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金桥鑫都经济适用房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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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金桥鑫都经济适用房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工程模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九)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十)《金桥鑫都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现场实际踏勘所获得的有关资料。

重庆市金桥鑫都经济适用房工程地处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社区,座落于中铁十一局五公司院内,毗邻内环高速路和石新路,紧邻石新路边有一条城市架空高压供电线路,输电线高12米,距离施工围墙3米。本工程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一层。地下室为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上1~5层为商业用房,6~31层为住宅并分为A、B两栋塔楼。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60655.7㎡,建筑占地面积5828.10㎡,建筑檐高97.9m。

场地内上部土层人工填土分布较广,厚度不均,属不均匀地基。粉质粘土分布不连续,并随基岩面起伏,厚度较薄,变化大,也属不均匀地基。基岩分布连续、稳定,岩芯较完整,多呈长、短柱状,岩质较坚硬,强度高,为较低变异性岩石,地基均匀性好,但泥岩遇水易软化。拟建场地内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地势低洼地段接受大气降雨的渗入补给,可能存在地下水。场区附近无污染源,根据临近场地建筑经验,场地内水和土均对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无腐蚀性。

依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安全防护的重点是:深基坑临边防护、人孔挖孔桩、土方工程、塔吊及施工电梯、高空作业、外墙附着升降脚手架、钢筋与模板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施工用电、消防安全、临街道路的防护隔离、冬雨季施工安全。针对以上的安全防护重点将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行项目部、公司、监理、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核与审批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减少一般责任事故,严防较大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1、员工因工死亡率、重伤率为零,轻伤率控制在1‰以下;

2、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3、员工因工职业病发生率小于0.1‰;

4、安全管理达到重庆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项目部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均应纳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中。项目部作为施工总承包的管理部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专项合同和在分包合同中设置单独的条款,以明确在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教育、现场防护要求及安全事故处理等各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作业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进行整改,项目部应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将该分包单位清楚出场。

项目经理部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监督机制,以防出现盲目赶进度、过分求利润等对安全生产不利的情况出现。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项目安全员应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整改、验收制度,不断督促和执行。

项目技术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项目工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写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各施工队的班组长应遵守项目工长所作出的合理的安全指令,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任的管理好自己班组的职工。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

(一)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

组员:刘文力陈俊郭泽川苏浩于书近王宁汉刘文华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项目施工员、安全员等研究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3)负责对项目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登记好安全教育卡。

4)组织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组织开展项目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活动。每月应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好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差的给予批评或罚款。

5)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项目发生工伤事故,应组织人员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督促落实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定期向上级汇报文明施工工作,听取上级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意见,不断改善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9)引进并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1)负责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

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6)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7)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向工长进行重大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9)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改进安全技术措施。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做好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

3)认真检查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严禁冒险作业。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接受安全部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9)参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0)坚持每日现场安全巡检,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纠正,执罚要以理服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11)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

1)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和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施工队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最终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前教育。

1)新工人上岗前实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设备性能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安全事故实例等。

2)新工人经考试合格,领取《全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工班对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4)特殊工种(电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件并按时复审,上岗前除进行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并经过考核合格。

5)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作业人员变换工种时应进行新的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操作。

1)项目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安全检查,按规定执行奖罚。

2)安全检查除经常性检查外,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方式。

3)定期检查参加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工程部、安质部;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安质部签发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逐项落实整改。对不及时处理而又有发展趋势的隐患令其停工整改,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责任。

4)项目部进行月检时,各施工队的负责人必须参加。

1)总工程师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制定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审批后的方案,及时将复印件一份交安质部归档;若有变更及时修订。

3)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5)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坚持分部分项,并跟踪检查、指导。严格禁止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强行使用。

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将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分解,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以条文的形式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实行安全考核奖惩办法,对考核进行量化,与管理人员的经济收入挂钩。

本工程为人工挖孔嵌岩桩,挖孔深度为10m,桩径1.6m。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事先应充分了解现场的工程水文地质资料,并查明施工现场内是否有地下电缆或天然管道等地下障碍物,是否与勘察情况吻合,否则要通知相关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雨季时发现有裂缝、落土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桩基支护变形观测,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责任工长会同专(兼)职安全员每日上下班进行人数清点,并保证工人在井下连续作业时间不超过2小时,禁止夜间和雨天进行挖孔桩作业。

2、每天上班前和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钢管井架、绳、挂钩、吊桶、软爬梯等设备完好,发现有破损的现象时,及时更换或修复。

3、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由爬梯上下,严禁乘吊桶或爬井壁上下。孔口砌筑150mm高的井圈,防止地面物品滚入孔内伤人。孔口边1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临时堆土应离孔边1米外,并在下班前集中转运到指定的弃土点。

4、挖孔超过2米时孔边采用钢管搭设1米高的临边防护措施,挖孔作业长时间暂停、人员下班休息时,孔口必须放井盖。井盖采用模板铺设,钢管横向交叉支撑,每班作业前打开孔盖进行通风。

5、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米时,下孔作业前,应使用鼓风机向井下送风以排除孔内有害气体。施工中如闻到异常气味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上井,待查明原因并排除险情后方可下井继续施工。

6、孔下人员作业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

7、发生中毒或缺氧窒息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在场的管理人员,并同时向井下送风或戴好有供氧的防毒面具及救生绳,方可下井救人。

8、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桩孔内的抽水管、通风管、电线等应妥加处理并临时固定,一般应沿壁敷设,以防装渣桶及吊篮(吊桶)上下时挂住或撞断,引起事故。

9、当遇有软质土层、空隙水,或钻机轻易钻入岩层时,应立即上井,报告管理人员,采用混凝土护壁过渡后,再下挖。

10、雨天不得进行挖孔作业,如作业中遇到下雨,应立即上井,待雨停后,根据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继续作业,千万不可在井中滞留。

11、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应待钢筋笼吊入孔底后,才能下人进入桩孔解钩。

12、本工程桩径大,人工提土时须用垫板,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厚度不小于50mm,板下用钢管横向支撑。

13、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本工程基坑深度为10m~12m,属于深基坑。基坑边距施工围墙距离较为狭窄,需要编制专项防护方案,编制时将针对不同的地段条件,采用安全适宜的防护措施,达到支撑牢固,通行顺畅,四周贯通的要求。防护栏杆的基本技术措施为:

1、采用Ф48钢管搭设落地式立杆和水平杆做防护,铺设木板做走道板,下方用钢管横杆和木枋做支撑,防护栏杆外满挂安全密目网,底部设置180mm高踢脚板。

2、通道地面用水泥砂浆硬化,外侧设置150mm高混凝土挡水线。

3、立杆打入地面以下不少于700mm,横杆锚固在施工围墙底部,混凝土和岩石挡土墙地段采用钻孔,植入钢筋锚固的方式固定。

4、立杆高出走道板面(地面)的高度为1.3m,间距2m,每间隔4m设置斜撑;水平杆为上杆、腰杆和扫地杆三道,均与立杆采用扣件连接牢固。上杆高度出走道板(地面)1.2m,腰杆高度0.6m,底部扫地杆同走道板高度。

5、所有钢管、挡脚板均刷红白相间油漆,起到安全警示作用;在上杆外侧每间距2m挂36V低压彩灯,围绕基坑临边防护栏杆一周,作为夜间通行指示。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施工期间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涉及有:人孔挖孔桩钢筋笼入孔吊装、土石方场内转运、基础主体原材料与周转材料吊运、玻璃幕墙吊装;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的安装拆卸工程。本工程共有塔式起重机两台,分别为50米和46米臂长,独立起升高度39.7米,附着支撑工作高度为120米,采用汽车起重机安装;施工电梯两台,基础座在地下室顶板上,最高起升至主楼屋顶,约为100米。起重机械的安装遵循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告知、监督检测、使用登记的程序,严格规范相关安拆手续,将安全隐患层层消除。所采取的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有:

1、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在施工基础前应对其位置进行充分的论证,符合附着安全的间距、长度要求,46m塔机臂端距50m塔机机身应大于2m,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机的最高位置部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2、起重机械的基础应会同监理进行隐蔽检查,钢筋、混凝土还应进行复检,以保证基础结构安全,混凝土基础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能进行安装。施工电梯基础由于座在地下室顶板上,基础相关数据还应报本工程结构设计师进行施工图验算,满足承载力要求后,才能施工。

3、主体施工阶段,起重机械的顶升加节之前必须完善相关手续,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附着预埋编入施工计划中,做到预埋及时,位置准确。

4、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械的构造和技术性能;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严禁酒后作业。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6级以上(含6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起重吊装作业。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规范的最小安全距离(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不少于3次),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7、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标志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8、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力矩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塔式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式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9、施工电梯每层到达口,采用带插销的铁门防护,做到达到才打开,离开就关闭;安全员每天检查到达口铁门的防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外墙附着升降脚手架

1、架体高度14.5m(层高2.9米),架体宽度1.2m,直线布置的架体最大支承跨度6m,折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4m,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大于2m。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4.5m,架体全高与最大支承跨度的乘积为87㎡。

2、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刚度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特点的附着支承结构,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有效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架体上操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架体上的物料坠落伤人。

3、架体外立面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

4、物料平台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工程结构。在使用情况下,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物料平台荷载不传递给架体。物料平台所在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单独升降,并应采取加强措施。

5、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6、在使用情况下,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情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过程中,必须确保升降平稳。

7、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配备合格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文件。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8、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应符合: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9、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进行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承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2)全部附着支承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3)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全部检验合格;

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10、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解除的约束必须拆开;   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6)应设置安全警戒线,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8)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9)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的,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10)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五)模板工程及支承体系

根据《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规定,高大模板是指施工总荷载大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本工程地下室局部和转换层(第5层)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将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计算分析,从而保证支撑体系的安全。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

1、竖向支撑体系采用扣件式Φ48×3.5钢管,水平方向采用Φ48×3.5钢管做模箍。作为竖向支撑的钢管表面平直,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压痕等质量缺陷。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2、转换层施工时,因下层顶板承受的作用力为钢管立杆的集中荷载,为保证下层顶板受力的整体性,下两层顶板模板支撑体系在转换层梁板混凝土浇筑后方可拆除。

3、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4、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待柱达到计算强度后,方可浇筑梁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5、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6、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7、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六)施工洞口与临边防护

通过对施工洞口与临边防护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防护范围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基坑(槽)边、建筑物的地面周边、楼层周边、阳台边、卸料平台及行人车道边,现场施工人员和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及要求:

1、楼梯口及电梯井口防护: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楼梯口及电梯井口的支护,应随模板工程而进行,模板拆除一层进行一层安全防护,其方法是在楼梯上、下和休息平台上各设一根立杆,立杆设置在楼梯梁的内侧上、下顶紧,在楼梯踏步外侧高30cm和120cm处平行楼梯踏步板设置两根栏杆,两端采用“万向”扣件上在立杆上锁紧,并上、下连续设置形成整体立体栏栅。

2、水平预留洞口防护:施工拆模时根据洞口的大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护。①楼板、屋面、平台等面上长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洞口,采用坚实的竹胶盖板封闭并绑扎加固,防止发生移位或他人挪动。②当楼板面等处边长在25cm以上小于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的洞口以及因施工需要临时形成的洞口,采用竹胶板等作盖板将洞口封闭。盖板封闭时做到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用方木将其固定。③当板面洞口大于50cm小于150cm时,采用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骨架网格,并在上部满铺竹篱笆或脚手板防护,也可以采用整张竹胶板覆盖下部设置固定支撑防护。④当洞口边长大于150cm时,采用在洞口四周设置扣件扣接钢管防护栏杆防护,并在洞口面上布设安全网,安全网绑扎在栏杆和楼面预埋的钢筋上。

3、竖向预留洞口防护:①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是落地的墙上洞口或未砌墙的门、窗洞口等采用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也可以采用扣件扣接钢管栏杆下部设置挡脚板防护。②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当侧边落差大于2m时,加设高1.2m的临时防护栏杆。③对邻近的人或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或洞口,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防护,并保证防护物件的安全可靠。④竖向井道防护:施工现场的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等内部的竖向防护,根据具体面积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材料进行防护。电梯井内采用半刚性防护和工作层下部设平网防护。每隔三层在楼面电梯井内搭设钢管骨架并满铺脚手板的隔断防护固定层。

4、阳台边防护:根据工程结构设计的特征即阳台的分布位置情况,采用外围防护时,采用扣件扣接钢管栏栅防护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需内部防护时采用钢管或方木等物件在阳台门处隔断防护。

5、卸料平台防护:外用施工电梯或提升架在每层楼面设置的卸料平台的两侧,采用扣件扣接钢管做骨架,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或绑扎竹篱笆进行防护,采用竹笆防护时卸料平台的两侧全部满扎。

6、楼面周边防护:当楼面结构施工完成后,未做建筑(砌墙)施工之前,采用扣件扣接的钢管栏杆防护,在二层楼面四周外围搭设水平防护网一道,作为临时性防护DG/TJ 08-2138-2014 发泡水泥板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pdf,待外墙脚手架或地面防护棚搭设完成后,再将临时防护网拆除(其做法参照图二进行实施)。

7、屋面周边防护:当屋面结构施工完成后,如外脚手架尚未搭设或搭设高度不能满足防护要求时,采用扣件扣接钢管骨架栏杆,内侧悬挂密目式安全网或采用竹篱笆全封闭防护,并沿屋面周边连续贯通设置,砌筑屋面女儿墙体时,边拆除防护设施边砌墙体。如外墙脚手架搭设及时并符合有关要求,且又能起到防护的作用,屋面周边可不做防护设施或搭设后一次性拆除(其做法参照图二进行实施)。

8、地面防护棚的搭设高度应与建筑物的二层楼面同高、搭设的面积必须覆盖高坠物的辐射区,并沿建筑物的四周连续设置。安全通道防护棚中间有塔吊、提升架、脚手架等设施设备的部位,只能相临相近但不得与外墙脚手架、塔吊、提升架的杆件联结和拉结。防护棚搭设的宽度,中间通道部位一般为3m,安全通道口的部位向外延伸3~5m,其它与机械设备防护栅相近的部位与防护贯通设置。

1、在施工作业前项目部及各工班(队)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GB 50617-2010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落实所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

2、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应设置齐全,使用的工具、仪表、电气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等,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完好,才能投入使用。进行攀登、架设和悬空高处作业的人员,以及搭设高处安全防护设施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核合格的人员,并做到持证上岗。持证上岗者在施工期间内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符合高处作业条件者才能进行高处作业。在实际施工生产活动中,应定期对高处作业的技术措施和现场防护设施以及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校对、检验和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进行调整及解决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不得进行冒险作业。

3、当施工作业场所,存在有可能坠落的物件时,必须一律先进行清理清除或进行加固,所用的物料、工具堆放应平稳,不得有滑移坠落的现象,不得妨碍人员其他通行和物料的装卸;所用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装内;拆卸作业中的走道上、通道板上和登高的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上下传递物料时禁止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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