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规范第3部分:变电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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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规范第3部分:变电土建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第3部分:变电土建工程

NB/T 31125-2017标准下载第一章工程施工测量及放线 1

第二章土(石)方工程 7

第三章、地基处理工程 12

第四章涂料防水(腐)工程 27

第六章混凝土结构工程 37

第七章建筑地面工程 52

第九章门窗安装工程 63

第十一章轻质隔墙工程 70

第十二章饰面板(砖)工程 76

第十三章幕墙工程 82

第十四章涂饰涂料工程 88

第十五章屋面隔热、防水工程 90

第十六章建筑物给水、排水工程 96

第十七章建筑电气 101

第十八章通风与空调工程 109

第十九章构支架及设备基础 119

第二十章构支架安装 135

第二十一章清水混凝土防火墙 143

第二十二章独立避雷针安装 147

第二十三章电缆沟道工程 149

第二十四章道路工程 157

第二十五章室外给水、排水工程 164

第二十六章边坡防护工程 169

第一章工程施工测量及放线

本章适用于变电站站内场地主轴线、建(构)筑物轴线定位和标高测量以及主要建(构)筑物的沉聒观测等。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主要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要点

a)有建(构)筑物定位轴线或坐标控制点的平面布置图设计对测量放线的具体要求等技术资料;

b)结合场区和建(构)筑物的具体情况,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措施);

c)对测量基准点交接、复测及验收并建立场区、建(构)筑物的轴线和高程控制网;

d)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图纸会审,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4.1.2主要机具设备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塔尺、钢卷尺、铁锤等。

4.2控制桩交接及复核

充分熟悉图纸及设计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及勘测人员对场区的控制桩进行交接,施工技术人员对控制桩进行实测复核,精度达到规范要求后可作为场区和建(构)筑物测量及放线的依据。

4.3.1若建筑场地在山区,常用小三角测量法建立施工平面控制网;而在新建场区或改扩建建筑区,常用小三角测量法建立施工平面控制网;而在新建场区或改扩建建筑区,需要根据建(构)筑物定位灵活布置网点,以便控制点的使用和保存,常用导线测量法建立施工平面控制网。

4.3.2小三角测量等级与三角网的布设:小三角网分为两级;面积较大厂区,应分两级布网,首级采用一级小三角网,其下用二级小三角网加密;当厂区面积较小时,可采用二级三角网一次布设;小三角网常用的图形有单三角锁、中点多边形及线形三角锁等。

4.3.3导线测量的等级与导线网的布设:导线测量分为两级;面积较大厂区,一级导线可作为首级控制,其下用二级导线加密;在面积较小厂区,采用二级导线一次布设;布设的基本要求:根据建(构)筑物本身的重要性和生产系统性适当选择导线的线路,各条导线应均匀分布于整个厂区,每个环形控制面积应尽可能均匀,各条导线应尽可能布成直伸导线,导线网应互相联系的环形,构成严密平差图形。

主轴线点的测定可以采取极坐标法、角度交会法、直角坐标法和距离交会法等方式;在进行实测前,应事先在总平面布置图上进行设计并选定。

4.4.1确定主轴线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a)主轴线应尽量位于场地中央,狭长场地也可以靠场地的一边,主轴线的定位点(主轴点)一般不少于3个(包括轴线交点)

b)纵横轴线要相互垂直,若纵轴线较长时,横轴线要酌情加密,纵横轴线的长度能控制整个建(构)筑物场地的范围;

c)主轴线中,纵横轴各个端点布置在场区的边界上,为便于恢复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轴线点,必要时主轴线各个端点可布置在场区外的延长线上;

d)为便于定线、量距和标石保护,轴线点不要落在建(构)筑物及各种管线上和道路中。

4.4.2主轴线是整个场地的控制基准,必须在实地埋设永久标桩;若场平工作未结束,可埋设临时木桩,待场地平整完成进行改点时,再换成永久标桩。

4.5.1高程控制点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并应妥善保护,定期复测;测设的高程控制点应构成闭合的场地高程控制网;场区高程控制网系采用三、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建立。

4.5.2当厂区面积较大时,高程控制网应分二级布设;首级为Ⅲ等水准,其下用Ⅳ等水准加密;当厂区面积较小时,用Ⅳ等水准一次布设;水准网的绝对高程应从附近的高级水准点引测(被引用的水准点应经过检查),联系于网中一点,作为推算高程的依据。

4.5.3为了保证水准网能得到可靠的起算依据,检查水准点的稳定性,应在场地适当位置建立水准基点组(应采用深埋水准标桩),其点数不得少于3个,点间距离以50~100m为宜,高差应用Ⅱ等水准点测定。每隔一定时间,如发现有变动的可能时,应将整个场区水准网与水准基点组进行联测,核查水准点高程是否变动。

4.5.4埋设的各级水准点标桩要求坚固稳定;Ⅳ等水准点可利用平面控制点,点间距离随平面控制点而定;Ⅲ等水准点一般应单独埋设,点间距离以600m为宜,可在400~800m之间变动;Ⅲ等水准点一般距高大建(构)筑物应小于25m,距振动影响范围以外应不小于5m,距回填土边线不小于15m。

引测高程控制点是通过经复核并确认的高程控制点,采取高程传递的方式把标高引测到建(构)筑物上,常用水准测量法传递高程和钢尺直接丈量垂直高度传递高程两种方式。

4.7轴线定位和标高测量

4.7.1建(构)筑物的轴线定位于投测:

a)建(构)筑物定位的依据是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测量规范要求,测定建(构)筑物四大角桩和各细部轴线桩。为了保证开挖基槽后定位轴线能准确恢复,一般在建(构)筑物基坑外1.5m处,测设与建(构)筑物四边平行的建(构)筑物控制桩,作为建(构)筑物定位和基坑开挖后基础放线的依据,并采取可靠措施保护好这些控制桩位,尤其是直接控制各层竖直方向的轴线控制桩,应精确延长到大于建(构)筑物总高度的距离以外,建(构)筑物控制网的精度应与场地平面控制网的精度一致;

b)建(构)筑物四边和各细部轴线测定后,经复核确认建(构)筑物的轴线定位准确和基础尺寸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后,即可进行基坑土方开挖施工;

c)当基础垫层浇筑后,应在垫层上测设建(构)筑物各轴线,经闭合校核后,再详细放出细部轴线,

d)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后,随着主体结构的不断升高,要逐层向上投测轴线,当建(构)筑物的垂直高度愈大时,施工中对竖向偏差的控制更加重要。可根据现场情况分别采用经纬仪竖向投测法或垂准法对建(构)筑物进行轴线投测。

4.7.2建(构)筑物的标高测量。高程传递的测法是:先用水准仪根据统一的+0.000水平线,在各传递点准确地测投设出相同的起始高程线;然后用钢尺沿竖直方向向上量至施工层,并画出整分米水平线。各层传递高程时均应由起始高程线向上直接量取,高差超过钢尺尺寸时,应在该层精确测设第二条起始高程线,作为再向上传递的依据。最后将水准仪安置在施工层,校核由下面传递上来的各水平线,校差应在3㎜以内。在各层抄平时,应后视两条水平线以作校核。

4.8建(构)筑物沉降观测

4.8.1在施工期间沉降观测的时间要求:

a)较大荷重增加前后(如基础浇筑、回填土、柱子安装、房架吊装、砖墙每砌筑一层楼、设备安装及运转等),均应进行观测;

b)如施工期间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和复工前进行观测;

c)当基础附近地面荷重突然增加,周围大量积水暴雨后,或周围大量挖方等,均应进行观测。

4.8.2工程投产后的沉降观测的时间要求:工程投入生产后,应连续进行观测,观测时间间隔,可按沉降量大小及速度而定,在开始时间间隔短一些,以后随着沉降速度的减慢,可逐渐延长,直到沉降稳定为止。

4.8.3沉降观测的工作要求:沉降观测是一项中长期的系统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

a)固定人员观测和整理成果;

b)固定使用水准仪及水准尺;

c)使用固定的水准点;

d)按固定的日期、方法和路线进行观测。

4.8.4沉降观测的仪器要求:对于一般精度要求的沉降观测,要求仪器的望远镜放大率不得小于24倍,气泡灵敏度不得大于15‘‘/2㎜(有符合水准器的可放宽1倍),可以采用适合四等水准测量的水准仪;但精度要求较高的沉降观测,应采用相当于N2或N3级的精密水准仪。

4.8.5沉降观测的路线定并绘制观测路线图,对观测点较多的建(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前,应到现场进行规划,确定安置仪器的地方,选定若干较稳定的沉降观测点火其他固定点作临时水准点(转点),并与永久水准点组成环路;根据选定的临时水准点、设置仪器的地点以及观测路线等,绘制成观测路线图,以后每次观测都按固定的路线进行,采用这种方法比任意选择观测路线可以提高沉降测量的精度。

4.8.6沉降观测点的首次高程测定:沉降观测点首次的高程数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于进行比对的依据,如初测精度不够或存在错误,不仅无法补测,而且会造成沉降观测工作的矛盾现象,因此必须提高初测精度;如有条件,最好采用N2或N3类型的精密水准仪进行首次高程测定;同时每个沉降观测点的首次高程数值,应在同期进行两次观测决定。

4.8.7沉降观测操作中应遵循如下规定:

a)观测要在成像稳定、清晰时进行;

b)仪器离前、后视水准尺的距离要用皮尺丈量,或用视距法测量,视距一般不应超过50m,且前后视距应尽可能相等;

c)前视各点观测完毕以后,应回视后视点,最后应闭合于水准点上。

按照Q/CSG10017.3—2007《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3部分:变电土建工程(上册)》中表5.2的规定执行。

本章适用于变电站场地平整的挖填施工及建(构)筑物基槽(坑)土(石)方开挖和土方回填。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主要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要点

4.1.1材料准备:含水量符合压实仪器的土料;土料过干需洒水湿润,土料过湿需晾晒或加级配砂石、石灰等外掺料。

a)应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场地土方平衡图及设计对土(石)方挖填具体要求等技术资料。

b)结合场区的具体情况,编制场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措施)。

c)场区回填碾压前,取土样送试验室作击实试验,确定最大干密度,并按土方平衡图对回填范围划分区域,同时清除地表腐殖层、障碍物及地下管线等。

d)对测量基准点交接、复测及验收并建立场区控制轴线和高程控制点。

e)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图纸会审;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4.1.3主要机具准备:主要机具设备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手推车、压路机和打夯机等。

4.2站区或基槽(坑)放线及复核

4.2.1充分熟悉图纸设计要求,根据经交接并已复核的测量基准点建立场区标高控制点和轴线控制网。

4.2.2按照土方平衡图和挡墙施工图从建立的标高控制点和轴线控制网引测场区或基槽(坑)控制线(点)并复核,确认无误后进入下道工序。

4.3.1安装已制定的开挖方案,确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基底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以及挖出土(石)方堆放地点等。确定开挖方案时尽可能考虑机械多挖,减少人工挖方。

4.3.2土(石)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和分段开挖,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放坡坡度进行开挖,严禁直壁开挖。开挖过程中指挥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指挥。

4.3.3机械开挖还应由深而浅,基底及边坡应预留一层150~300㎜厚的土层用人工清底、修坡、找平,以保证基底标高和边坡坡度正确,避免超挖和土层遭受扰动。

4.3.4基坑边角部位,机械开挖不到之处,应用人工及时配合局部清坡,将松土至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再用机械掏取运走。大基坑另配一台推土机清土、送土和运土。

4.3.5机械开挖施工时,可能影响邻近建筑物、管线安全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保障措施;同时应保护井点、支撑等不受碰撞或损坏,还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定期复测检查。

4.3.6雨季开挖土(石)方,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分期完成;基槽(坑)施工时要有排水措施,在基坑四周地面要设临时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基槽内,如基槽(坑)开挖后基槽(坑)内有渗水,要在基底采取集水井排水,避免水长时间浸泡基坑,同时对基底进行必要的处理。

4.3.7当场地或基槽(坑)开挖遇到石方时,应先采用控制爆破方法,将基岩松动、爆破成碎块,再用挖掘机清除;在基坑内爆破,宜采用打眼放炮的方法,采取多炮眼,少装药,分层松动爆破,分层清渣,每层厚1.2m左右。

场地或基槽(坑)开挖施工较为集中的土(石)方,可直接由挖掘机或装载机送到自卸汽车上运走;由于作业场地狭窄,机械不能达到,可由人工把土(石)方送到手推车上,然后再倒运出去。

4.5回填基底及土料的处理

4.5.2当填土场地地面陡于1:5时,应先将斜坡挖成阶梯形,阶高0.2~0.3m,阶宽大于1m,然后分层填土,以利结合和防止滑动。

4.5.3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a)碎石类土、砂石和爆破石渣(粒径小于每层铺土厚的2/3),可用于表层下的填料;

b)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黏性土,可作各层填料;

c)淤泥或淤泥质土一般不用作填料,但在软土地区,经过处理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4.5.4回填土料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容重由现场土工实验测定,施工现场应根据试验报告要求,对现场土壤含水量进行鉴定调整,使回填土料含水量控制在最优含水量+2以内。当土的含水量低于或高于最优含水量时,应进行摊铺,洒水或是翻晒处理,达到标准后方能进行碾压。土料含水量一般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适宜。

4.6.1机械压实方法:

a)根据现场使用的压实机械的工作性能,振动压力22t,工作速度3km/h,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层填土为虚铺不超过300㎜厚,静压两遍振动碾压6~8遍,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再仅此那个适当调整碾压遍数。

b)填土应由低处开始,大致找平后水平分层向上进行,在片区内有大小深浅不同的土坑,回填应先由深坑开始,填平土坑后水平分层回填。铺土时,自卸汽车拉土每车约5m3,平面上约17m3左右倒一车土,在施工面四周立标杆,顺施工面边缘拉一根300㎜高的水平线,先用推土机大致将土层推平,再用人工整平,同时捡除回填料中杂物,土层虚铺好后,管理人员用钢尺或插钎检查土层厚度,确认合格后方可碾压。

c)碾压时宜先静压一遍,再振动碾压,为了防止漏压,每遍碾压应叠合200~300㎜,碾压时同一工作片区应整片碾压,不得在工作区内分大少碾压。

d)不同工作区之间的交接部分应留斜坡,上下层接缝位置应相互错开不小于1m,后回填部分在回填时应先清除斜坡面上的松散土料,此部位碾压时碾迹重合0.5~1m,碾压遍数相应适当增加。

e)回填碾压时,压路机应由两侧逐渐向中间,每层碾压完下层铺土前,应用推土机履带轮碾毛表面,再洒水湿润,避免回填土表面失水开裂,保证上、下层结合良好。

f)施工时应把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范围以内,若回填土料含水量高于最优含水量,必须进行翻晒,待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范围内时方可回填;回填土料含水量低于最优含水量时,必须进行洒水,让其充分吸收后拌和均匀。

g)对不利于机械施工的部位,应采用人工配合整平,再用直立式打夯机进行夯实。

4.6.2人工压实方法:

a)人力打夯前应填土初步整平,打夯要按一定方向进行,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两遍纵横交叉,分层夯打。夯实基槽及地坪时,行夯路线应由四边开始,然后再夯向中间;

b)用柴油打夯机到呢个小型机具夯实时,一般填土厚度不宜大于250㎜,打夯之前对填土应初步平整,打夯机依次夯实,均匀分布,不留间隙;

c)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回填夯实;

d)回填管沟时,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500㎜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填土回填夯实。

按照Q/CSG10017.3—2007《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3部分:变电土建工程(上册)》中表5.3.1、表5.3.2的规定执行。

本节适用于变电站换填地基垫层材料为砂和砂石的换填施工。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7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4主要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要点

a)按照砂和砂石地基施工图纸或规范要求对原材料分批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b)在砂和砂石垫层施工中砂宜用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砂或粗砂。当用细砂、粉砂时,应掺加粒径20~50㎜的卵石(或碎石),但分布均匀。砂中不得有杂草、树根等有机杂质,含泥量小于5%,兼作排水垫层时,含泥量不得超过3%。

a)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图纸会审,同时对施工人员进出技术交底形成书面记录;

b)施工前应具有地基验槽(坑)检查记录,砂、石等原材料检验报告,砂、石拌制配合比例和压实密实要求等。

4.1.3主要机具准备:主要机具设备有搅拌机、平板振动器或立式夯机、灰铲等。

4.2.1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检查基坑尺寸及中线,如果设计图纸对砂及砂石垫层有具体要求时,照施工图执行。如果图纸没有要求时,参照构造要求执行即垫层的厚度(一般为0.5~2.5㎜,但不宜大于3m),以置换可能被剪切破坏的软弱土层;同时又要有足够厚度(垫层顶宽一般较基础底面每边大0.4~0.5m,底宽可和它的顶宽相同,也可和基础底宽相同)以防止垫层向两侧挤出。

4.2.2为保证基坑周围边坡稳定,应考虑适当放破;并应将基层表面浮土、杂物清除干净,满足基坑铺设砂及砂垫层的要求。

4.2.3垫层深度不同时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土面应挖成踏步或斜坡搭接;分层铺设时,接头应做成阶梯形搭接,每层错开0.5~10m,并注意充分捣实。

4.2.4按照砂及砂石比例称量后充分拌和,垫层应分层铺设,分层夯实或压实。为控制每层铺设厚度为200㎜,砂石最优含水率为10%左右;人工级配的砂石,应把砂石拌和均匀后,再铺设夯压。

4.2.5当采用碾压法捣实,每层铺设厚度为300㎜,砂石最优含水率10%左右;采用机械夯实,每层铺设厚度为200㎜,砂石最优含水率为10%左右;人工级配的砂石,应把砂石拌和均匀后,再铺设夯压。

4.2.6垫层铺设时,严禁扰动垫层下卧层及侧壁的软弱土层,防止被践踏、受冻或受浸泡,降低其强度。如垫层下有厚度较小的淤泥或泥质土层,在压实荷载下抛石能挤入该层底面时,可采取挤淤处理(即先在软弱土面上堆填块石、片石等,然后将其压入置换和挤出软弱土)再作垫层。

4.2.7垫层铺设完毕后,即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禁小车及人在砂层上行走,必要时应在垫层上铺板做通道。

4.3.1振压时要做到交叉重叠,防止漏振、漏压;夯实、碾压的遍数和振实的时间通过实验确定。

4.3.2当采用水撼法或插振法施工时,以振捣棒振幅半径的1.75倍为间距(一般为400~500㎜)插入振捣,依次振实,以不再冒气泡为准,直至完成;同时采取措施做到有控制地注水和排水。垫层接头应重复振捣,插入或振动完所留孔洞应用砂填实;在振动首层的垫层时,不得将振动棒插入原土层或基槽边部,以免软土混入砂垫层而降低垫层的强度。当用细砂作垫层材料时,不宜使用振捣法或水撼法,以免产生液化现象。

按照Q/CSG10017.3—2007《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3部分:变电土建工程(上册)》中表5.4.2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强夯地基质量控制要点

本节适用于变电站工程深层地基处理的强夯地基施工。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7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3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要点

4主要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要点

a)应有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强夯场地平面及设计对强夯效果要求等技术资料;

b)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措施);

c)机具设备就位后应进行“试夯”,以便确定有关施工参数;

d)清理所有障碍物及地下管线、初步平整强夯场地并对测量基准点交接、复测及验收;

e)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图纸会审,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4.1.2主要机具准备:主要机具设备有大吨位(10~40t)夯锤、起重能力(>15t)的履带或轮胎式起重机、自动脱钩装置及用于整平夯坑的推土机。

4.2.1夯击点位置可根据基底平面形状,采用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可取夯锤直径的2.5~3.5倍,第二遍夯击点间距适当增大。

4.2.2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面积,每边超出基础边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2/3,并不宜小于3m。

当强夯场地初步平整并把夯点布置完成后,可以安排强夯机械进场和就位。强夯机械必须符合夯锤起吊重量和提升高度要求,并设置安全装置以防止夯击时起重机壁杆在突然卸重时发生后倾和减少壁杆振动;安全装置一般采用在起重机壁杆的顶部用两根钢丝绳锚系到起重机前方的推土机上。

4.4夯锤对准夯点夯击

4.4.1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试夯”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控制。

4.4.2起重机就位后,使夯锤对准点位置;同时测量原地面高程和夯前锤顶标高。强夯开始前应先检验夯锤是否处于中点,若有偏心时,采取在锤边焊钢板或增减混凝土等办法使其平衡,防止夯坑倾斜。

4.4.3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夯锤脱落自由下落后方下吊钩,落锤要保持平稳,夯位正确;如错位或坑底倾斜度过大,应及时用砂土将坑整平,并补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4.4每夯击一遍后,用水准仪测量控制夯击深度并测出场地平均下沉量,然后用砂土将坑整平,方可进行下一遍夯实,施工平均下沉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4.5强夯施工中会对地基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一定振动,夯击点宜距现有建筑物15m以上。如间距不足时,可在夯点与建筑物之间开挖隔振沟带,其沟深度要超过建筑物基础深度,并有足够长度,把强夯场地包围起来。

4.4.6在淤泥及淤泥质土地基强夯时,通常采用开挖排水盲沟或在夯坑内回填粗骨料,进行置换强夯。

4.5低能量夯实表面松土

每夯击完成一遍后,用推土机整平场地,放线定位即可接着进行下一遍夯击;当最后一遍夯击完成后,采用低能量满夯场地一遍,如有条件最好采用小夯锤夯实表面松土。

按照Q/CSG10017.3—2007《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3部分:变电土建工程(上册)》中表5.4.5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砂石挤密桩地基质量控制要点

本节适用于变电站工程处理软弱地基的砂桩(统称砂石桩)挤密地基施工。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7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4主要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要点

4.1.1材料准备:桩填料使用的天然级配中砂、粗砂、砾砂、圆砾、角砾、卵石或碎石等,含泥量不大于5%,并且不宜含有大于500㎜的颗粒。

a)应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砂石挤密桩地基施工的场地平面图及设计对砂石挤密桩地基施工的技术要求等。

b)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措施);

c)机具设备就位后进行“试桩”,以便确定填砂石量、提升高度和速度、挤压次数和时间电机工作电流等施工参数;

d)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图纸会审,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4.1.3主要机具准备:主要机具设备有振动沉管打桩机、配套的桩管、吊斗、机动翻斗车及实验检测设备等。

4.2.1充分熟悉图纸及设计要求,按照桩位布置图进行测量放线并复核,同时建立标高控制点和轴线控制网。

4.2.2当设计没有具体要求时,桩位的平面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桩距应通过现场实验确定,但不宜大于砂石桩直径的4倍。

4.3打(沉)桩机就位

砂石挤密桩地基施工场地初步平整并把桩位布设完毕后,可以安排振动沉管打桩机及配套设备进场和就位。

4.4振动(或锤击)成桩

4.4.1砂石挤密的施工顺序,应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如桩间距离较大,亦可逐排进行,以挤密为主的砂石桩同一排应间隔进行。

4.4.2砂石挤密桩地基振动法成桩是采用振动沉桩机将带活瓣桩尖的砂石桩同直径的钢管下,往桩管内灌砂石后,边振动边缓慢拔除桩管;

4.4.3在振动拔管的过程中,每拔0.5m高停拔振动20~30s;或将桩管压下然后再拔,以便将落入桩孔内的砂石压实,并可使桩径扩大。

4.4.4振动力以30~70kN为宜,不应太大,以防止过分扰动土体;拔管速度应控制在1.0~1.5m/min范围内。

4.4.5灌砂石时应对含水量进行控制,对饱和土层,砂石可采用饱和状态;对非饱和土或杂填土,或能形成直立的桩孔壁的土层,含水率可采用7%~9%。

4.4.6砂石桩应严格控制填砂石量,砂石桩的实际灌砂石量(不包括水重),不得少于设计值的95%;如发现砂石量不够或砂石桩中断等情况,可在原桩进行复打并灌砂石。

按照Q/CSG10017.3—2007《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3部分:变电土建工程(上册)》中表5.4.7的规定执行。

本节适用于变电站工程的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施工。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7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4主要工艺流程质量控制要点

4.1.1原材料准备:

a)施工所用水泥必须经强度试验和安定性验合格后才能使用,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b)砂子采用中或粗砂,含泥量小于5%;

a)应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的场地平面图及设计对水泥土搅拌桩地基施工的技术要求等;

b)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措施);

c)机具设备就位后应进行“试装”,以便确定搅拌桩的置换率、长度、搅拌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以及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等施工参数;

d)清理所有障碍物及地下管线、初步整平水泥土搅拌桩场地并对测量基准点交接、复测及验收;

e)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图纸会审,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4.1.3主要机具准备:主要机具设备有深层搅拌机、起重机、灰浆搅拌机、灰浆泵、冷却泵、机动翻斗车、导向架、集料斗、提速测定仪及电气控制柜等。

建立标高控制点和轴线控制网,按照桩位布置图进行测量放线并复核。

水泥土搅拌机地基施工场地初步平整并把桩位布设完毕后,可以组织深层搅拌机及配套设备进场,将搅拌机停放于已测放好的桩位上,再调整使搅拌头与桩位标志物在同一直线上;同时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

4.4.1施工时,先将深层搅拌机用钢丝绳吊挂在起重机上,用输浆胶管将储料罐水泥浆与深层搅拌机联通,开动电动机后,搅拌机叶片相向而转,借助设备自重,以一定的速度沉至设计要求加固深度,并使深层

4.4.2搅拌机下沉时,不宜冲水;当遇到较硬搅拌机做到基本垂直于地面。土层下沉太慢时,可适量冲水,但要严格控制冲水量,以免影响桩身强度。

4.5喷浆(粉)搅拌成桩

4.5.1湿法施工(深层搅拌法)

a)当深层搅拌机沉至设计要求加固深度后,再以一定速度提起搅拌机,与此同时开动水泥浆泵将水泥浆从深层搅拌中心管不断压入土中,由搅拌叶片将水泥浆与深层处的软土搅拌,边搅拌边喷浆直至提到地面,完成一次搅拌。

b)深层搅拌机在起吊过程中注意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成桩要控制搅拌机的提升速度和次数,保证连续均匀,以控制注浆量,要求搅拌均匀,同时泵送必须连续。

c)再次重复上述预搅下沉和喷浆搅拌上升的过程,即完成一根柱状加固体施工。

d)搅拌桩的桩身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5%,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成桩直径和桩长不得小于设计值;当桩身强度及尺寸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复喷的方法。搅拌次数以一次喷浆、一次搅拌或二次喷浆,三次搅拌为宜,且最后一次提升搅拌宜采用慢速提升。

e)壁状加固时,桩与桩的搭接时间不应大于24h,如间歇时间过长,应采取钻孔留出榫头或局部补桩、注浆等措施。

f)施工时因故停止喷浆,宜将搅拌机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提升;当水泥浆液到达出浆口后应喷浆搅拌30s,在水泥浆与桩端土充分搅拌后,再开始提升搅拌头。

4.5.2干法施工(粉体喷搅法)

a)喷粉施工前应仔细检查搅拌机械、供粉泵、送气(粉)管路、接头盒阀门的密封性及可靠性。送气(粉)管道的长度不宜大于60m。

b)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c)搅拌头每旋转一周例41-中铁十九局-新花苗隧道施工组织设计(鲁班奖50例),其提升高度不得超过16㎜;搅拌头的直径应定期复核检查,其磨耗量不得大于10㎜。d)

d)当搅拌头到达设计桩底以上1.5m时,应即开启喷粉机提前进行喷粉作业;当搅拌头提升至地面以下500㎜时,喷粉机应停止喷粉作业。

e)成桩过程中因故停止喷粉,应将搅拌头下沉停灰面以下1m处,待恢复喷粉作业时再喷粉搅拌提升。

f)需在地基土天然含水量小于30%土层中喷粉成桩时,应采用地面注水搅拌工艺。

4.6关闭搅拌机并用水清洗储料罐、灰浆泵、深层搅拌机及相应管道,以备再用。

江西省南康市龙岭至信丰公路工程A7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照Q/CSG10017.3—2007《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3部分:变电土建工程(上册)》中表5.4.14的规定执行。

第五节人工挖孔灌注桩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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