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020-2015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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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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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020-2015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4.3.11具有联动启动功能的灭火装置应设置系统喷放的信号反 馈装置,在防护区门外应设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4.3.12联动控制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 定。联动控制设备应有紧急启动和紧急停止功能。 4.3.13联动控制设备对灭火装置实施自动控制时,可采用总线 制和多线制方式控制。 4.3.14联动控制布线应符合GB50254和GB50116的规定。 4.3.15灭火装置施工过程应填写记录

4.4.1灭火装置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灭火装置安装完毕,且联动控制组件经检查正常: 2调试负责人为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3供电正常,与灭火装置配套的其他消防系统及安全措施 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灭火装置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喷口方向应 符合设计要求; 5灭火装置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灭火装置的联动控制组件应按本规程附录A规定的模拟启 动的试验方法进行自动模拟启动、手动模拟启动试验,并符合设 计要求。 nttp.rozxx.a 4.4.3干粉灭火装置调试完成并含格学应将灭火装置快复至 正常工作状态, 4.4.5调试过程应填写记录

5.1.1灭火装置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主持,消防监督机 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共同验收。 5.1.2峻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峻工验收申请书: 2 经审核或备案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及相应 的技术文件; 3竣工图等其他文件; 灭火装置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 护说明书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5灭火装置施工安装记录及调试记录。 5.1.3峻工验收时,应按本标准附录B项目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项目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判定为不合格。 5.1.4安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更换设备或返工,并验 收至合格 5.1.5验收合格后DZ/T 0383-2021 固体矿产勘查三维地质建模技术要求,应向建设单位移交下列文件资料: 2工程峻工质量验收记录、调试记录和报告; 3工程峻工验收相关文件、资料、记录等

5.2防护区或保护对象

5.2.1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位置、用途、几何特征、环境温 度、可燃物的特性、防护区围护结构及其耐火性能等应符合本规

范第3章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检; 检测方法:目测或卷尺测量, 5.2.2地下防护区,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其通风条 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目测。 5.2.3当采用全淹没灭火方式时,防护区内及入口处应设置火 灾声光报警器,防护区入口处应设置干粉灭火剂喷放指示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目测

5.3.1非贮压灭火装置安装现场的预埋件、预留孔和墙体(柜

检查数量:同一类型和规格的灭火装置抽取1具; 检测方法:将任意1具灭火装置前后控制线路断开避免其联 动,通过24V或其他方法启动该具灭火装置,检查预埋件,预留 孔和墙体(柜体)等是否破裂变形

5.3.2安装灭火装置的承重结构静

5.3.4灭火装置电引发器的阻值,引出线的连接等应符合本规 范4.2.4、4.3.6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产品的10%抽查,不足10具按10具抽查; 检测方法:用万用表测量

5.4.1联动控制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保护层完好,无锈蚀及明显碰撞变形等机械损伤; 2铭牌清晰、完整、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目测。 5.4.2联动控制组件的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 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出具产品合格证和法定检验机构的有效证明文

设计修改时,应报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修改。 6.1.7与消防报警设备联动的灭火装置宜设置在手动启动状 态,在报警系统运行满6个月确认正常后,可将启动设置在自动状 态。

设计修改时,应报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修改。

6.2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

6.2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

6.2.1每月应对灭火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内容和要求如 下: 1检查灭火装置喷头、感温元件、热敏线、火灾探测器、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以及贮存灭火剂容器、压力表等相关组件外 观,应无移位、损坏或腐蚀现象; 2 检查灭火装置的灭火剂贮罐的充装压力情况,应符合标 准规定: 3清理灭火装置及其相关组件的表面废物,维持整洁; 与灭火装置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应按GB 50116执行。 6.2.2每年应对灭火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内容和要 求除6.2.1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 类、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查灭火装置和支、吊架的安装固定情况、应无松动; 已用灭火装置的配套火灾探测器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功 能试验,对联动控制设备、紧急启动按钮等进行维护检修;操作 时,应断开灭火装置的启动控制线或联动控制线,以确保灭火装 置和检查、维修人员的安全。 6.2.3压力表、安全阀等部件应按相关行业要求定期进行校 隹。 6.2.4灭火装置安装使用满两年后,应按下述方法进行处置

.2.1每月应对灭火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内容和要求如 1检查灭火装置喷头、感温元件、热敏线、火灾探测器、 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以及贮存灭火剂容器、压力表等相关组件外 应无移位、损坏或腐蚀现象; 检查灭火装置的灭火剂贮罐的充装压力情况,应符合标 规定; 3清理灭火装置及其相关组件的表面废物,维持整洁; 与灭火装置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应按GB 116执行。 2.2每年应对灭火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内容和要 除6.2.1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 、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②检查灭火装置和支、吊架的安装固定情况,应无松动; 角检查灭火装置上的喷头孔口,应无堵塞; 内灭火装置的配套火灾探测器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功 试验,对联动控制设备、紧急启动按钮等进行维护检修;操作 ,应断开灭火装置的启动控制线或联动控制线,以确保灭火装 和检查、维修人员的安全。 2.3压力表、安全阀等部件应接相关行业要求定期进行校 2.4灭火装置安装使用满两年后,应接下述方法进行处置

1对同一建筑物或构筑物内使用的同一批次的灭火装置, 按总数2%进行抽样,但最少不应少于2具,对充装的超细干粉灭 火剂的外观质量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若发现超细干粉灭火剂 结块,则应更换该灭火装置的灭火剂,并加倍随机抽样复验;若 复验仍不合格,则应更换该防护区或灭火单元内所有灭火装置内 的灭火剂; 2贮压式灭火装置的贮存容器再充装前或每5年应对进行水 玉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3根据引发器的使用年限,定期更换引发器,并采取措施 确保安全: 4定期清理灭火装置及其相关组件的表面,保持整洁。 6.2.5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间愿应及时采取措施,对损坏或 不合格的部件应立即更换,并应使灭火装置恢复到正常状态, 6.2.6灭火装置一经开启喷射,必须重新再充装.维修时应选用 原生产厂商或符合原生产厂商技术要求的零部件进行更换维修

附录A模拟启动试验方法

A.0.1模拟自动启动试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1将控制器启动输出端与灭火装置电引发器驱动装置脱 离,可以用指示灯等作负载或测量仪器,代替启动驱动装置; 2人工模拟火警,使防火区火灾或保护对象内任意一个火 灾探测器(或空气采样机)动作,观察探测器报警信号输出后, 声光报警器信号是否正常: 3人工模拟火警,使防火区或保护区对象内任意两个独立 的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控制器控制信号输出后,声光报警启动 信号是否中止。 A.0.2 模拟手动启动试验接下述方法时行: 将控制器启动输出端与灭火装置电引发器驱动装置脱 离,可以用指示灯等作负载或测量仪器,代替启动驱动装置; 2分别按下控制器的启动按钮及防护区外或保护对象附近 的启动按钮,观察声光报警信号、启动驱动装置及联动设备动作 是否正常; 3按下启动按钮后,在延迟时间内再按下紧急停止按钮, 观察控制器启动信号是否中止。 A.0.3模拟启动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延迟启动时间符合设定时间; 他用速光报警信号正常; 3联动组件动作正常; 4启动驱动装置(或负载)动作可可靠; 5紧急停止按钮正常。 A.0.4灭火装置调试应作记录

附录B灭火装置质量验收记录

表B.0.1灭火装置质量验收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的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的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防火基础标准中与之有关的安全基础标准; 有关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火标准、规范; 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标准、规范; 有关灭火装置部件、超细干粉灭火剂标准; 其它有关标准

3.2灭火装置设计计算

.2.1本条参照国内外同类灭火装置技术标准,规定了全淹没

3.2.4本条参照国内外同类灭火装置的技术标准规定了局部应

3.3.1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数量确定和布置的原则和方法。在 计算出灭火剂用量后,根据防护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灭火装置的规 格,将灭火剂用量除以单具灭火装置充装量等于确定灭火装置的 数量。 3.3.2本条规定了采用局部应用灭火方式时的布置要求。局部应 用灭火保护面积的算法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 规范》GB50347中的规定。考虑到灭火装置喷出的气流和超细干 粉,在1m以外能充分混合,并为了防止被保护场所中的可燃液体 的飞溅,所以规定灭火装置到被保技对象最近商不尼更用。 灭火装置的最高安装高度和影响灭火装置超细干粉喷酒效果 的距离,是根据工程实践并参考了国内相应的技术标准而确定; 对于仓库高度或货物堆垛高度超过8m的保护空可以采取特殊布 置的方法来解决,如遇特殊工程要进行具体设计方案认证。 3.3.3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距热源通风口的距离。 3.3.4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应布置在不易受到碰撞或其他机横 损伤的位置

3.3.4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应布置在不易受到碰撞或其他机械

对于安装在易受碰撞或其他机械损伤位置的灭火装置,必须 给压力表及其喷口(喷嘴)设立保护罩

3.4.1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的启动方式,包括感温元件启动、 热引发器启动和电引发器启动。 因为灭火装置的保护对象大多是消防保护的重点部位,需要 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及时地发现火情和扑灭火灾,当采用电引发器 启动时,灭火装置一般应与该部位配置的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实 现自动控制,以保证在无人值守、操作的情况下也能自动将火扑 灭。但自动控制组件也有失灵的可能,在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有 人监护的情况下,往往也不需要将灭火装置置于自动控制状态, 故要求灭火装置应同时具有手动启动功能,且两种功能可相互转 换。 3.4.2本条规定应能在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或确定 火灾信号后,才能发出启动灭火装置的指令。 3.4.3本条规定了延迟时间,为了确保人员蔬散。设置手动紧 急停止装置,是防止误报警后手动启动灭火装置,能在延迟时间 内紧急停止灭火装置启动。 3.4④本条规定了在联动装置应设在便于人员操作的地方。 3.45本条规定了在联动启动功能的灭火装置中应设置灭火剂 喷放信号反馈装置。 3.4.6本条规定了与灭火装置配套的联动控制组件应符合火 灾报警控制器》GB4717、《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A61的要求。 还应具备紧急启动和紧急停止功能, 3.4.7本条规定了联动控制设备启动灭火装置实施自动灭火 时,应通过控制接口完成:为了提高火火装置的安全性,本条规 定了联动控制组件对控制接口宜采用多线制方式控制。两线制探

测控制为目前先进的探测控制方式,适用于所有的灭火系统,包 括无管网灭火系统。非贮压灭火装置的控制前端实际上也是两线 制,其后端控制启动部分,因要顺次启动,所以宜采用多线制。 3.4.8本条规定了联动控制组件布线的要求,

4.1.1本条规定了施工安装应按图纸进行的要求。由于图纸是 设计人员根据国家消防规范的各项法规性条文,针对甲方要求及 不同消防工程的实际情况,用图文形式来制订的权威性文件,并 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后而确定的,施工单位无权随意更 改。特殊情况时,必须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经原设计单位 更改并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备案后,施工单位才能接更改的 技术文件施工。 4.1.2 本条规定了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4.1.3 本条规定了在带电区域进行施工操作时应采取断电措施

4.2.1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安装前具备的技术文件。这些技术 文件是指导正确安装、确保安装质量的前提。 安装设计图纸和相应的技术文件是灭火装置安装的技术依 据,规定了灭火装置的基本设计参数、设计依据和设备材料等。 他函火装置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是设备制造厂根 活产品的特点、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参数编制的供设计、安装 和维护人员使用的技术说明与要求。主要包括产品的结构、技术 参数、安装的特殊要求及使用、维护方法与要求等。这些资料不 可帮助设计单位正确选型,便于消防监督机构审查、检查安装 质量,而且是安装单位把握设备特点,正确安装所必需的。 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是保证灭火装置所用的设备与材料 质量符合要求的可靠技术证明文件。产品的检验报告应为经有关

法定检查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4.2.2本条规定了安装前应进行技术交底的要求

. 4.2.3非贮压灭火装置由于在喷放时会产生与喷射方向相反的 作用力,因此要求安装现场的预埋件、预留孔和墙体(柜体)等 能承受灭火装置启动时产生的反作用力, 第4款规定了对连接、固定灭火装置的支架、吊架的要求, 并对其承重结构提出了要求。 4.2.4为保证工程质量,开工前,应认真组织设计,制订安装 贡量检验计划。组织安装人员消化图纸,并由设计单位技术人员 按图纸进行工程现场技术交底。 对于灭火装置外观进行要求是考虑到灭火装置从生产厂搬运 到安装现场过程中,有可能因意外原因造成损伤,经检验确认无 质量问题后安装,才能保证灭火装置运行的可靠性。 贮压灭火装置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充装压力是灭火装置重要 的质量指标,因此本条规定施工前应检查灭火装置的灭火剂贮存 容器内的充装压力,要求贮存容器上的压力指示器应指示在绿色 区域内,凡不符合上述规定,则不允许安装

求。安装牢固,防止出现晃动,以保证喷发时射点准确市提高灭 火的效率。喷口的方向一定要按设计调整,方向有偏差会使灭火 装置喷放时保护区域位置发生偏离影响保护效果WB/T 1042-2021 货架术语,严重的会造成 灭火失败。当使用角度可调的支架时,应在调定角度之后,紧固 锁定螺母。如果另作专用的支架,支架需进行防腐处理。 4.3.2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安装在吊项上的要求。安装在吊顶上 的灭火装置,为便于日常检查和灭火剂的喷放,要求其喷头和压 力表应露出吊顶

4.3.3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与火灾报警系统等联动时的施工要求。 4.3.4本条规定了引发器的安装要求。 4.3.5本条规定了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线应安全可靠的要求。 4.3.6电引发器的阻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其连接应采 用焊接或接线端子连接,连接应可靠。电引发器为不可逆反的一 次性启动装置,一旦引发,灭火装置则必喷无疑。所以灭火装置 绝不能参加火灾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的任何试运行等功能试验。 保持电引发器的两引线短接状态,直到整个工程调试验收合格 后,方可将两线分开,再接入启动控制电路中。 4.3.7本条规定了安装时应禁止明火和带电操作的要求。 4.3.8本条规定了安装在地下防护区的排风和通风要求。 4.3.9 本条规定了不宜布置灭火装置的场所环境。 4.3.10本条规定了手动控制装置的要求。 4.3.11本条规定了联动启动功能的灭火装置应具有信号反馈和 声光报警的要求。 4.3.12本条规定了联动设备的选用要求 4.3.13本条规定了对灭火装置实施自动控制时布线方式。 4.3.14本条规定了联动控制布线方式。 43.15本条规定了应具有施工过程记录的要求

4.4 调试 火的效率。喷口的方向一定要按设计调整,方向有偏差会使灭火 试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以 装置喷放时保护区域位置发生偏离影响保护效果,严重的会造成 4.4.2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应进行自动模 灭火失败。当使用角度可调的支架时,应在调定角度之后,紧固 动的要求。 锁定螺母。如果另作专用的支架,支架需进行防腐处理。 4.3.2本条规定了调试实施完毕后应复位的 4.3.2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安装在吊项上的要求。安装在吊顶上 4.3.2本条规定了调试应填写记录的要求。 的灭火装置,为便于日常检查和灭火剂的喷放,要求其喷头和压 力表应露出吊顶

4也4用速条规定了灭火装置调试时应该具备的条件,规定了调 式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以免误启动。 4.4.2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应进行自动模拟启动和手动模拟启 动的要求。 4.3.2本条规定了调试实施完毕后应复位的要求。 4.3.2本条规定了调试应填写记录的要求。

4.41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调试时应该具备的条件,规定了调 式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以免误启动。 4.4.2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应进行自动模拟启动和手动模拟启 动的要求。 4.3.2本条规定了调试实施完毕后应复位的要求。 4.3.2本条规定了调试应填写记录的要求。

5竣工验收5.4联动控制组件5.4.1本条规定了联动控制组件的外观质量的要求。5.1一般规定5.4.2本条规定了联动控制组件的品种、规格、数量的要求,5.1.1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验收的主持单位和参加单位、规定只有验收合格才可投入使用。5.1.2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峻工的验收内容。5.1.4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安装工程质量不合格时,需更换设备或返工,并应重新验收至合格。5.1.5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的峻工验收合格后所需移交的文件及资料。5.2防护区或保护对象5.2.1本条规定了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位置等要求和检查数量检测方法。5.2.2本条规定了地下防护区、地上防护区通风条件的要求和检查数量、检测方法,5.2.3本条规定了当采用全滤没灭火方式时的要求和检查数量检测方法。查数量、检测方法。5.3.2本条规定了安装灭火装置的承重结构静荷载的要求和检查数量、检测方法。5.3.3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的型号、规格、灭火装置与支架的连接等要求和检查数量、检测方法。5.3.4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电引发器的阻值和引出线的连接等要求和检查数量、检测方法。3637

6.1.1本条规定了使用单位应制定灭火装置的操作、检查和维护 管理制度。 6.1.2本条规定了使用单位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专(兼) 职人员。 6.1.3本条规定了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灭火装置的原理、性能和 操作维护规程。 6.1.4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正式启用时,应制定管理规定,并应 具备的条件。 6.1.5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的防护区进行作业、施工或维护保养 时,应符合的要求。 6.1.6本条规定了影响到灭火装置的使用功能而需要进行设计修 改时的要求。 6 1 7 本冬切定了

GH/T 1327-2021 日化用龙脑精油6.2.4本条规定了灭火装置安装使用满两年后的有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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