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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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修改)

1、卓越熙郡1#、2#、3#、4#、5#楼、地下车库及会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万路高家堡村北,1#、2#、3#、4#、5#楼均为地下1层、地上32层,主体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高度为96.5米,结构抗震等级为一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总建筑面积为120873.88m2。地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1299.93m2。因卓越熙郡1~5#建筑面积比较大,为了加强项目的管理,我项目部特将项目划分为两个小组,1#和2#楼为第一小组,3#、4#、5#楼为第二小组。

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部各部门,专业施工单位,直至作业班组职责明确,落实到人的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制。按该工程的特点设2名专职安全员,1、2小组各一个专职安全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根据甲方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DB41/T 2113-2021标准下载1、项目部安全管理网络图

附图一:项目部1小组安全管理网络图

附图二:项目部2小组安全管理网络图

2、建立完善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编写临时用电、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支撑系统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等方案的编制。

本工程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危险源部位是: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高空作业、施工用电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包括:

⑴、火灾事故⑵、高空坠落事故

⑶、触电事故⑷、机械伤害事故

⑸、物体打击事故⑹、施工现场坍塌事故

⑺、食物中毒事故⑻、其它安全事故

1小组副组长:连吉钢高武

成员:张卫锋潘潮江章潮福

2小组副组长:陈岳芳魏翔

成员:张卫锋田崇德霍生田

5、事故应包括处理及有关职责分工

⑴、组长:负责事故处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⑵、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人员的具体行动,实施决策。

⑶、小组成员:协助正、副总指挥工作负责研究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问题。分析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并组织力量抢险,保护要害部位,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7、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承建工程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8、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⑴、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互救,并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在组织抢救负伤人员时,应采取科学的方法保护施救人员安全的措施,不得盲目行事,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在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要封闭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在抢救伤员的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移动物品时,应做好标记。

⑵、发生有人员死亡或多人伤亡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在组织抢救伤员的同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公司负责人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建设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各简况。

⑶、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企业负责人及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发生死亡三人以上或多人伤亡事故,集团公司负责人及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⑷、发生中毒.坍塌、触电、火灾事故,施工现场的急救工作应当慎重,现场负责人首先要采取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创造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依据省政府及省建设厅或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指标,特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具体如下:

⑴、杜绝工程建设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⑵、年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1%以内;

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制定预防控制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坍塌事故、防止触电事故、防止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等预防控制措施。

1、“三安”、“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安全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不准把安全帽抛、仍或坐、垫。

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安全带上各种部件不准任意拆除。要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立网随施工层设置,并沿高全封闭,网高出施工层1m以上。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

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装临时护栏。

楼道板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筋)。

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护栏。

2、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⑷、使用自制的悬挑式脚手架或其他类型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经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科和分公司有关人员审查鉴定合格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拆装作业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

3、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⑴、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⑵、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载荷.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经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置放。

⑶、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4、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⑵、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⑶、支线架设:配电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滴水弯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直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理的并作标记。

室内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按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到近灯具表面。

电箱(配电箱、开关箱):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

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5、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证,持证上岗。操作证每年复查一次,无操作证不得上机操作。

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三定”责任制,施工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保、失修或带病的机械不得投入生产。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管理。

在各项目部“自检”、指挥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或业主)的验收和检查并按要求予以整改。

指挥部对整个工程的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项目部的工作失职、失误均视为本指挥部的失误。因而杜绝施工现场各作业单位不服从管理的不正常现象发生。

6、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⑴、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按消防法规的规定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工艺一道综合设计。

⑵、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⑶、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如: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并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⑷、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⑸、不准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可燃物品。

⑹、工程开工前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能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消防水源、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⑺、焊割使用的乙炔器瓶和氧气瓶存放间距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间距不得少于5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代替乙炔瓶使用。

⑻、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⑼、施工现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器火灾事故。

⑽、施工现场冬季取暖应制定防火、防中毒的措施

⑴、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不得从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⑵、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且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⑶、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⑷、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⑸、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和打桩作业。

⑻、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⑼、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特殊架子搭设和拆除、施工电梯、塔吊的安装和拆除,施工用电等特殊工程或作业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2、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依据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防止一般化。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行分级审批。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分公司、工程处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和技术人员编制和审批;大型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安全、技术部门编制和审批。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一道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逐级交底。

4、实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个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员都要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向参加施工的不同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双方应在交底书上签字。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⑴、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其中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不少于50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登记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

⑵、“三级”安全教育的级别划分是:一级安全教育指公司级,教育时间不少于15课时;二级安全教育是指分公司(项目部)级,教育时间不少于15课时;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班组(岗位)级,教育时间不少于20课时。

⑶、“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一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等;二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分公司(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要求,安全生产的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事项;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班组(岗位)安全生产的特点,主要危险和防护要求,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三不伤害”自我保护要求,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⑷、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⑸、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操工、塔吊工、起重工(包括指挥),打桩机和各种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合格证外,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课时。

⑺、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合格证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

⑻、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

2、安全培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和登记制度

⑴、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许可的培训部门负责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教师资格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

⑵、各企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负责本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一级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

⑶、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单位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二级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

⑷、项目部和作业班组负责本班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三级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

⑴、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⑵、公司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载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⑶、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⑷、各分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⑸、公司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的第三周进行,具体培训要求和安排详见劳动教育部门的通知。

⑹、《建筑劳务读本》及各种工法、工艺的培训,按上级要求,由劳动教育部门统一安排。

⑺、每年培训生产操作人员(含民工)不少于500人(其中装饰公司不少于100人),其他须培训人员由各分公司安排,每单位不少于20人。

⑴、建立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⑵、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在进行安全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时要做到“三定四不推”。“三定”即: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对隐患进行整改。“四不推”即:凡本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班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推给上级政府。

⑶、每个项目部都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

⑷、项目部要抓好自身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能以上级检查代替自身检查,不能以大检查代替制度检查。

⑹、各分公司每月对所属工地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安全员每天要对施工现场至少巡查一次。

⑺、生产班组每天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班组实行“专检与群检”相结合,责任落实到人,把好安全关。

⑼、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每次检查都要做好记录。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检查及整改程序

⑴、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工程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将整改内容复印一份报公司备案。

⑵、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按要求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一天,报公司复查后,再将有关情况报检查执行部门备查。

⑶、对整改不能到位的工程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公司将进行处罚,并实行强制措施,确保其整改符合要求。

⑴、每季度对所属工程进行检查,各工程项目部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认真按要求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照片,经工程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备案。

⑵、公司工程管理科应在接到整改回单的三天内,对工程进行复查。

⑶、复查后,工程仍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公司将按职代会通过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部进行处罚。

⑷、公司签发的整改单,必须安“三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前后的照片和整改回单一起报公司,不报者每次处罚5000元,已报经复查,各工程在开工前,应向公司提交整改工程安全生产经费的概算。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管人员,一律戴安全帽,若发现不戴者,每人一次罚款10元。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听从安全员指挥,服从分配,操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按操作规程施工,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除追究其事故责任外,还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牢固,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在脚手架上放砖只允许单元侧摆三层,违者罚款10元。

在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设置围栏或盖板架网寻防护措施,如发现未加防护者,一次罚款50元(罚安全员);

现场电气装置必须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如正在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未设漏电保护器,扣罚现场电工10元,并发停工通知书。

现场的机械、管理、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非机械工不得操作,违章者罚款50元。

脚手架距地面三米以上,要设置安全网,在没有防护措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违章罚款10元。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严禁在现场打闹、追逐、违者罚款10元,并且要求换掉,当天作旷工处理。

现场发生事故后,除采取必要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外,事故现场严加保护,不得任意破坏,并及时报公司有关负责人。

凡违反规定者,其罚款一律由本人负责,由安全员出罚款通知书,由项目经理签字,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⑵、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⑷、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必须通过的内容

⑴、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⑵、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O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⑶、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必须认真执行《陕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指定的培训单位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隔两年组织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参加复审。

6、公司人事部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并按建设部规定每年对他们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7、各工程项目聘用和安排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性,并按规定复印操作证正本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备查。严禁无证和持无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1、公司建立季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决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2、安全生产会议的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文件、决定、标准、规范;听取各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施工现场文明措施

1、现场围档必须按照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新开工项目文明施工交底》施工,围墙厚度一律采用240mm砖墙。围墙内外侧要砂浆抹平,刷白。临街工程围墙高度不低于2.2m,用砂浆抹平刷白,外侧距地面50cm1:3水泥沙浆勒脚;非临街工程围墙高度不低于1.8m,内外侧砂浆抹平刷白。围墙顶部均为简易仿古压顶。

⑴、施工现场设进出口大门,位置要适宜。

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

⑷、大门上应设立企业标志。

⑴、施工现场地面应做硬化处理,但搅拌机场地、物料提升机场地,砂石堆放场地及其他原材料堆放场地等易集水场地,必须混凝土硬化。其他场地可采用砖铺地或砂石硬化。

⑵、道路必须畅通,施工现场道路应在施工总平面图上标示清楚,道路不得堆放设备或建筑材料。

⑶、施工现场场地应有排水坡度、排水管、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做到排水畅通、无堵塞、无积水。

⑷、施工现场应设污水沉淀池,防止污水、泥浆不经处理直接外排造成市政下水道堵塞,污染环境。

⑸、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吸烟,应设专用吸烟室,做到方便作业人员吸烟,又要防止火灾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要有应急预案。

⑹、现场绿化: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必须有适当绿化,如盆景、图画,并尽量与城市绿化相协调。

⑴、施工现场办公室应张挂总平面布置图,现场材料堆放应与总平面图标示位置一致,不得随意堆放。

⑵、堆放材料应有标示牌,其标牌内容为:名称、规格型号、批量、产地、质量等内容。

⑶、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并按下列规定堆放:

①、钢筋堆放垫高20cm,一头齐,并按不同型号分开放置。

②、钢模板堆放垫高20~30cm,一竖一丁,成方扣放,不得仰码。

③、钢管堆放垫高20~30cm,一头齐,并按不同型号分开堆放。

④、机砖堆放应成丁成排,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0层。

⑤、砂、石堆放在砌高60~80cm高的池子内,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

⑥、袋装水泥堆放:水泥库要有门有锁,要有防潮措施,堆放高度小于10层,远离墙壁10~20cm,并要插上品名标牌。

⑦、建筑废旧材料应集中堆放于废旧材料堆放场,堆放场应封闭挂牌。

⑷、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不用的机械设备、机具及时出场。

⑹、易燃物品应分类堆放,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存放,存放点附近不得有火源,并有禁火标示及责任人标示。

⑴、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及办公,施工楼层严禁住人。

⑵、施工现场的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原则上应相互分离,并有隔离带。对于施工现场特别狭窄难以分开的,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生产区进口应设整容镜,两边写对联“用好保护用品、保障安全生产”或“为了个人和他人安全,请用好安全防护用品”等标语。生产区进口处应有值班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托鞋等违规人员及小孩禁止入内。生活区应设茶水处,并有责任人和形象标示,茶水桶应落锁。

⑶、现场临建设施(一般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项目部工会小组办公室、食堂、餐厅、宿舍、仓库、厕所、淋浴室、门卫室、医疗室、配电室、钢筋棚、木工棚等)檐高应大于3m,设前后窗,窗口面积大于(1.5×1.8)m2,并在搭建前必须由项目技术人员负责设计施工图,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总工批准后方可搭建。

⑷、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油毡、竹板等易燃材料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宿舍内应有通风、透光、保暖、消防、防暑、防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六人以上宿舍门应向外开,室内电线排线整齐,统一使用钢管床,床与床间应留1~1.5m的活动空间;宿舍要配备职工贮物柜、碗柜、学习用具等并在墙上悬挂卫生管理制度,宿舍人员名单、责任人及值日表和其它有关标语,宿舍内每个职工应该配置有关学习资料。宿舍内严禁堆放施工用具等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头应设床头卡,内容显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夏季宿舍必须安装电扇。

⑸、宿舍周围应清洁卫生,有排水明沟不积水,宿舍有防盗措施,保安人员要经常巡逻检查。

⑹、施工现场应设住外人员更衣室,内配更衣柜、衣架等设施。

⑺、施工现场适当位置(一般设大门口附近)设安全生产教育台,两侧可写对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语,横批定“安全生产教育台”。

⑴、建立消防制度,配备灭火器材,并有消防措施。

⑵、消防器材配备:灭火器一般每处不少于3个,并满足消防要求。

⑶、制定动火审批手续和实行防火监护制度。

⑷、本工程内应设临时消防。

⑸、工程内设消防给水管网:

工程内临时消防栓,竖管不应少于两条,宜成环状布置,每根竖管的直径应根据要求的水柱股数,按最上层消防栓出水量计算,但不应小于100mm。

⑹、工程内临时消防栓及其布置

⑺、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

①、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10L灭火器1只。

②、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配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障人员畅通。

③、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量种类的灭火器。

④、仓库或堆放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类型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0m。

⑴、生活区内应设供职工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学习室,娱乐室)。

⑴设立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等。

⑵、办公区正中央挂六牌一图。按公司的统一标准制作。严禁将六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⑶、标牌挂设应做到规格统一,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摆放位置合理。

⑷、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警示牌。

⑸、现场大门外,除工程效果图外,还应该有企业及工程简介和企业的有关荣誉奖牌彩印件,以提高施工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

⑹、现场防护棚,安全通道的顶部防护层以下所有钢管,防护栏杆均要刷黄色,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气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要上、下两层竹扒,间隔70cm。

⑴、厕所,墙壁贴白色瓷砖,高度不小于1.8m,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必须硬化。厕所不得漏天设置,对于孔洞,要有砂门或砂网封闭,门口挂形象标示。六层以上建筑,应隔层设小便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无气味。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清理。要有灭蚊蝇孳生措施。

⑵、职工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防蝇防鼠,炉堂门应设在室外,灶台上方必须加设大型换气扇,凡是有空洞的地方均要用纱网防护,食堂门底部要加设20cm高薄钢板,地面硬化,内墙面贴高度不小于1.8m高的白瓷片,案板台也应全部贴瓷砖。

⑷、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墙壁刷白,并贴2m高的瓷砖墙壁,门口要喷涂形象标示,挂纱席或纱门,顶部出气孔要用纱网封闭。室内应配更衣柜、更衣椅、防水灯等设施。

⑸、施工现场应设茶水供应设施,茶水桶要落锁,专人管理。

⑹、现场仓库严禁住人、做饭,各种物品应堆放整齐,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凳记卡。

⑺、现场卫生要定人分区分片管理,并建立相应卫生责任制。

⑵、一般工地应配备医药保健箱及急救药品(如创可贴、胶带、纱布、霍香正气水、仁丹、碘酒、红汞、酒精等),和急救器材(如担架、止血带,氧气袋、药箱、镊子、剪刀等),以便在意外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抢救,不扩大险情。

⑶、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应在流行病高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在适当位置张贴卫生知识宣传挂图。

⑴、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并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

⑵、对夜间施工产生噪音的工序,以及因生产工艺等特殊情况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工程项目,应经当地政府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批准,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夜间施工。

⑶、施工现场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⑷、施工现场应制定因夜间施工的机械噪声、运料车辆影响周围道路交通及施工时砖块和其他物品高处坠落损坏附近居民房屋、烟尘污染周围环境等方面的不扰民措施。

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

1、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事先应充分了解现场的工程水文地质资料,并查明施工现场内是否有地下电缆或天然管道等地下障碍物,是否与勘察情况吻合,否则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开挖后坡度过大的位置要采取护坡措施。雨季时要注意观察发现有裂缝、落土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基础支护,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时,要设置照明。

5、基坑四周要支搭两道护栏,并加警告标志。

基坑周边防护栏杆设置如下图所示。

⑴、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⑵、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⑶、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⑷、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2、结构承重外脚手架:

⑴、立杆:采用48㎜的钢管,壁厚为3.5㎜,立杆基础平整、夯实,下脚加通垫板,并设金属板墩或绑扫地杆,接长搭接使用“一字型”对头长扣,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⑵、大模杆采用48㎜的钢管,壁厚为3.5㎜,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8m。

⑶、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严禁有跳头板。

⑷、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⑸、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45度~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6根立杆为宜,每根钢管与立杆连接不少于3个。

⑹、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⑴、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⑵、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⑶、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⑷、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⑸、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⑹、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⑴、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⑵、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要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模板必须有一定刚度,而加固支撑和连接杆必须牢固,确保结构的几何尺寸。

⑴、支撑要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⑵、支撑四米以上的模板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四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凳上下。

⑴、拆除时要严格遵守拆模作业要点的规定。

⑵、在高处拆除时要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

⑶、工作前要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⑷、严禁操作人员站在要拆除的模板上。

⑸、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要及时运走或是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坠落。

⑹、拆模间隙时,要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四、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透物件禁止抛掷。

⑴、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天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⑵、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⑴、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⑵、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电梯井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⑴、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车道。

⑵、绑扎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⑶、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5、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⑴、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⑵、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6、各种洞口及临边的防护

在结构四周边线以内50cm处设置全封闭式的护身栏杆,使用φ48×3.5钢管,其高度不低于1.2m,立杆间距不大于2m,竖向每隔0.6m设一道通长纵向水平杆,每隔一根立杆设一道三脚撑。钢管护身栏杆上刷黄黑间隔的油漆,并挂醒目标志牌,护身栏杆挂密目安全网,临边四周1m范围内不准堆料、停放机具。

结构楼层周边防护栏杆立面图

楼梯的侧边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钢管立管从楼梯井内搭设,侧边沿楼梯坡度方向设一道1.2m高的护身栏杆,侧边底部设18cm高踢脚板。

楼梯临边防护平面示意图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0mm但大于25mm的孔口,应使用坚实的木盖板盖严,并牢固固定。楼板面等处边长250~500m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其它各类洞口,应使用竹、木等材料作盖板,均衡搁置盖住洞口并牢固固定。

边长在500~1500mm的洞口,应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1000×1000mm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处于剪力墙的墙角或其他不便于盖板防护的洞口,应预设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

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边长1500~2000mm的洞口防护

边长2000~4000mm的洞口防护

墙面竖向落地洞口,应加装防护门栅,门栅网格间距不应大于150mm,或采用防护栏杆,下设200mm高的挡脚板。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0.8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应加设1.2m高临时护栏。洞口处防护栏杆的用材、连接、固定与临边防护栏杆相同。

五、安全通道的防护措施

安全通道设置在单元楼梯进出口处,挑空两根立杆、跨越三步三跨,大小为3m×4.0m(宽×高)。出入口处再搭设3.0m×4.5m×6.0m的防护棚,上铺50mm厚的双层脚手板。

在出入口两侧的内、外排单立杆处分别增设一根辅立杆,并高于门洞1~2步,立柱用短管斜撑相互联系。上方悬空立柱处增加两根斜杆,斜杆与各主节点相交处用扣件固定。洞口上方增设两道横向支撑,应伸出斜腹杆的端部,以保证立杆悬空处的整体性。门洞两侧分别增加两根斜腹杆,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在15cm内。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应在相交的大横杆处增设一根小横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必须接长时用对接扣件连接。

在安全通道处进出口处悬挂安全标语和警示标志,如下图所示: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具体规定。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七、塔吊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塔吊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档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要灵敏有效;起重机的超载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要齐全有效。

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塔身、塔臂的各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一篇较完整的高速公路施工组织设计⑴、被吊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⑶、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⑷、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⑸、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⑹、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⑺、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施工组织设计-人行道工程⑻、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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