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26-2016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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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26-2016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纺织处理中一个复杂的反应过程,主要发生在氢氧化钠和聚 酯高分子物间的多相水解反应

一种经特殊工艺处理,便在面料表面形成一层均匀的覆盖胶 料,从而达到防水、防风、透气等功能,

finished treatment

后整理是通过化学或物理的方法改善面料的外观和手感、增 进服用性能或赋予特殊功能的工艺过程。

织物在室温下浸轧工作液后即进行答卷、包覆YD/T 1782-2011 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多媒体广播系统无线接入子系统设备技术要求(第一阶段),在防止水分蒸 发的条件下低速回旋足够长时间,使反应在低温条件下充分进行, 然后再进行水洗、烘干等后处理的工艺过程

电脑控制喷射布点在织物上直接形成花纹图案的无型版印花 的工艺。

3.1.1工艺流程和主机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

3.1.1工艺流程和主机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 质量标准、生产方法及原料、高温热源的种类和建厂条件等因素经 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满足环保要求。 3.1.2车间的工艺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和设备选型综合确定,应 满足施工、安装、操作、维修、通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技术改造的要 求。 3.1.3公用工程品质、容量及辅助设施应满足生产要求

3.2.1印染工厂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3.2.1印染工厂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3.2.2印染工厂应采用节水、节能、降耗、环保新工艺及新助剂, 宜采用低温染色工艺及助剂、新型涂料等印染技术。 3.2.3印染工厂煮练宜采用短流程煮练酶工艺,染色宜采用冷轧 堆、小浴比染色工艺

3.3.1选用的设备应保证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应 安全可靠。 3.3.2选用的设备生产上应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并应适应产品 加工品种和批量的变化

3.3.3选用的设备应采用新一代高质高效织物前处理、低浴比溢

3.3.5印染主机设备生产能力可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

3.3.5印染主机设备生产能力可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

3.4.1设备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设计对工艺设备进行合理排列, 并应确定全部工艺设备的具体位置。 3.4.2设备布置应缩短半制品的运输距离,避免往返交叉运输, 并宜兼顾其他品种的要求。 3.4.3同类型设备或操作上有关的设备宜布置在一起,干、湿车 间宜隔开,主要生产车间应划分清楚, 3.4.4设备间距和运输通道应满足设备本身及附属装置的占地 面积、生产操作、安装维修、布车运输、架空管线、地下沟道等方面 的要求,设备与设备、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操作、 检修要求。机器排列间距宜符合表3.4.4的规定。

表3.4.4机器排列间距m

3.4.5生产辅助设施宜靠近使用机台。

3.4.6设备的电源柜和控制箱的位置应靠近机台,对湿热车间宜 在设备旁设置单独的小间放置电源柜和开关箱,并应采取防潮、防 腐蚀和通风措施。 3.4.7联合机应顺车间柱距方向排列,当楼层上布置设备时,不 应跨越结构伸缩缝。

3.4.7联合机应顺车间柱距方向排列,当楼层上布置设备时,不 应跨越结构伸缩缝。

3.5.1印染工厂的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 碍门窗的开启及采光

3.5.1印染工厂的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 碍门窗的开启及采光

3.5.2当多根管道上下布置时,应符合热介质管道在冷介质管道 之上,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气体管道在液体 管道之上,金属管道在非金属管道之上,保温管道在不保温管道之 上的原则

之上,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气体管道在液体 管道之上,金属管道在非金属管道之上,保温管道在不保温管道之 上的原则。 3.5.3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布置时应将粗管道、常温管道、支 管少的管道靠墙,较细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在外。 3.5.4当管道横穿通道时,其净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 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得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 阀件应距地面1.2m~1.5m,当需安装于2m以上操作频繁的阀 件时,应设操作平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3.5.5工艺管道应安装计量仪表

3.6.1工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3.6工艺对公用工程的要求

1给水进设备压力不宜低于0.2MPa,主要印染设备用水量 可按本规范附录C执行; 2工艺生产用水水质要求应符合表3.6.1的规定

表 3.6. 1工艺生产用水水质要求

3.6.2工艺用蒸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印染设备使用蒸汽压力应根据设备需用要求,范围在 0.2MPa~0.6MPa之间; 2主要印染设备用汽量可按本规范附录D执行。 3.6.3工艺用高温热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印染生产加工过程中烧毛、热定形、红外线预烘、热熔染 色、焙烘、常压高温蒸化、树脂整理等工序均需高温热源,可根据建 设地区可供热源进行选择; 2 印染设备需要高温热源值可按本规范附录E执行。 3.6.4工艺用压缩空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机台压缩空气压力宜在0.49MPa~0.588MPa范围内 2 印染设备各轧车压缩空气用量可按本规范附录F执行。 3.6.5车间照明要求可按本规范第9.3.6条的规定执行。

3.7.1碱回收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2碱回收站应靠近主厂房内丝光机; 3多效蒸发装置的碱回收站厂房结构应独立设置,扩容蒸发 装置的碱回收站也可结合到主厂房内。 3.7.2印花调浆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印花调浆间应与印花车间隔离,应邻近主厂房内印花机; 2印花调浆间内宣划分为原糊准备、浆料研磨、基本色贮存 色浆调制、染化料贮存、称料等几个区域; 3印花调浆间内地沟应为带漏空盖板的明沟; 4 配有两台印花机以上企业宜配置自动调浆系统。 3.7.3筛网制造间应靠近印花机台和网框仓库,修网处应有较好 的通风设施。

3.7.4当印染工广采用碱减量工艺时,应设置碱减量废水预处理

3.7.4当印染工广采用碱减量工艺时,应设置碱减量废水预处理 装置。 3.7.5染化料调配间宜采用染化料自动调配系统。 3.7.6松香回收间宜单独设置,并应采取防火措施

3.8.1原布间运输设备应采用油泵推布车或微型电瓶叉车,宜配 置2辆~3辆。 3.8.2练漂、染色、印花、整装车间运输设备应采用堆布车或卷布 车,数量定额可按年产每1000万m印染布配置70辆~80辆计 算。年产量小于3000万m的工厂按定额计算后可适当多配。卷 染机可采用吊轨配0.5t电动葫芦或布卷车运送布卷。车间内染 化料等运输,可根据不同规模配置4辆~8辆平板车,也可采用电 瓶车运输。

车,数量定额可按年产每1000万m印染布配置70辆~80辆计 算。年产量小于3000万m的工厂按定额计算后可适当多配。卷 染机可采用吊轨配0.5t电动葫芦或布卷车运送布卷。车间内染 化料等运输,可根据不同规模配置4辆~8辆平板车,也可采用电 瓶车运输,

油泵推布车或微型电瓶叉车可配置2辆~4辆。布包的运送按不

油泵推布车或微型电瓶叉车可配置2 辆~4辆。布包的运送按不 电瓶车

4.1.1总图运输设计应根据工业布局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在 满足各项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应做到节约用地、节省投资、技术先 进、节能环保。

4.1.2总图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有利于城镇或邻近工业企业在

4.1.3总图和运输布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1总图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 范》GB50187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 2总图布置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生产车间宜集中组 合成单层或多层联合厂房; 3总图布置应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各种辅助和附属设施宜邻 近其服务的车间,单个小建筑物宜合并,或并人车间内部,动力供 应设施宜接近负荷中心; 4厂前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宜分别集中设置,用地面 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5交通运输应能保证生产流程顺畅和原料物料的运输路线 便捷,应避免货流与人流交叉干扰

4.2建(构)筑物布置

4.2.1练漂、染色、印花车间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锯齿形厂房时,宜选用锯齿朝南的方位,在夏热冬 暖地区,宜选用锯齿朝北的方位; 2当采用气楼式厂房时,宜选用南北朝向:

3当采用多层厂房时,宜选用“一”字形平面,附房宜设在厂 房两端; 4对于L形、U形平面厂房的开口部分宜朝向夏季主导风 向,并宜在0°~45°之间。 4.2.2锅炉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燃料采用煤时,锅炉房、煤场、灰渣场应布置在厂区全年 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当燃料采用重油或柴油时,总图布置应设置储罐区,储油 罐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的规定; 3锅炉房布置宜接近生产车间的热负荷中心。 4.2.3变配电室宜布置在高压线进线方向的地段,并宜接近厂区 用电负荷中心。 4.2.4给排水建(构)筑物宜集中布置,污水处理站应布置在厂区 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不应影响附近生活服务区的卫生要求。 4.2.5机修车间等各辅助设施宜集中布置,合并建设,并宜靠近 生产车间,在其周围应设置露天堆场。

4.2.6仓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坏布库、成品库应分别接近生产车间的原布间和成品出口处; 2机物料库宜缩小与主车间、辅助车间的距离; 3危险化学品库、储罐等应设置于广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上风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565的有关规定

4.3.1厂内道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运输、消防救援、安装检修、安 全卫生、管线和绿化布置等要求,与广外道路连接应平顺便捷。 4.3.2厂内道路宜与主要建筑物成环状布置。当边缘地段作尽 头式布置时,应设置回车场(道),其形式及尺寸大小应按通过的车 型确定。

4.3.1厂内道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运输、消防救援、安装检修、安

4.3.3汽车装卸站合的地点应留有车辆停放和调车用地。当汽 车平行于站台停放时,停车场宽度不应小于3.0m;当垂直于站台 停放时,停车场宽度不应小于10.5m;当斜列60°停放时,停车场 宽度不应小手8.5m;集装箱运输车进入厂区,最小回车场地宜为 30.0m×30.0m,并应设置集装箱货柜装卸平台。 4.3.4厂区道路宜采用城市型道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 道路设计规范》GBJ22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的有关规定。 4.3.5厂区道路路面标高应与厂区竖向设计相协调,并应满足室 外场地及道路的雨水排放要求。

4.4.1厂区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区不应受洪水、潮水及内涝水淹没;印染工厂的防洪要 求应与所在城镇的防洪要求相一致; 2厂区竖向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建(构)筑物基础、雨水排 除及土石方量平衡等因素,结合洪(潮、涝)水位、工程地质等自然 条件综合确定。

1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当目然地面横坡较大时,附属和 辅助建(构)筑物,可采用混合式或阶梯式竖向布置;台阶的划分应 与厂区功能分区一致; 2厂区内地面标高应与厂外标高相适应;厂区出入口的路面 标高,宜大于厂外路面标高; 3场地标高与坡度应保证场地雨水能迅速排除,并应满足厂 内道路横坡、纵坡的要求; 4厂房室内地坪标高,宜大于室外地坪标高0.15m。

4.5.1管线敷设方式应包含有直埋式、集中管沟、架空敷设等

4.5.1管线敷设方式应包含有直埋式、集中管沟、架空敷设等方

式;设计时应根据自然条件,管内介质特征、管径、管理维护以及工 艺要求等因素,经过综合比较后选用。 4.5.2管线(沟)应沿道路和建(构)筑物平行布置,线路宜短捷顺 直,不宜横穿车间内部,并应减少管线与道路及其他干管的交叉。 4.5.3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 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4.5.4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

4.6.1厂区绿化应根据印染工厂的特点和环境保护、工业卫生、 厂容景观等要求进行设计。 4.6.2厂内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附近的绿化设计应符合行车视距 的有关要求。 4.6.3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及绿化占地面 积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的有关规定

4.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7.1总平面设计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计算方法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 抓定

4.7.1总平面设计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计算方法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 规定: 1 厂区用地面积(hm); 2 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m²); 3 总建筑面积(m); 4 容积率; 5 建筑系数(%); 6 铁路长度(km); 7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m²);

8绿化用地面积(m); 9 绿地率(%); 10 土(石)方工程量(m); 11 投资强度(万元/hm); 1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hm); 1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外,还应列出用地红线内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权

5.1.1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的要求,应根据地区气候特点满足采 光、通风、排雾、保温、隔热、防结露、防腐蚀和节能环保等要求。 5.1.2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 5.1.3建筑防腐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 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 5.1.4建筑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的有关规定。 5.1.5建筑地面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的有关规定。 5.1.6建筑设计应采用成熟的新建筑形式、新材料和新技术,

5.2.1生产厂房的建筑形式应根据建厂地区条件、综合其他各种 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可选用设有排气井的单层锯齿形厂 房、气楼式单层厂房、气楼带排气井厂房或设排气井多层厂房等。 5.2.2厂房平面宜避免四周设置附房,当必须设置时,对散发大 量湿热空气的车间和附房之间应设置内天井。 5.2.3锯齿形厂房当设备平行锯齿天窗排列时,风道大梁或现浇 单梁的梁底高度宜为5.0m~5.5m,垂直锯齿天窗排列时宜为 6.0m~7.0m。气楼式厂房檐口高度不宜低于7.5m。多层厂房 底层层高宜为7.0m9.0m,二层层高宜为6.0m~8.0m,三层层 高宜为5.0m~7.0m

5.2.4生产厂房建筑防腐蚀设

1生产车间气态、液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 2厂房平面布置宜将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设备与无腐蚀性 介质作用的设备隔开,湿、干车间隔开;具有同类腐蚀性介质的设 备宜集中布置; 3有腐蚀性气体作用且相对湿度较大的室内墙面和钢筋混 凝土构件表面,钢构件表面(柱、梁)应做防腐涂料。 5.2.5生产车间中有醋酸和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 应就近设置紧急冲洗装置

5.3.1生产厂房的原布间、白布间、印花车间、整理车间、整装车 间等干燥性生产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练漂、染色、皂洗等 朝湿性生产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丁类。上述两类生产车间安排 在同一防火分区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生产确定。烧毛间火灾 危险性应为丙类,宜采用隔墙与相邻车间分隔。生产厂房建筑耐 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余层车间的溶剂调配间与相车间应采用防爆墙分隔,并应靠外

5.3.3泄压面积的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GB50565的规定执行

5.3.3泄压面积的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

5.4.1生产辅助用房应包括染化料调配间、印花调浆间、空调室、 筛网制版间、碱回收站、压缩空气站、化验室、物理试验室及变配电 室、热力站等与生产密切相关的生产性附房

5.4.2染化料调配间应靠近染色间,并应设置通风排气装置。室 内地面、墙裙应有防酸碱腐蚀的措施。 5.4.3印花调浆间应靠外墙布置,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宜 自然采光。地面、墙裙应防腐蚀,地面应耐洗刷、防滑,并应设有排 水坡度,

5.4.4空调室的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并兼顾风道的合理布置,空

5.4.5设置汽油气化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油气化室应设置在烧毛机附近; 2其泄压设施应采用易于泄压的门、窗。 3其与相邻车间的隔墙应采用防爆墙; 4防爆墙上不宜开设门、窗,确需开设时,应采用防爆门、窗 当需设置内门时,则应采用门斗并应在不同方位布置甲级防火门。 5.4.6碱回收站与染整车间宜分开独立设置,当毗连车间时,应 布置在丝光机附近并靠外墙,蒸发器部位在南方地区宜设置敬开 式建筑。建筑物结构部位应根据碱液浓度采取防腐蚀处理。 5.4.7压缩空气站宜布置于生产车间附房内,其位置应靠近用气 负荷中心,建筑应采取隔声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及《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 规范》GB50087的有关规定

干呵叫房 内,亦可单独设置厂级中心物理试验室、化验室。物理试验室、化 验室宜南北向布置,应有较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和排水地沟。地面 应防滑、耐磨。

内,亦可单独设置厂级中心物理试验室、化验室。物理试验室、化

止水、潮气及小动物侵人室内的措施。变配电室设计应符合相应 变电所(站)设计要求。

止水、潮气及小动物侵人室内的措施。变配电室设计应符合相应

5.4.10热力站宜设置在生产车间附房内,其位置宜靠近供热负

中心。室内应有通风设施,地面应有防止积水措施,门应向外开启。

5.5生产厂房主要建筑构造

1屋面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结构形式、建厂地区气候条 件、屋面材料和天窗采光等使用要求综合考虑; 2锯齿屋面坡度不应小于1:2.5,锯齿天沟宜采用外排水, 当确有可靠技术措施时,锯齿屋面关沟排水坡度可采用不小于 0.5%的坡度;气楼式屋面坡度不应小于1:2.5,轻钢结构用于干 燥性生产车间的屋面坡度不宜小于5%; 3厂房屋面构造应设置防止内表面结露的隔汽层,严寒地区 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4轻钢屋盖宜选用优质压型钢板,屋盖保温层宜采用有相应 隔汽层的玻璃棉毡等保温材料; 5腐蚀性气体排放口周围的屋面宜采取耐腐蚀防护措施; 6)房高度天于6.0m时,应设置可直接到屋面的垂直爬 第,当从其他部位能到达时,可不设置。垂直爬梯的高度天于 6.0m时.应有护笼。

5.5.2生产厂房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厂房墙体应满足建筑热工设计要求; 2框架填充墙不得使用粘土砖,应采用非粘土类砌块或轻质 板材; 3内墙面应平整光洁,宜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对无腐蚀性气 体作用且相对湿度不大的室内墙面,可采用混合砂浆; 4有设备出入车间的门尺寸,应按设备尺寸确定,大门应比 通过的设备高、宽各超出0.6m以上。

5.5.3地面和楼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练漂、染色、印花车间楼地面应设置坡向排水沟或地漏的 坡度,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5%,其楼地面应有防滑措施:

2当溢水多的印染设备布置在楼层时,设备下部宜设集水 盘,位于楼层上可能积水的房间,其楼面应设整体防水层; 3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楼地面和设备基础的防护,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 4整装车间楼地面应防尘、耐磨

5.5.4地沟、地坑及地下防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印染工厂内的地沟,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宜减少沟的 长度、深度和交叉点,除与设备基础相结合以外,沟道宜避开设备 基础,布置在设备之间的通道下面; 2地沟不应利用建筑物的承重墙基础等兼作其底板和侧壁 3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地沟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4室内排水地沟在车间出口处应设集水坑及格栅装置。 5.5.5采光窗及天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窗宜选用塑钢窗、玻璃钢窗,不宜采用钢窗、铝合金 窗; 2窗的层数应根据地区气候条件,由热工计算确定; 3锯齿天窗应设有部分开启方便的窗扇;当采用电动开窗器 时,则应有防潮、防腐蚀的措施; 4天窗窗框材料宜采用防腐蚀涂料的钢筋混凝土窗、塑钢窗 及玻璃钢窗; 5轻钢结构屋盖上的采光窗宜采用优质树脂、薄膜、玻纤复 合材料组成的采光窗。 5.5.6排气井构造应力求简单、施工维修方便。井筒内壁应平整 光滑、耐腐蚀,并应有防止雨水侵入车间和凝结水下滴的措施。沿 锯齿或气楼屋脊设置的通长排气井筒应有隔板分隔,隔板间距不 宜大于3.0m。排气井材质宜采用无机不燃玻璃钢。 5.5.7气楼式厂房气楼两侧挡风板宜用树脂采光板,其连接条 宜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

6.1.1印染工厂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GB50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混凝土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46的有关规定。 6.1.2结构设计应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并 应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 6.1.3本章结构设计应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6度以下 单层带排气井的装配式门形架承重钢筋混凝土锯齿形排架结构印 染厂,7度和7度以下单层带排气井的三角架承重钢筋混凝土锯 齿形排架结构印染广,以及8度和8度以下的其他单层排架、刚架 和多层框架结构印染厂的结构设计。

5.1.4练漂、染色车间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应接二类确定;印

6.2.1印染厂房的结构选型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6.2.1印染厂房的结构选型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满足印染生产工艺、采光、排雾气、防结露滴水、通风要求; 2因地制宜GB/T 21183-2017 锆及锆合金板、带、箔材,适合当地气象条件,并考虑建厂地区的施工条 件和材料供应。 6.2.2练漂、染色车间,除北方严寒地区外,宜采用带排气井或带 气楼的结构形式,

1一钢筋混凝土天窗框:5一现浇柱

1)跨度宜采用12.0m~18.0m,不宜大于18.0m,柱距宜采 用6.0m~8.0m; 2)屋面板宜采用SP预应力空心板和倒槽板

1带气楼的单层斜梁柜

6.2.6单层厂房中的印花、整理、整装车间,可采用带排气功能的 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图6.2.6)。设计时除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跨度宜采用12.0m~18.0m,柱距宜采用6.0m; 2 屋面板宜采用SP预应力空心板和倒槽板

JB/T 8734.6-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6部分:电梯电缆5一屋面面层压型钢板:6屋面保温材料:7一气楼

一轻钢梁;2一钢筋混凝土柱;3一条;4一屋面底层压型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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