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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2057-2022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民用航空运输业.pdf5.2.3.2活动数据
报告主体核算和报告年度内消耗的外购电力,活动数据应以报告主体的电表记录的数据为准,不具 备条件的报告主体也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报告主体供热设施消耗的外购电力需要单独统计并报告。
门厅超高支模施工方案(高大模板施工方案)5.2.3.3排放因子
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采用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数据或采用表A.2的推荐值。
5.2.4消耗外购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5.2.4.1计算公式
消耗外购的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式(9)计算:
AD外购热一 报告主体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消耗外购热量,单位为吉焦(GJ) EF热力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5.2.4.2活动数据
报告主体核算和报告年度内消耗的外购热力,活动数据以报告主体的热量表记录的读数为准,也可 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热力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以质量为单位计量的热水和蒸汽应采用 公式(10)~(12)进行转换计算。
AD外购热=AD热水+AD蒸汽
AD热水 热水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 Maw 一热水的质量,单位为吨(t); Tw 一热水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20 一常温水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4.1868一一水在常温常压下的比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每摄氏度(kJ/(kg·C))。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可按公式(12)转换为热量单位:
蒸汽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 蒸汽的质量,单位为吨(t); 蒸汽所对应的温度、压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饱 蒸汽和过热蒸汽的热宜参考表A.4和表A.5; 温水的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5.2.4.3排放因子
报告主体应加强二氧化碳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日a) 2 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 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D) 应对飞机、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的二氧化碳排放源进行分级管理,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源一览 表,并对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获取提出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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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飞机排放的监测计划依据《民用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 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其他排放设施的监测计划按照DB11/T1785的要求执行, 不断提高自身对活动数据参数的监测能力,定期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监测仪表进行维护 管理,并记录存档; d) 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来源,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 的记录管理; e) 2 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二氧化碳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对可能产生 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单位性质、所属行业、ICAO三字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等,按照表B.1格式要求填写。
报告主体应报告飞机、可持续燃料和各类飞行活动等相关信息,其中: 航空客货运输企业中的起飞重量超过5700千克的飞机应按照表B.5~表B.11的格式要求填写: 通航企业的所有飞机应按照表B.5、B.6和表B.11的格式要求填写。
报告主体应报告在核算和报告期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并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消耗外购 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量,按照表B.2格式要求填写,
活动水平数据包括,报告主体在报告期内飞机、固定和移动设施不同化石燃料类型燃料的消耗量、 外购电力、热力,按照表B.3格式要求填写。 报告主体如果从事除民用航空运输服务以外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并存在本部分未覆盖的二氧化碳排 放环节,则应参考其他相关行业的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要求,报告其活动数据及来源,
7.5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
附录A (规范性) 相关参数推荐值
相关参数推荐值见表A.1~A.5
料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与碳氧化率推者
注1:低位发热量来源于《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注2: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注3:天然气的低位发热量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21年》。 注4:其他油品的低位发热量来源于《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
表A.2电力和热力的排放因子推荐值
天然气液体和气体燃料质量单位和容积换算参
表A.4饱和蒸汽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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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4饱和蒸汽热表(续
DB11/T 2057—2022表A.5过热蒸汽热烩表单位:kJ/kg温度(℃)压力(MPa)0.010.10.51371014202530000.10.5137.110.114.120.125.130104242.142.54344.946.948.851.755.661.366.170.82083.984.384.886.788.690.493.297102.5107.1111.740167.4167.5167.9168.3170.1171.9173.6176.3179.8185.1189.4193.8602611.3251.2251.2251.9253.6255.3256.9259.4262.8267.8272276.1802649.3335335.3335.7337.3338.8340.4342.8346350.8354.8358.71002687.32676.5419.4419.7421.2422.7424.2426.5429.5434437.8441.61202725.42716.8503.9504.3505.7507.1508.5510.6513.5517.7521.3524.91402763.62756.6589.2589.5590.8592.1593.4595.4598602605.4603.116028022796.22767.3675.7676.9678679.2681683.4687.1690.2693.31802840.62835.72812.12777.3764.1765.2766.2767.8769.9775.9778.72002879.32875.22855.52827.5853853.8854.6855.9857.7860.4862.8856.22202918.32914.728982874.9943.9944.4945.0946947.2949.3951.2953.12402957.42954.32939.92920.528231037.81038.01038.41039.11040.31041.51024.82602996.82994.12981.52964.82885.511351134.71134.31134.111341134.31134.82803036.530343022.93008.32941.828571236.71235.21233.51231.61230.51229.93003076.33074.13064.23051.32994.22925.42839.21343.71339.51334.61331.5132935031773175.33167.63157.73115.73069.23017.02924.22753.51648.41626.41611.34003279.432783217.832643231.63196.93159.73098.530042820.12583.22159.14203320.963319.683313.83306.63276.93245.43211.03155.983072.722917.022730.762424.710
报告主体(盖章): 报告期: 编制日期: 年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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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二氧化碳排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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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主体核算了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并填写了以下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 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二、二氧化碳排放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排放因子及来源说明 本报告主体对本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法人代表(签字/签章): 年 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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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2报告主体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报告
报告主体排放活动数据
表B.4报告主体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
表B.6可持续燃料信息说明
DBJ50T-370-2020 建设工程市政类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标准.pdfDB11/T2057—2022
表B.7飞机信息表(561和562 第一类《行活动)
注1:本表统计信息为企业运营的飞机相关信息(包括自有飞机和租赁飞机),相关数据应按照本指南以及《民 航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18)3号)要求填写。 注2:各类机型燃料消耗量等于各航段燃油量累计相加。航段归属按照飞行计划(飞行计划报)上国际民航组织 (ICAO)三字代码确定。若航班三字代码缺失,则按飞行计划(飞行计划报)上航空器注册码来识别,通 过对比运行合格证(AOC)和运行规范,或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来确定航段归属。 注3: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以下飞机飞行活动不纳入监测和报告范围:a)人道主义救援;b)医疗;c)消防;d) 国家元首航班。 注4:飞机飞行活动大圆总周转量等于每次飞行的业载和航段距离之乘积累计相加。其中,业载包括旅客、货物 和邮件重量;航段距离是指起飞机场到降落机场之间的大圆距离(GCD),应根据机场经纬度和WGS84 所规定方法进行计算。中,旅客标准重量为:成人90千克/人,儿童45千克/人,婴儿9千克/人。
表B.8飞机信息表(561和562—第二类飞行活动)
注1:本表统计信息为企业运营的飞机相关信息(包括自有飞机和租赁飞机),相关数据应按照本指南以及《民航 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18)3号)要求填写。 注2:各类机型燃料消耗量等于各航段燃油量累计相加。航段归属按照飞行计划(飞行计划报)上国际民航组织 (ICAO)三字代码确定。若航班三字代码缺失,则按飞行计划(飞行计划报)上航空器注册码来识别,通过 对比运行合格证(AOC)和运行规范,或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来确定航段归属。 注3: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以下飞机飞行活动不纳入监测和报告范围:a)人道主义救援:b)医疗;c)消防;d)国 家元首航班。 注4:飞机飞行活动大圆总周转量等于每次飞行的业载和航段距离之乘积累计相加。其中,业载包括旅客、货物和 邮件重量;航段距离是指起飞机场到降落机场之间的大圆距离(GCD),应根据机场经纬度和WGS84所规定 方法进行计算。中,旅客标准重量为:成人90千克/人,儿童45千克/人,婴儿9千克/人。
注1:本表统计信息为企业运营的飞机相关信息(包括自有飞机和租赁飞机),相关数据应按照本指南以及《民航 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18)3号)要求填写。 注2:各类机型燃料消耗量等于各航段燃油量累计相加。航段归属按照飞行计划(飞行计划报)上国际民航组织 (ICAO)三字代码确定。若航班三字代码缺失,则按飞行计划(飞行计划报)上航空器注册码来识别,通过 对比运行合格证(AOC)和运行规范,或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来确定航段归属。 注3: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以下飞机飞行活动不纳入监测和报告范围:a)人道主义救援:b)医疗;c)消防;d)国 家元首航班。 注4:飞机飞行活动大圆总周转量等于每次飞行的业载和航段距离之乘积累计相加。其中,业载包括旅客、货物和 邮件重量;航段距离是指起飞机场到降落机场之间的大圆距离(GCD),应根据机场经纬度和WGS84所规定 方法进行计算。中,旅客标准重量为:成人90千克/人,儿童45千克/人,婴儿9千克/人。
表B.10飞机信息表(561和562—第四类飞行活动)
注1:本表统计信息为企业运营的飞机相关信息(包括自有飞机和租赁飞机),相关数据应按照本指南以及《民航 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民航规(2018)3号)要求填写。 注2:各类机型燃料消耗量等于各航段燃油量累计相加。航段归属按照飞行计划(飞行计划报)上国际民航组织 (ICAO)三字代码确定。若航班三字代码缺失,则按飞行计划(飞行计划报)上航空器注册码来识别,通过 对比运行合格证(AOC)和运行规范,或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来确定航段归属。 注3: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以下飞机飞行活动不纳入监测和报告范围:a)人道主义救援:b)医疗;c)消防;d)国 家元首航班。 注4:飞机飞行活动大圆总周转量等于每次飞行的业载和航段距离之乘积累计相加。其中,业载包括旅客、货物和 邮件重量;航段距离是指起飞机场到降落机场之间的大圆距离(GCD),应根据机场经纬度和WGS84所规定 方法进行计算。中,旅客标准重量为:成人90千克/人GTCC-051-2018标准下载,儿童45千克/人,婴儿9千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