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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是一部专门针对电力行业焊接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规范文件,旨在确保电力建设中焊接工程的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该规范详细规定了电力设备和设施在焊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工艺标准以及验收方法,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核电站、风电场、输变电工程等电力相关领域的焊接施工。
本规范涵盖了焊接材料的选择、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资格认证、焊接设备要求、焊接环境控制等内容。同时,对各类金属材料(如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耐热钢等)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了明确规定,以适应不同工况下的焊接需求。此外,还对焊接接头的外观质量、无损检测(如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磁粉检测等)、力学性能测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焊接接头的强度、韧性和抗裂性能满足设计标准。
该规范强调全过程质量管理,从焊接前的准备、焊接过程的监控到焊接后的检验与修复,均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科学的验收标准,有效减少了焊接缺陷的发生,提高了电力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为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技术依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不仅指导施工单位进行高质量的焊接作业,也为监理单位和验收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评判依据,推动了电力工程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
基坑内支撑水平刚度计算的探讨 (2)坡口处母材无裂纹、重皮、坡口损伤及毛刺等缺陷。
(3)坡口加工尺寸符合图样要求。
表4.0.2 焊接接头基本形式及尺寸
注:①钨极氩弧焊与电弧焊的焊口结构尺寸相同。
②壁厚小于或等于6mm的受热面管子也可只用氩弧焊打底与盖面。
③壁厚大于6mm的管子可用氩弧焊打底,电焊盖面。
④封头的δ1值按设计规定;f值可按设计规定,且不小于20mm。
⑤搭接尺寸L=5δ,且不小于30mm。
(4)在第4.0.5条规定的清理范围内无裂纹、夹层等缺陷。
4.0.5 焊件在组装前应将焊口表面及附近母材内、外壁的油、漆、垢、锈等清理干净,直至发出金属光泽。清理范围规定如下:
(1)手工电弧焊对接焊口:每侧各为10~15mm。
(2)埋弧焊接焊口:每侧各为20mm。
(3)角接接头焊口:焊脚K值为+10mm。
4.0.6 对接管口端面应与管子中心线垂直。其偏斜度Δf不得超过表4.0.6的规定。
表4.0.6 管子端面与管中心线的偏斜度要求
4.0.7 焊件对口时一般应做到内壁齐平,如有错口,其错口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4.0.7.1 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 mm。
4.0.7.2 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焊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3 mm。
4.0.8 不同厚度焊件对口时,其厚度差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1)内壁尺寸不相等而外壁齐平时,可加工成图4.0.8(a)的形式。
(2)外壁尺寸不相等而内壁齐平时,可加工成图4.0.8(b)的形式。
(3)内外壁尺寸均不相等时,可加工成图4.0.8(c)的形式。
(4)内壁尺寸不相等,厚度差小于或等于5mm时,在不影响焊件强度的条件下可加工成图4.0.8(d)的形式。
图4.0.8 不同厚度对口时的处理方法
(a)内壁尺寸不相等;(b)外壁尺寸不相等;
4.0.9 焊口的局部间隙过大时,应设法修整到规定尺寸,严禁在间隙内加填塞物。
4.0.10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温度大于5℃,且相对空气湿度小于60%的库房内。
焊条、焊剂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焊丝使用前应清除锈垢和油污,至露出金属光泽。
焊接重要部件的焊条,使用时应装入温度保持在100~150℃的专用保温箱筒内,随用随取。
存放一年以上的焊条用于重要部件焊接时,如对其质量发生怀疑,应重新做出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准使用。
4.0.11 焊接组装时应将待焊工件垫置牢固,以防止在焊接和热处理过程中产生变形和附加应力。
4.0.12 除设计规定的冷拉口外,其余焊口应禁止用强力对口,更不允许利用热膨胀法对口,以防引起附加应力。
4.0.13 焊接场所应采取防风、防雨、防雪、防寒等措施。
4.0.14 焊接施工过程包括对口装配、施焊、热处理和检验等四个重要工序。本道工序符合要求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否则禁止下道工序施工。
4.0.15 合格焊工在施焊锅炉受热面管子前,应进行与实际条件相适应的模拟练习,并经折断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焊接。
5 焊 接 工 艺
5.0.1 焊接时允许的最低环境温度如下:
中、高合金钢:0℃。
5.0.2 各种钢材施焊前的预热温度推荐如表5.0.2,并有下列规定:
表5.0.2 焊 前 预 热 温 度
注:①当采用钨极氩弧焊打底时,可按下限温度降低50℃。
②当管子外径大于219 mm或壁厚大于20mm(含20mm)时,应采用电加热法预热。
5.0.2.1 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提出预热要求。
5.0.2.2 壁厚大于或等于6mm的合金钢管子、管件(如弯头、三通等)和大厚度板件在负温下焊接时,预热温度可按表5.0.2的规定值提高20~50℃。
5.0.2.3 壁厚小于6mm的低合金钢管子及壁厚大于15mm的碳素钢管在负温下焊接时亦应适当预热。
5.0.2.4 异种钢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焊接性能较差或合金成分较高的一侧选择。
5.0.2.5 接管座与主管焊接时,应以主管规定的预热温度为准。
5.0.2.6 非承压件与承压件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承压件选择。
5.0.3 预热宽度从对口中心开始,每侧不少于焊件厚度的3倍。厚度大于35mm的焊接接头预热时的升温速度应符合第6.0.5条的规定。
5.0.4 施焊过程中,层间温度应不低于规定的预热温度的下限,且不高于400℃。
5.0.5 承压管道焊接时,为保证管道(或管子)内壁清洁和焊缝根层质量,所用的焊接方法应遵照表5.0.5的规定。
表5.0.5 承压管道焊接方法的规定
注:1)为非强制性要求。
5.0.6 中、高合金钢(含铬量大于或等于3%或合金总含量大于5%)管子和管道焊口,为防止根层氧化或过烧,焊接时内壁应充氩气或混合气体保护。
5.0.7 严禁在被焊工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高合金钢材料表面不得焊接对口用卡具。
5.0.8 管子焊接时,管内不得有穿堂风。
5.0.9 点固焊时,除其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焊工和预热温度等应与正式施焊时相同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5.0.9.1 在对口根部点固焊时,点固焊后应检查各个焊点质量,如有缺陷应立即清除,重新进行点焊。
5.0.9.2 厚壁大径管若采用填加物方法点固,当去除临时点固物时,不应损伤母材,并将其残留焊疤清除干净、打磨修整。
5.0.10 采用钨极氩弧焊打底的根层焊缝检查后,应及时进行次层焊缝的焊接,以防止产生裂纹。
多层多道焊缝焊接时,应逐层进行检查,经自检合格后,方可焊接次层,直至完成。
5.0.11 厚壁大径管的焊接应采用多层多道焊,当壁厚大于35mm时,亦应符合下列规定:
5.0.11.1 氩弧焊打底的焊层厚度不小于3 mm。
图 5.0.11 厚壁管焊道排列示意图
5.0.11.2 其他焊道的单层厚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加2 mm。
5.0.11.3 单焊道摆动宽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的5倍。厚壁大径管多道排列要求见图 5.0.11。
5.0.12 为减少焊接变形和接头缺陷,直径大于194mm的管子和锅炉密集排管(管子间距小于或等于30mm)的对接焊口宜采取两人对称焊。
5.0.13 钢结构的焊接应按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
5.0.14 施焊中,应特别注意接头和收弧的质量,收弧时应将熔池填满。多层多道焊的接头应错开。
5.0.15 施焊过程除工艺和检验上要求分次焊接外,应连续完成。若被迫中断时,应采取防止裂纹产生的措施(如后热、缓冷、保温等)。再焊时,应仔细检查并确认无裂纹后,方可按照工艺要求继续施焊。
5.0.16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0mm的管道或容器的对接焊口,应采取双面焊接,并应采取清根措施,以保证封底焊质量。清根后应按第4.0.5条要求将氧化物清除干净。
5.0.17 对需做检验的隐蔽焊缝,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序。
5.0.18 焊口焊完后应进行清理,经自检合格后在焊缝附近打上焊工本人的代号钢印,或永久性标记。
5.0.19 对容易产生延迟裂纹的钢材,焊后应立即进行热处理,否则应作后热处理,其温度以300~350℃为宜,恒温时间不小于2h。后热处理的加热范围与热处理要求相同。
5.0.20 焊接接头有超过标准的缺陷时,可采取挖补方式返修。但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次数一般不得超过三次,中、高合金钢不得超过两次,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5.0.20.1 彻底清除缺陷。
5.0.20.2 补焊时某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及全套图纸,应制订具体的补焊措施并照工艺要求进行。
5.0.20.3 需进行热处理的焊接接头,返修后应重做热处理。
5.0.21 安装管道冷拉口所使用的加载工具,需待整个对口焊接和热处理完毕后方可卸载。
高速公路某东安隧道右洞洞身仰拱分项工程施工方案5.0.22 不得对焊接接头进行加热校正。
6.0.1 热处理是为了降低焊接接头的残余应力,改善焊缝金属的组织与性能。热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
6.0.2 下列焊接接头焊后应进行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