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0111-2020 L型构件装配式排气道(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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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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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10111-2020 L型构件装配式排气道(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垂直承载力应大于90k

使用10kg沙袋,由1m高度自由 两根同规格型号L型构件相互叠合对扣围成的试件 侧壁中心同一位置冲击5次的条件下,L型构件应不开裂

GB/T 40692-2021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L型构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7.2.1用精度为0.5mm的卷尺测量L型构件长度、横断面外廊尺寸、对角线、内倒角尺寸、折边角 直边。 7.2.2垂直度检验是将直角尺靠在L型构件端平面上,用塞尺测量直角尺另一边与L型构件外表面间 的最大间隙。 7.2.3平整度检验是将长度为2m,精度为0.5mm的靠尺放置在L型构件对角线上,用塞尺检验L型 构件表面与钢板直尺间的最大间隙。 7.2.4壁厚检验是在L型构件2个壁面各选3个测点。其中每个壁面两端各1个测点,随机测点1个 两端测点用精度为0.1mm的卡尺测壁厚,随机测点采用精度为0.1mm的卡尺与外卡钳配合测壁厚, 每个壁面3个测点的最小值作为该壁面的壁厚值,两个壁面的壁厚值中最小值为该L型构件的壁 厚值。 7.2.5用精度为1°的旋转角度尺测量L型构件折边角、夹角,

7.3.1仪器设备量具

压力试验机荷载250kN以上,上下压板间有效间距1m以上,精度0.5mm卷尺,量程0mm~ 4000mm,最小分度值1mm

7.3.2试件尺寸与数量

以3根长度为标准住宅建筑层高的L型构件,每根分别截取两个长度为1.0m的 应平整且互相平行。

银长度为标准住宅建筑层高的L型构件,每根分别截取两个长度为1.0m的试件,试件两端口 互相平行。

试验步骤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将长度为1.0m,且同规格、型号的两个L型构件进行对拼,作为测试试件,两L型构件对拼 紧密,如图3所示; 试件直立于压力机上,试件上下两端应垫厚度为3mm~5mm,且面积大于试件口径的木 垫板,试件垂直度不应大于2mm/m,否则应用木片或硬质薄片垫平:

试验步骤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将长度为1.0m,且同规格、型号的两个L型构件进行对拼,作为测试试件,两L型构件对拼应 紧密,如图3所示; 试件直立于压力机上,试件上下两端应垫厚度为3mm~5mm,且面积大于试件口径的木质 垫板,试件垂直度不应大于2mm/m,否则应用木片或硬质薄片垫平:

火极限测试按附录A规

L型构件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表3L型构件检验项目

8.3.1型式检验项目见表3。

8.3.2L型构件有下列情况之一

a)生产定型鉴定时;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L型构件性能时; c) 停产超过半年,恢复生产时; d) 正常批量连续生产两年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前一次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1L型构件的组批与拥样按GB/12828.1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描样表执行。 2出厂检验中L型构件壁厚检验和耐软物撞击检验的抽样方法按每一份供货合同为一个批次 个批次内,每1000根为一个组批,每一个组批随机抽取数量为3组,每组为同规格尺寸两根。 型构件总数不足一个组批时,按一个组批抽样

8.4.3型式检验按批量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样

出厂制品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成型的L型构件为一个批次。在一个批次内,每5000根为1 比,每一个组批抽取数量为3组,每组为同规格尺寸两根。当L型构件总数不足一个组批时,按1 批抽样。

T/CECS10111—20208.5判定规则8.5.1出厂检验L型构件在进行出厂检验时,其检验结果符合6.1和6.2中各项要求的,则断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有2项或2项以上不符合6.1和6.2中相应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若有1项不符合6.1和6.2中相应规定时,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双倍数量样本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5.2型式检验L型构件在进行型式检验时,其检验结果符合第6章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有2项或2项以上不符合第6章中的相应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若有1项不符合第6章中的相应规定时,在原样板中抽取双倍样本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耐火性能测定应由国家级防火检验机构出具抽样型式检验报告。9标志、运输及购在9.1标志与出厂合格证9.1.1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a)企业名b)品标记c)产生产日期。9.1.2标志应2设置在L型构件开下部,字体应规范、通晰完整9.1.3根据L型排气道内气流方向,在L型构件标志的同外表面设流向箭买符号用“”表示。9.1.4若L型构件分段制作时,每段应标记。9.2出厂合格证经检验合格的准许出厂的L型构件,应填写出厂合格证。其内容a)合格证编号;制品规格与数量;c)出厂检验结果;d)生产厂检验部门盖章,检验人员签名盖章。9.3运输运输L型构件时,应使其固定,防止碰撞,装卸时不应抛掷。9.4贮存L型构件的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同规格的L型构件应分别堆放,自然平码堆放不应超过三层,支架平码堆放不应超过1.5m高,竖立码放应采取防倒固定安全措施。当库存期超过1年时,应重新检验人库。9

T/CECS101112020

耐火试验温炉的升温条件等应满足GB/T9978.1的相关规负

耐火试验温炉的升温条件等应满足GB/T9978.1的相

耐火试验炉的压力条件等应满足GB/T9978.1的相关规定

A.1.3试件受火条件

试件一端通过连接与试件相同管道伸入试验炉内,利用引风系统装置模拟烟窗效应,使高温烟气 于试件内部,

连接于试件后端的调节阀应处于关闭状态,并保证调节阀的烟气渗漏量在700m/(m·h) 00m/(m·h)(标准状态下)

耐火试验炉应能满足GB15930相关规定

温度测量系统应能满足GB/T9978.1的相关规定。

缝隙测量仪由不锈钢棒制成,有直径为6mm和直径25mm两种规格,并配以绝

A.2.5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测量系统应达到以下精确度: 温度:炉温土15℃,其他士5℃; 时间:±10s; 缝隙测量仪:土0.5mm

A.4.1试件安装就位,启动引风机,调整调节阀,使连接于试件的调节阀的烟气渗漏量保持在 700m/(m²·h)~1000m/(m²·h)(标准状态下)。 A.4.2试验炉点火,当炉内平均温度达到50℃时为试验开始时间,控制炉温使其达到GB/T9978.1的 相关规定。 A.4.3试验应按照A.5的规定进行观察、测量和记录。 A.4.4试验过程中试件如果出现A.5所规定的达到试件耐火性能的任一种情况时,或虽未出现上述情 况,但试件耐火时间已达到1.00h,试验即可终止

A.5试验过程的测量与观察

A.5.1炉内温度测量

按A.3.2.2的规定测量试件背火面的平均温度温升和最高温度温升。

A.5.3.1一般要求

按GB/T9978.1的规定对试件进行完整性测量

A.5.3.2棉垫试验

贴近裂缝或窜出火焰的位置,持续30s或者直到棉垫点燃。应记录棉垫被点燃的时间及试件,

A.5.3.3缝隙测量

在使用缝隙探棒的位置,试件表面裂缝的尺寸天小应依据试件的明显变形速率间隔一定时间进行 测定。两种缝隙探棒轮流使用GB/T 39667-2020 创新方法综合实施能力等级划分要求,且在使用时不应存在不适当的外力。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记录裂缝 出现的时间及位置: a)直径为6mm的缝隙探棒能从裂缝处穿透试件且可沿裂缝移动150mm的长度; b)直径为25mm的缝随探棒能从裂缝处穿透试件

当试件的外表面出现火焰并持续燃烧10s及10s以上,应记录火焰出现的时间及火焰出 置。

A.5.4其他观察事项

FZ/T 90109-2011 纺织机械电气设备 电气图形文字符号在试验过程中应记录试件变形及背火面释放烟气等情况。

的情况均认为试件丧失隔热性。 a)平均温度温升超过初始平均温度140℃; b)任一点温度温升超过初始温度180℃(初始温度应是试验开始时背火面的初始平均温度); c)完整性破坏,隔热性亦破坏。

试件在耐火试验期间持续保持耐火隔热性能的时间。 试件发生以下任一限定情况均认为试件丧 完整性。 a) 按A.5.3.2的规定进行试验,棉垫被点燃; b) 按A.5.33的规定,缝隙探棒可以穿过; c 试件外表面出现火焰并持续燃烧10s及10s以上; d)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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