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963-2020 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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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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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 963-2020 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水污染排放控制要求 污染物监测要求 其他规定 实施与监督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梁滩河流域范围及区间划分

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梁

本标准规定了梁滩河流域处理规模≥10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 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梁滩河流域处理规模≥10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向水环境直接排放的其他集中式污水处理厂LY/T 2949-2018 青海云杉播种育苗及造林技术规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梁滩河流域 LiangtanRiverCatchment 梁滩河干(支)流流域及其封闭水域,流域范围及区间划分见附录A。 3.2 城镇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 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3.3 城镇污水处理厂 municipal wastewatertreatmentplant 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4 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 new (rebuilding、extending)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3.5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1根据梁滩河流域水污染物特征和环境保护要求,将梁滩河流域分为重点控制区域和一般控 分别执行相应排放限值。

点控制区域包括梁滩河流域龙凤桥电站水坝以上的汇水区域,划分见附录A。 设控制区域指除重点控制区域外的其他汇水区域,划分见附录A

4.1.2重点控制区域包括梁滩河流域龙凤桥电站水坝以上的汇水区域,划分见附录A。

4.2.1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DJ 095-2020 有线电视系统用分支器和分配器(5MHz~1000MHz)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应按照表1规定执行。 4.2.2自2022年1月1日起,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应按照表1规定执行。 4.2.3本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应按照GB18918规定的一级A标准执行。 4.2.4本标准实施后,新实施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或者新实施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涉及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水污染物项目的,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5.1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 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5.2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物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 5.3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厂内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 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开监测结果。 5.4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5.5对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应按照表2所列的监测方法或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等效方法 热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梁滩河流域范围及区间划分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梁滩河流域范围及区间划分

MZ/T 110-2018 地名标志用蓄光膜表A.1梁滩河流域范围及区间划分

注:1.龙凤桥电站水坝位置E106°25'55.56",N29°48'59.76" 2.本标准不受有关区(县)名称变更及行政区划变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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