本 专业专家初步确定,然后根据各节条文数量和重要性进行适当 调整。 A.1.2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应允许并接受有关 单位主家和公个以活当方式会与

A.1.1评价体系采用专家群体层次分析法得出。章、节两个

A.2.1绿色建筑运行维护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三级指

A.2.1绿色建筑运行维护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三级指标,一级 由综合效能调适与交付、系统运行、设备设施维护、运行维护管 理四类指标组成;二级指标为一般规定和评分项;三级指标为具 体的条文。 A.2.2一般规定为控制性要求,评价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 分项的评价结果为分值。 L00八m发

A.2.3各类指标的评分项总分均为 100分。四类指标各

评分项得分Q1、Q2、Q3、Q4按参评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 导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由于部分技术建筑 未采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可不参评)再乘以100分 计算。

A.2.4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评价的总得分可按下

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4类指标的评分项的权重W1~4按表 A.2.4 取值。

2Q=WQ十WQ十WQ十WQ

表A.2.4绿色建筑运行维护管理各类指标的权重

A.2.5根据评价得分,评定结果可分成三个等级,水平由低到 高依次划分为1A(A)、2A(AA)、3A(AAA),对应的分数分别 为50分、60分、80分。 A.2.6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权重指标的分值可按表A.2.6计算

A.2.5根据评价得分,评定结果可分成三个等级,水平由低到

为50分、60分、80分。 A.2.6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权重指标的分值可按表A.2.6计算。

DB34T 1372-2011 动物组织中泰乐菌素的残留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A.2.6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权重指标的分值可按表A.2.6计

A.2.6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权重指

表A.2.6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续表A.2.6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分值指标指标6.2.1暖通空调系统应按时巡检并记录,发5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和维修6.2.2空调风系统应定期对空气过滤器、表面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位进5行全面检查和清洗6.2.3公共建筑内部厨房、厕所、地下车库的排风系统应定期检查,厨房排风口和排风管宜3定期进行油污处理6.2.4严寒和寒冷地区进入冬季供暖期前,应检查并确保空调和供暖水系统的防冻措施和防3冻设备正常运转,供暖期间应定期检查6.2.5设备及管道绝热设施应定期检查,保温、保冷效果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设备5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中的设施系统有关规定维护(65分)6.2.6排风能量回收系统,宜定期检查及0.203清洗6.2.7给排水系统应按时进行巡检并记录,5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和维修6.2.8给排水系统应定期检测水质,保证用5水安全6.2.9非传统水源出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应对水质、水量进行检测及记录。非传统水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有关规定,作为景5观水使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有关规定6.2.10建筑的供水管网和阀门应定期检查523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GB 1886.298-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Z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3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8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 5 《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 ?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1888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8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 10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288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S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8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150801 5 《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GB/T8174 6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1888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8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1892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 10 《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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