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202-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铝土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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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 0202-2020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铝土矿.pdf

5.1.6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5.1.6.1各勘查阶段均应对矿床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具体要求按GB/T25283执行。 5.1.6.2详查和勘探阶段,对于资源量规模达到中型及以上的同体共生或异体共生矿产,应与主矿产统 筹考虑,并按该共生矿产的勘查规范进行相应评价,其勘查工作程度,详查阶段一般应达到相应矿产勘查 规范规定的详查工作程度要求,勘探阶段视具体情况确定;对资源量规模为小型的共生矿产,视控制主矿 产的工程对其控制情况和需要进行加密控制,并按该共生矿产的勘查规范进行评价。 5.1.6.3对伴生矿产,一般利用控制主要矿产的工程进行控制,对达到综合评价参考指标且在当前技术 经济条件下能够回收利用的伴生矿产,应研究提出综合回收利用方案:对虽未达到综合评价参考指标或 未列人综合评价参考指标,但可在矿石加工选冶过程中单独出产品,或可在某一产品中富集达到计价标 准的伴生矿产,应研究提出综合回收利用途径,并进行相应评价。 5.1.6.4沉积型铝土矿共生矿产有:耐火黏土、熔剂灰岩、硫铁矿(或山西式铁矿)、铁矾土、煤矿等。 对于共生的高铝黏土和达到耐火黏土工业指标的低铁型铝土矿,一般按优矿优用的原则圈定和评价。红 土型铝土矿共生矿产有:钻土矿、刚玉类宝石。 5.1.6.5铝土矿伴生矿产有镓、锂等。

GB 23200.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5.1.6.5铝土矿伴生矿产有镓、锂等

勘查过程中应进行放射性检查,存在放射性异常时应按要求采样测试。当矿体或围岩中核素含量超 过允许限值又不能被回收利用,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且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时,不宜转入后 续工作

5.2.1成矿地质条件

在基础地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比例尺为1:10000~1:5000的地质填图,遥感解译、露头检查,数 量有限的工程揭露,研究成矿地质规律,对比已知矿床,探讨矿床成因,总结找矿标志,初步查明地层、构 造特征,划分含矿岩系的层序,研究其岩性特征及相变规律;初步查明铝土矿含矿岩系底盘古风化侵蚀面 的形态特征及其对成矿的控制作用。铝土矿矿床类型(参见附录C),对其成矿地质条件分析研究时应有 所侧重:

洗积型 岩相古地理、第四纪地质及地貌特征。 c)红土型铝土矿 四纪地质及地貌特征

5.2.2.1通过矿点检查、必要的取样工程等,对勘查区内的找矿线索逐一进行验证、检查、追索和评价, 发现矿体。 5.2.2.2对发现的矿体,特别是主要矿体,地表及浅部运用少量槽探(剥土)、井探或浅钻等工程稀疏控 制,沉积型铝土矿深部关键部位还应用稀疏钻(坑)探工程进行证实,不要求系统控制,但应尽可能兼顾与 后续勘查工程布置的合理衔接。当矿体出露地表时,应根据需要开展比例尺为1:2000~1:1000的矿 未地质填图。通过控制研究,对矿体的连续性做出合理推测,初步查明查区内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和 主要矿体的数量、产状、形态、长度、厚度、可能的延深和空间位置;初步查明成矿控制因素。 5.2.2.3对沉积型铝土矿侧重含矿岩系的岩相古地理特征对成矿的控制作用,对堆积型铝土矿还应侧 重基底地层及褶皱的控矿作用、第四纪岩溶发育程度和地貌对铝土矿的控制作用;初步查明对矿体起破 坏作用的断裂性质,

通过稀疏工程的取样鉴定、测试、分析,并 物组成、化学成分、结构、构造、矿石矿物的嵌布物 组分的含量和赋存状态等矿右特 征。初步查明矿石的自然类型和工业类型 查明各粒级净矿石特征。

5.2.4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

在矿右工艺矿物学研究基础上,一般开展可选性试验。对易选矿右可进行类比研究;对较易选 般进行类比研究,必要时进行可选性试验;对新类型矿石和难选矿石一般进行可选性试验,必要时 验室流程试验。初步查明勘查区内矿石的加工选冶技术性能。

5.2.5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收集、研究区域和勘查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资料,与开采技术条件相似的矿山进行类 比,对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的矿床,适当布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作。以勘查区地表水体分布特征、主要 充水含水层的分布及其特征、地下水埋深及其与矿体的相对位置、构造破碎带和软岩的分布情况、矿体顶 底板围岩稳固性和露天开采场边坡岩(土)层的稳定性、地质环境现状等为重点,初步查明勘查区的水文 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初步划分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查类型

发现码体的时,在付合地质规律的 其相应的推断资源量的期誉 程间距(无类比条件且无法确定勘查 推断资源量

5.3.1成矿地质条件

对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矿产分布规律应有较全面的了解。 在普查的基础上,通过比例尺为1:10000~1:2000(必要时为1:1000)的勘查区地质填图 槽、井、钻(坑)探工程等有效方法手段,对勘查区进行较详细的勘查,基本查明勘查区地层层序和

岩系的层位、岩性、厚度、标志层、岩相古地理特征、变化规律及其对矿床的控制作用;基本查明与矿床有 关的岩浆岩特征、风化壳的类型、风化壳风化程度分带及其对矿床的控制作用;基本查明对形成红土型和 堆积型铝土矿矿床有重要作用的第四纪地质与地貌特征;对成矿的控制因素、矿床分布和富集规律应有 基本认识。

确定矿床勘查类型,采用合理的勘查工程间距、有效的勘查技术方法手段、系统的取样工程对矿体进 行控制,基本查明矿体的数量、连接对比条件、分布范围、产状、厚度、规模、形态特征、品位及其变化特征, 堆积型铝土矿还应基本查明含矿率及其变化特征;研究矿体赋存规律,基本确定矿体连续性;基本查明矿 体中的夹石、无矿天窗及顶底板围岩的岩性、厚度和分布情况

5.3.3.1通过系统工程的取样鉴定、测试、分析,基本查明矿石的矿物组成、含量、粒度、嵌布特征、共生 组合及结构、构造特征,基本查明矿石的化学成分及有益、有害组分的种类、含量、赋存状态和分布特征, 划分矿石的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和品级。 5.3.3.2铝土矿矿石类型划分参见附录D,矿物组成参见附录E,矿石品级划分参见附录F,铝土矿矿石 产品质量要求参见附录G。

5.3.4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

5.3.4.1在矿石工艺矿物学研究基础上,一般开展实验室流程试验。对易选矿石视情况进行类比研究、 可选性试验,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对较易选矿石视情况进行可选性试验,实验室流程试验;对新 类型矿右和难选矿右一般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基本查明区内主要工 业类型矿石的加工选治技术性能,对矿石工业利用性能做出评价,推荐矿石的加工选治工艺流程。工业 加工技术对铝土矿矿石的质量要求参见附录H。 5.3.4.2一般开展实验室流程选矿试验及不同加工选冶方法或两种以上联合加工选冶工艺流程的研究 和对比。 5.3.4.3进行初步可溶性试验,以基本查明矿石中A12O3的可溶性及赤泥沉降性能;已有类似矿石的生 产技术工艺资料并可进行类比时,可少做或不做。 5.3.4.4堆积型铝土矿一般还进行原矿可洗性能试验和矿石抗压性能试验;有类比条件的可进行类比 研究。

5.3.5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5.3.5.1水文地质条件

5.3.5.1.1收集、研究气象、水文资料,开展区域和勘查区的水文地质调查,开展必要的抽放水试验、渗 水试验和水样测试等工作, 5.3.5.1.2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范围一般应包括勘查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查区水文地质调查范围应 包括矿床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地面变形破坏区、矿山废弃物堆放场及其可能污染区。 5.3.5.1.3研究区域内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区域地下水类型、分布特征和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区域 强含水层与矿床充水含水层的关系。 5.3.5.1.4基本查明勘查区含(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特征及埋藏条件,含水层的富水性,含 水层间的水力联系;基本查明勘查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动态变化特征,矿体分布地带地下水 埋深及其与矿体的相对位置。

5.3.5.1.5基本查明勘查区构造破碎带、节理、风化裂隙带及岩溶的发育情况及其对矿床充水的影响, 地表水体的分布及其对矿床充水的影响及地下水、地表水水质。 5.3.5.1.6基本查明矿床充水条件,主要充水含水层、露天采场的岩(土)层渗透(导水)性,勘查区开采 的自然排水条件和露天开采场地表汇水条件。 5.3.5.1.7地下开采且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床,应结合地质勘探工程研究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压、渗 透性和富水性,研究顶板隔水层的分布、厚度、隔水性,研究顶板间接含水层、采空区积水对矿床充水的 影响。 5.3.5.1.8预测主要矿体开采矿坑正常和最大涌水量。对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进行初步评 价,初步确定矿床水文地质勘查类型。指出矿床开采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和矿山供水水源方向。

5.3.5.2工程地质条件

5.3.5.2.1开展勘查区工程地质调查,对勘查区主要岩(土)体[矿体及顶底板围岩、露天开采场边坡岩 (土)层进行控制性采样与物理力学性质测试。 5.3.5.2.2划分工程地质岩组,基本查明各工程地质岩组的工程地质特征;基本查明构造破碎带、裂隙 发育带、风化带、岩溶发育情况及分布,分析其对顶底板围岩稳固性、露天开采场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基本 查明软岩、软弱夹层的分布;基本查明岩(土)体的完整性、主要结构面的组合关系;初步确定矿体及顶底 板围岩稳固性、露天开来场边坡岩土层的稳定性。 5.3.5.2.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进行初步评价,初步确定矿床工程地质勘查类型。指出矿床开采 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5.3.5.3环境地质条件

5.3.5.3.1开展勘查区环境地质调查。重点调查、收集岩石中有害组分含量。 5.3.5.3.2调查分析区内及相邻地区的地震活动,依照GB18306一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等, 初步评价区域稳定性、地震基本烈度。 5.3.5.3.3调查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分布和特征;调查、收集岩、土、水中对人体 有害组分和含量;调查勘查区土地、森林植被、人居状况、供水水源等环境条件;按要求开展放射性检查。 5.3.5.3.4对地质环境质量现状做出初步评价。指出矿床开采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

供矿山设计开采的小型详终矿区的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研究程度应达到勘探程度要求。

5. 3. 6资源量比例

5.3.6.1确定的勘查深度以上,一般探求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一般应不小于总资源量 的30%,控制资源量一般应集中分布在可能首先或先期开采的地段。作为矿山建设设计依据的详查(最 终)报告,控制资源量占查明资源量的比例一般应不少于50%,且开采技术条件查明程度及矿石加工选 台技术性能研究程度应满足矿山建设设计要求 5.3.6.2在确定的勘杰深度以下

5.4.1成矿地质条件

4.1.1在系统收集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及勘查成果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勘查区各勘查阶段所获得 料,通过综合研究,阐明区域成矿地质条件、主要控矿因素,对主要共生、伴生矿床的区域成矿远景

评价,并指出今后的找矿方向!

究,详细查明地层、构造、岩浆岩特征,根据矿床类型不同,研究应有侧重点。 a)地层:研究地层的岩性特征、厚度、产状,划分地层层序、岩性组合、岩相分带、标志层,确定含矿 层位;研究岩石、岩相的物质组成和物理化学性质与成矿的关系。沉积型铝土矿还应研究沉积 环境与成矿的关系,研究含矿岩系底盘古风化侵蚀面的形态特征及其对成矿的控制作用;堆积 型铝土矿和红土型铝土矿还应研究第四纪地质及地貌特征。 b 构造:研究大地构造特征;研究与矿有关的主要构造的规模、形态、产状、性质、空间分布范围、发 育的先后次序,以及小构造的发育程度;详细查明构造对成矿的控制作用及成矿后破坏影响 程度。 c)岩浆岩:红土型铝土矿研究与成矿有关的岩体特征及与成矿的关系。 4.1.3根据勘查区的地质背景,运用成矿理论,研究、分析成矿有利的地质条件,阐述其与成矿的 系

5.4.2.1在详查系统工程控制的基础上,采用有效的勘查技术方法和手段,对矿体进行必要的加密控制 及取样分析测试,详细查明勘查区内矿体的数量、赋存部位、分布范围和主要矿体的相互关系。 5.4.2.2详细查明主要矿体的规模、形态、产状、空间位置、内部结构、厚度、品位及其变化规律,确定矿 体的连续性;详细查明主矿体内的无矿地段和夹石的种类、岩性、规模、形态、厚度、产状及分布规律。 5.4.2.3详细查明顶底板围岩的岩性、厚度和分布情况,主矿体底部界线的起伏变化规律及矿床的次生 富集现象和富集规律。 5.4.2.4研究控制、破坏、影响矿体的主要构造的规模、形态、产状、性质、断层断距(落差)等特征,以及 构造对矿体的控制、破坏和影响情况

5.4.3.1详细查明矿石的矿物组成、含量、粒度、嵌布特征、共生组合及结构、构造特征。 5.4.3.2详细查明矿石化学成分,有用、有害组分的种类和主要有用组分的含量及其变化情况、分布规 律,同时查明Al2O3、SiO2、Fe2O3、S等的赋存状态。不同类型矿床的化学成分研究应有所侧重: a)沉积型和堆积型铝土矿应查明Al2O3、SiO2、Fe2O3、S、烧失量(LOI)等的含量及其变化规律,同

5.4.3.1详细查明矿石的矿物组成、含量、粒度、嵌布特征、共生组合及结构、构造特征。 5.4.3.2详细查明矿石化学成分,有用、有害组分的种类和主要有用组分的含量及其变化情况、分布规 律,同时查明Al2O3、SiO2、Fe2O3、S等的赋存状态。不同类型矿床的化学成分研究应有所侧重: a)沉积型和堆积型铝土矿应查明Al2O3、SiO2、Fe2O3、S、烧失量(LOI)等的含量及其变化规律,同 时查明Al2O3、SiO2、Fe2O3、S等的赋存状态,计算铝硅比值(A/S);当矿石中伴生黄铁矿、白铁 矿时,应查明S的含量及其变化情况;对用作电熔刚玉、高铝黏土及高铝水泥的铝土矿石还应查 明TiO2、CaO、MgO、K,O、NazO、CO2等成分的含量和变化情况。 b) 红土型铝土矿应查明Al2O3、SiO2、Fe2O3、TiO2、烧失量等的含量及其变化规律,同时查明 Al2O3、SiO2、Fe2O3、S等的赋存状态,计算铝硅比值。 5.4.3.3研究、划分矿石的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和矿石品级。 5.4.3.4矿体的近矿围岩和夹层应采取适当数量的样品了解其矿物组成和化学成分,以便考虑开采贫 化或为综合利用提供资料

5.4.4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

流程试验;对较易选矿石可进行实验室流程试验,必要时开展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对难选矿石视 行实验室流程试验、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必要时可进行半工业试验或工业试验。详细查明矿石 怡技术性能,为矿山建设设计推荐合理的矿石加工选冶工艺流程

5.4.4.2一般采集详细可溶性试验样品(或称为采大样,样品平均品位应略低于矿区平均品位)进行详 细可溶性试验,以查明各种矿石类型和品级在拜尔法、烧结法、联合法、选矿拜尔法等氧化铝生产中的技 术条件,确定最终氧化铝生产流程, 5.4.4.3堆积型铝土矿应进行原矿可洗性能试验和矿石抗压性能试验

5.4.5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5.4.5.1水文地质条件

5.4.5.1.1开展勘查区水文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孔组试验和水质采样测试、老隆及勘查坑道水文地质调 查等工作。水文地质测量范围应包括矿床开采坑道排水降落漏斗范围和主要充水水源补给范围 5.4.5.1.2详细查明勘查区含(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特征及埋藏条件,含水层的富水性,含 水层间的水力联系。 5.4.5.1.3详细查明勘查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动态变化特征,地下水埋深及其与矿体的相 对位置。 5.4.5.1.4详细查明勘查区构造破碎带、风化裂隙带的位置、规模、产状、充填与胶结程度及其对矿床充 水的影响。 5.4.5.1.5详细查明勘查区岩溶发育特征、地下河管道分布特征;详细查明勘查区地表水体的分布范 围、汇水面积、水位、流量、流速、动态变化特征。 5.4.5.1.6详细查明勘查区地下水、地表水水质;详细查明矿床充水水源及其与矿体的分布位置关系, 充水方式,主要充水含水层、露关开采场岩(土)层的渗透(导水)性,矿床开采的自然排水条件和露天开采 场地表汇水条件。 5.4.5.1.7预测首采区(第一开采水平)正常和最大矿坑涌水量;对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进行 评价,确定矿床水文地质勘查类型。预测矿床开采时可能出现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建议,为 矿山工业和生活用水提供方向。 5.4.5.1.8地下开采且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床,应结合地质勘探工程研究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压、渗 透性和富水性,研究顶板隔水层的分布、厚度、隔水性,研究顶板间接含水层、采空区积水对矿床充水的 影响。 5.4.5.1.9对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矿床,可根据实际需要另外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工作

5.4.5.2工程地质条件

5.4.5.2.1开展勘查区工程地质测量,测量范围应包括矿床开采区和开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影响区。 5.4.5.2.2系统测试勘查区岩(土)体[矿体、夹石及顶底板围岩、露天开采场边坡岩(土)层]的物理力学 性质,划分工程地质岩组。地下开采且井巷围岩稳固性差的矿床,物理力学性质采样测试应按GB/T 12719适当提高要求。 5.4.5.2.3详细查明各工程地质岩组的工程地质特征;详细查明构造破碎带、裂隙发育带、风化带、溶洞 等岩溶现象的发育程度和分布及其对顶底板围岩稳固性、露天开采场边坡稳定性的影响;详细查明岩 (土)体的完整性,主要结构面的组合关系。 5.4.5.2.4详细查明软岩、软弱夹层的岩性、厚度和分布;测定矿体及顶底板围岩、露天开采场边坡岩 (土)层的物理力学参数[体积质量(体重)、硬度、湿度、块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松散系数、休止角、节理 密度、RQD值等]。 5.4.5.2.5地下开采矿床,应结合地下水水压研究矿体顶板稳固性,研究顶板软弱层的分布、厚度、力学 强度。

5.4.5.2.6预测评价矿床开采坑道系统顶底板围岩稳固性、露天开采场边坡稳定性。对工

复杂程度进行评价,确定矿床工程地质勘查类型。预测矿床开采时可能出现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并提出 防治建议。

5.4.5.3环境地质条件

5.4.5.3.1开展勘查区环境地质调查,调查范围应包括矿床开采对地质环境影响的范围。 5.4.5.3.2全面调查分析区内及相邻地区的地震活动,并参考GB18306一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 图》等,评价区域稳定性、地震基本烈度。 5.4.5.3.3调查勘查区内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分布和特征;调查、收集勘查区岩、 土、水中对人体有害的组分和含量。 5.4.5.3.4调查勘查区土地、森林植被、人居状况、供水水源等环境条件;调查、收集勘查区地下水、地表 水质量。 5.4.5.3.5对碳酸盐岩裸露的堆积型矿床,应结合地质环境评价要求调查岩溶地下水的流向、地下河的 分布特征。 5.4.5.3.6对地质环境质量现状做出评价。预测矿床开采对勘查区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和影响,并提 出预防建议

5.4. 6资源量比例

应综合矿业权人、矿山开采设计单位、治炼、加工设计单位的意见推存首采区。资源量及其比例要求如下: a)勘查区勘查深度以上,探求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矿床查明的资源量应保证 首期,兼顾中期,储备后期,首采区内原则上应为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保证矿山建设还贷 期的还本付息的需要。按该原则,一般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之和应占总资源量的50%以 上,其中探明资源量比例最低为10%~20%。 b) 在确定的勘查深度以下,一般不进行深入工作,有成矿远景时,估算推断资源量,但不参与资源 量比例统计。 c) 鼓励按照“保证首采区还本付息、矿山建设风险可控”的原则,通过论证,合理确定各级资源量的 比例。

5.5供矿山建设设计复杂和小型矿床的勘查工作程度要求

5.5.1复杂矿床是指Ⅲ勘查类型矿床中,在基本勘查工程间距基础上加密后仍难以探求探明资源量或 用基本勘查工程间距仍难以探求控制资源量的矿床。复杂的大中型矿床,在基本工程间距基础上加密控 制后仍不能探求探明资源量的,可只探求到控制资源量,提交详终报告,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5.5.2详终程度、供矿山建设设计的一般小型矿床的矿体特征和矿石质量特征的勘查控制研究程度应 达到详查程度,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勘查控制研究程度均应达到勘探程度要求。铝土矿矿床规模划分 标准及铝土矿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参见附录I。 5.5.3详终报告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地质依据,应充分考虑地质风险,一般不宜建设大中型矿山

应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于矿产勘查设计、施工、验收、成果提交的全过程,实施 过程的环境影响最小化控制。 依靠科技和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污染和破坏。倡导

用能够有效替代槽探、并探的勘 少占地的勘查技术。 期香要求

6.2.1勘查设计应充分体现并明确提出绿色勘查要求。 6.2.2勘查设计前,应进行实地踏勘,对勘查活动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程度做出预判。 6.2.3勘查设计中,应统筹勘查目的任务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采用适宜的勘查方法、技术手段、 设备、工艺和新材料,合理部署勘查工程,并对场地选址、道路选线、物料堆存、废弃物处理、各项工程施 工、环境恢复治理等勘查活动各环节的绿色勘查工作做出明确的业务技术安排,制定明确的预防控制措 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6.4环境恢复治理与验收

5.4.1勘查工作或阶段工作结束,针对勘查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 准和恢复治理设计要求,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勘查 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6.4.2项目峻工验收应将绿色勘查要求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1.1凡参与资源量估算相关的各种地质副面、探矿工程等均应进行定位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和 工程测量的精度要求,应按GB/T18314和GB/T18341执行。 7.1.2矿产勘查测量应采用全国统一的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 坐标系、高斯一克吕格投影,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7.2.1根据不同勘查阶段的地质研究程度要求、矿体规模、矿体厚度以及构造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不同 比例尺地质填图。 7.2.2地质草图可以使用草测地形底图或已有较小比例尺地形图放大并经实地修测后的地形底图;地 质简测图可以使用简测或精测地形底图;地质正测图应使用精测地形底图。 7.2.3地质填图应以地质观察为基础,地质点应布设在地质界线上或有特殊意义处,并准确展绘到图 上。对有特殊意义的地质现象,必要时应放大表示, 7.2.4在条件适宜地区应充分利用各种遥感地质资料,提取尽可能多的矿化蚀变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 成图质量。

7.3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7.3.1勘查区各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应符合GB51060和GB/T12719 中对相应勘查阶段的要求。 7.3.2前期已开展的各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质量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工作成果可直 接利用。

7.4.1物探地质工作一股在沉积型铝土矿矿床勘查中 组合,推断和解释地质构造和矿体的大致位置及分布,以指导工程布置。鼓励开展定量物探方法及其应 用研究,在能够保证资源量估算的地质可靠程度前提下,可以参与相应的资源量估算。物探工作及质量 要求参照GB/T33444、DZ/T0080—2010《煤炭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0280—2015《可控源音频大地 电磁法技术规程》、DZ/T0305一2017《天然场音频大地电磁法》等执行。 7.4.2遥感工作一般在堆积型铝土矿的普查阶段作为辅助手段使用,初步圈出含矿洼地分布范围。遥 感地质工作及质量要求参照GB/T15968一2008《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33444等执行。

7.5. 1槽探(剥土)、并探、浅钻

7.5.1.1主要用于控制矿体在地表(浅部)的实际位置,揭露地表重要的地质界线。控制矿体的工程要 揭露出其顶底板。槽探(剥土)、井探施工质量应符合GB/T33444、DZ/T0078等的要求。 7.5.1.2采用便携式钻探等替代槽探、井探,应能达到替代目的,必要时应使用群钻;对覆盖层较厚(大 于3m)的矿体,当槽探、井探、便携式钻探等难以达到目的时,应采用浅钻代替;浅钻代替槽探应施工浅 钻剖面。浅钻穿矿孔径应满足取样要求,具体参考DZ/T0227执行

在地形有利的条件下,为勘查和诊 或必须采取某些大样时,应在矿床的上部或首 没应以探矿目的为主,并尽可能考虑为未来硕 产所利用,同时应尽量与已完工、已布设和将要布 设的其他探矿工程相衔接。坑探工 1等执行

7.5.3.2岩芯钻探用来探索深部矿体和地质构造情况。取芯钻孔的矿芯采取率、矿体顶底板3m~5m 内的围岩采取率以及标志层的岩(矿)芯采取率应大于80%,厚大矿体内部矿芯采取率连续5m低于 80%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般岩石的岩芯采取率不应低于80%,软岩和破碎岩石的岩芯采取率不 应低于65%。 7.5.3.3钻探的穿矿孔径应能满足取样要求,以保证取样有代表性,一般穿矿孔径不小于75mm,当沉 积型铝土矿有用组分较均匀时,勘探阶段可采用不小于56mm的穿矿孔径。采用的钻探工艺应能保持 矿石的原有结构特点和完整性,避免矿芯粉碎贫化。 7.5.3.4认真测量钻孔顶角和方位角,做好钻孔测斜、孔深校正、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原始记录、封孔及 岩芯保管等工作。钻孔质量不符合要求,对矿体圈定或资源量估算有较大影响时,应及时设法补救。封 孔质量不符合规程或勘查设计要求时需返工重封。

7.5.3.5当沉积型铝土矿或不需计 明,采用空气 反循环钻探工艺,采取岩粉(屑)样进行取样分析能够达到勘查自的或更有效时,加密取样钻孔,可以采用 空气反循环钻探工艺对矿体进行控制,但应深入研究矿与非矿的变化,严格控制取样间隔。采用空气反 循环钻探工艺施工的钻孔,在保证取样代表性的情况下,可采用缩分法采样。 7.5.3.6岩芯钻探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要求按DZ/T0227执行,岩(矿)芯的现场管理和保管按DZ/T D032一1992《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DZ/T0078执行;空气反循环钻探质量按相关规范执行。

5.4探矿工程影像资料

所有探矿工程均应拍照保留施工开始前和施工现场恢复前后的现场影像资料,以及施工采取的样 品、岩(矿)芯等影像资料,并编号说明,制成光盘,作为原始资料加以保存。

7.6岩矿鉴定取样、制样与鉴定

应接矿体、矿石类型和品级、近矿围岩的岩右类型,采取代表性岩矿鉴定样品,对岩石、矿右的矿物组 成、结构、构造,以及岩石或矿石类型进行鉴定。样品的数量应满足研究需要。岩石薄片、矿石光片的制 样与鉴定按相关标准执行

7.7化学分析样品的采取、制备与测试

7.7.1.1样品的采取应具有代表性。采样方法应根据采样目的,结合勘查手段、矿体规模和厚度、矿石 结构和构造、矿物粒度大小等因素确定;采样规格应通过试验或类比确定,样品质量应满足测试需要;严 禁避贫就富或避富就贫选择性采样。 7.7.1.2化学分析、内检、外检,均应由取得计量认证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外检应由取得国家级计量认 证资质的实验室承担

7.7.2.1定性半定量全分析

目的是了解矿(岩)石的元素(组分)组成及其大致含量。普查阶段,详查阶段和勘探阶段矿石性质有 较大变化时,应在矿体的不同空间部位、不同矿石类型(或品级)的矿石中及某些围岩、蚀变带等可能的含 矿岩石中,单独采取或从基本分析副样中抽取定性半定量全分析样,采用适宜的分析方法进行定性半定 量全分析,为确定化学全分析、组合分析,甚至基本分析项目提供依据。主要矿体的不同矿石类型采取不 少于1件。

7.7.2. 2 化学全分析

100%。从普查阶段开始,通常在定性半定量全分析的基础上,对主要矿体,分矿石类型(或品级)单独采 取或从组合分析副样中抽取有代表性的化学全分析样品,采用适宜的分析方法进行化学全分析,为研究 矿石的物质成分、化学性质,确定基本分析和组合分析项目提供依据。主要矿体,分矿石类型(或品级)从 组合分析副样中抽取或单独采取代表性样品2件~3件

7.7.2.3基本分析

目的是查明矿石中有用组分和某些有害组分含量及其变化情况,其分析结果是圈定矿体、估算 的主要依据。

沉积型铝土矿,在槽探(剥土)、井探、坑探工程中采取化学分析样品一般采用刻槽法,断面规格一般 采用10cm×3cm,根据矿石物质组分均匀程度可采用10cm×5cm或5cm×3cm。钻探的岩(矿)芯取 洋采用1/2切(锯)芯法,采样长度一般股为0.5m~1m,不同矿右类型、不同回次岩芯直径或采取率相差 限大时应分别取样。当矿体物质组分均匀、矿石类型单一或矿体厚度大时,采样长度可适当加长。 堆积型铝土矿一般用全巷法或全巷重量四分法取样,全巷重量四分法采样方法和要求参见附录J。 红土型铝土矿,采样方法可通过试验根据矿右特点确定。当矿体厚度天、矿右粒度小,且分布均匀 时,可采用断面规格为20cm×10cm或20cm×20cm的刻槽法,采样长度一般为0.2m1m,辅以数量 有限的全巷法或剥层法予以检查验证。矿块大小悬殊、分布杂乱的,可用全巷法或剥层法取样,样品体积 应为0.2m~0.5m3,样长一般不大于1m;也可参照堆积型铝土矿用全巷重量四分法进行取样。采出 的原矿经筛选和洗矿,计算含矿率,用净矿石作化验样品;原矿也应采取适当数量样品进行基本分析。 揭露和圈定矿体的全部探矿工程应及时采样化验。采样后应有样品布置、采样过程、采样效果的代 表性影像资料或照片,应提交采样登记台账

7.7.2.4组合分析样

自的是系统查明矿石中伴生有用、有益、有害组分和某些共生组分的含量及其在矿体中的分布规律 其分析结果是评价伴生有用组分和某些共生组分的综合利用价值,有益、有害组分对矿石加工选冶性能 和矿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估算伴生矿产和某些共生矿产的资源量等的依据。 组合分析样应按矿体、矿石类型和伴生有用、有害组分的变化大小从基本分析副样中抽取,一般按工 程或块段,也可视情况按剖面、中段,甚至矿体,依样长代表的真厚度比例进行组合(钻探工程取样,按工 程组合时,也可依样长比例组合)。 单个组合分析样品质量一般为200g~400 保存,1/2作为正样送测试

7.7.2.5物相分析

目的是查明矿石中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赋存状态、含量和分配率,其分析结果是划分矿石自然类 型和工业类型,评价矿石质量,研究矿床自然分带的依据。样品的采取要求如下: a)物相分析一般自地表向下取样,直至确定原生带,但当有用组分的赋存状态不同对原生矿石的 加工选治技术性能影响较大时,也需在原生带内取样。 b)物相分析样品一般应专门采取,符合分析质量要求时,也可在基本分析副样中抽取。采样与分 析必须及时进行,以免样品氧化影响质量

7.7.2.6单矿物或人工精矿分析

目的是为了查明稀散元素和贵金属元素的赋存状态、分布规律、含量及其与主金属元素的关系。 单矿物或人工精矿分析的样品一般在实验室内用各种物理分选方法获得。采集地点和数量应接实 标需要确定。用作估算矿产资源量时,可按工程或块段采集组合样。一般送样质量:单矿物为2g~20g, 人工精矿为30g~50g。

7.7.2.7硅酸盐分析(岩石化学分析)

目的是研究区内元素迁移规律、岩石成因及岩相,以研究岩石与成矿的关系。岩石或矿体围岩的硅 酸盐样品经薄片鉴定认为具有代表性时方可进行硅酸盐分析。研究物质的带进或带出情况时,应以相同 体积的氧化物质量进行对比,在进行分析前需测定样品的体积质量

7.7.2.8岩石有害组分分析

目的是查明围岩和夹石中的有害组分及其含量,评价矿山开采过程中其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

响,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详查阶段应按围岩和夹石的岩性,采取一定数量的岩石有害组分分析样,对岩石中有害组分进行分 析,为确定围岩和夹石中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有害组分提供依据。勘探阶段应针对含有害组分的围岩 和夹石,选择围岩和夹石种类多、代表性强的加密钻孔,对各种含有害组分的围岩和夹石进行岩石有害组 分分析,为评价围岩和夹石中有害组分对环境的影响提供依据

7.7.2.9三水铝测试分析样

目的是了解堆积型和红土型铝土矿黏土中的三水铝含量及其分布情况。详查、勘探阶段时进行,在 井探工程的矿体胶结物和矿体底板中分别采取,两者分开为单独样品。采样时以随机多点的方式在矿体 中的泥质或矿体底板中的黏土分别挖取3kg~5kg原样,混合均匀后取1kg晒干NY/T 2043-2011 芝麻茎点枯病防治技术规程,过1mm筛后取筛下 泥质200g~400g作为样品。主要矿体各采取1件~2件

样品的加工缩分应遵循切乔特经验公式,即

一缩分后样品的最低可靠质量,单位为千克(kg); 缩分系数,根据矿石质量变化均匀程度,一般取0.1~0.3,样品加工中损失率应小于5%,缩 分误差小于3%; 样品破碎后最大颗粒直径,单位为毫米(mm)

7.7. 4样品的测试

7.7.4.1定性半定量全分析

分析项目一般不需确定GBZ 118-2020 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必要时可要求实验室用几种不同光谱半定量分析仪器检测或同时送几 实验室,以取得更多的元素和氧化物半定量结果

7.7.4.2化学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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