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013-20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程

DB34/T 5013-20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程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5.6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30078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DB34/T 5013-20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规程

4.1.1招标代理机构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 格。

4.1.3招标代理合同应采用国家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

GB/T 223.24-9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萃取分离-丁二酮亏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4.2.1招标代理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代理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2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3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代理项目所需的资料和时间要求; 4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要求以及相关g.Cn 5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 4.2.2合同中招标人的责任与义务还应包括:支付费用和报 酬,因指示不当或擅自变更委托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损失的应当赔 偿等。

4.2.3合同中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还应包括:

人的委托处理相关事宜,如实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因违反 责任义务或越权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

4.2.4双方对专用条款内容应充分协商,填写完整

4.2.4双方对专用条款内容应充分协商,填写完整。

4.3.1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和省价格管理部门的规定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上下浮动比例应符合有关规 定。 4.3.2招标代理合同应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预付额度(比 例)和支付时间。

4.3.3招标代理合同应明确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双方各自方

5.1组织形式与构成

5.1.1招标代理机构应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招标代理专职人 员,合理设置专业岗位,细化项目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健 全招标代理过程关键文件的审核审批制度。 5.1.2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受招标人委托后,应根据委托项目的 内容和特点,组成不少于2名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的招标代理项目 组,且应委派1名项目经理。 5.1.3项目经理应由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并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 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担任,专职人员应至少具备 一年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5.1.1招标代理机构应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招标代理专取 员,合理设置专业岗位,细化项目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建 全招标代理过程关键文件的审核审批制度

5.1.4招标项目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招标代理项目组月

5.2招标代理项目组要求

5.2招标代理项目组要求

.2.1招标代理项目组应熟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2.3招标代理项目组应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招标的整体负

目的有关情况主动与招标人及关*的第三方(如设计单位、造价 空询单位等)进行沟通

5.3.1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项目组应充分了解招标 人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规划和实施方案。 5.3.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等重要文件,应实行项目经理复核、部门 经理复核、质量控制部门复核三级复核制。 5.3.3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应准确把握投标截止时间在监督 部门的现场监督下,按规定程序与办法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做 好相关记录

.2.6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料收集应符合本规程第6.2.1 条、第6. 2. 3条、第6. 2. 5条的要求。

.3.1招标规划可对整个项目进行,也可按不同招标类型或不 同招标阶段分别进行。 .3.2招标规划应根据工程规模、资金来源、生产效益、工 月、设计条件、现场条件、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批次划分及标段 创分。

项目情况; 2 招标项目批次划分建议; 3 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建议; 4 招标方案。

项目情况; 2 招标项目批次划分建议; 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建议; 4 招标方案。

.7招标方案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招标方式; 2招标目标及计划; 3招标程序; 4 招标代理范围、内容; 5 招标项目管理及人员配备; 6 招标项目实施建议、保证措施及风险分析: 需招标人配合的有关工作 .8招标代理活动中,当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 召标规划书。

7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7.1.1在招标必需的基础资料收集齐全、招标准备及规划完成 后,编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项目按规定已经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3项目建设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4项目建设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在国家或省指定的媒介 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 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

7.1.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在国家或省指

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 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 邀请书

7.1.4招标公告十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力 法等事项,并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第使章用其载事项招标支 件其他章节内容一致。 7.1.5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公告进行备案管 理的,招标公告发布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 行招标公告备案。

7.2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编制

7.2.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 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保证招标公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并对以下内容做出简要规定或说明: 1招标条件(包括项目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招标人名称、资金来源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 模、投资估算价或概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等);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投标人资质及业绩、项目 经理资格及业绩、是否接受*合体、充许投标的标段个数及充许 中标的标段个数等);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递交地点;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投标邀请书的确认;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人、*** *。 7.2.2招标公告应符合招标项目的需要,不应有模棱两可或者 产生歧义的条款和文字,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工程实际要求 7.2.3招标公告中如要求投标人提供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 应明确描述类似的主要特流使用,请勿传播或其他用

7.2.4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的,应按标准招标 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邀请书

7.3.1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文本应由招标人或其委

7.3.1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文本应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1.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4 5 6 发出资格预隼结果通知书吏用,请勿传播或其他用途 8.1.7 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影响资 格预审结果的,招标人应修改资格预审文件,重新招标。

8.1.9资格预审通过后,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

标是否影响招标公正性,其认定方式如下: 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发生重大变化 的,由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审,对其是否具备投标 资格作出认定: 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发生重大变化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对其 是否具备投标条件或是否影响招标的公正性进行评估: 3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重大 变化的,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对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依法维持原评标结果或重新 确定中标候选人;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发生重大变化的,按照《合 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1.10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且不再具备 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 标无效。 8.1.11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资格预审公告、资格 预审文件进行备案管理的,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发 售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应金面分析招标预自的特粪提出

招标项目范围及具体要求,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履约能力 作出规定,列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方法、标准和程序。 8.2.2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 审查办法、资格预宙*请文件格式、项目概况等章节

2.3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以下内

1招标条件(包括项目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项目审 比、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招标人名称、资金来源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 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包括申请人资质及业绩、是否接受* 合体、允许投标的标段个数及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等); 4资格预审方法;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递交地点; 7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人、*** *。 8.2.4 申请人须知应对下列内容作出说明: 1 项目质量要求; 2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申请人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4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5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资格申请截止时 间,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 6资格审查方法; 7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 等。 8.2.6编制依法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省 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8.2.7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应与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内容

8.2.7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应与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内容

8.3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及异议

8.3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及异议

件截止时间2日前,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

8.4.1资格审查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的资 料。 8.4.2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以及逾期 送达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8.4.3除资格预审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

8.4.1资格审查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的资 料。

.4.3除资格预审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 青书不予退还。

8.4.3除资格预审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递交的资

8.4.4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4.11资格预审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 2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使用,请勿传播或其他用途 3 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和评审报告; 4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以及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确认: 5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有关异议、投诉的处理结果

9.1.1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内容应取得招标人认可 9.1.2编制招标文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要求和标准明确; 2 设计文件深度满足招标要求; 3较为完整的基础资料;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1.3招标文件按标的物的类型可分为工程类招标文件、货物 类招标文件和服务类招标文件。选用招标文件应遵循以下要求: 1工程类招标文件适用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 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等施工招标; 2货物类招标文件适用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 料等招标; 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招标 理的,招标文件发出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 行招标文件备案。

9.2.1招标文件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2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和有关规程; 3招标项目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9.2.2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完整无遗漏,文字严密,表达准确。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施工招标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合同主要条款。 9.2.3编制依法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省有关 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9.2.4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招标文件编制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拟定招标文件编制方 案和审查流程; 2招标文件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排 + 5招标文中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谱应与发线告他 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的内容一致; 6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编制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9.2.5编制投标人须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应涵盖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 2明确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报价货币种类; 3载明项且概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对招标范围的描

9.2.4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招标文件编制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拟定招标文件编制方 案和审查流程; 2招标文件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排 5招标文中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谱应与发线告 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的内容一致; 6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编制有规定 的,应从其规定。 9.2.5编制投标人须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应涵盖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 2明确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报价货币种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应涵盖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 2 明确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报价货币种类: 载明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拉

.2.6评标办法编制应符合要求x.anbz.orc

1评标办法遵循公平距科学、优的琼根据 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选择评标方法; 2评标程序应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其评审因素和标 准的制定应科学合理; 3采用有标底招标的,评标办法的设定不得以投标报价是 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 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达无歧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机 限价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对法律法规有规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在 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

9.2.7评标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

律法规充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 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 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 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9.2.8所提供的图纸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图纸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配置,与招标 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内容相适应; 2招标文件应列明详细的图纸目录,以便投标人核对和查 阅。 9.2.9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见本规程第10章。

9.2.10招标文件所采用的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和要求的主要内容应具有针对性,能体现项目

2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 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 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 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 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9.2.1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应设置合理,便于填写。

9.2.1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应设置合理,便

寸、合同价款调整、违约条款等内容; 2明确合同计价类型,合同计价类型主要包括总价合同、 电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9.3.1招标文件的发售应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 时间、地点发售,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9.3.2招标文件明确的开标时间必须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9.3.3招标文件应发售给潜在投标人或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 请人。

9.3.1招标文件的发售应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 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0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0.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宜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 10.1.2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 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1.3工程量清单应采用工程单价和工程费率计价。 10.1.4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应 按照规范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并根据工程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要 求报送备案。

10.2工程量清单编制

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10.2.3工程量清单编制成果文件除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程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或单项工程进行编制,其组成应包 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等。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 相关工程现行国家和省计价规范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 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计价规范的规定编 制。 4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应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招标范 围一致。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应当完整、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 全面,与施工图纸保持一致。 5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等有具体要求的,应 在工程量清单中列明。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 估算。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参照工程造价信息或 市场价格估算,列出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应为综合暂估价, 包括除不可竞争费、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

10.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 10.3.11 现行的计价规范习交流使用,请勿传播或其他用途 现行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 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5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3.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应随招标文件公布,不应

上调或下浮。如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 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10.3.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应采用工程单价和工程费 率计价,成果文件除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下列要求: 1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组成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 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和税金项目清单费等; 2工程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约定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 范围及其费用; 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工程单价,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 和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 4措施项目费采用工程费率计价,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 和常规施工方案以及计价规范的规定确定。工程费率应包括招标 文件约定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5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工程量清单 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取,不得降低标准; 6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 的金额填写,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 单列出的单价计入工程单价

10.3.4投标人经复核认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

标投标监督机构租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请勿传播或其

11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异议

11.1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11.1.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 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2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收集和整理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 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澄清或修改。 11.1.3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关于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等方面的 问题,应当由项目设计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等参与答复,澄 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取得招标人认可。 11.1.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通 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形 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间。

11.1.5同一项目对招标文件进行多次澄清或修改的,澄清

仅供1.2招标文件的异议

11.2.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招标文件提出异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 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

12.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投标文件:

12.0.6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

12.0.6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 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收投标文件。对于在投标截 .C 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

12.0.7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 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推 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 12.0.8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并速 交的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予接收

12.0.8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并递

12.0.9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并要 求撤回的投标文件,应予撤回。 12.0.10招标文件中要求接收投标文件过程有公证、监督及相 关人员参加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参加人员的签字记录。

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内未领回的投标文件应按机密件销毁。 13.0.9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且在开标现场提出的,招标代理 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不能作出答复的应提请招标人当场作出答 复,并制作记录。

14.1.1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 要求组织评标,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做好评标准备等相关 服务工作。

14.1.3招标代理机构应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和评标资料,不

遗失或调换,在评标结束前不得将投标文件和评标资料移出评标 区。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评标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收 集等工作,并妥善保存,

14.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4.2.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 会可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五人以上单数,其史技术经济筹方面的专案不得尘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的人员和数量应当符詹项自评标工作的需 要。

14.2.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

DB22T 2450-2016 小火车类游艺机维护保养要求14.2.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 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白 表决权。

14.2.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

14.2.4评标专家应优先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以随机

取的方式确定。特殊招标项目是指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 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 示工作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或选定资深评标专家。

抽取的方式确定。特殊招标项目是指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 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 标工作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或选定资深评标专家。 14.2.5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 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行政监 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

14.2.5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GB/T 11026.10-2019 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10部分:利用分析试验方法加速确定相对耐热指数(RTEA) 基于活化能计算的导则,对评标委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