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72-2017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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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72-2017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pdf

2.1.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

采用1.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勘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针 对性的勘察手段和方法,对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场地稳定性、地 基稳定性、地基岩土条作、地下水以及它们与工程之间的相互关 系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高层建筑地基基础、基坑工程 等作出工程评价和预测建议

为查明地基主要受力层性质,满足主要受力层地基承载力评 价等问题的需要布设的探点。

2.1.5基准基床系数

NY/T 2082-2011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 术语2.1.5基准基床系数

采用边长为300mm的方形标准刚性承压板的静力载荷 测取得半无限空间地基竖向或水平向表面某点的压力强度 点相应变形的比值。

为满足地下结构抗浮设防安全及抗浮设计技术经济合理的需 要,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长期观测资料和地区经验

预测地下结构在施工期间和使用年限内可能遭遇到的地下水最高 水位,用于设计按静水压力计算作用于地下结构基底的最大 浮力。

弱透水土层的自重压力小于其下部承压水水头压力时,土体 隆起破环并同时发生喷水、冒砂的现象,系黏性土渗流破坏的 种形式。

2.1.8设计参数检验design parameter verifica

在设计、施工期间,对地基基础和基坑工程设计中的控制 计参数进行检验校核的各种原位测试工作

.2.2 土、岩性能指标与性质

2.2.3原位测试参数、指标

T 场地土的卓越周期; Us 剪切波波速。

2.2.4 抗力、作用与效应参数

K安全系数,地基不均匀系数界限值 Ny、Ng..N.地基承载力系数; SxSgS基础形状系数;

3.0.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应针对高层建筑特点, 区经验,广泛搜集资料,明确察任务要求,采用有针对 察手段,提出资料真实准确、评价合理、建议可行的岩土 察报告或工程咨询报告。

区经验,广泛搜集资料,明确勘察任务要求,采用有针对性的勘 察手段,提出资料真实准确、评价合理、建议可行的岩土工程勘 察报告或工程咨询报告。 3.0.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勘察等级,应根据高层建 筑规模和特征、场地、地基复杂程度以及破坏后果的严重程 度,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划分时,应符合表3.0.2的 规定。

3.0.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勘察等级,应根据 筑规模和特征、场地、地基复杂程度以及破坏后果的 度,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划分时,应符合表3. 规定。

表3.0.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

1不符合特级、甲级的高层建筑和高算结构; 2高度超过24m、低于100m的综合性建筑和公共建筑; 乙级 3位于邻近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简单的建筑边坡上、下的高层 建筑; 4含有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三级基坑工程的高层建筑 注:1# 建筑边坡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I程技术规范》(GH 50330划分判定; 2 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的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 范》G1350021判定; 3 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判定。

:1 建筑边坡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T程技术规范》 50330划分判定; 2 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的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 范》G1350021判定; 3 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 120判定

3.0.3勘察阶段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勘察等级为特级或复杂场地、复杂地基的高层建筑岩 土工程勘察,察阶段应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形勘察、详 细勘察三阶段: 2当场地勘察资料缺之、建筑总平面布置未定:对勘察等 级为甲级的单体高层建筑,或察等级为中级和艺级的高层建筑 群的岩土工程勘察,勘察阶段应分为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 阶段; 3当场地已有勘察资料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且建筑总平 前位置已定时,对级和乙级的单体高层建筑:可将初步勘察和 详细勘察两阶段合并为一阶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4当场地和地基复杂,施工中能出现或已出现有关岩土 工程问题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5基槽开挖到底后,应进行施工验槽和验桩。 3.0.4进行勘察工作前,应详细了解和研究勘察技术要求,并 应依据勘察阶段取得委托方提供的下列资料:

应依据勘察阶段取得委托方提供的下列资料: 1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取得的资料包括:

1)拟建高层建筑的场址地点、占地面积和征地情况; 2)高层建筑的高度,结构类型、地下室层数: 3)场地周边环境,包括既有建筑、道路和地表水体的有 关情况; 4)设计方的技术要求。 初步勘察应取得的资料包括: 1)建设场地建筑红线角点座标;附有主楼、裙房、地下 室位置的平面图;建筑群的幢数及平面位置; 2)建筑的层数和高度,地下室的层数; 3)场地的拆迁及分期建设情况: 4)勘察场地周边环境条件,既有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设 施情况; 5)设计方的技术要求。 详细勘繁前应取得的资料包括: 1)附有建筑红线角点坐标、地形等高线和土0.00高程的 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建筑结构类型、特点、层数、总高度和地下室层数: 3)预计的地基基础类型、平面尺寸、荷载、理置深度和 充许变形要求等; 4)场地地表水汇集及排泄情况: 5)地质灾害评估资料,超限高层建筑地震安全性评价 报告; 6)勘察场地周边环境条件,包括既有建筑基础类型、理 深、既有道路等级、既有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 情况; 7)设计方的技术要求。 各勘察阶段的勘察方案,应根据高层建筑规模和结构特 杨地和地基复杂程度、委托方的要求:由勘察单位制定。 可行性研究察应以搜集资料和工程地质调查为主,丛

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的角度对拟建高层建筑的可行性、适宜性作

出评价并提出建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区域性地质资料从断裂稳定性、地震稳定性、斜 坡稳定性、岩溶稳定性、特殊者土稳定性等方面,初步判断场地 对拟建高层建筑的可行性和适官性: 2当已有地质资料不足:对影响项自建设的可行性和适宜 性问题作出明确判断依据不充分时,宜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少量 针对性的勘探、测试工作; 3可行性研究勘察报告应对所选场址、建设拟建高层建筑 的可行性、适宜性作出判断、比选和评价,对后续的勘察程序及 勘察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勘探测试手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0.7初步期察阶段应在查明地貌、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 上、地层结构、岩土特性和地下水理藏条件的基础上,对场地稳 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对地基基础方案选型进行初步论证,并 提供相关资料、参数和建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查明场地所处地貌单元形态和类型: 2应查明断裂、斜坡、荐溶、地震和特殊岩土等对场地稳 定性的影响,提出避让或整治措施的建议; 3应查明场地地层时代、成因、地层结构、风化带和岩士 物理力学性质,对地基基础方案和基坑支护方案选型进行初步论 证和评价; 4应查明地下水类型、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年变化幅 度和腐蚀性,应从初步勘察阶段起设置地下水观测孔进行长期 观

3.0.8详细勘察阶段采取的勘探、测试手段应具

详细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地下水理藏条件;应为评价、计算 地基稳定性、承载力、土压力和变形提供所需资料和参数指标; 应为地基基础设计、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治理、抗浮设 计、基坑支护设计、地下水控制等提出建议,

3.0.9详细勘察阶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详细查明建筑场地地层结构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并

重点查明基础下软弱和坚硬地层的分布及其特性:对广君质地基 和看质基坑工程,应套明写石坚硬程度、看体完整程度、基本质 量等级、各风化带感度及主要结构面的产状: 2应套明地下水的初见及稳定水位、理藏条件、类型、补 给、径流及排泄条件、季节变化幅度和腐蚀性;应对抗浮设防水 立、主要君土唇的渗透系数、基坑工程地下水控制措施提山建 议:当建议采降水控制措施时,应评价降水对周边环境的 影响; 3根据高层建筑的勘察等级和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 件,应对地震效应、地基基础方案选型进行论证分析并提门 建议; +当建议采川天然地基时应对地基的均匀性、承载力、 软弱下卧层、变形、横同倾斜等进行分析评价:应提供设让计募 所需各种参数、指标:置对持力层选择、基研理深等提建议; 5当建议采用复合地基时,应对复合地基增强体类型、持 力层选择进行分析评价: 6当建议采用桩基时应对桩基类型、持力层选择进行分 析评价:应提供桩的极限侧阻力、极限端阻力和变形计算的有关 参数:宜对沉杭成成桃行性、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和垃注意的问 题提山建议: 7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基坑工程勘察的内容,通 过勘察应对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提山出意见和建议;宜建议 各侧边涵盖最不利素、供设计用于计算的地质面;应提供计 算惠坑稳定性、土压力、变形所需的参数: 8对并挖深度超过15m的土质和风化君基坑,算提供回弹 模量和可弹再缩模量,备要时应布设回弹观测·实测基坑的叫 弹量;对大然地基或复合地基置在开挖卸荷后基础底面处进行载 简试验,为最终确定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夏合地基承载力特 征值和变形参数进行验证: 9应对不良地质作和特殊器土的防治提山建议:提供所

需参数; 10 应对初步勘察中遗留的有关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 3.0.10 高层建筑应从底板施工起进行沉降观测;基坑工程应从 围护结构施工起,对支护结构、邻近建筑道路和管线的变形、支 护结构应力等进行监测;并宜进行设计参数检验和施工检验。

1.1高层建筑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阶段勘察方案的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D011的规定。

1.2高层建筑初步勘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

4.1.2高层建筑初步勘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 察规范》GB50021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的布置应能控制整个建筑场地,勘探线的间距宜 为50m~100m,勘探点的间距宜为30m~50m; 2每栋高层建筑不宜少于一个控制性勘探点; 3勘探点深度应满足查明地层结构,评价场地稳定性、确 定地基承载力、确定场地覆盖层厚度、进行变形计算等所需深度 的要求。

4.1.3详细勘察阶段勘探点的平面布设,应根据高层

1当高层建筑平面为矩形时,应按双排布设;当为不规则 形状时,宜在凸出部位的阳角和凹进的阴角布设勘探点; 2在高层建筑层数、荷载和建筑体形变异较大位置处,应 布设探点; 3对察等级为中级的高层建筑,当基础宽度超过30m 时,应在中心点或电梯井、核心筒部位布设勘探点; 4单栋高层建筑的勘探点数量,对察等级为甲级及其以上 的不应少于5个,乙级不应少于4个;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对 勘察等级为甲级及其以上的不应少于3个,乙级不应少于2个; 5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红黏土等特殊性岩应布设适量

的探井; 6高建筑群可按建筑物并结金方格网布设勘探点, 的高层建筑,期探点间互相其用,控制性期探点的数量不! 勘探点总数的1/2

4.1.+详细期察阶段采取不扰动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数量店

4.2.1详细期察阶段勘探点间距应根据高层建筑勘察等级控制

4.2.1详细期繁阶段探点间距应根据高层建筑勘察等级控制 在15m~30m范周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紧等级为印级及其以1:宜取较小值、乙级取较大值 2在暗沟、塘、浜、湖泊沉积地带和冲沟地区,在岩性差

异显著或基考面起伏很大的基行地区:在断裂破碎带、地裂缝等 不良地质作用场地:斯探点间距宜取小值并可适加密: 3在浅层溶发育地区,官采浅展地度期探和孔间地震 CT或孔润电磁波(T测试等地球物理勘探与钻探租配金进行 套明溶洞和土洞发育程度、范和连通性。钻孔门距宜取小值或 适当加密,溶润、土洞密集时宜在每个柱基下布寶期探点: 4.2.2高层建筑详细察阶段期探孔的深度应符含下列规定: 1控制性探点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2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对于箱形基础或形基础:在不具 备恋形深维计管冬件时,可证下式计箱确究

1控制性探点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2控制性探点深度,对于箱形基础或筱形基础 备变形深度计算条件时,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d. = d +α.βb

表 4. 2. 2经验系数α、α.值

dg = d +αgβb

式中:d 一般性勘探点的深度(m); 主要土层按表4.2.2取值。 4一般性探点,在预定深度范围内,有比较稳定且厚度 超过3m的坚硬地层时,可钻人该层适当深度并能正确定名和判 明其性质;当在预定深度内遇软弱地层时应加深或钻穿。 5在基岩和浅层君溶发育地区,当基础底面下的土层厚度 小于地基变形计算深度时,一般性钻孔应钻至完整、较完整基荐 面:控制性钻孔应深入完整、较完整基覆不小于5m:专门查明 容洞或土洞的钻孔深度应深人洞底完整地层不小于5m。 6在花岗岩地区,对箱形或筏形基础,勘探孔宜穿透强风 化君至等风化、微风化岩:控制性勘探点宜进入中等、微风化 启3m~5m,般性勘探点宜进入中等、微风化岩1m~2m;当 强风化暑很厚时,勘探点深度宜穿透强风化带,进人强风化下 带,控制性勘探点宜进人3m~~5m,般性勘探点宜进入 1m~2m。

4.2.3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

面下1.0倍基础宽度内宜按1m~2m,基础底面下1.0倍 度以下可根据土层变化情况适当加大距离

1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层或透镜 本,应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2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次数; 3岩石试样的数量每层不应少于6件(组),以中等风化、 微风化岩石作为持力层时,每层不宜少于9件(组); 4地下室侧墙计算、基坑稳定性计算或锚杆设计所需的抗 剪强度指标试验:每主要土层采取不扰动土试样不应少于6件 (组)

乏,或研究程度较差的地区,应布设静载荷试验确定天然地基持 力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模量。

1勘探点应按柱列线布设,其间距应能控制桩端持力层层 面和厚度的变化,宜为12m~24m; 2对荷载较大或复杂地基的一柱一桩工程,应每柱设置勘 探点; 3在探过程中发现基岩有构造破碎带,或端持力层 为软硬互层且厚薄不均,或相邻勘探点所揭露桩端持力层层面坡 度超过10%,勘探点应适当加密; 4岩溶发育场地,当以基岩作为桩端持力层时应按柱位布 孔:同时应辅以各种有效的地球物理期探手段应查明拟建场地 范围及有影响地段的各种岩溶洞隙和土洞的位置、规模、理深 君溶雄填物性状和地下水特征

1勘探点应按建筑物周边或柱列线布设,其间距宜为 20m30m,当相邻勘探点揭露的主要桩端持力层或软弱下卧层 层位变化较大,影响桩基方案选择时,应适当加密勘探点; 2对基础宽度天于30m的高层建筑,其心宜布设勘探 点;带有裙楼或外扩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勘探点布设时应将裙楼和 外扩地下室与主楼一同考虑

1当以可压缩地层(包括全风化和强风化岩)作为独立料 基桩端持力层时,勘探点深度应能满足沉降计算的要求,控制性 勘探点的深度应深入预计桩端持力层以下5d~8d(d为桩身直 径,或方桩的换算直径),直径大的桩取小值,直径小的桩取大 值,且不应小于5m;一般性勘探点的深度应达到预计桩端下

3d~5l,且不应小于3m; 2对一般者质地基的嵌桩,控制性探点应钻人预计嵌 需面以下3l~~5l,且不应小于5m.一般性期探点深度应钻人预 计嵌岩面以下1d~3d,且不应小于3m; 3对花岗君地区的嵌岩桩,控制性探点深度应进入中等 微风化岩5m~8m,一股性勘探点深度应进入等、微风化 3m~5m; 4对于器溶、断层破碎带地区:探点应穿过溶洞或断层 破碎带进入稳定地层,进入深度不应小于3,不应小于5m 5真多韵律薄层状的沉积岩或变质器,当风化带内强风化 中等风化、微风化署皇互层山现时,对拟以微风化署作为持力层 的嵌岩桩,勘探点深度进人微风化荐不应小于5m。 4.3.+摩擦型桩勘探点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性期探点的深度应进入预计桩端持力层或预计最大 桩端人土深度以下不小于5m; 2控制性勘探点的深度应达群桩桩基(假想的实体基础) 降计算深度以下1m一2m:群桩桩基流降计算深度富取桩端平 前以下附加应力为覆十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成按桩端 平面以下1B~1.5B(B为假想实体基础宽度)的深度考虑。 4.3.5桩基勘察的岩土试样采取及原位测试除应符合本标准第 1.1.5条规定外:尚应符食下列规是: 1当采川嵌桩时,其桩端持力层的每种岩层,每个建筑场地 应采取不少于9红的客样进行大然利饱和单轴极限抗卡强度试验: 2以不同风化带作桩端持力层的桩基工程,勘察等级为 级及以上时控制性钻孔宜进行波速测试,按波速值、波速比或风 化系数划分岩石风化程度:划分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程土 T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

3d~5l,且不应小于3m; 2对一般岩质地基的嵌岩桩,控制性勘探点应钻入预计嵌 面以下3d~5d,且不应小于5m.一般性勘探点深度应钻人预 计嵌岩面以下1d~3d,且不应小于3m; 3对花岗岩地区的嵌岩桩,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应进入中等 微风化岩5m~8m,一般性勘探点深度应进入中等、微风化岩 3m~5m 对于岩溶、断层破碎带地区,勘探点应穿过溶洞或断层 破碎带进入稳定地层,进入深度不应小于3,直不应小于5m; 5真多韵律薄层状的沉积岩或变质器,当风化带内强风化 中等风化、微风化署皇互层山现时,对拟以微风化署作为持力层 的嵌宏杆,斯探点深度进人微风化艺 不应小王5m

4.3.+摩擦型桩勘探点的深度应符金下列规定:

1一股性勘探点的深度应进入预计桩端持力层或预计最大 桩端人土深度以下不小于5ml; 2控制性期探点的深度应达群桩桩基(假想的实体基础) 允降计算深度以下1m一2m:群桩桩基流降计算深度取桩端平 前以下附加应力为上覆土有效门重压力20%的深度,或按桩端 平面以下1B~1.5B(B为假想实体基础宽度)的深度考虑。 4.3.5桩基勘察的岩土试样采取及原位测试除应符合本标准第 1.1.5条规定外.尚应符食下列规定: 1当采川嵌桩时,其桩端持力层的每种岩层,每个建筑场地 应采取不少于9组的岩样进行天然和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试验; 2以不同风化带作桩端持力层的桩基下程,勘察等级为中 级及以上时控制性钻孔宜进行波速测试,按波速值、波速比或风 化系数划分岩石风化程度:划分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 T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

+.+.1对拟采用复合地基的场地,勘察前应收集本地区同类高

+.+.1对拟采用复合地基的场地,勘察前应收集本地区同类高

会建筑的复合地基工程经验和附近场地的地质资料,确定本地区 复合地基设计与施T的关键岩土T程问题以及复合地基勘察的重 点任务和关键内容,明确复合地基现场试验的必要性和基本 要求,

+.+.2勘察方案应根据建筑地基处理的和增强体类型进行在

+.+.2勘察方案应根据建筑地

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套明建筑场地各器士层分布及性状利地下水的分布及 类型,并取得各者土层承载力特征值、压缩模量以及计算单桩承 载力、变形等所需的参数: 2应套明相对软弱士展层的分范周、深度和厚度情况:以 及设计、施厂所带的们美技术资料: 3应查明适宜作为桩端持力层的士展理深、厚度及其物理 力学性质:以及地基士的承载力特征值: 4对黏性士地基:应取得地基的儿缩模量、不排水抗剪 强度、含水量、地下水位及值、有机质含量等指标:对饱利 软黏性士地,尚应收得灵敏度、固结系数等指标: 5对滤陷性黄士地基,应量点查明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 陷等级、滤陷性士层的分布范围非湿陷性土的理深及性质, 提供地基土的湿陷系数、重湿陷系数、密度、含水量、最大 七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等指标: 6对砂土、粉土地惠,应点香明建筑场地液夜化等级:提 供地基土展的标准贯人试验铺卡数、静力触探试验化贵入力或 尖阻力和侧壁藤力、密实度和液化士唇的层位及厚度。 4.4.3当高层建筑拟采用复地基时:期探点布设和探深度 应符合下列规楚: 1勘探点平面布设应按大然地基勘察方案布设,开应符盒 本标准第4.2节的规;当适宜作为桩端持力层的土层顶通高 程、厚度变化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变化; 2勘探点深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3节桩基勘察的要求:查 明适宜作为桩端持力层的地层分布情况利下卧行王层的性状。

4.5.1基坑工程察应与高层建筑地基勘察同步进行

勘察资料不满足要求时,应对基坑工程进行补充察。 4.5.2基坑工程勘察前,应取得委托方提供的下列资料: 1本基坑的外轮廓线,开挖深度; 2周边道路和各类地下管线的资料; 3 邻近地下工程的基本情况: 4邻近建(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地基与基础类型 理深、持力层等资料: 5周边地表水汇集、排泄以及地下管网渗漏情况。 4.5.3勘察范围应根据升挖深度和场地的岩土下程条件确定 宜在开挖边界线外1倍~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布置适量勘探点, 深厚软土地基、膨胀土地基可适当扩大范围:当开挖边界外无法 进行勘探时,应通过调食和搜集取得相应资料。 4.5.4探点应沿基坑各侧边布设,其间距应根据地层复杂程度确 定,宜取15m~30m,且付一侧迈的部面线勘探点不少于3个。当 场地存在软土、饱和粉细砂、深厚填土、暗沟、暗塘等特殊地段以 及程地区,应适当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分布和工程特性。 4.5.5勘探点的深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2倍.并应穿过 软弱土层和饱和砂层。当在要求的勘探深度内遇到微风化君石 时.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可进入微风化岩3m~5m:般性勘探点 深度进入微风化岩1m~3m,每个侧边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宜 少于该侧边期探点数量的1/3,月不官少千1个。 4.5.6对岩质基坑,勘察1作应以工程地质测绘、调查为主, 以钻探、地球物理勘探、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为辅:基坑施工期 间,宜进行施工地质丁作,应查明的内容如下: 1岩石的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风化带的划分: 2软弱外倾结构面等主要结构面的力学属性、产状、延仲长 度、结合程度、充填物状态、充水状况.组合关系与临空面的关系;

4.5.2基坑工程勘察前,应取得委托方提供的下列资料:

4.5.4勘探点应沿基坑各侧边布设,其间距应根据地层复杂程度确

4.5.+勘探点应沿基坑各侧边布设,其间距应根据地层复杂程度确

定,宜取15m~30m,且付一侧的剖面线勘探点不氧少于3 场地存在软土、饱和粉细砂、深厚填七、暗沟、暗塘等特殊块 及岩溶地区,应适当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分布和工程特性。

3 坡体的含水状况等。

本标准第4.1.5条采样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剪强度试验除常规的快剪及固结快剪试验外,尚应 进行三轴固结不排水试验和一轴不固结不排水试验; 2)对饱和软土应进行高压固结试验判定其应力历史,必 要时,测定其黏粒含量; 3)对砂土应作休止角试验,并宜进行颗粒分析试验,绘 制颗粒粒径分布曲线: 4)当人工素填土厚度大于3.0m时,应进行重度和抗剪 强度试验: 5)对岩质基坑,当存在顺层或外倾岩体软弱结构面时 宜在现场或室内测定结构面的抗剪强度。 2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一般黏性土和砂土应进行标准贯入试验: 2)对淤泥、淤泥质土应进行十字板剪切和静力触探试验: 3)对碎石士和厚度大于3.0m的杂填土应进行重型或超 重型动力触探试验; 4)当设计需要时可进行基准基床系数载荷试验、扁铲侧 张试验或旁压试验。 .8对场地地下水的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要求外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含水层为卵石层或含卵石颗粒的砂层时,应详细描述 求卵石的颗粒组成、粒径天小; 2当附近有地表水体时,宜在其间布设一定数量的勘探孔 见测孔,查明地下水与地表水体之间的水力联系; 3当场地水文地质资料缺之或在岩溶发育地区,应进行单 戈群孔分层抽水试验,测求其渗透系数、影响半径、单井涌水 等水文地质参数。

1高层建筑地下水勘察应根据工程需要,查明地下水的类 理藏条件和变化规律,提供水文地质参数;应针对地基基码 、基坑和边坡支护形式、施1方法等情况分析评价地下水叉 基础设计、施[和环境影响,预估川能产生的危害,提出予 处理措施的建议

5.0.2对已有地区经验或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且有常

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文:地下水的助繁目通过调套方法掌握地下 水的性质、埋藏条件和变化规律,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地下水的类型、主要含水层及其渗透特性; 2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 力联系; 3历史最高、最低地下水位及近3年~5年水位变化趋势 和主要影响用素; +区域性气象资料: 5地下水腐蚀性和污染源情况 .0.3在无经验地区,地下水的变化或含水层的水文地质特 生对地基评价、地下室抗浮和地下水控制有量大影响时:在调查 和满足本标准第5.0.2条要求的感础:,应进行专项水文地质期 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查明地下水类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2 应明确与工程相关的含水层相互之间的补给关系: 3 应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 4 在初步勘察阶段应设置长期水位观测孔或孔隙水压力计: 对与工程结构有关的含水层,应采取有代表性水样进行 水质分析:

6在溶地区,应查明场地岩裂隙水的主要发育特行 不均包性。

5.0.+当勘察遇有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也可理设孔隙水压

计,或采川孔压静方触探试验进行量测,但在黏性上应有 的消散时间;当场地有多层对1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行 性地段布设定数量钻孔分层量测水位

0.5含水限的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的测缝,应根据

5.0.5含水的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的测提,应根据择士 层特性和【程晶要,山现场钻孔或探井抽水试验、注水试验或用 水试验确定

5.0.6地下水对工程的作川和影响评价应符金下列规定

1对地展感确、地下结构应评价地下水对结构的浮价用: 对节不发省的器有和土有地方经验或实测数据时:叫根据 经验实测数据确定其对结构的上浮作用:有渗流时.地下水的 水头和作用宜池过渗流计算进行分析评价: 2验算厚坑和玻稳整性时:垃价地手水及渗流力 对惠坑和边玻穗的不利影响: 3采取降水措施时在地下水位下降的影响范围内:应评价 降水发周边环境地沉降及其对【程的欣: +当地下水位川升时,应评价可能起的体叫弹和附加 的浮力等; 5在湿陷性黄上地区应评价地下水位上升对湿降性的影响: 6对粉细砂、粉上地层,应评价在有水头压差情况下产生 潜蚀、流砂、管涌的川能性: 7在地下水位下开挖基坑:应评价降水或截水措施的间行 生及其对基坑稳定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8当基坑底面下存在高水头的承压含水层时.应评价坑底 土层的隆起或产生突浦的问能性: 9在粉上、砂土、卵有地层中,可能受潮汐波动或地下 水渗流影响时,应评价灌注桩、搅拌桃以及注浆厂程产水泥土 流失或水泥浆液皇支脉状流失的影响

1对地下水位以下的工程结构,应评价地下水对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的腐蚀性:评价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执行; 2对软岩、强风化、全风化岩石、残积土、湿陷性土、膨 胀岩土和盐渍岩土,应评价地下水位变化所产生的软化、崩解、 湿陷、胀缩和潜蚀等有害作用; 3在冻土地区,应评价地下水对土的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5.0.8当任务需要时,应对地下水的分布和动态特征进行分析 评估工程建设对场地水文地质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地下水 控制的建议,评估、模拟、预测深基坑降水引起的地下水渗流场 的变化及对地面沉降的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6.0.1地基承载力计算所需的抗剪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

应进行压缩一回弹一再压缩固结试验,获取回弹模量和回弹再厢 缩模量:其试验时加卸荷压力宜模拟实际加、卸荷状况。试验除 应符合现行用家标准《士工试验方法标准》(B/I50123的有关 要求外:尚按本标准附录A同弹模量和用弹飞缩模量室内 试验要点执行。

6.0.3当基坑开挖采用明沟、非点或管升扣水降低地下水位时

6.0.+为验算边坡稳定性和支挡设计需要所进行的抗剪

验,采用·辑轴缩试验,验算整体稳焦性和抗降起稳定性个采 不固结不排水试验(UU);当有地风经验时:也可采用直剪 快剪试验,计算土压力官采用话结不排水试验((),当需按有 效应力法计算士压力时:宜采用测孔隙水压力的固结不排水试验 ((U):当有地风经验时:也可采川直剪试验的周结快剪试验。 6.0.5当需根据室内器石试验结果确定欣岩桩单桩竖向极限承 载力时应进行饱和单轴抗强度试验。对于在地下水位以下 多韵律薄层状的黏土质沉积岩或变质君川采用人然湿度试祥。 不进行饱利处理;对较为破碎的中等风化带得石,取样确有闲难 时.可样进行点荷载强度试验:其试验标准及器石单轴抗用 强度的换算关系应分别按现行司家标准《1程着体试验方法标 焦(BT50266和1程岩体分级标准(T5218执行。 6.0.6进行地度反应分析和地基液化判别时:日采川动轴 试验、动单剪试验和其振柱试验,测定地基土的动剪切模量和阻 限山岔米

6.0.6当进行地震反应分析和地基液化判别时,川采用动三辑 试验、动单剪试验和其振柱试验,测定地基士的动剪切模量利阻 尼比等参数

6.0.6当进行地震反应分析和地基液化判别时,川采用动三辑

7.0.1高层建筑岩士I.程勘察中原位测试项11。应根据程计 算分析的需要和设计要求:针对性地选择适宜本场地特土工程条 件的原位测试方法。 7.0.2原位测试成果应结金钻探、室内1:1.试验、原型试验 地区工程经验经综合分析后便用。 7.0.3原位测试所用的仪器和设备应定期校准、标定。 7.0.4原位测试项1川根据设计要求、测定参数、主要用途按 表7.(.1选用

0.4原位测试项可根据设计要求、测定参数、主要用送 7. 0. 1选用

表 7. 0. 4 原位测试项目

续表 7. 0. 4

续表 7. 0. 4

GB/T 41279-2022 反照率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7.0.5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原位测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有关规定。

1平板载荷试验应采用圆形或矩形刚性承压板,承压板面 积应根据高层建筑附加荷载、岩十性状、均勾性及下卧层深度等 因素确定,浅层土载荷试验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1.00m;深层 土载荷试验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0.50m²,岩石载荷试验承压板 面积不宜小于0.07m; 2浅层载荷试验承压板设置高程宜与浅基础底面高程一致 或与设计要求的受检岩土层高程一致; 3为求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桩端阻力特征值和变形模量 的浅层和深层载荷试验均应采用沉降相对稳定法,并应采用线性 回归分析求取或验证比例界限压力特征点,相关系数不应小于 0.90,比例界限前各级压力下的沉降量按线性回归方程计算,比

择含适的方法:·上层的试验数量不少于3处。 7.0.8静力触探试验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贵入深度照过时30m成厚原厚费入硬上虚时,应 采用导向扩管成测刹探头: 2采川小下护时,水深度脸小于已人深度 m,护管深度小、」水冲深度: 3当采川测斜陈头时,应量测探头倾斜角、校正分界线 7.0.9超深你准进人试验间采用实测睡出能量器:单根据能量 裹减及覆力承贵击数的影响进行修正,当根据标准人试 验违数评估试验十体的密实程度及确定设计参数时应剔除可能 受到地下水作用川起的塌孔、涌砂影响的试验结果。 7.0.10量利川同锥动力触探试验划分地限和划分风化程度界 限或提供畏上的学参数时,每个场地宜布设不少3个点的圆 锥动力触探取上试验孔(井)的对比试验。分析判定分层的超 前、滞后效啦和所得力学参数的儿配性 7.0.11字板剪切试验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十学极头爸预定试验深度质成静止正2nin~3min后。 方证开怡试:

1子极买全预试验深度片时静止2nin~3min后, 方可开始试验: 2试验1版头应以1"/10s~~~2"10s的速度进行扭转剪 切,字板头净转1测读一次,应在3min~imin内测得峰值强 度,当山现峰值删度或稳定值后,再继续测记1min; 3试验点的必间距宜为1m一2m: 4实测学极照度值是随深度的增加而增加,不饣以具 平均值或标准值作为该层土的抗剪强度指标: 5如做重阅试验,应松开爽具使钻机顺着前切方街快 速旋转6圈,使「字板头周围土层充分搅动重复1述第2款:

可测得尊塑士的抗剪强度。

7.0.13波速试验可分为单孔法和跨孔法,尚应符含下

1测试孔应垂直:成孔深度宜大于试验深度0.5m~1.0m: 采用泥浆护摇成孔后应采用清水洗孔15min~30min: 2成孔后山接测试。亦可下套管后测试。平采用成孔后 直接测试时孔径应符合检波器直径要求;当采用下套管测试时, 成孔孔径应与套管外径相配;下套管时底部宜封闭.套管内宜灌 满水沉人孔内:套管接头应紧固剂采取止水措施:套管下至预 是深度固定,孔壁与套管的间隙用中粗砂填实或进行灌浆处理; 真砂或灌浆一周后.方可进行测试: 3跨孔法波速试验应右2个或2个以1测试孔,孔位可皇

直线或放射状布置,孔距宜为4m。 7.0.14地面或地下微振动测试,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点数量应根据工程要求、场地面积及周边环境确定。 且不宜少于2点;每个测点应放置1组3个方向相互垂直的拾振 器,拾振器宜放置在平整后的天然土层上或指定的测试位置; 2在孔内测试时,测点深度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应使拾 派器紧密地接触孔底或孔壁,同时应在孔口布置一组拾振器,地 下及地面同步测试; 3测点应远离各类十扰源,测试时间应选择在场地环境十 扰最低的时间段进行。

登线蚁版射闪布直JGJT 385-2015 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礼直为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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