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渝建[2017]38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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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渝建[2017]38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7月)

3.1. 11 设计图纸的增减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场地排水图可与竖向布置图合并; 3 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 4 土石方图和管线综合图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是否出图; 5当绿化或景观环境另行委托设计时,可根据需要绘制绿化及建筑小品 的示意性和控制性布置图

3. 1. 12 计算书

GB/T 3836.16-2017 爆炸性环境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计算公式、计算过程、有关满足日照要求的分析 及成果资料均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3.2.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 计图纸、计算书。

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 书。 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3.2.2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

1依据性文件名称和文号,如批文、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 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及设计合同等。 2项目概况,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项目设计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人防建筑面积、屋面防水等 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主要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包括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旅馆的客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车库的停车泊 位数等。 3设计标高,工程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1)墙体(板材类墙体应明确所选用板材的材质、规格、厚度及其他主要性 能要求;砌块类应明确砌块、砂浆的强度等级;及墙体相关构造和技术要求)、 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屋面板材应明确所选用板材的材质、规格、厚 度及其他主要性能要求)、外墙面(包括外墙防水)、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油 漆、涂料等处的材料和做法,可用文字说明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直接在图上 弓引注或加注索引号,其中应包括节能材料的说明。 2)室内装修部分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较复杂或较高 级的民用建筑应另行委托室内装修设计;凡属二次装修的部分,可不列装修做 法表和进行室内施工图设计,但对原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设计有较大改动 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同意。 3)住宅厨房、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明确防水材料及其厚 度。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卫生间、浴室的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 措施。 5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作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 造的说明。 6门窗表(见表3.2.3)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气密 性、水密性等)、用料、颜色、玻璃、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准图集的门窗应绘制门窗立面图及开启方

等); 7)建筑室内装饰材料、外保温材料、外装饰材料的防火要求; 8)说明厂房、仓库、公共建筑消防救援窗口的设置;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 项目应说明户内防火隔间的设置情况;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说明避难层 (间)设置情况; 9)表述外墙门窗耐火性能要求(视项目情况进行说明); 10)说明建筑的防爆、泄压措施(视项目情况进行说明)。 10无障碍设计说明 1)无障碍入口(含室外地面坡度、轮椅坡道和扶手、平台、人口门厅、走道 门宽); 2)楼梯、台阶、扶手; 3)电梯与升降平台; 4)卫生间(含无障碍厕位与专用厕所)、公共浴室; 5)其他(无障碍客房、无障碍住房及宿舍、轮椅席位、和无障碍车位等的位 置、配比、设置数量等内容)。 11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回复 12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 节点详图、建筑节能保温范围图、建筑节能计算模型及计算报告书、建筑节能 设计自审意见书、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阶段基本情况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超高超大专项论证意见及结论。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建筑节能设计 说明专篇、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节点详图、建筑节能保温范围图、建筑节能 计算模型及计算报告书、建筑物理环境分析报告及计算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 筑设计自审意见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基本情况表、建筑节 能与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判断表、相关支撑材料。 13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 1)设计主要依据。 (1)说明建筑节能设计采用的标准、图集; (2)建筑节能设计中执行的国家和本市的政策文件。 2)计算软件及版本。 3建筑节能设计情况表

4)围护结构节能措施。 针对设计采用的保温系统,根据其对应的技术规程、材料标准、现行重庆 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节能设计标准提出设计 要求。 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汇总情况。 以表格形式列出计算的关键指标与标准值对照情况,包括主要围护结构 指标值、门窗类型及参数、能耗计算结果等。 6)建筑防结露设计。 屋面、外墙热桥部位、供暖、空调房间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面和供暖、空调 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外墙建筑防结露设计措施及设计情况。 7)有效通风面积设计。 公共建筑各功能房间外窗(含透光门)及透光幕墙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与该 房间外墙面积比,未满足有效通风换气面积要求的功能房间机械通风设置 情况; 居住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与外窗所在房间地板轴线面积 比,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轴线面积比情况。 8)遮阳设计。 公共建筑西向立面外窗的窗墙面积比,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活动外 遮阳或提供自遮阳计算报告。 说明外窗、幕墙、透明屋顶的遮阳类型、遮阳位置及控制方式等,说明构件 遮阳、绿化遮阳的位置。

注:1.本表为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银级标识达标条文要求,如项目要求达到金级和销 金级标识达标,需另行按《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组织申报; 2.不涉及绿色建筑内容的项目可不填写本表。 3)节地与场地规划选址。 (1)项目的选址、规划、保护区的情况和场地的安全性、污染源及治理 猎施; (2)场地的生态修复及表层土的利用情况,对需改造的场地制定生态恢复 计划的情况; (3)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的方案,包括地下层数、地下建筑面积、功能用 途;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4)场地交通情况:周边的距离建筑出入口500m公共交通站点或轨道交 通的名称及位置;建筑与周边公共交通系统的人行通道设计情况;场地内无障 碍出入口坡度设计及外部无障碍设计的连通;机动车停车设施设计与管理 方式; (5)建筑的公共性、共享性:功能设计、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公共空间、室外 活动场地等设计情况; (6)既有建筑利用分析:对原有旧建筑的规模、面积、位置及受力构件及结 构体系的安全性等进行说明;对原有旧建筑的利用方案,说明留和利用的旧建 筑部位,如立面环境、主体结构、室内空间等,并对计算建筑物、构筑物的利用 率和利用面积规模。 4)建筑物理环境设计。 1)建筑布局与室外风环境; (2)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是否设有外窗,并核算外窗及幕墙可开启面积与

该房间外墙面积比例,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说明机械通风系统的设计方案; (3)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90%的房间的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是否超过 2次/h; (4)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自然景观的利用及视线干扰防治情况: (5)室外光污染防治设计,说明所选用的玻璃材质,玻璃的反射比; (6)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说明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采光要求 的建筑面积比例; (7)针对主要大进深空间、地下空间和高大进深的地上空间说明其自然采 光质量; (8)场地环境噪声与室内声环境要求,列出噪声监测值及标准值,是否符 合标准的规定; (9)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等级要求,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 声性能情况; (10)噪声源房间的布置位置及相应的防噪措施; (11)观演厅堂、非屋顶层的大型商业建筑、地下车库等大尺度空间及医疗 卫生建筑等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可按各自规范关于通风和采光的要求执行。 5)建筑节材与资源的利用。 (1)建筑构配件设计遵循模数协调原则、部位,如预制水平构件中的水平 和竖向尺寸、门窗洞口尺寸;预制构件为主的全装配建筑中建筑平面、剖面和 主要构件的X、Y、Z尺寸; (2)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 (3)预拌砂浆来源和使用部位; (4)列表说明可重复使用隔墙和隔断面积比例; (5)列表说明建筑设计使用可再循环利用材料情况; (6)建筑装饰性构件是否具有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功能和 女儿墙的高度,对非功能性装饰性构件及超过规范规定2倍的女儿墙进行造价 比例核算; (7)说明绿色建材的种类与应用部位,是否是国家或重庆市绿色建材的认 证产品。 6)景观设计。 (1)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措施,包括场地遮荫措施和面积,屋面、外墙及道 路采用材质及其太阳辐射反射系数:

(2)建筑绿地的公共属性,及向公众开放的方案; (3)项目设计的绿化方式与植物配置; (4)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的位置、材料、面积; (5)场地雨水径流控制措施。 7)绿色建筑措施对应的绿色施工要求及运营要求。 (1)提出施工前应建立健全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针对设计措施 应编制的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要求; (2)提出建设单位应组织建筑绿色建筑设计专项技术交底; (3)针对天然采光、自然通风、透水铺装、环境绿化等措施提出运营维护 要求。 8)专项论证说明。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的论证内容与论证结论; (2)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20方m²时的论 证内容与论证结论。 9)二次/专项设计要求。 (1)应明确提出后期景观专业设计过程中的透水铺装面积比例、透水性指 标、透水铺装的承压性能等技术要求,以及景观绿化灌溉采用的节水灌溉方 式、屋顶绿化的绿化面积比例、覆土厚度、节水灌溉,乔木遮荫的配置面积比例 等要求。 (2)明确提出门窗二次厂家设计的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要求

3. 2. 4 平面图

1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 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库房(储藏)注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 险性类别; 2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 寸、分段尺寸; 3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截面尺寸(必要时)及其 与轴线关系尺寸,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及平 面凹凸变化的轮廓尺寸;玻璃幕墙部分标注立面分格间距的中心尺寸; 4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5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 管、水池、台、橱、柜、隔断等:

位置。采用自然排烟的房间,应标出房间的外窗最小排烟面积要求; 20图纸名称、比例;首层绘制指北针; 21图纸的省略: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 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 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 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

1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 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 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搁板、外遮阳构件、阳台、栏杆 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窗、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 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 3建筑的总高度、楼层位置辅助线、楼层数和标高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 标注,如女儿墙或檐口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宽文 高文深及定位关系尺寸); 4厂房、仓库、公共建筑标注消防救援窗口的位置; 5平、剖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 线脚等的标高或尺寸; 6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7 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剖面图上无法表达的构造节点详图 索引; 8图纸名称、比例; 9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 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 部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1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 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 部剖面; 2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3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

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出屋顶烟图、天窗、挡 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外遮阳构件、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 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4高度尺寸: 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阳台栏 杆高度、总高度; 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 5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室内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 台、雨篷、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 他屋面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6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 7场地较复杂的建筑或者体量较大、关系较复杂的建筑剖面应有反映塔 楼、裙房、车库和场地之间整体关系图; 8图纸名称、比例。 3.2.7详图 1内外墙、屋面等节点,绘出不同构造层次,表达节能设计内容,标注各 材料名称及具体技术要求,注明细部和厚度尺寸等。 1)勒脚泛水节点; 2)板材类外墙,表达外墙板与主体结构之间构造关系、外墙板板缝处理、 楼板与钢梁的位置关系、门窗洞口部位节点、女儿墙部位等节点; 3)砌块类外墙,表达砌体外墙与主体结构之间构造关系、楼板与钢梁的位 置关系等节点。 4)内隔墙与楼板的构造关系,卫生间隔板墙与楼板构造关系及具体技术 要求等; 5)屋顶檐口构造节点。 2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注明相关的轴 线和轴线编号以及细部尺寸,设施的布置和定位、相互的构造关系及具体技术 要求等。 3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标注材料及细部尺寸、与主体 结构的连接等。 4门、窗、幕墙绘制立面图,对开启位置、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式,用料材 质、颜色等做出规定和标注。

5对另行专项委托的幕墙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等特殊屋面工程和特 殊门窗、栏杆等,应标注构件定位和建筑控制尺寸。 6当外墙、屋面采用B1级燃烧性能的外保温材料时,应表达防火隔离 带、防护层、防火封堵等构造。 7变形缝防火构造。 3.2.8对贴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部面,并索引新建筑与原 有建筑结合处的详图号。

3.2.9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详图有关节能构造及措施的表达应一致。

3.2.9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详图有关节能构造及措施的表达应一致。 3.2.10计算书

3. 2. 10 计算书

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提出进行视线、声学、安全疏散、卫生器具数量、电 梯配置等方面的计算依据、技术要求

.3.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含图纸目录、结构设计 设计图纸、计算书,

宜按由下而上,先主后次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 利用图和标准图

3.3.3结构设计总说明

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 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以钢结构为主或包含较多的钢结构时,应单独编制 钢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较简单时,亦可将总说明的内容分散写在相关部 分的图纸中。 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如轨道交通),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嵌固层 位置,结构类型、结构规则性判别,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 的吊车吨位等; 3)对超限建筑,注明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各类构件的抗震性能水准; 4)当采用装配式结构时,应说明结构类型、采用的预制构件类型及使用范

围等。 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 设防烈度等; 3)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 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5)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6)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7)相关节点和构件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8)振动台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9)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10)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文件; 11)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应有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批 复文件; 12)其他结构专项论证、可行性论证审查意见及需要作为设计依据的竣工 图、检测、鉴定报告。 3图纸说明 1)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 2)设计土0.000m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 3)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 4)常用构件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 5)各类钢筋代码说明,型钢代码及其截面尺寸标记说明; 6)混凝土结构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时,应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图名称及 编号或提供标准图。 4建筑分类等级 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4)主体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5)地下室防水等级; 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8)混凝士构件的环境类别

8)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 5主要荷载(作用)取值及设计参数 1)楼(屋)面面层荷载、吊挂(含吊顶)荷载; 2)墙体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3栏杆荷载; 4)楼(屋)面活荷载; 5)消防荷载取值; 6)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 7)雪荷载(包括积雪分布系数等); 8)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 征周期、结构阻尼比、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等); 9)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 6设计计算程序 1)结构整体计算及其他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对复 杂高层建筑(带转换层、连体、多塔、错层等)及B级高度高层建筑结构:应采用 至少两种不同力学模型且经过鉴定的程序进行计算; 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多、高层建筑整体计算的嵌固部位和底部 加强区范围等。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包括楼板、剪力墙、钢结构支座 等的计算模型。 7主要结构材料 1)结构材料性能指标; 2)混凝土强度等级(按标高及部位说明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防水混凝 土的抗渗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采 用预搅拌混凝土的要求; 3)砌体的种类及其强度等级、干容重,砌筑砂浆的种类及等级,砌体结构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采用预搅拌砂浆的要求; 4)钢筋种类及使用部位、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及其对应产品标准,其他 特殊要求(如强屈比等); 5)成品拉索、预应力结构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

震支座等)、阻尼器等特殊产品的技术参数; 6)钢结构所用的材料见第3.3.3条第10款。 8地基基础 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各主要岩(土)层的压缩模量及承载力特征 值等;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场地土的特殊地质条件等; 2)注明基础形式、基础持力层及基础进入持力层的深度;采用桩基时应简 述桩型、桩径、桩长、桩端持力层及桩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设计所采用的单 桩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拨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地基承载 力的检验要求(如静载试验、岩基载荷试验、桩基的试桩及检测要求)等; 3)有抗浮要求时,应明确抗浮措施。施工期间有降水要求时,应明确降水 及终止降水的条件等; 4)地基加固处理时,应说明地基加固处理方法、所采用的材料及其性能要 求、地基加固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最终变形值的控制要求等; 5)基坑、承台坑回填要求; 6)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要求; 7)持力层验槽要求以及对施工的有关要求等; 8)各类地基基础检测要求

1)各类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及其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2)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连接方式及要求;各类构件的钢筋锚固要求; 3)预应力构件采用后张法时的孔道做法及布置要求、灌浆要求等;预应力 构件张拉端、固定端构造要求及做法,锚具防护要求等; 4)预应力结构的张拉控制应力,张拉顺序,张拉条件(如张拉时的混凝土 强度等),必要的张拉测试要求等; 5)梁、板的起拱要求及拆模条件; 6)后浇带或后浇块的施工要求(包括补浇时间要求),必要时包括补浇时 环境温度要求; 7)特殊构件施工缝的位置及处理要求; 8)预留孔洞的统一要求(如补强加固要求),各类预理件的统一要求; 9)板面中部抗裂构造钢筋设计要求; 10)防雷接地要求。 10钢结构工程

1)概述采用钢结构的部位及结构形式、主要跨度等; 2)钢结构材料: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必要时提出 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份要求及其它要求,如乙向性能、碳当量、耐候性能、交 货状态等; 3)焊接方法及材料:各种钢材的焊接方法及对所采用焊材的要求: 4)螺栓材料:注明螺栓种类、性能等级,高强螺栓的接触面处理方法、摩擦 面抗滑移系数,以及各类螺栓所对应的产品标准; 5)焊钉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 6)应注明钢构件的成形方式(热轧、焊接、冷弯、冷压、热弯、铸造等),圆钢 管种类(无缝管、直缝焊管等); 7)压型钢板的截面形式及产品标准。应注明板材的厚度、强度、板型(最 小截面惯性矩等)、镀层涂装方式、镀量要求、与结构的连接件强度刚度要 求等; 8)焊缝质量等级及焊缝质量检查要求; 9)钢构件制作要求; 10)钢结构安装要求,对大跨度钢结构,应根据施工方案提出对施工支撑 安装条件及施工顺序的要求,对跨度较大的钢构件必要时提出起拱要求; 11)涂装要求:注明除锈方法及除锈等级以及对应的标准;注明防腐底漆 的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产品要求;当存在中间漆和面漆时,也应分别注明 其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要求;注明各类钢构件所要求的耐火极限、防火涂 料类型及产品要求;注明防腐年限及定期维护要求; 12)钢结构主体与围护结构的连接要求; 13)必要时,应提出结构检测要求和特殊节点的试验要求。 11砌体工程 1)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2)砌体墙的材料种类、厚度、成墙后的墙重限制; 3)砌体填充墙与框架梁、柱、剪力墙的连接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4)砌体墙上门窗洞口过梁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5)需要设置的构造柱、圈梁(拉梁)要求及附图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12加固改造和改扩建工程

12加固改造和改扩建工程

1)加固采用的材料性能要求; 2说明加固和改扩建的施工要求,包括拆除、施工顺序和临时支撑

要求。 13检测(观测)要求。 1)沉降观测要求; 2)大跨结构及特殊结构的检测、施工和使用阶段的健康监测要求; 3)高层、超高层结构应根据情况补充日照变形观测等特殊变形要求观测 要求。 14施工需特别注意的问题,如对高边坡、深基坑及施工安全风险大的工 程,应提出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明确要求施工方按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 号、渝建发【2014】16号文件进行施工安全可行性专项论证。 15有基坑时应对基坑设计提出技术要求,保证主体结构的安全施工。 16绿色建筑结构部分设计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高强钢筋的应用。应说明混凝土结构中各构件(基础、柱、剪力墙、梁 板)的强度等级不低于400MPa级钢筋的用量占受力普通钢筋总量的比例及使 用部位,或使用HRB500级钢筋占受力普通钢筋总量的比例及使用部位;应说 明混凝土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 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 2)高强钢材的应用。应说明钢结构中Q345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 用量的比例及使用部位; 3)高耐久性建筑材料的应用。钢结构应说明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材 料的要求及使用部位。混凝土结构应说明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的要求、 标号、使用部位及其占混凝土总用量的比例; 4)预拌混凝土。应说明是否采用预拌混凝土及使用部位,避免使用禁止、 限制使用的拌制方式; 5)预拌砂浆。建筑砂浆宜采用预拌砂浆。 17当项目按装配式结构要求建设时,应按第6章装配式建筑专篇要求单 独编制装配式结构设计专项说明。 18超限及初设阶段主要审查意见在施工图落实情况(主要明确比规范 更强的抗震构造措施等内容)

3.3. 4 基础平面图

1绘出定位轴线、室内外地坪标高、基础构件(包括桩基础、浅基础、承 基础梁等)的位置、尺寸、标高、构件编号。有后浇带时,应表示施工后浇带 平面位置及宽度。

2标明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外墙平面位置;标明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 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预留孔与预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 3需进行沉降观测时宜注明观测点位置(宜附测点构造详图)。 4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基础持力层及基础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地基承载 力特征值及持力层验槽要求等。当存在环境边坡或基坑边坡时,应明确先治 理边坡且稳定后,再进行基础施工。 5山地建筑应绘出环境边坡、基坑边坡与基础及上部结构关系的平面图 和部面图。 6采用地基处理时,应绘出处理范围并说明处理深度、处理方法及处理 后的地基承载力、压缩模量及相应的检测等要求。 7当有人防地下室时,应图示区分人防部分与非人防部分

1砌体结构无筋扩展基础应绘出剖面、基础圈梁、防潮层位置,并标注总 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 2扩展基础应绘出平、部面及配筋、基础垫层,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 及定位尺寸等。 3桩基应绘出桩详图、承台详图及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详图。桩详图包 括桩顶标高、桩长、桩身截面尺寸、配筋、预制桩的接头详图,并说明地质概况、 桩持力层及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成桩的施工要求、桩基的检测要求,注明 单桩的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拨承载力及水平承载力)。先做 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详图并提出试桩要求。承台详图包括平面、部面、垫 层、配筋,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 4筏基、箱基可参照相应图集表示,但应绘出承重墙、柱的位置。当要求 设后浇带时应表示其平面位置并绘制构造详图。对箱基和地下室基础,应绘 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面、部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多或复杂时,可 另绘墙的模板图。 5基础梁可参照上部结构现浇楼面梁详图方法表示。 6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外墙应绘制部面及配筋,标注外墙基础尺寸、外墙 厚度、支承楼板间高度及标高等。 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无筋扩展基础、扩展基础、基础梁和承台板,也可 用列表方法表示

1一般建筑的结构平面图,均应有各层结构平面图及屋面结构平面图 (钢结构平面图要求见第3.3.10条),具体内容为: 1)绘出定位轴线及结构构件(包括梁、板、柱、承重墙、支撑、抗震构造柱 等)位置及必要的定位尺寸,并注明其编号;当柱、承重墙平面位置、尺寸及其 编号已在竖向构件平面图中表示清楚时,可在各楼层平面图中不再单独标明, 但应表示梁、柱、承重墙平面位置关系; 2)装配式建筑墙柱结构布置图中用不同的填充符号标明预制构件和现浇 构件; 3)现浇板应注明板厚、板面标高、配筋(亦可另绘放大的配筋图,必要时应 现浇楼面模板图和配筋图分别绘制),标高或板厚变化处官绘局部部面:有 预留孔、埋件、已定设备基础时应示出规格与位置,洞边加强措施,当预留孔、 理件、设备基础复杂时亦可另绘详图;必要时尚应在平面图中表示施工后浇带 的位置及宽度;电梯间机房尚应表示吊钩平面位置与详图; 4)注明楼层标高,包括各部位的结构完成面标高,标高变化处或上翻的梁 应注明梁顶标高并宜在结构平面上加部面表示。当结构找坡时应标注屋面板 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终点处的板面标高; 5)砌体结构有圈梁时应注明位置、编号、标高,可用小比例绘制单线平面 示意图; 6)楼梯间可绘斜线注明编号与所在详图号; 7)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内容与楼层平面类同。坡屋面应绘制典型剖面模 板图。当屋面上有留洞或其他设施时应绘出其位置、尺寸与详图,女儿墙或女 儿墙构造柱的位置、编号及详图; 8)当选用标准图中节点或另绘节点构造详图时,应在平面图中注明详图 索引号; 9)当有人防地下室时,应图示人防部分与非人防部分的分界范围; 10)局部结构需要由专业承包方设计制作时,应提出完整的设计要求,对 局部结构的形式、平面尺寸、边界条件、标高、荷载等要求应进行规定并检查 验证; 11)除总说明已说明外的针对本图的附加说明。 2单层空旷房屋应绘制构件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布置图,应有以下内容: 1)构件布置应表示定位轴线,墙、柱、天桥、过梁、门槿、雨篷、柱间支撑、连 系梁等的布置、编号、构件标高及详图索引号,并加注有关说明等;必要时应绘

制剖面、立面结构布置图; 2)屋面结构布置图应表示定位轴线、屋面结构构件的位置及编号、支撑系 统布置及编号、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节点详图索引号及有关的说明等,

3.3.7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

现浇构件(现浇梁、板、柱及墙等详图)应绘出: 1纵部面、长度、定位尺寸、标高及配筋,梁和板的支座(可利用标准图中 的纵部面图);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绘出预应力筋定位图并提出锚固及 张拉要求; 2横剖面、定位尺寸、断面尺寸、配筋(可利用标准图中的横剖面图); 3必要时绘制墙体立面图; 4若钢筋较复杂不易表示清楚时,宜将钢筋分离绘出; 5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预留洞、预埋件,应注明其位置、尺寸、标高、洞边 配筋及预埋件编号等; 6曲梁或平面折线梁宜绘制放大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详图; 7一般的现浇结构的梁、柱、墙可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绘制,标注文字 较密时,纵、横向梁宜分二幅平面绘制; 8除总说明已叙述外需特别说明的附加内容,无其是与所选用标准图不 同的要求(如钢筋锚固要求、构造要求等); 9对建筑非结构构件及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绘制连 接或锚固详图。 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构件,在满足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用列表法绘 制。非结构构件自身的抗震设计,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进行

3.3.8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构造详

1楼梯图:应绘出每层楼梯结构平面布置及剖面图,注明尺寸、构件代 号、标高;梯梁、梯板、梯柱、平台梁及基础详图(可用列表法绘制)。 2预埋件:应绘出其平面、侧面或剖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 号、性能、焊接要求。 3特种结构和构筑物:如水池、水箱、烟窗、烟道、管架、地沟、挡土墙、筒 仓、大型或特殊要求的设备基础、工作平台等,均宜单独绘图;应绘出平面、特

征部位剖面及配筋,注明定位关系、尺寸、标高、材料品种和规格、型号、性能。 4其他有必要绘制的图纸

3.3.10钢结构设计施工图

钢结构设计施工图的内容和深度应能满足进行钢结构制作详图设计的要 求。钢结构制作详图一般应由具有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的加工制作单位完 成,也可由具有该项资质的其他单位完成,其设计深度由制作单位确定。钢结 构设计施工图不包括钢结构制作详图的内容。 钢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钢结构设计总说明:以钢结构为主或钢结构(包括钢骨结构)较多的工 程,应单独编制钢结构(包括钢骨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第3.3.3条结构设 计总说明中有关钢结构的内容; 2基础平面图及详图:应表达钢柱的平面位置及其与下部混凝土构件的 连结构造详图,包括预埋螺栓的方式、位置、规格、数量、二次浇灌层等; 3结构平面(包括各层楼面、屋面)布置图。平、立面布置图中的梁及支 撑等构件可用单线(粗实线)表示,具体内容应包括: 1)构件几何轴线在平、立面(或空间)的位置、标高及与建筑轴线的相互 关系; 2)构件编号或规格,采用编号时应提供构件断面表; 3)节点详图索引号: 4)必要时应绘制標条、墙梁布置图和关键剖面图: 5)空间网架应绘制上、下弦杆及腹杆平面图和关键剖面图,平面图中应有 杆件编号及截面型式和尺寸、节点编号及型式和尺寸; 6)采用压型钢板组合楼板时,应注明跨度方向、压型钢板型号和现浇部分 板厚、配筋,并绘制钢梁、混凝土墙、混凝土梁支承构件与楼板连接详图。 4构件设计图 1)简单的钢梁、柱可用统一详图和列表法表示,注明构件钢材牌号、必要 的尺寸、规格; 2)格构式构件应绘出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或立面展开图(对弧形构 件),注明定位尺寸、总尺寸、分尺寸,注明单构件型号、规格; 3)平面或空间杆系的组合构件(桁架、网架、支撑等)的设计图应有构件名 称及编号,标明杆件儿何轴线尺寸、编号或规格的布置图,必要时给出杆件 内力:

4)构件设计图可引用标准图。

5节点设计详图 1)节点详图名称或索引详图编号: 2)标有构件编号及构件间相互关系的节点构造详图,应标明轴线编号、相 关尺寸、标高、构件编号和截面规格等; 3)构件连接方式采用焊接时,应标明焊脚尺寸及焊缝符号;采用螺栓连接 时,应注明螺栓开孔、型号及布置;采用栓钉连接时,应注明栓钉规格、长度及 布置等; 4)节点连接件(节点板、预理埋件、加劲肋、垫板等)的设置要求; 5)节点详图可引用标准图。 3.3.11加固改造和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图除应满足本节上述各条要求外,尚 应满足下列要求: 1基础平面图、各层结构平面图和详图中应采用不同图例区分原有结构 构件和需要加固的构件及新增构件; 2当需要进行地基加固时,应在平面图中绘制地基加固范围,并说明加 固方法、加固深度、加固后的地基承载力和地基最终变形的控制以及施工和检 测要求,必要时绘制加固构造详图; 3需要加固的构件应绘制加固详图,简单的加固构件可用统一详图和列 表法表示。当绘制包括基础在内的结构构件加固详图时,应详细表示加固范 围和加固方法,标注加固采用的材料名称、规格或尺寸及其数量; 4必要时绘制局部拆除布置图

3.4.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图纸部分应包括图纸目 录、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设计图,电气计算部分出计算书 3.4.2图纸目录:应分别以系统图、平面图等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 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和标准图

1工程概况:建筑的建设地点、基本自然环境、建筑类别、性质及功能 识、层数、高度、结构类型及初步(或方案)设计审批定案的主要指标; 2设计依据;

设计范围,同时须说明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容的原因; + 设计内容(应包括建筑电气各系统及主要指标); 5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线路选型、敷设方式及设备安装等)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8 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设计内容(应包括建筑电气各系统及主要指标); 5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线路选型、敷设方式及设备安装等)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8 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9 绿色建筑电气设计 1)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2)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 3)建筑电气设计所达到的绿色建筑技术指标。 10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要求; 11智能化设计 1)智能化系统设计概况; 2)智能化各系统的供电、防雷及接地等要求; 3)智能化各系统与其它专业设计的分工界面、接口条件。 12其它专项设计、深化设计 1其它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概况; 2)建筑电气与其它专项、深化设计的分工界面及接口要求; 3)抗震措施。

3.4.5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注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 户的安装容量。 2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 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 3标注弱电主要机房位置及名称。 4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档数、档距 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5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敷设方式、人(手)孔型号、 位置。 6比例、指北针、坐标网。 7 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补充说明

3.4.6变、配电站设计图

制电缆起止表(包括回路号、型号规格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标明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母线的型号、规格;标明开关、断 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此部 分也可标注在图中表格中)。 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 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隔式 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平、副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 架、地沟、接地装置等平面布置、安装尺寸等,以及变、配电站的典型部面,当选 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标注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 图纸应有设备明细表、主要轴线、尺寸、标高、比例(不得大于50:1)。 3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号,宜选用标准图、通用图。当需要对所选 用标准图或通用图进行修改时,仅需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要求。 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作电源均应选用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 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4配电干线系统图 以建筑物、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 应楼层绘制,应包括变、配电站变压器编号、容量、发电机编号、容量、各处终端 配电箱编号、容量,自电源点引出回路编号。 5相应图纸说明 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3.4.7 配电、照明设计图 1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回路编号: 标注各元器件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负荷名称等: (对于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或控制 要求;当数量较少时,上述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内容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 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 2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房间名称、工艺设

3.4.7配电、照明设计图

1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回路编号; 标注各元器件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负荷名称等 (对于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或控制 要求;当数量较少时,上述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内容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 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 2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房间名称、工艺设

控制设计图随专项设计,但配电平面图上应相应标注预留的配电箱,并标注预 留容量;图纸应有比例。 3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注房间名称、绘 制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分支线 回路编号;凡需二次装修部位,其照明平面图及配电箱系统图由二次装修设 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上应相应标注预留的照明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 图纸应有比例。 4绘制电气管道井大样图,其比例不得大于50:1。 5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3.4.8 建筑设备控制原理图 1 建筑电气设备控制原理图,有标准图集的可直接标注图集方案号或者 页次。 1)控制原理图应注明设备明细表; 2)选用标准图集时若有不同处应做说明。 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设计图 1)监控系统方框图、绘至DDC站止; 2)随图说明相关建筑设备监控(测)要求、点数,DDC站位置

3.4.8建筑设备控制原理图 1建筑电气设备控制原理图,有标准图集的可直接标注图集方案号或者 页次。 1)控制原理图应注明设备明细表; 2)选用标准图集时若有不同处应做说明。 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设计图 1)监控系统方框图、绘至DDC站止; 2)随图说明相关建筑设备监控(测)要求、点数,DDC站位置

3.4.8建筑设备控制原理图

3.4.9防雷、接地及安全设计图

1绘制建筑物顶层防雷平面图,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标注接闪 杆、接闪器、引下线位置。注明材料型号规格、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图 纸应标注比例。 2绘制接地平面图(可与防雷顶层平面重合),绘制接地线、接地极、测试 点、断接卡等的平面位置、标明材料型号、规格、相对尺寸等及涉及的标准图编 号、页次,图纸应标注比例。 3当利用建筑物(或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闪器、引下 线、接地装置时,应标注连接方式,接地电阻测试点,预理件位置及敷设方式, 注明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 4随图说明可包括:防雷类别和采取的防雷措施(包括防侧击雷、防雷击 电磁脉冲、防高电位引入);接地装置型式、接地极材料要求、敷设要求、接地电 阻值要求;当利用桩基、基础内钢筋作接地极时,应采取的措施

5除防雷接地外的其它电气系统的工作或安全接地的要求,如果采用共 用接地装置,应在接地平面图中叙述清楚,交待不清楚的应绘制相应图纸。 6屋面和立面复杂、变化较大的建筑,宜绘制防雷立面图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施工说明、报警及联动控制 求; 2)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2消防应急广播 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图、施工说明: 2)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应绘制系统图,以及各监测点名称、位置等; 2)一次部分绘制并标注在配电箱系统图上; 3)在平面图上应标注或说明监控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1)应绘制系统图,以及各监测点名称、位置等; 2)电气火灾探测器绘制并标注在配电箱系统图上; 3)在平面图上应标注或说明监控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5防火门监控系统 1)防火门监控系统图、施工说明; 一

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3.4.11智能化各系统设计

1)智能化各系统及其子系统的系统框图; 2)智能化各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干线桥架走向平面图; 3)智能化各系统及其子系统路由及竖井布置分布图

3.4.12主要电气设备表

3.5.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5.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

备及主要材料表、图例、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3.5.2图纸目录、设备及主要材料表、图例

1先列出新绘制图纸,后列出选用的重复利用图或标准图。对设计选用 的标准图应按现行版本选用;给出图集号及选用页数; 2列出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使用运 转说明; 主要设备应包括设计选用的各类泵组、热水机组、换热器、冷却塔、水箱 (罐)、紫外线消毒器等;主要材料是指编制概算或采购时对性能或技术参数有 特殊要求的器材,如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喷洒头、特殊阀门(报警阀、信号 阀、温控阀、减压阀、止回阀、安全阀、泄压阀等)、雨水斗、水表等。对一般通用 材料,如管材、普通阀门(含止回阀)、管件、压力表、温度表等,可在设计总说 明、图例中表明名称(符号)、材质、性能参数等要求,可不列入设备及主要材料 表中;

设计总说明可分为设计说明、施工说明两部分: 1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1)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文件(注明文号); (2)建设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3)本专业设计所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 版本号); (4)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条件或设计依据的市政条件:说明接人的市政给水 管根数、接入位置、管径、压力,或生活、生产、室内、外消防给水来源情况;说明 污、废水排至市政排水管或排放需要达到的水质要求、污废水预处理措施,需 要进行污水处理或中水回用时需要达到的水质标准及采取的技术措施: (5)建筑和有关专业提供的条件图和有关资料。 2工程概况 项目位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功能组成、建筑层数、建筑高度 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指标(如旅馆的床位数,剧院、体育馆等的座 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等),项目分期实施情况。 3)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用地红线(或建筑红线)内本专业 的设计内容(当在红线范围内仅涉及某几栋楼时,应明确该楼栋号),以及与需 要专项(二次)设计的如人防、虹吸雨水系统、二次装修、环保(污水处理)、气体 灭火系统、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雨水回用、中水、直饮水、海绵城市、抗震支 吊架设计及其他工艺设计的分工界面和相关联的设计内容; 需要专项设计或二次设计的系统:虹吸雨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生化池 游泳池循环水处理系统。主体设计院应提出技术要求,并配合有相应设计资 质的专项设计公司(其采用的设计软件应有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认证)预留机 房等面积、给水排水管道、其他专业条件。 4给水排水系统简介 (1)给水系统:说明市政供水压力(海拨高度)或供水服务标高(海拨高 度)、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水表设置情况、系统分区和工作压力、二次 加压供水主要设备数量及系统运行控制方法等; (2)热水系统:说明热水供应场所、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设计小 时耗热量、热源及热水供给方式、系统分区和工作压力、主要设备数量及系统 运行控制方法等; (3)排水系统:说明最高日排水量、排水体制、排水立管系统类型及污废水 处理方式等; (4)雨水系统:说明雨水暴雨强度公式、设计重现期、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类 型、设计降雨历时、汇水面积、径流系数、雨水排放量(包括分区域排放的汇水 面积和雨水量); (5)消火栓给水系统:说明作为消防计算标准的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民用建筑的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建筑面积和建筑体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 按规范对应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及火灾延续时间、消防总用水量;室内外消防 供水方式、消防水池规模、设置位置及取水井设置情况;高位消防水箱(水池) 或转输水箱设置位置、有效容积、水箱底标高(最不利消火栓处静水压力)、增 压稳压设备设置情况;系统分区和工作压力、消火栓箱型号和水泵接合器设置 数量;主要设备数量和系统控制方法等;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说明喷淋设置场所,采用的喷淋系统类型、作为喷 淋计算标准的火灾危险等级、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和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 仓库储物类别、货架类型、储物高度、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喷淋设计用水量及 火灾延续时间、喷淋总用水量;喷淋泵设置位置;高位消防水箱(水池)或转输

水箱设置位置、有效容积、水箱底标高、增压稳压设备设置情况;系统分区和工 作压力、喷头型号和水泵接合器设置数量;主要设备数量和系统控制方法等; (7)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说明设置场所、采用的灭火装置类 型、总用水量、供水系统及控制方法等; (8)循环冷却水系统:说明各系统冷冻机台数、循环冷却水量、循环冷却水 温度、气象参数、系统工作压力、冷却塔和循环泵等主要设备数量和系统控制 方法等; (9)气体灭火系统:明确采用气体灭火的场所、气体灭火的类别、设计参 数、控制要求等; (10)其他系统:主要的技术指标、系统简介及控制方法等。 5)初设专家审查意见及回复。 2施工说明 1)管材 说明生活给水管、热水管、污废水管、压力排水管、溢流和放空管、雨水管 空调冷凝水排水管、电梯排水管、循环冷却水管和消防管等各系统管道材质 连接方式。 2)阀门及附件 (1)说明各系统采用闸阀、蝶阀、止回阀、减压阀等的材质、型号、耐压等级 及安装相关要求; (2)说明地漏、存水弯的水封深度、材质;地面清扫口的材质及安装要求 雨水斗的型号; (3)高层建筑中管径大于等于110mm的排水塑料管在穿越楼板处设置阻 火圈或防火套管;排水塑料管横穿越防火墙时,不论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 不论管径大小,不论明设还是暗设(一般暗设不具备防火功能)必须设置阻火 装置。 3热水器及卫生洁具 说明热水器的安全使用要求和生活给水管与卫生洁具连接时的防回流污 染的要求; 4)管道敷设 (1)说明各类管线敷设形式及安装要求; (2)说明各类管线安装坡度要求; (3)说明管道支架及吊架安装要求:架空管道抗震支吊架由有设计瓷质的

公司(产品供应商)进行二次设计并配合施工单位施工; (4)说明阀门、排水立管检查口、各类管道连接安装要求; (5)说明水泵及其他设备基础安装要求; (6)说明各类管道及设备减振、降噪的相关措施; (7)说明室内消火栓安装高度。 5)管道和设备冲洗、试压、消毒:说明管道的冲洗、试压、消毒需要执行的 规范或规范及对应的条款号; 6)防腐及油漆:说明管道防腐及油漆做法; 7)管道和设备的保温:说明保温范围、材料及做法;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5.4建筑小区(室外)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1绘制各建筑物的外形、名称、位置、标高、道路及其主要控制点坐标、标 高、坡向,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2绘制给排水管网及构筑物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备注构筑物的主 要尺寸或处理规模; 3对较复杂工程,应将给水(消防给水)、雨水、污废水总平面图分开绘 制,图面应清晰,以便于施工(简单工程可绘在一张图上); 4标明给水管管径,阀门井、水表井、室外消火栓(井)、消防水泵接合器 (井)等坐标或定位尺寸; 5排水管标注主要检查井编号、水流坡向、管径,标注管道接口处市政管 网(检查井)的位置、标高、管径等; 6绘制给水阀门井、水表井、倒流防止器井、消防取水井的节点大样(或 引用标准图集); 7绘制雨污水系统的隔油池、水封井、沉砂井、跌水井、消能井、排水涵 渠、排水口及其它构筑物大样(或引用标准图集)

3.5.5室外排水管道高程表或纵断

1排水管道绘制高程表,将排水管道的主要检查井编号、井距、管径、坡 度、设计地面标高、管内底标高、管道理埋深和检查井坐标等写在表内; 简单的工程,可将上述内容(管道埋深除外)直接标注在平面图上,不 列表; 2对地形复杂的排水管道以及管道交义较多的给排水管道,宜绘制管道 纵断面图。图中应表示出主要检查井编号、井距、管径、坡度、设计地面标高、

管道标高(给水管道注管中心,排水管道注管内底)、管道理埋深、管材、接口型 式、管道基础、管道平面示意,并标出交叉管的管径、位置、标高;纵断面图比例 宜为竖向1:50或1:100,横向1:500(或与总平面图的比例一致)

3.5.6自备水源取水工程

自备水源取水工程,应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另行专项设计。

1分别绘制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剖面及详图,图中表示出工艺设备布 置、各细部尺寸、标高、构造、管径及管道穿池壁预埋管管径或加套管的尺寸、 位置、结构形式和引用详图。 2当需要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时,应按《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在专项设计里编制本节的内容

GB/T 4324.24-2012 钨化学分析方法 第24部分:磷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3.5.8建筑室内给水排水图纸

1平面图 1)应绘出与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有关各层的平面,内容包括主要 轴线编号、房间名称、地面标高(当有覆土或回填层等时,应同时标注结构标高 和建筑标高),用水点及排水点位置,注明各种管道系统类别(包括系统分区编 号); 2)应绘出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平面布置、立管位置及编号,管道穿剪 力墙处定位尺寸、标高、预留孔洞尺寸及其他必要的定位尺寸,管道穿越建筑 物地下室外墙、与室外相邻的顶板或有防水要求的构(建)筑物的防水套管形 式、套管管径、定位尺寸、标高等,管道穿变形缝处金属波纹管或可曲橡胶 接头; 3)当采用展开系统原理图时,应标注管道管径、标高,在给排水管道安装 高度变化处用符号表示清楚,并分别标出标高(排水横管应标注管道坡度、起 点或终点标高),管道密集处应在该平面中画横断面图将管道布置定位表示 清楚; 4)底层(首层)等平面应注明引入管、排出管、水泵接合器管道等管径、标 高及与建筑物的定位尺寸,还应绘出指北针; 5)标出各楼层建筑平面标高(如卫生设备间平面标高有不同时,应另加注 或用文字说明)和层数; 6)若管道种类较多,可分别绘制给排水平面图、消火栓和喷淋给水平

面图; 7)需要专项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时,应在平面图上注明位置,预留孔 洞,设备与管道接口位置及技术参数。 2系统图 系统图可按展开系统原理图或系统轴测图绘制:同一系统图不应采用管 道轴测系统图和展开系统原理图混合的表达方式;建筑群、小区、厂区等水池 水箱和供水设备共用,应采用系统原理图绘制整体大系统图以将系统表达清 晰完整,且系统图应与平面图一致。 1)标注各建筑楼层编号(层数)、层面相对标高、室内外地面标高,首层还 应标注土0.000黄海高程,各楼栋相应控制标高应按实际标高关系表达; 2)绘制水池(水箱)的有效容积及其底标高、最高和最低水位标高;主要设 施设备设置楼层标高、设计流量、扬程及功率等主要性能参数,标注消防增压 稳压泵启停压力,若系统接至地块外应标注系统入口设计流量和压力; 3)绘制各系统管道及分区编号,仪表、阀门及主要附件(倒流防止器、真空 破坏器、消防流量和压力开关、水锤消除器、消防水泵流量测试装置和试水阀、 未端试水装置、自动排气阀等),绘制消防减压阀等的试验排水管,标注干管管 径和减压阀阀后压力;各楼层卫生设备和工艺用水设备的连接,排水管还应标 注立管检查口,通风帽等距地(板)高度及排水横管上的竖向转弯和清扫口等; 4)室内消防系统图中应按照规范表达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系统图应 按照规范表达减压稳压措施,注明流量开关和压力开关的启泵值; 喷淋系统图中应根据计算标注减压孔板设置要求; 5)当自动喷水火火系统在平面图中已将管道管径、标高、喷头间距和位置 标注清楚时,可简化绘制从水流指示器至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等阀件之间 的管道和喷头; 6)简单管段在平面上注明管径、坡度、走向、进出水管位置及标高,引入管 设计流量和水压值,可不绘制系统图。 3局部放大图 1)对于给排水设备用房及管道较多处,如水泵房、水池、水箱间、热交换器 站、卫生间、水处理间、游泳池、水景、冷却塔布置、冷却循环水泵房、热泵热水、 太阳能热水、雨水利用设备间、报警阀组、管井、气体消防贮瓶间等,当平面图 不能交待清楚时,应绘出局部放大平面图;可绘出其平面图、剖面图(或轴测 图、卫生间管道也可绘制展开图),或注明引用的详图、标准图号:

2)住宅等下沉式卫生间需预留便于后期实施的给排水接口或套管等条 件,可不绘制给排水大样图,公共卫生间等若需二次装修,应在平面图和系统 图中绘制给排水立管(含通气立管)及接口,并注明给排水支管由二次装修 设计;

设计; 3)管径较大且系统复杂的设备用房宜绘制双线图

3.5.9水泵房平面、剖面图

1平面图 应绘出水泵基础外框及编号、管道位置,列出设备及主要材料表,标出管径 阀件、起吊设备、计量设备等位置、尺寸;如需设真空泵或其他引水设备时,要绘 出有关的管道系统和平面位置及排水设备;说明水泵及泵房等消音、隔振措施; 2剖面图 绘出水泵基础剖面尺寸、标高,水泵轴线、管道、阀门安装标高,防水套管 位置及标高;采用表格方式表达与平面对应编号的管道或防水套管规格及标 高;简单的泵房,用系统轴测图能交待清楚时GB/T 18029.14-2012 轮椅车 第14部分:电动轮椅车和电动代步车动力和控制系统 要求和测,可不绘剖面图; 3管径较大时宜绘制双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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