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工程某标段(实施)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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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四环快速路工程某标段(实施)施工组织设计

1编制依据、原则及范围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时速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施工工艺细则⑶交通部、建设部现行有关施工规范。

⑴遵循招标文件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目标编制施组。

⑵遵循设计文件的原则。在编制施组时,认真阅读核对所获得的技术设计文件资料,了解设计意图,掌握现场情况,严格按设计资料和设计原则编制施组,满足设计标准和要求。

⑶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公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从制度、管理、方案、资源方面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⑷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工艺,合理配置资源,遵循一切围绕“便于施工,少占耕地,减少投入,严格控制工程项目投资”的原则。

⑸遵循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

⑹遵循贯标机制的原则。确保质量、安全、环境三体系在本标段工程施工中自始至终得到有效运行。

⑺临时工程本着“临永结合、节约用地、满足施工、精打细算”的原则安排,充分考虑并做好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作。

⑻按照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和技术难点工程,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专业施工顺序和工序的衔接,注意冬、雨季对施工的不利影响,统筹兼顾,均衡生产,确保工期兑现。

本工程依据的规范、标准见表1.3.1。

表1.3.1本工程依据的规范、标准

试验、检测规程及规范标准

随着沈阳母城周边各开发区的快速发展,沈阳城区不断扩大,需要建设一条近郊快速环路,以有效连接各开发区及主要交通干线,促进近郊经济带的发展,同时缓解母城交通压力。

四环路规划标准为不收费的城市快速路,主要服务于未来沈阳大城区的交通疏散。

四环路断面规划为红线宽70米、绿线宽90米。断面组成包括1条7米宽中央绿带(预留轻轨空间)、6条主路车道、4条辅路车道、2条5米宽边分隔带、2条3米宽非机动车道及2条路侧绿带。

全线共有大型桥梁41座,其中跨浑河大桥2座,铁路分离式立交桥10座,高速分离式立交桥6座,菱形互通立交22座,跨线桥1座。中小型桥梁51座。全线路基挖方592万立方米(其中弃方18万立方米),填方1010万立方米(其中外借方504万立方米)。路面工程:主路3106千平方米,辅路1856千平方米,人行道643千平方米。

2.2本标段主要工程量

本标段属于第x标段,其主要工程量如下:

⑴路基土石方:全线挖方66.37万立方米,填方63.76万立方米。

⑵本标段主线下穿304国道立交3×30+4×30+3×30m现浇连续梁;沈本大道菱形立交3×35+(35+50+42)+3×35m,钢箱梁+现浇连续梁;主线下穿李孙线框构桥2×17.25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

⑶其它桥梁185.6延米∕5座;涵洞311.6延米∕4座;天桥2座。

第三章施工组织机构、管理目标及管理方案

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按照职能明确、精干高效、运转灵活、指挥有力的原则组建项目部,按项目法管理全面负责本标段工程的施工,确保按期、优质完成本标段工程。

主要人员及各部门职责范围如下:

⑵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部设2位项目副经理,其中1位负责调配各种施工资源,指挥现场施工队伍,组织施工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组织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另一位项目副经理专职负责处理地方关系。

⑷工程管理部:负责调度、技术、施工计划等工作。

⑸安质环保部:负责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管理,主要涉及安全质量、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文物保护等工作。

⑹合同管理部:负责预算、合同、成本控制等工作。

⑺物资设备部:负责机械设备的调拨、检修、保养、物资的采购及管理等工作。

⑻财务部:负责财务、资金及其管理工作

⑼综合办公室:负责信息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各方联络以及治安、后勤等工作。

⑽试验中心:负责整个项目经理部的原材料检验、工程检测、试验等工作。

2011年3月18日开工,竣工时间2012年4月30日,总体工期13.5个月,各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3.2.3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轻伤率控制在5‰以下。

3.2.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实现环境监控达标,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地,并满足全线环保目标要求。

水土保持目标:加强施工期水位水量监控测量、信息反馈工作,施工期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水土流失数量。。

3.2.5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目标

文明施工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项目管理程序化、施工行为规范化、场区建设标准化。现场布局合理,施工组织有方,材料堆码整齐,设备停放有序,标识标志醒目,环境整洁干净。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文明施工、和谐施工在本工程的建设中全面展开。

文物保护目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因建设工程,需要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或者拆除的,必须按照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3.3.1建立项目经理部工作制度

成立项目经理部后一周内建立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项目技术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生产安全管理制度;项目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项目成本核算制度;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项目现场管理制度;项目分配与奖惩制度;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3.3.2制定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是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周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的,用于指导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的文件。它对施工项目全过程中的各种管理工作、各种管理过程和各种管理要素,进行完整的、全面的、总体的计划。

施工项目用施工组织设计代替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必须满足实施规划的要求。

实施规划的编制必须以集团公司的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为前提,以实现施工合同为目标,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为约束手段。包括进度计划安排,工、料、机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1:500—5000),施工网络计划,三材及特需材料、设备、半成品的数量及供应日期表。

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风险因素识别,风险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失值估计,风险管理重点、防范对策和管理责任。

信息管理:包括项目信息的传递和反馈系统,项目管理软件的选择和使用。

3.3.3工程进度控制

项目进度控制应以招标文件的里程碑日期和指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据此明确计划总工期。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特点,按单位工程、分包工程和施工阶段等因素对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进行分解,确定分项工程的进度控制目标,明确分项工程的开工、完工日期。除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外,应保证项目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

项目经理部应形成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分项目部负责人、计划人员、经营人员、施工人员等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计划员持证上岗。

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根据施工合同的开竣工日期、里程碑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在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年度计划、月计划,按照项目公司和监理方要求编制周计划。

根据总计划、月计划,编制材料计划与加工计划、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和资金需求计划。

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由计划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核,报项目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向工程监理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按监理下达的开工日期开工。

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有关技术经济资料、拆迁计划、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等编制。其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资源需求表等。

3.3.4工程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控制应按2000版GB/T19000族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

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项目质量控制因素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控制的结果应满足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

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部位)工程、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检查与验收。隐蔽工程、特殊部位和分项(工序)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实行监理制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履行监理程序。

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向项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3.5项目安全控制

项目安全控制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项目安全控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有关规定报审,经批准后实施。

实行分包的项目,安全控制应由承包人最终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为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开工前,应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保证计划(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

对于高空作业、深基坑下作业、深基础开挖、脚手架上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及电气、起重、金属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盗窃、防交通事故、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措施以及冬、雨季施工应采取的措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3.3.6项目现场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1996)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01)的要求,项目经理部应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工前建立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并制定文明施工措施。

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经常走访和认真听取周边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避免扰民和民扰的发生。

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工前根据有关要求制定现场防治扬尘、噪声和处理固体废物、废水的有效措施,建立本项目的环境保护体系。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现场若有土方集中存放时,应当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保洁,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避免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进行绿化和美化。热水锅炉、炊事炉灶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施工料具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码放。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治污染的措施。

政府规定的有关区域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立方米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现场设置搅拌机的,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钢结构雨棚施工方案,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道。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项目部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边界进行噪声检测,凡超过规定值的,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凡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的,项目经理部应会同项目公司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区建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进行夜间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应会同建设单位做好周边居民的工作。夜间应尽量避免强噪声施工。

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遵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值勤标志,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要佩戴胸卡。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划分区域的胸卡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要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DB63/T 1988-2021 小微湿地认定规范.pdf,并保证其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以其他方式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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