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施工招标文件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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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施工招标文件智能化施工招标文件是针对建筑工程项目中智能化系统建设与实施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明确项目需求、技术标准及合同条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目标。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以及能源管理系统等。
文件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项目概况,详细说明工程背景、规模、地点及工期要求;第二,技术要求,明确智能化系统的功能、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标准,强调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第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包括资质等级、业绩要求及技术实力评估;第四,评标办法,采用科学合理的评分体系,综合考量技术方案、报价、服务保障等因素;第五,合同条款,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本招标文件注重技术创新与应用实践相结合,鼓励使用先进技术和绿色环保解决方案,以提升建筑智能化水平,实现高效管理与节能减排。同时,文件强调信息安全与数据保护,确保智能化系统运行稳定可靠。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吸引优质企业参与竞争,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市桥街泰安园拆迁安置区工程外墙综合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施工方案10.3 包干费用的报价
A、特、大型机械运杂费(包括进退场、安拆费):中标人不论实际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是否增加或变动,机械运杂费均不予调整,一次包死。
B、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C、完工后场地清除的费用
D、施工用水用电二次引入费用;
E、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中标人和有关管理部门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中标人负责。如给建设单位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建设单位可从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回。
F、凡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管理费(如街道管理费、行车干扰费、环保费等)一次性包死,今后不论是否漏项,均不予调整;
G、投标人在本工程施工当中,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设施、设备、人员、材料堆场等,必须控制在总平面图划定的范围内。如果超越了该范围而引起的二次搬运及施工场地原因产生的二次搬运等费用,均已包含在自报的包干费用中。
H、总包管理费、施工配合费,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费及有关专业施工配合费均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包干使用,今后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费及有关配合费将从中标单位的合同价中扣取。
10.4 各项包干费用应在报价表中分项标明。已列入包干费用的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得再计取。
10.5 单列费用的报价
根据xx 市建设局温建建[2003]75号文件规定,下列三项费用单独计取,不得优惠。
10.6 本工程材料指标按照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指标为准。今后材料如需调整的,其价格则参照xx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2005年6月《xx 工程价格信息》的市场信息价为基准价进行调整。
10.7 商务标的组成
②工程工期投报表(附件2);
③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3);
④工程投标包干费用取定表(附件4);
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5);
⑥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汇总表(附件6);
⑦工程成本测算分析要求 (附件7);
⑧项目拟分包情况表(附件8);
⑨授权委托书(附件9);
商务标必须按上述规定内容要求及顺序编制装订。
11、投标报价的其它有关规定
11.1材料单价以市场调查价为准,可参考2005年8月份《xx 市工程价格信息》的市场信息价。
11.2根据《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本工程为安装贰类工程。
11.3本工程投标报价(无企业施工定额)、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指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项目内容)执行以下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
(1)《全国统一安装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
(2)《全国统一安装预算定额(1996)》;
(3) xx 市建设局温建建(1999)276号《关于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新计价依据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及xx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有关规定;
(4) xx 市建设局建建(2003)7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三项费用单独计取的通知》文件;
(5)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xx 补充定额;
(6)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1994)》及xx 市部分材料补充价格;
(7)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浙江省(1994)台班单价表》;
(8) 根据《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与有关造价政策的规定,本工程为安装贰类工程,取费标准确定如下:
注:1、上述5、6、7、8项的计费基数为工程造价;
2、除以上各项费率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9) 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新增项目的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后,按投标人的中标造价相对标底造价的下浮率((标底造价-中标造价)/标底造价×100%)下降(按实际综合定价和甲供材料不降)后即为新增项目的工程结算造价。
11.4工程竣工结算时包含暂定材料价或暂定综合价的子目,原则上以暂定材料价或暂定综合价为基数进行退价,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中该部分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暂定材料价或暂定综合价时,则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退价,若发现中标人投标报价中该部分报价低于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材料价或暂定综合价时,则按招标人提供的暂定材料价或暂定综合价退价。
12、投标货币
12.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xx 市招投标中心
14.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合同须经市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③ 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
④ 经查实有串标、围标、哄抬造价行为。
15、投标预备会
15.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5.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5.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5.4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
15.5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6.1 本工程不允许替代方案。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8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商务标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正本为准;
17.3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要求
18.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将商务部分(包括投标函格式)按正本、副本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水箱施工方案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包括投标函格式)装在标函袋内密封,并贴上标书封条,标函袋及封条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
18.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名称及送标时间等。
18.4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单位公章不得以各类专用章、分公司章、办事处等其他形式的非法人印章代替,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商务标还必须同时加盖建筑工程专业概预算编审人员印章或造价工程师专用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8.5投标文件密封袋统一使用由xx 市xx 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监制的标函袋,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9.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西安]超高层办公商务区设计文本pdf2020,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19.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迟交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