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256-2015 fei工业用能单位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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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256-2015 fei工业用能单位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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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1 采集对象

采集对象为能耗数据、系统参数和环境参数相关数据。 能耗数据应满足分类、分级、分项统计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a)分类是根据能源种类,将能耗数据采集指标划分为以下6项: 耗电量; 耗水量; 燃气量(如天然气、煤气); 集中供热耗热量(含热水); 集中供冷耗冷量; 其它能源应用量(如煤、油、可再生能源等)。 b)分级是根据用能单位能耗按级别分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 C 分项是对电耗和可再生能源的分项采集,用能单位宜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分项采集内容。 分项电耗。电量按用电系统分为4项,包括:照明插座用电、暖通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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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具体分项内容参见附录A; 可再生能源。主要分为太阳能光电系统、太阳能光热系统、热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生物质 能系统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等6项LS/T 3244-2015 全麦粉, 应对主要用能系统参数进行采集,如温度、压力、流量等。 宜对重点区域的环境参数进行采集,如室内温度、湿度和室外温度等,

应根据用能单位情况选择数据采集方式,以计量器具采集和第三方系统集成为主,人工采集为辅, 具体说明如下: a)计量器具采集:通过具备数据远传功能的计量器具实现能耗自动采集; b)第三方系统集成:通过与用能单位已有各类系统对接,采用标准数据接口实现数据共享; c)人工采集:对不具备自动采集条件的数据和信息,应采用人工方式按一定周期进行采集,并录 入系统

5.2.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从外部输入和向外部输出的能源及载能工质应单独配备计量器具; b) 有多处用能区域,进入和输出每处用能区域的能源及载能工质应单独配备计量器具; C 有多栋建筑,进入和输出每栋建筑的能源及载能工质应单独配备计量器具; d 输入和输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及载能工质应单独配备计量器具。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具体 限定值见附录B; e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有多个次级用能单位,输入和输出各次级用能单位能源和载能工质宜单独 配备计量器具; 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应单独配备计量设备。主要用能设备能耗限定值见附录B; g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参见附录C的要求,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满足附录D的要求; h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应参见附录C基本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图参见附录E; 1 对于集中管理的多个同类用能设备能源消耗总量达到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限定值,宜计量 能源消耗总量。

5.2.4能源计量器具选型及安装要求

5.2.5系统和环境参数采集要求

a)宜根据用能系统情况安装温度、湿度、压力、流量等系统参数和室内、室外温度、湿度 浓度等环境参数传感器,采集系统参数和环境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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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能单位已有系统情况,宜通过与第三方系统对接方式采集系统参数和环境参数。

5. 2. 6 节能控制装置要求

宜对用能系统和主要用能设备安装智能控制装置 智能控制装置应具有远程通讯功能,可实现本地/远程和手动/自动控制功能

应根据用能单位现场环境、计量器具点位及传输安全等要求合理选择数据采集器。 应支持对不同种类的能源计量器具同时进行数据采集。 宜对数据包进行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处理。 宜选用具有数据存储和断点续传功能的数据采集器。 数据采集器的性能指标参见附录I。

5.3.2数据传输网络

应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根据用能单位规模及环境条件选择通讯介质和组网方式。 新搭建传输网络时,应采用专用通讯电缆、双绞线、光缆为通讯介质。 在不具备有线传输,而无线传输又不受限制时,可采用无线组网,实现数据传输

5. 3. 3数据传输

能源计量器具与数据采集器间传输要求: a)应保证能源计量器具与数据采集器之间可靠通信; b)应支持多种网络传输通信方式:N c)应采用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通信协议。 一对于电能表,按DL/T645执行; 一对于水表、燃气表和热(冷)量表,按CJ/T188执行。 数据采集器与服务器间传输要求: a 数据采集器应使用基于IP协议的有线或者无线方式接入网络,在传输层使用TCP协议; b) 当网络发生故障时,数据采集器应存储未能正常实时上传的数据,待网络连接恢复正常后进行 续传; c) 当能源计量器具或数据采集器故障未能正确采集能耗数据时,数据采集器宜向服务器发送故障 信息; 能源管控中心与上级平台间数据传输应按照规定的数据格式和编码要求传送数据及信息

5.4.1应对能源数据进行处理,过滤无效数据,补充缺失数据。 5.4.2应采用专用服务器或存储设备,数据应存储5年以上。 5.4.3应定期备份数据,周期应不超过7天。

5.4.1应对能源数据进行处理,过滤无效数据,补充缺失数据。

5.5.1应满足用能单位用户访问量的需求。

5.5.3应满足上级平台对用能单位统计管理的要求 5.5.4宜支持多种终端访间形式。

5.5.3应满足上级平台对用能单位统计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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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能耗数据、系统参数和环境参数宜以流程图、实时报表、趋势图等形式实时监控展示,并 史数据查询、汇总。

3.2.1应具备对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设备能源/资源种类的消耗量按一定周期进行汇总、同 比、环比等统计和分析。统计周期宜以年、月、周、日、小时为单位,统计结果以图、表等方式展示。 6.2.2应具备对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及主要用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进行分析的功能。 6.2.3应具备计算用能单位综合能耗、单位能耗的功能,统计计算方法按照GB/T2589执行。 6.2.4应具备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进行综合能耗、碳排放量折算,折算标准按照政府部门 公布的当年折算系数执行。 6.2.5应具备对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节能量和节能率计算功能,计算方法按照GB/T13234执行 6.2.6宜具备对各种能源计量数据及运行参数和环境参数进行关联分析功能

应按照DB11/T976规定的对标类型、方法、技术要求及组织管理要求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典型非 工业用能单位参见附录J。

6.4.1应具备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单耗指标等指标预警及报警功能, 6.4.2应具备重点用能设备能耗和系统参数异常报警功能。 6.4.3应具备重点用能设备待机时间过长报警功能。待机时间根据生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设定。 5.4.4 应具备能源计量器具采集数据异常报警功能。 6.4.5宜具备多种形式的报警通知功能,

6.4.1应具备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单耗指标等指标预警及报警功能。

5.5.1应对重点用能系统、 采用智能化手段进行节能调节与控制。 实现有效节能控制

6.6.1应具有对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按需进行能耗费用和指标核算功能。 6.6.2根据用能单位历年能源消耗状况,通过能耗模型预测次年度能源消耗总量。 6.6.3应具备用能单位能源流向图功能,对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计算并自动分摊,表示出用能单位的能 源消耗与损失。

6.7.1应具有报表输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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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应具有上传接口按上级平台要求上传数据和报表功能

6.8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应按照DB11/T858建立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网络图,建立能源计量器具电子台帐,对计量器 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 装使用地点、状态(指合格、准用、停用等)、检定(校准)周期与时间进行动态管理。能源计量器 具配备网络图见附录E,

6.9.1应具有用户管理、日志管理、信息录入、参数配置、通讯设置、标准值和预

9.1应具有用户管理、日志管理、信息录入、参数配置、通讯设置、标准值和预警值设置等功 9.2用户可根据权限进行增加、编辑、修改、删除等维护和操作

7软件、硬件及安全性要求

7.1应用软件开发要求

7.1.1应基于互联网技术,软件主体宜采用B/S或C/S和B/S结合的软件架构,应满足系 次开发要求。

7.1.2应满足能源管控中心的功能要求。

7.1.3应具备与第三方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的

7.2.1应根据系统规模配置实时数据库和关系型数据库,与硬件平台和操作系统平台应良好匹配。 7.2.2实时数据库应根据系统采集点位数量进行配置,总点数应保证20%的余量,且可扩展。 7.2.3关系数据库应具有一定的数据独立性和较高的安全保密性,可允许多个用户同时访问,且能保 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并发性。 7.2.4宜支持在线备份与恢复、多级增量备份、基于磁盘的备份及基于时间点的快速恢复,宜支持多 种数据复制方式。 7.2.5宜提供包括数据库日志镜像、自动恢复、数据一致性校验和集群机制的数据库容错机制。

应满足五年以上的数据存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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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控中心网络及存储设备宜按GB/T22239二级及以上标准执行。应根据实际需求配置数 管理系统,确保网络传输和信息安全

8.1用能单位应成立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并按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与能源管控中心配套 的能源管理制度,与能源管控中心同步建设实施 8.2应定期组织专人对用能单位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按月、季、年出具能耗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和改 善方案。。 8.3用能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运行维护管理方案,对运行维护有困难的单位,宜委托专业机构负 责运行维护管理。 8.4应定期对软、硬件系统检查、维护和升级,保证系统持续、安全、可靠运行。 3.5应按国家相关计量法规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校准及评估,建立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维 护档案和制度 8.6应对系统文件定期整理、备份、存档,并根据情况对文件设置权限和保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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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耗数据分项表见表A.1。

表A.1电耗数据分项表

注1:照明插座用电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的总称。 室内照明和插座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灯具以及从插座取电的室内设备,如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等; 走廊和应急照明是指建筑物的公共区域灯具,如走廊等的公共照明设备。 室外景观照明是指建筑物外立面用于装饰用的灯具及用于室外园林景观照明的灯具。 注2:空调用电是指为建筑物提供空调、采暖的设备用电的统称。 冷热站是指空调系统中制备、输配冷量的设备总称。常见系统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泵(一次冷冻泵、二次冷注 泵、冷冻水加压泵等)、冷却泵、冷却塔、风机等和热水循环泵、电锅炉(采暖系统中输配热量的水泵;对于采用外音 热源、通过板换供热的建筑,仅包括板换二次泵;对于采用自备锅炉的,包括一、二次泵)。上述设备用电均计入冷 站电耗。

注1:照明插座用电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的总称。 室内照明和插座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灯具以及从插座取电的室内设备,如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等; 走廊和应急照明是指建筑物的公共区域灯具,如走廊等的公共照明设备。 室外景观照明是指建筑物外立面用于装饰用的灯具及用于室外园林景观照明的灯具。 注2:空调用电是指为建筑物提供空调、采暖的设备用电的统称。 冷热站是指空调系统中制备、输配冷量的设备总称。常见系统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泵(一次冷冻泵、二次冷冻 泵、冷冻水加压泵等)、冷却泵、冷却塔、风机等和热水循环泵、电锅炉(采暖系统中输配热量的水泵;对于采用外部 热源、通过板换供热的建筑,仅包括板换二次泵;对于采用自备锅炉的,包括一、二次泵)。上述设备用电均计入冷热 站电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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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一般动力用电是集中提供各种动力服务(包括电梯、非空调区域通风、生活热水、自来水加压、排污等)的 设备(不包括空调采暖系统设备)用电的统称。 电梯是指建筑物中所有电梯(包括货梯、客梯、消防梯、扶梯等)及其附属的机房专用空调等设备。 水泵是指除空调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水泵,包括自来水加压泵、生活热水泵、排污泵、中水泵等。 通风机是指除空调采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风机,如车库通风机,厕所排风机等。厕所排风机如接入楼层照 明回路,宜属照明分项。只在火灾等特殊情况才使用的排烟(风)机用电,归为一般动力分项,因耗电有限,一般可不 进行分项计量, 注4:特殊区域用电是指不属于建筑物常规功能的用电设备的耗电量,特殊用电是指能耗密度高、占总电耗比重大 的用电区域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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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耗(或功率)限定值

B.1用能单位能耗(或功率)限定值

表B.1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表B.2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及建议值

C.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基本要求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基本要求见表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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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基本要求

表C.1用能单位能耗(或功率)限定值

注2: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注3: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力和蒸汽、水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低于表2的要求 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注2: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注3: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力和蒸汽、水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低于表2的要求 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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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D.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见表D.1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表D.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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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图示例

E.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图示例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图示例

图E.1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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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E.2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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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点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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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资料性附录) 智能电表选型要求

和/140一7《多能电能表通办议》 的要求,准确度等级要求参见表F.1。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 于表F1要求

表F.1智能电表准确度要求

1.运行中电能计量装置选型配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分为五类: I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 II类用户为小于I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 IⅢ类用户为小于II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 及以上的计费用户; IV类用户为负荷容量为315kV·A及以下的计费用户: V类用户为单相用电的计费用户。 I、II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不应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他电能 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 2.0.2级电流互感器仅指发电机出口电能计量装置中配用。 进出用能单位的电能计量装置(又称一级表)适宜在I、II、III类等级的表计中选择,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合计 用电负荷≥10kW)的电能计量装置(又称二级表)适宜在III、IV、V类等级的表计中选择,进出用能单位的直流电 能计量表计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2.0级。

标定电流及过载倍数,经电流互感器接人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沂 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 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选择。 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电流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 根据国家相关计量法规要求定期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确定管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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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资料性附录) 远传冷水表选型要求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远传冷水表选型要求

水流量计量装置计量的介质包括市政水源供水(自来水)、自备并水、申水、工业污水、城市生活 水,适用的计量器具包括旋翼(螺翼)式水表、液体容积式流量计、液体涡轮流量计、电磁流量计、 街流量计、超声流量计、差压流量计、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明渠流量计等(要求:消耗量≥1t/h 为必须配置单元)。具体要求如下: d)管径(口径)要求:流量计公称直径应与接入管路一致; e) 流量适用要求:用户方使用的峰值流量换算至工况流量不应超过流量计铭牌上标注的上限流量 值。最小使用流量换算至工况流量不应超过流量计铭牌上标注的下限流量值。用户方经常使用 的流量应选择在流量计上限流量至分界流量之间; 压力要求:用户方使用的管道压力不得高于流量计铭牌上标注的公称压力; 8 成本核算与压力损失:当管网口径小于50mm时选择旋翼式水表较多; h)准确度等级:当50mm≤DN<250mm时,进出用能单位(级表)宜选用对应的不低于2.0级表计, DN≥250mm时,进出用能单位(一级表)宜选用对应的不低于2.5级表计,当Q3(常用流量)》 100m/h时应考虑选用1级表,次级用能单位可适当降低表计准确度等级;工业污水、城市生 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入口的计量,由于水质恶略、成份复杂等,通常选用明渠流量计、电磁 流量计较多; 1 温度要求:通常情况下,流量计安装的环境温度应在0.1℃~30℃的范围内;用户方应根据流 量计生产厂家的要求及实际使用环境温度范围选择适当的仪表使用,当安装环境温度超出上述 范围时,应对流量计采取隔热、防冻措施,对于暴露在野外的流量计还应该采取遮雨、防晒措 施。

H.1天然气流量计选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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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 (资料性附录) 天然气流量计选型要求

艾大公计里备 具在有利于其计量性能充分发挥的工作条件下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为此,需详细了解以下使用信 惠, a 流量测量范围,包括最大流量、对应额定负荷的流量、最小流量; b 管道直径,在满足流量计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相同口径的流量计: C 工作压力,正常工作压力,最大工作压力(用于确定流量计压力等级); d 介质密度范围或组份: e 流量计处允许的最大压力损失; f 计量的准确度要求,根据相关标准天然气流量计的准确度要求见表H.1。

表H.1天然气流量计准确度要求

GB 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T 12562015

附录I (资料性附录) 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

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见表I.1

表1.1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

附录J (资料性附录) 典型非工业用能单位说明表

J.1典型非工业用能单位说明表

典型非工业用能单位说明表见表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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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2871-2016 畜类屠宰加工机械 猪皮刮毛机型非工业用能单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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