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 5007-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T/CEC 5007-2018 风力发电机组预应力现浇式混凝土塔筒技术规范基础以上用于承载风力发电机组回转部分及以上部件的混凝 土结构。
塔筒顶部的过渡结构,用于连接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混凝土 部分。
塔简内部除主体结构之外的附属构件,如平台、电缆桥架、 电缆支架、照明设备等
2.1.4风力发电机组风荷载
作用于风力发电机组叶轮及机舱上的风荷载GB/T 27738-2011 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不包括塔筒所 受的风荷载。
作用于塔简上的风荷载。
风力发电机组开始发电时,轮毂高度处的最小无瑞流稳态风速。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所允许的发电状态下,轮毂高度处的最大 无瑞流稳态风速。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达到额定功率时,轮毂高度处的最小无湍 流稳态风速。
T / CEC 5007 2018
t秒内最高风速的平均值,其概率为N年一遇(重现期:N年)。 注:本标准采用的重现周期为N=50年和N=1年,时间间隔为t=3s 和t=10min。极大风速即为俗称的“生存风速”。在风力发电机 组设计中以极大风速来定义设计荷载工况
f。 混凝土抗压强度设计值: f. 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 fy 普通钢筋抗拉、抗压设计值; fpy 预应力筋抗拉设计值; fptk 预应力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R. 一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C 设计时对变形、裂缝等规定的限值
2.2.2作用和作用效应
Fad 荷载设计值; Fk 荷载标准值; s 变形、裂缝等作用效应的代表值; Sa 荷载或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wk 风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ck 永久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pk 预应力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ok 正常运行状态下可变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Qkl 停机检修时可变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GE 重力荷载效应的代表值: S ehk 水平地震作用效应的标准值; V. 额定风速;
T / CEC 50072018
T / CEC 5007 2018
Vin 切入风速; Vhub 轮毂高度处风速; Vout 切出风速; s 风荷载体形系数; 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β. 风振系数。
2.2.3计算系数及其他
% 高结构重要性系数; Y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YG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Yp 预应力荷载分项系数; YQ 可变荷载分项系数; Yw 风荷载分项系数; Q 停机检修时可变荷载分项系数: YGE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 Yehk 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E 抗震基本组合中的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T/CEC 5007 2018
3.0.1塔筒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风力发电机组的设 计寿命。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 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过度变形。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 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的限值。 3.0.3塔筒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1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
S,
式中: % 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0; 荷载或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Rd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Yrr 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按表3.0.3取值。
表3.0.3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T / CEC 50072018
T / CEC 50072018
3.0.4塔简的变形、裂缝等作用效应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式中:S一一变形、裂缝等作用效应的代表值: C一一设计时对变形、裂缝等规定的限值。 3.0.5塔筒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60,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 不应低于C35。 3.0.6塔简的设计、生产、施工和维护等过程可采用信息化协同 平台,实现建设和运维全过程的数据共享。 3.0.7塔简的生产和施工过程应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与环境保 护管理体系。
3.0.8塔简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制订完善的总体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应急 预案; 2施工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各自岗位需要的基础知 识和技术水平,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0.9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应进行完整的记录。 3.0.10塔简工程所用的材料和部件等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产品 性能检测报告。 3.0.115 特种设备和工器具应进行检测并在有效期内。 3.0.12塔筒应设置沉降观测点,沉降点的设置和观测应按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要求进行
T/ CEC 5007 2018
T / CEC 50072018
4.1.6在使用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
4.1.6在使用码物掺合科时,不 确定,且矿物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 煤灰》GB/T1596的规定,且粉煤灰宜采用I级;磨细粉煤灰应 等合现行国家标准《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1003的 规定。 2粒化高炉矿渣粉不宜低于S9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的有关规定。 3硅灰的二氧化硅含量宜大于90%,比表面积宜大于 15×10°m/kg,活性指数宜大于105%,硅灰其他性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27690的有关规定。 4复合掺合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 IG/T486中普通型I级的有关规定,同时其比表面积不应小于 700m*/kg,28d活性指数不宜低于110%;掺复合掺合料的受检混 凝土与基准混凝土的倒置落筒排空时间比不应大于60%
4.1.7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 有关规定; 2外加剂与水泥和矿物掺合料之间应有良好的适应性,并应 经试验验证; 3减水剂宜采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的规定; 4防冻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防冻剂》JC475的规定。
4.2.1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值、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轴心抗拉强 度设计值、弹性模量和线膨胀系数等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T / CEC 5007 2018
4.2.4同混工和基 制独度位分别合现行行业 标准《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1和《普通混凝土配合 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4.2.5混凝土的耐久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 设计规范》GB/T50476的规定。塔筒混凝土的耐久性能还应符合 下列规定:
设计规范》GB/T50476的规定。塔筒混凝土的耐久性能还应符合 下列规定:
T/ CEC 5007 2018
T/CEC 5007 2018
4.4.1塔简和基础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其中,基础宜采用 HRB400或HRB500钢筋,塔筒宜采用HRB500钢筋。 4.4.2塔筒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不宜大于14mm,拉 结筋的直径不宜小于6mm。 4.4.3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强度设计值、弹性模量和线膨胀系数 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4.4.4钢筋的疲劳强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的规定。
4.5.1预应力筋应采用高强度低松弛钢绞线,预应力钢绞线的强 度标准值、强度设计值、弹性模量和线膨胀系数等应符合现行压 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和《混凝土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T / CEC 50072018
每盘(卷)上应挂有标牌,标牌上写明品种、直径、强度级别、 松弛级别、重量、出厂日期及编号等。预应力钢绞线进场时应按 型号、种类分批检验
4.5.3预应力孔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留孔道的内径宜比预应力束外径大15mm或以上,且孔 道内径的截面积不宜小于3倍钢绞线截面积。 2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的规定,且钢带厚 度宜符合增强型要求。当采用钢管时,管道应具有足够的刚度, 且应具有光滑的内壁并可被弯曲成适当的形状而不出现卷曲或被 压扁。
4.5.4锚具宜采用夹片式锚具,其静载锚固性能、疲劳荷载性能
4.5.4锚具宜采用夹片式锚具,其静载锚固性能、疲劳荷载性能、
锚固区传力性能、锚板强度、内缩量、锚口摩阻损失及张拉锚固 工艺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 的规定。
4.6.1钢筋连接用套简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 简》JG/T163的规定,
表4.6.2预埋件制作允许偏差
T/ CEC 5007 2018
5.1 荷载与作用分类
5.1.1塔筒所受的荷载与作用可分为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和偶然 荷载。
5.1.1塔筒所受的何载与作用可分为永久何载、可变何载和偶然 荷载。 5.1.2 永久荷载应包括塔筒、基础、设备和附件自重及土压力 5.1.3可变荷载应包括风机风荷载、塔筒风荷载、风力发电机组 振动荷载、平台均布荷载和多遇地震作用。 5.1.4偶然荷载应包括罕遇地震作用, 5.1.5除本规范第5.1.2~5.1.4条规定的荷载外,还应考虑现行国 家标准《高算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和《风力发电机组设计
5.1.2 永久荷载应包括塔筒、基础、设备和附件自重及土压力。 5.1.3可变荷载应包括风机风荷载、塔筒风荷载、风力发电机组 振动荷载、平台均布荷载和多遇地震作用。 5.1.4偶然荷载应包括罕遇地震作用
振动荷载、平台均布荷载和多遇地震作用。 5.1.4偶然荷载应包括罕遇地震作用。 5.1.5除本规范第5.1.2~5.1.4条规定的荷载外,还应考虑现行国 家标准《高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和《风力发电机组设计 要求》GB/T18451.1中规定的各项荷载和作用
家标准《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和《风力发电机组设计 要求》GB/T18451.1中规定的各项荷载和作用
5.2.1风力发电机组风荷载应包括叶轮和机舱受到的风荷载,应 分为正常运行荷载、极端荷载和疲劳荷载三类,且应采用荷载标 准值表示。
5.2.1风力发电机组风荷载应包括叶轮和机舱受到的风荷载,应 分为正常运行荷载、极端荷载和疲劳荷载三类,且应采用荷载标 准值表示。 5.2.2风力发电机组风荷载应由风力发电机组外部风况条件确 定。风况可分为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期间频繁出现的正常风况 和1年或50年一遇的极端风况。
定。风况可分为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期间频繁出现的正常风况 和1年或50年一遇的极端风况
和1年或50年一遇的极端风况。 5.2.3正常风况包括正常风廓线模型(NWP)、正常流模型 NTM)。不同模型的风速和漂流标准偏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GB/T18451.1的规定计算。 5.2.4极端风况包括极端风速模型(EWM)、极端运行阵风模型 (EOG)、极端流模型(ETM)、极端风向变化模型(EDC)、方
(NTM)。不同模型的风速和流标准偏差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GB/T18451.1的规定计算。
5.2.4极端风况包括极端风速模型(EWM)、极端运行
(EOG)、极端流模型(ETM)、极端风向变化模型(EDC)、
T / CEC 50072018
向变化的极端相十阵风模型(ECD)和极端风切变(EWS)等模 型。不同模型的风速和瑞流标准偏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 电机组设计要求》GB/T18451.1的规定计算。 5.2.5设计荷载工况应包括极限工况(U)和疲劳工况(F)两种 类型。其中,极限工况下应评估结构的承载力、稳定性和挠度; 疲劳工况下应评估结构的疲劳强度。 5.2.6极限工况应分为正常(N)、非正常(A)及运输和吊装(T) 三种状态。 5.2.7风机风荷载的设计荷载工况(DLC)应由表5.2.7确定。
变化的极端相十阵风模型(ECD)和极端风切变(EWS)等模 型。不同模型的风速和流标准偏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 电机组设计要求》GB/T18451.1的规定计算。
5.2.7风机风荷载的设计荷载工况(DLC)应由表5.2.7确定。
表5.2.7风机风荷载的设计荷载工况
T/ CEC 5007 2018
T / CEC 5007 2018
注:V土2m/s应分析此风速范围内所有风速的敏感性。
5.3.1塔简风荷载应包括机舱连接法兰以下的部分所受到的风 荷载。
式中:Wk 塔简风荷载标准值,kN/m; Wo 基本风压值,应根据风机风荷载的设计荷载工况选 取相应的基本风压值,但不宜小于0.35kN/m²; u 风荷载体形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箕结构设 计规范》GB50135的规定取值;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高箕结构 设计规范》GB50135的规定取值; B, 风振系数,应将塔简、风机和叶轮作为整体计算。
T / CEC 50072018
5.3.3对于圆形塔筒,当塔筒坡度小于或等于2%时,应根据雷 诺数的不同情况进行横风向风振验算。横风向风荷载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烟窗设计规范》GB50051的规定计算。
5.3.3对于圆形塔简,当塔简坡度小于或等于2%时,应根
5.3.3对于圆形塔筒,当塔筒坡度小于或等于2%时,瓜
5.4.1塔筒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塔简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
1地震作用应采用风场所在地的基本烈度作为抗震设防 烈度; 2 应将塔筒、基础和风力发电机组作为整体进行计算: 3在计算地震作用时,钢筋混凝十塔筒的结构阳尼比可取 为0.05; 4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 5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可不计算竖向地震作用;8度和 9度时,还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5.4.2地震作用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规定。 Ⅱ米场灿时 日其本风压
小于0.5kN/m²时,可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抗震构造要求。
5.5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
5.5.1塔简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 行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最不利的效应组合进 行设计。
电、停机检修、地震作用四种设计状态,并应取最不利情况进 行承载力设计。各设计状态包含的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表5.5.2 的规定。
T / CEC 5007 2018
表5.5.2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
1正常运行及设备或电网故障两种设计状态下,塔筒荷载组 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Sa=YSGk+YpSpk+YoSok+YwSw
SGk 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预应力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ok 正常运行状态下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wk 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应包括风机风荷载和塔筒 风荷载;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其中: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 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 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 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Yp 预应力荷载分项系数(其中:当预应力荷载效应 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 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当预应力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取1.4;风力发电机组风荷载分项系数按本规范表 5.5.3取值)。
T / CEC 50072018
2停机检修设计状态下GB/T 26819-2011 信用主体标识规范,塔简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 式计算:
S= YgSGk+YpSpk+YorSoki+YwSwk
式中:SQkl 停机检修时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3地震作用设计状态下,塔简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 式计算:
S.=YSGe+YpSpk+YEn Sehk+weYwSw
式中:SGE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Seh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Yeh 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取1.3; WwE 抗震基本组合中风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2 5.5.3 风机风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5.5.3的规定取值
表5.5.3荷载分项系数
*为对于设计荷载工况DLC1.1,若给定的荷载通过统计荷载外推法来确定,风速在
5.5.4塔简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验算风荷载作用下混凝土的裂
5.5.4塔筒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验算风荷载作用下混凝土的裂 逢宽度和轮毂高度处的水平位移。 1正常运行及设备或电网故障两种设计状态下GB/T 29991-2013 香粉(蜜粉),塔筒简荷载组 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