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荷高速公路盐田港支线第五合同段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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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荷高速公路盐田港支线第五合同段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计划

深圳市机荷高速公路盐田港支线

中铁大铁局集团湖北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1.安全生产目标及方针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和重大交通、火灾、机械、爆炸等事故,年负伤频率≤7‰,重伤频率≤0.5‰。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某生活小区节能改造施工组织设计.doc,预防为主。

2.3《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

3.本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防范重点如下:

高空作业施工、起重伤害、触电电击、机械伤害、火灾事故、防通事故。

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搞好生产的重要因素,关系到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工程建设的目标的实现。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各级专职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在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同时,还要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保证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执行安全奖惩办法,未出任何安全事故者可得到奖励;否则,处罚金,情节严重者,进行行政处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对全体员工进行施工中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保证安全的认识,同时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安全员,保证施工中的一切活动不危及人身安全。

5.1.3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责任制:一级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二级安全管理由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三级安全管理由作业队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质量部负责。

施工前,做好技术准备和资源准备,并向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严格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运输、设备管理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

竣工后,必须达到验收条件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申请竣工。

5.1.4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

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先培训,后上岗。劳务工只从事辅助性工作,并且有正式职工带领施工。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5.1.5配足安全管理资源

配备经培训考核持证的安全、技术和检查人员;制定施工安全技术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设置用电安全保护装置和消防设施;配备施工机械安全装置;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测定扣件紧固的力矩扳手、风速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保障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5.1.6编制重点、难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本工程的规模、结构、环境等实际情况,施工前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编制相应的重点难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部编制以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装拆安全技术措施;大型临时设施装拆安全技术措施;架桥机架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预防火灾事故措施;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

5.1.7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制定并执行以下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设计制、安全技术交底制、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交接班制、安全操作挂牌制、安全生产检查制、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采购制度等。

5.1.8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操作、指挥的不安全行为由项目经理或生产副经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复查,以确保符合安全文明要求,并做好安全记录。

建立以生产副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按照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对安全防护用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杜绝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进场。

对中、小型机械等安全设施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挂牌使用。

大型机械设备按照经过审批的安装方案规定进行验收,安装完毕后经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特殊类型的脚手架及施工设备,按照经过安全保证计划中指定的搭设方案进行验收,并每提升一层验收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用电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对施工过渡方案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对工地防火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对环境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要求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与违章作业。

对职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检查,有违章严肃处理。

5.1.9严格控制事故隐患,做好事故预防

按安全保证计划中中要求实施各阶段、各工种的安全操作。同时,项目经理部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并结合具体施工对象增加补充的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责任人当场指出,制止违章作业,限期纠正,任何人不得干涉。

项目经理部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组织复查验收,并保存验证记录。

5.1.10认真做好安全预防措施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健全和正常运作是预防的根本。推行全面、全过程、全员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工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日常的监督、检查、指导。针对性安全交底和教育是预防事故的必要手段。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

项目经理部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进行安全检查,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

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

5.1.11严格执行事故处理程序

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至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事故调查: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

在查明原因、在有调查结论的前提下,由项目安全员提出纠正、防范措施的建议。根据建议,由有关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进行审核批准。安全质量部监控纠正措施的落实,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工过程。

5.1.12安全奖罚制度

在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具备条件的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能圆满的完成本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的班组和作业队。

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和班组。

能模范地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能积极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作业队、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对月、季安全检查中名列第一的单位分别奖励3仟元至1千元;对施工中安全工作积极主动,安全意识强,确保杜绝各类事故,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5百元至1千元。

对在月、季、年中评出的安全生产个人各奖励5佰元、8佰元和1千元。

对能够实现我公司安全目标的项目经理、总工给予通报表彰,并做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对在安全管理、预防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在晋级提升职务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条件。

对施工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人身作伤亡事故的单位及主管工程的安全的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罚款1万元和2仟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罚款3~5佰元:

施工作业违反“六不准”;破坏事故现场或隐瞒事故不报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安全设施不使用的或自行拆除的;发生事故隐患不及时上报的;无上岗证的;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严重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

对不能实现我公司安全目标的项目经理和总工,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撤职、降职处分。

对在施工中严重违章,未造成后果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等处分。

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的责任者,可视事故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分。

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5.2桥梁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桥梁施工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施工具体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对桥梁施工中的辅助结构进行安全检算,考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工地内设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设照明设施,不得擅自拆除。

开挖基坑时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下挖符合基底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用吊斗出土时,设信号指挥;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机具、材料、弃土等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采用护壁时,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拆除支护根据土质情况,自下而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回填夯实。

灌筑混凝土基础时,搭设灌筑平台及运料走道,并设置防护栏杆。当漏斗孔挪移时,漏斗外边空隙应封闭严密。

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设脚手架平台;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桥梁墩台模板就位后,立即固定位置,以防倾倒伤人。当借助吊机吊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拨移。

负责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本标段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人力、资金、设备、物资等资源,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起吊设备起吊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新。

各种施工机械制订相应的、详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夜间作业时,设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架梁按照架桥机施工规程执行。

5.2.1施工现场的安全准备

施工现场内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检验试验人员、测量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装吊工、司机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

设置安全标志,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安全标志牌。

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落实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场的计划;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

5.2.2现场防火的安全技术措施

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各类房屋、库房、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全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木工间、危险品仓库、配电间、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专人监管。

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施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地下电缆、给排水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及走向,对周围的建筑物要确定其位置,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触及到地下构造物、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文物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必须严格执行明火审批制度。明火作业时,监护人和灭火器材应及时到位。

建立经理部、作业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

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5.2.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由专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维修电工)进行。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

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库房、油库严禁烟火,油库施工场地要安装避雷装置。

现场照明: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配电箱、开关箱: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架空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接地接零: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二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用电管理: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内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齐全。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用电设备,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配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电工晚间值班必须双人上岗。

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施工用电中常见通病必须杜绝。

5.2.4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人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按照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做到:工作前检查、工作中观察、工作后保养。

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通视良好的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司机、指挥及拆装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中、小型机械的使用:项目部指派机管员负责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平时做好检查机械运行情况;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上岗;按规定搭设机械防护棚;机械设备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督促机操人员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电具、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

5.2.5架桥机安全技术措施

架桥机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制订方案,经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或拆除)前,由总工程师组织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进行装拆安全技术交底,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架桥机安装(或拆除)时,由安全质量监察部安排设置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签认后方可使用。

对架桥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架桥机每次移动到位后均应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地面3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每半年应做一次鉴定。

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在距边缘1.2~1.5m处应设置护栏或架设护网,且不低于1.2m,并要稳固可靠。

从事架子施工的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进行模板施工,高度超过2米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

使用脚手架必须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脚手架应搭设牢固,脚手板外伸悬臂,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整修,不得浮起活动。脚手架使用的材料,必须坚韧耐用,尺寸符合下列规定: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70mm,竹杆不得小于80mm;横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80mm,竹杆不得小于90mm;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铺设坡度不得陡于1:3,陡坡部分应加钉防滑木条。脚手板接头应设在撑杆上,不得悬空;靠近架空电线搭拆脚手架时,应严格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一般动力线2m以上,照明线1m以上);作业中应时刻注意,防止碰触架空电线。

人员上下通行要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准攀登模板、脚手架、或绳索上下,并作好“三宝”、“四口”等防护措施的管理。

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

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设置密孔阻燃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

脚手架拆除时,应经技术部门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逐步下降进行;严禁将架杆、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

施工平台应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灯火照明。

5.2.7雨季、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及时排除。

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措施;架桥机要有固定措施。同时原料、成品、半成品也须有防雨措施。

雨季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步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同时做好现场排水工作。

夏季要有防暑降温措施,杜绝中暑事故的发生。食堂要保证卫生并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雨季施工防雷击,防机械倾斜。

定期检查落实雨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制定防御‘大暴雨、风暴潮’和一旦出现险情和事故的应急防范措施,并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

加强气象预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提前做好针对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疏通和完善临时排水系统,加固裸露的边坡,保持施工便道稳固与畅通。

5.2.8机械设备安全

1)所有施工设备和机具在使用时均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必要的试验和维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各技术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大型机械的保险、限位装置防护指示器等必须齐全可靠。

2)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操作,驾驶员应作好例保和记录。

3)各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盖等要齐全可靠。

4)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须按规定保持距离。

5)作业时,机械停放稳固,臂杆幅度指示器灵敏可靠。

6)电缆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

7)各类机械配挂技术性能牌和上岗操作人员名单牌。

8)必须严格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5.2.9危险品管理措施

1)建立严格的危险品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2)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存放、使用严格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DB5227/T 080-2016 黔南州茶园旅游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5.2.10夜间施工

施工安排时,尽量避免或减少夜间作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夜间施工时各级组织机构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加强复核检查制度,确保技术资料准确无误。

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

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夜间工作有良好的照明条件,确保安全和质量。

夜间施工,在工程施工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并维修必要路灯、灯标DB44/T 1646-2015 射灯用LED模块技术规格要求.pdf,以为施工人员和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6.3安全机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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