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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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

铝合金门窗是一种以铝合金型材为主要材料制成的门窗产品,因其优越的性能和美观的设计,广泛应用于现代建筑中。铝合金门窗具有轻质、高强度、耐腐蚀等特点,不仅提升了建筑的整体外观,还满足了人们对节能环保、安全舒适的需求。

在节能方面,铝合金门窗可通过断桥技术实现隔热保温功能。断桥铝门窗通过在铝合金型材中间加入隔热条,降低热传导,从而减少室内外热量交换,达到节能效果。这种设计特别适合寒冷或炎热地区,有助于降低空调和暖气的能耗。

铝合金门窗还具备多样化的颜色和款式选择,可满足不同建筑风格的需求。表面经过氧化处理后,不仅耐磨耐用,还能呈现丰富的色彩和质感建筑技术交底--抹水泥砂浆,提升建筑的美观度。

总的来说,铝合金门窗以其优良的性能、环保节能的特点以及灵活的设计,成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人们提供了更加舒适、安全的生活空间。

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指标值P、应符合表

表8 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分级

级应在分级后向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5.6.1.2性能要求

外门窗在各性能分级指标值风压作用下,主要受力杆件相对(面法线)挠度应符合表9的规定;风 用后,门窗不应出现使用功能障碍和损坏。

表10外门窗水密性能分级

注:第6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

5.6.2.2性能要求

外门窗试件在各性能分级指标值作用下,不应发生水从试件室外侧持续或反复渗入试件室内侧、 溅或流出试件界面的严重渗漏现象

门窗的气密性能分级及指标绝对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注:门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即单位开启缝长或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

量可分为正压和负压下测量的正值和负值

11 门窗气密性能分级

门窗试件在标准状态下,压力差为10Pa时的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a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 应超过表11中各分级相应的指标值

5.6.4空气声隔声性能

5.6.4.1性能指标

外门、外窗以“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十C)”作为分级指标;内门、内窗以“计 声量和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R十C)”作为分级指标。

5.6.4.2性能分级

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表12的规定

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

注:用于对建筑内机器、设备噪声源隔声的建筑内门窗,对中低频噪声宜用外门窗的指标值进行分级;对中高频 噪声仍可采用内门窗的指标值进行分级,

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分别应符合表13的规定

5.6.6.1性能指标

门窗遮阳性能指标一一遮阳系数SC为采用JGJ/T151规定的夏季标准计算条件,并按该规程计 算所得值。

门窗遮阳性能分级及指标值SC应符合表14的规

表14门窗遮阳性能分纟

注:T.值大于0.60时应给出具体值。

5.6.7.2性能要求

有天然采光要求的外窗,其透光折减系数T,不应小于0.45。同时有遮阳性能要求的外窗,应综合 考虑遮阳系数的要求确定。

8.1 门、窗应在不超过50N的启、闭力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 8.2带有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地弹簧)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叠推拉窗和无提升力平 的提拉窗等门窗,其启闭力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6.9反复启闭性能

5.6.9反复启闭性能

5.6.9.1性能指标

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 带闭门器的平开门、地弹簧门以及折叠推拉、推拉下悬、提升推拉、提拉等门、窗的反复启闭次数由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6.9.2性能要求

门、窗在反复启闭性能试验后,应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10 耐撞击性能(玻璃面积占门扇面积不超过50%的平开旋转类门) 30kg砂袋170mm高度落下,撞击锁闭状态的门扇把(拉)手处1次,未出现明显变形,启闭无

常,使用无障碍,除钢化玻璃外,不允许有玻璃脱落现象

门扇在开启状态下施加500N垂直静载15min,卸载3min后残余下垂量小于3mm,启闭 使用无障碍。

5.6.12抗静扭曲性能(平开旋转类门

门扇在开启状态下施加500N水平方向静荷载5min,卸载3min后未出现明显变形,启闭 使用无障碍。

6.1.1材料及附件的质量验证

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及附件进厂时,检查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随行技术文件,验证其所标示 能和质量指标值与本标准附录A所示相应标准(或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基材壁厚采用分辨率为0.5μm的膜厚检测仪和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在型材的不同部位分 别测量表面处理层膜厚和型材壁厚(总厚度),测点不应少于3点。基材的实测壁厚为型材壁厚与膜厚 之差并经计算求得,精确到0.01mm,取平均值。 型材尺寸偏差检验按GB/T5237.1的规定执行

钢材表面热浸镀锌、锌电镀及防锈涂料处理层厚度检验按GB/T4956的规定进行;钢铁黑色氧化 膜质量检验按GB/T15519规定进行

玻璃的品种、厚度及质量按6.1.1的规定进行事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相容性与粘结性试验按GB16776的规定进行。

五金配件承载能力及反复启闭性能和紧固件的材质与力学性能,按6.1.1的规定进行验证 6.2外观 按GB/T14952.3一1994第7章规定的观察条件,采用钢直尺及目视观察法检验。 6.3 尺寸 采用钢卷尺、钢直尺、游标卡尺、深度尺、塞尺检验。

采用目视观察和手试方法检查。

6.6.1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

按GB/T7106的规定,以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的顺序进行试验 6.6.2空气声隔声性能 按GB/T8485的规定进行试验。 262

按GB/T8484的规定进行试验;或按JGJ/T151规定,在冬季标准计算条件下计算门窗传热系数。

在按GB/T2680规定实测门窗单片玻璃太阳光光谱透射比、反射比等参数基础上,按JC 规定,在夏季标准计算条件下计算门窗遮阳系数SC值。

6.6.5采光性能(外窗)

6.6.7反复启闭性能

09381:2005的规定进行试验。

表16 门窗性能检验试件分组、数量及试验顺序

7.1.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出厂检验项目为5.2外观、5.3.2.1门窗及框扇装配尺寸偏差和5.4装配质量。 7.1.3型式检验项目为5.2外观、5.3尺寸、5.4装配质量、5.5构造和5.6性能的全部项目 7.2出厂检验

7.2.1.1外观和装配质量为全数检验。 7.2.1.2门窗及框扇装配尺寸偏差检验,从每个出厂检验(交货)批中的不同品种、系列、规格 抽取10%且不得少于3橙。

7.2.2判定与复验规则

抽检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抽检产品检验结果如有多于1橙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抽检项目中如有1橙(不多于1橙)不合格,可再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双倍数量产品进行重复检验。 重复检验的结果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项目合格,复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 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Ba) 1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2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原材料、构造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f 正常生产时应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7.3.2组批与抽样规则

检验合格的检验批中,按表16规定的数量随

产品型式检验应选取各种用途、类型、品种、系列中常用的门窗立面形式和尺寸规格的单橙基本门、 窗作为代表该产品性能的典型试件。铝合金门窗型式检验典型试件立面形式及规格参见附录B。

抽检产品全部符合5.2~5.6项目要求,该产品型式检验合格。 外观、门窗及框扇装配尺寸偏差、装配质量检验项目的判定和复验应符合7.2.2的规定。 性能检验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可再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双倍试件对该不合格项进行重复检验,重复 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项目合格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承台施工组织设计,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铝合金门、窗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或商标; b)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c) 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 d)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铝合金门、窗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或商标; b) 2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C) 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 d 2 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3.1.2警示标志和说明

门窗结构复杂、开启方法比较特殊,使用不当会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使用安全的产品,应设 有效的使用警示标志和说明(包括文字及图示)

8.1.3.1本章8.1.1a)~d)要求的产品标志内容应采用铝质、不锈钢标牌或其他材料标牌标示,标牌 的印制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8.1.3.2门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等明显部位。 8.1.3.3窗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窗扇挺侧面等适当部位(开启后可看到)。 8.1.3.4产品使用警示标志和说明应在门、窗的把手或执手等启闭装置附近粘贴醒目的警示说明 标签

8.2.1年 每个出厂检验或交货批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的编制应符合GB/T14436规定。 8.2.2门窗批量产品合格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超高层(120m)写字楼施工组织设计a)产品名称、商标及标记(包括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b)产品型式检验的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参数值; c)产品批量(模数、面积)、尺寸规格型号;

GB/T 847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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