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00.6-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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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800.6-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pdf

6.1.2管理区周界出入口

6.1.3管理区安防监控中心(室)

6.1.4控制区周界出入口保护区周界出入

6.1.5 要害区周界出入口

主需要开启应急出入口时MT/T 117-2020 采煤机用电缆夹板,应有安保警卫人员现场

6.1.6保卫控制中心

2.1.1周界实体屏障应结合地形地貌和防护要求,采用金属栅栏、围栏、围墙、建(构)筑物外墙、具 方浪堤等形成封闭的实体屏障。实体屏障外侧整体高度(含防攀爬设施)应不小于2.5m。 2.1.2应设置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攀登、翻越、通行等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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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管理区周界出入口

6.2.2.1主要出人口应设置岗亭、出人口实体屏障、照明设施、机动车减速带和“

2.2应急出入口日常应处于关闭状态。

6.2.3管理区安防监控中心(室)

6.2.4.1应采用项部设置有防攀爬设施的围栏型或墙体型实体屏障,进行封闭。 6.2.4.2实体屏障的垂直部分有效高度应不小于2.5m。实体屏障外侧整体高度(含防攀爬设施)应不 小于2.9m。 6.2.4.3实体屏障的内外两侧各设置开阔区域,在开阔区域内不得存在攀爬过周界及妨碍视频监控的 树木、堆积物和地形。 6.2.4.4实体屏障的内侧应设置人员巡逻通道及车辆巡逻通道。 6.2.4.5跨越周界实体屏障下方若有通径大于50cm的水渠、涵洞或管沟,以及其他易于人员穿越的无 人值守开口,应在周界下方安装实体屏障。 6.2.4.6当地下廊道跨越周界实体屏障时,应在实体屏障相应的地下部位设置坚固的实体屏障或通道 门。当设置通道门时,应采取出入控制措施,

6.2.5控制区周界出入口

6.2.5.1出人口数量应保持在最低限度,出入口实体屏障延迟能力应与邻近的实体屏障匹配。 6.2.5.2人员出入口与车辆出人口应分开设置。 6.2.5.3人员主出人口应采用延迟能力不低于三辊闸的控制执行设备。 6.2.5.4车辆主出人口应设置车辆减速装置。 6.2.5.5应设置警卫室。 6.2.5.6应急出入口日常应处于关闭状态。

6.2.6.1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内外双层围栏型实体屏障,进行封闭。 6.2.6.2内围栏顶部应设置防攀爬设施,内围栏垂直部分有效高度应不小于2.5m,内围栏外侧整体高 度(含防攀爬设施)应不小于2.9m。外围栏的垂直部分有效高度应不小于1.5m。 6.2.6.3双层围栏间应设置隔离带,隔离带内应地势平坦、防止积水,不应存在干扰探测系统运行和复 核的人造或关然物体,且不应存在建筑及堆积物和有助于入侵者穿越隔离带的物体,不应有杂草和 树木。 6.2.6.4实体屏障的内外两侧各设置开阔区域,在开阔区域内不得存在攀爬过周界及妨碍视频监控的 树木、堆积物和地形。 6.2.6.5实体屏障的内侧应设置人员巡逻通道及车辆巡逻通道。 6.2.6.6跨越周界实体屏障下方若有通径大于50cm的水渠、涵洞或管沟,以及其他易于人员穿越的无 人值守开口,应在周界下方安装实体屏障。 6.2.6.7当地下廊道跨越周界实体屏障时,应在实体屏障相应的地下部位设置坚固的实体屏障或通道 门。当设置通道门时,应采取出人控制措施

6.2.6.5实体屏障的内侧应设置人员巡逻通道及车辆巡逻通道。

6.2.7保护区周界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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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1出入口数量应保持在最低限度,出入口实体屏障延退能力应与邻近的实体屏障匹配 6.2.7.2人员出人口与车辆出人口应分开设置。 6.2.7.3人员出人口应采用延迟能力不低于90°全高封闭旋转栅门的控制执行设备。 6.2.7.4车辆主出人口应设置双道门的车辆检查通道以及车辆阻挡装置。采用电动操作的车辆阻挡装 置,应具有手动应急操作功能。 6.2.7.5应设置警卫室。 6.2.7.6应急出人口日常应处于关闭状态

6.2.8 要害区周界

6.2.8.1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实体屏障,应采用双层围栏型实体屏障,或采用建(构)筑物墙体作为实体 屏障。 6.2.8.2双层围栏的要求应符合6.2.6.2及6.2.6.3的规定。 6.2.8.3当采用建(构)筑物墙体作为实体屏障时,其结构强度应不低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层,墙上门 窗需加固。 6.2.8.4实体屏障的外侧设置开阔区域,在开阔区域内不得存在攀爬过周界及妨碍视频监控的树木、堆 积物和地形。 6.2.8.5实体屏障的外侧应设置人员巡逻通道及车辆巡逻通道。 6.2.8.6跨越周界实体屏障下方若有通径大于50cm的水渠、涵洞或管沟,以及其他易于人员穿越的无 人值守开口,应在周界下方安装实体屏障。 6.2.8.7当地下廊道跨越周界实体屏障时,应在实体屏障相应的地下部位设置坚固的实体屏障或通道 门。当设置通道门时,应采取出入控制措施。

6.2.9要害区周界出入口

6.2.9.1出入口数量应保持在最低限度,出入口实体屏障延迟能力应与邻近的实体屏障匹配。 6.2.9.2人员出人口应采用延迟能力不低于90°全高封闭旋转栅门的控制执行设备。 6.2.9.3应急出人口日常应处于关闭状态,

6.2.9.1出入口数量应保持在最低限度,出入口实体屏障延迟能力应与邻近的实体屏障匹配。

6.2.10保卫控制中心

出人口应安装门体强度不低于GB17565一2007中甲级要求的防盗门。

6.3.1管理区周界出入口

6.3.1.1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人行通道闸、车辆出人口电动栏杆机等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对 进出人员及车辆进行权限识别和出入控制,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 进出车辆的号牌。 6.3.1.2应急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 车辆的号牌,

6.3.2管理区主要道路

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通行情况。

6.3.3管理区主要建(构)筑物

6.3.4管理区安防监控中心(室)

4.1应设置在管理区内,应配置出入口控制管理软件服务终端和视频监控管理软件终端,或配置 方范系统集成管理平台。 4.2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及值机操作 动情况。

6.3.5保护区、要害区周界

6.3.5.1应设置入侵探测报警装置,其中保护区周界应设置不少于两种彼此独立直探测机理不同、功能 互补的人侵探测报警装置。 6.3.5.2跨越周界实体屏障下方若有通径大于50cm的水渠、涵洞或管沟,以及易于人员穿越的无人值 守开口,应安装人侵探测报警装置。 6.3.5.3当地下廊道跨越周界实体屏障时,应在实体屏障相应的地下部位安装入侵探测报警装置。 6.3.5.4周界安装有入侵探测报警装置的部位,应同时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在报警信号发出的同时,应 联动视频监控系统对报警部位进行实时复核,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情况

6.3.6控制区、保护区和要害区周界出入口

6.3.6.1主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对进出人员及车辆进行权限识别和出人控制。 6.3.6.2控制区周界人员主出人口应能识别人员的通行权限,控制出入口执行设备的运行,并应具有防 返传功能。 6.3.6.3控制区周界车辆主出人口和保护区周界车辆主出入口,应能识别车辆的通行权限,控制出入口 执行设备的运行。 6.3.6.4保护区周界人员主出人口和要害区周界的人员出人口,应能通过智能卡(或生物识别手段)与 个人密码等复合识别的方式识别人员通行权限,控制出入口执行设备的运行,并应具有防胁迫、防返传 及防尾随功能。 6.3.6.5主出人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该装置采集的视频图像应能与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动,当出现胁 迫报警信号时,应在保卫控制中心的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上实时显示复核视频图像,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 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号牌。 6.3.6.6控制区周界应急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6.3.6.7保护区、要害区周界的应急出入口,应设置入侵探测报警装置,保护区周界的应急出人口应设 置不少于两种彼此独立且探测机理不同、功能互补的人侵探测报警装置。 6.3.6.8出入口设置有入侵探测报警装置的部位,应同时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在报警信号发出的同时, 应联动视频监控系统对报警部位进行实时复核,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 征和进出车辆的号牌。 6.3.6.9控制区及保护区周界出人口的警卫室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6.3.6.10在保护区周界主出入口应配备防爆安检设备,对进出人员及车辆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手 持式金属探测器应符合GB12899的相关规定;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应符合GB15210的相关规定;微剂 最Y射线安全检杰设务应合GB152081的相光辅宝

6.3.6.10在保护区周界主出入口应配备防爆安检设备,对进出人员及车辆携带物品进行安全

空制区、保护区和要害区

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通行情况。

6.3.8保卫控制中心

6.3.8.1出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对进出人员进行权限识别和出入控制。 6.3.8.2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及值机操作人 员活动情况。 6.3.8.3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6.3.8.3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6.3.9其他重点部位

6.3.9.1主控室、核材料数据库机房出人口和内部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 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及区域内人员活动情况。 6.3.9.2危险化学品库、放射源库的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 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6.3.9.3汽轮机房、主变压器、开关站区域、冷却水泵房的出人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 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6.3.9.4核燃料厂房的燃料存储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 人员活动情况。

6.3.9.5主控室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6.3.9.6位手管理区、控制区的其他重点部位,应在其所在建(构)筑物周界设置视频监控装

3.9.6位手管理区、控制区的其他重点部位,应在其所在建(构)筑物周界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 现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和车辆通行情况

.3.10.1应在管理区和实物保护区域的周界,及其他重点部位的适当位置设置电子巡查系统的 ,对警卫的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 3.10.2核电站(厂)应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固定式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纟 即信号范围应覆盖场内有关重要部位。

保卫控制中心、管理区安防监控中心(室)、重要的出人口和岗哨等部位应配备畅通、有效的有线和 无线专用通信设备,通信设备应满足应急情况下的通信要求。巡逻人员应配有方便、有效的无线通信 设备。

核应急指挥中心应配置 音挥中心的实物保护 算机终端应与实物保护系统实施物理隔离 核应急状态,且保卫控制中心人员需要撤离 到核应急指挥中心时,应取消物 护系统相关设备。

.1.1核电站(厂)应组织开展治安反恐动员,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加强保卫力量。 .1.2核电站(厂)负责人应带班组织24h防范工作,厂内相关责任部门和应急力量应进入应急 伏态。

7.1.3安保警卫人员对重点部位的巡逻周期间隔应不大于2h。 7.1.4应加强对出人保护区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对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运 检查。

1应加强防护器具、救援器材、应急物资以及重点部位的门、窗、锁、车辆阻挡装置等设施的有效 3应加强检查确认车辆阻挡装置保持在阻截状 产格控制外部车辆进入重点部位

7.3.1应加强电子防范设施、通信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防范系统正常运行及通信设备正常 使用。 7.3.2应提高出入口控制系统对各受控区的出人识别权限与核验规则配置,应采取降低受控区可停留 人数、降低访客比例等措施,强化出入口控制系统对各区域的人员管理

7.3.1应加强电子防范设施、通信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防范系统正常运行及通信设备正常 使用。 7.3.2应提高出入口控制系统对各受控区的出人识别权限与核验规则配置,应采取降低受控区可停留 人数、降低访客比例等措施,强化出入口控制系统对各区域的人员管理

8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8.1.1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检验合格。 8.1.2应对安全防范系统内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进行校时,设备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误差应不大于5s。 8.1.3 防爆环境使用的安全防范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GB3836.1的相关规定。 8.1.4核电站(厂)应根据安全防范和核应急响应的需要,按照日常运行、安全防范和核应急响应兼容 的原则设置系统和设备。

8.2.1管理区用于人员出人口的系统,系统的安全等级应不低于GB/T37078一2018中规定的2级 要求。 8.2.2实物保护系统中用于人员出人口的系统,系统的安全等级应不低于GB/T37078一2018中规定 的3级要求。 8.2.3系统应实时监测出人口控制点执行装置的启闭状态,当出入口被强制开启时应有指示、警示及 日志记录。 8.2.4系统应具有开放超时、本地警示功能。 8.2.5出人口执行部分的输人线缆在该出人口的对应受控区、同权限受控区、高权限受控区以外的部 分应封闭保护,其保护结构的抗拉伸、抗弯折强度不应低于镀锌钢管的强度。 8.2.6出人口控制系统相关控制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80d。 8.2.7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8.2.1管理区用于人员出人口的系统,系统的安全等级应不低于GB/T37078一2018中规定的2级 要求。 8.2.2实物保护系统中用于人员出人口的系统,系统的安全等级应不低于GB/T37078一2018中规定 的3级要求。 8.2.3系统应实时监测出人口控制点执行装置的启闭状态,当出人口被强制开启时应有指示、警示及 日志记录。 8.2.4系统应具有开放超时、本地警示功能。 8.2.5出人口执行部分的输人线缆在该出人口的对应受控区、同权限受控区、高权限受控区以外的部 分应封闭保护,其保护结构的抗拉伸、抗弯折强度不应低于镀锌钢管的强度。 8.2.6出人口控制系统相关控制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80d。 8.2.7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8.3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缩

系统的安全等级应不低于GB/T32581一2016中规定的2级要求。 探测器的探测范围应覆盖需要探测的所有区域,不能存在探测盲区和死角。 探测器的选型应适应现场地形和环境特点,确保有效性和可靠性。 应能对探测范围覆盖区域内任何方式的入侵行为进行有效探测并报警;系统报警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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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8.3.5应保证保护区周界两道围栏之间及应急出入口为探测区域,确保对入侵行为触发报警后有足够 的延迟能力。 8.3.6对保护区周界应急出入口的探测能力应不低于对应区域周界实体屏障对探测能力的要求。 8.3.7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以及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功能和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8.3.8系统的布防、撤防、故障和报 息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90d。

位置。 8.3.5应保证保护区周界两道围栏之间及应急出入口为探测区域,确保对入侵行为触发报警后有足够 的延迟能力。 8.3.6对保护区周界应急出入口的探测能力应不低于对应区域周界实体屏障对探测能力的要求。 8.3.7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以及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功能和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8.3.8系统的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信息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90d。

8.5.1巡查路线、巡查时间应能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3.5.2巡查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小于90d。 8.5.3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A/T644的相关规定

6.1安全防范系统所有子系统均需配备两路主电源供电,备用电源应在主电源失效时自动供电 全防范系统所有设备均应做好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 6.2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5408的相关规定。

.6.1安全防范系统所有子系统均需配备两路主电源供电,备用电源应在主电源失效时自动供电 全防范系统所有设备均应做好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 .6.2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5408的相关规定,

8.7.1无线通信应不少于两个专用通信频道。 8.7.2便携式无线通信设备应能持续运行8h。 8.7.3安全防范非专用通信网络,在核应急响应时,应能立即被核应急响应利用,或立即转换成核应急 响应专用。安全防范专用通信网络,应能随时被核应急响应利用

8.8反无人机主动防御

DB31 2013-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8.8.1系统发射功率和使用频段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8.1 系统发射功率和使用频段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8.2 系统应能自动24h持续工作,无需人员值守。 8.8.3 系统的应用不得对周边重要设施产生有害干扰。 8.8.4 系统应用应有保障措施,不得对电力系统授时产生影响。 8.8.5系统应具备国家级无线电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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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安全防范管理平台

8.9.1.1应能实现对入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等各安全防范子系统的集成与管理。 8.9.1.2应具有系统集成、联动控制、权限管理、存储管理、检索与回放、设备管理、统计分析、系统校时 指挥调度等功能。 8.9.1.3应能同时接收多路报警,具有视频图像切换功能,具有显示、储存、记录和输出报警信息的功 能,具有在电子地图上显示报警信息的功能。 8.9.1.4应能用声、光提示报警的类型和位置,及时显示人侵报警信息。 8.9.1.5在某一子系统出现故障时,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正常运行。

8.9.2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联网

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值 享交换平台联网的接口,信息 交换、控制协议应符合GB/T

GB/T 38186-2019 商用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表A.1核能发电企业常态防范措施与设施配置(续)

[ GB/T2900.52一2008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发电 [2] GB/T17680.8一2003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场内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 [3] EJ/T1054一2018核材料与核设施核安保的实物保护要求 [4] HAD501/02一2018核设施实物保护 [5] HAD501/08—2020 核动力厂实物保护视频监控系统 [6] NB/T20147—2012 核电厂实物保护系统设备准则 [7] NB/T20247—2013 核电厂实物保护系统设计总体要求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10]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1 《中国的核应急》白皮书 [12]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13]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14]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5]核动力厂网络安全技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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