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亩蔬菜大棚招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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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亩蔬菜大棚招标文件

10投标预备会(不适用)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 可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 面答复提供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后应回函确认。书 面答复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2.2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用修改通知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 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2.2.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 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该修改。 2.4异议与答复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 的形式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3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应包 1、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详见本招标文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承诺函 (6)项目管理机构; (7)企业类似工程情况;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寸件一: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件二: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

附件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技术标 (1)设计实施性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报价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 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载明。 3.2.4税金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麦表早有规定外投

GB/T 30648.2-2015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性的测定 第2部分:浸水法附件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技术标 (1)设计实施性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报价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报价表”中的相应 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 前附表中载明。 3.2.4税金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登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公布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纤

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会造成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无法参与投标。 (3)交纳保证金时,请认真、仔细核对基本户账号、保证金交纳识别码、保证金金额、交纳日期相 关信息,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否则,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不能参与投标。若因转账银 行在您的基本户账号前增加区域代码等信息造成保证金不能交纳成功的,请您及时联系转账银行取消该 代码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0:00前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户信息备案,否则, 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不能参与投标。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4.3保证金退还 3.4.3.1退还时间及条件。 在开标过程中,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系统检测出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相同从目 步嫌围标串标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投标系统自动锁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投标文 牛雷同以及其他围标串标的情况,或项目出现投诉、异议等情形,招标人认为不予退还或暂时不能退还的 由招标人对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锁定。 (1)未被锁定的投标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在招投标系统中提交招标人出具的同意退保通知书申请退还,贵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完成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超过投标有效期 中标候选人仍未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的,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保证金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转交招标人,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置 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申心在申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按利 序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被锁定的投标保证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转交招标人,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置。 3.4.3.2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上述规定自动退还至投标人的转出账户。 如在上述规定的保证金退还时间前,投标人基本户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投标人及时维护基本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更新后的账户。若未及时维护基本户信息而造成退还障碍或损失,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的,或 者自愿放弃中标的,或者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5)投标人围标串标的; (6)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查处的。

(7)经查询中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银行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 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前附表有 要求的,以前附表要求为准)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应附内容详见评分标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 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业绩应附内容详见评分标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 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 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 联全体多相关懂洞

除投标八领知前时表劳有规定外,投标八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 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 示人的承诺。且投标文件应自目录页起逐页编制页码。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学(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印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 3.7.5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商务标、施工技术标和设计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或不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原始封口 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2.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正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任4草前时衣第2.2.3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确认最后一次上传的为准。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 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2.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正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2.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公 开开标。 5.1.2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招标人辅助解密。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 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否决其投标处理。(若有)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 受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所有成员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

标的还须检验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7)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姓名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1.1评协由格你八依法组建评你姿 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设 重“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存的中标候选人确 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口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弘担保

7.5.1招标人和申标人应当自申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大内,根据招标文件和申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告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 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事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 斤。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项自名称)开标记录表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 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方对下列间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 予以澄清,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 交至 (详细地址)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中 月 时前递交至 (详细 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 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月二日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 中标人。 其中:设计报价下浮率: ;施工报价下浮率: 工 期: 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资格证号)。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 此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备案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进 的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工程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 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技术标(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阐述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细微偏差扣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1)技术标(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阐述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细微偏差扣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规定的有关证 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平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至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止,修止的价格经投标人书 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止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申的天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天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 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 登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外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A :评标详细程序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 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 评标依据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重点为清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 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申包 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 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 示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 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 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4 米用腊标评电方式日第七草“投标 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 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

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 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使用电子清标工具对投标文件的下列项目进行清标: A2.5.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在开标时系统自动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最高投标限价和成本警戒线 对比检查,并将结果显示在开标记录表上。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无效;低于成本警戒线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投标人不能合理澄清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A2.5.2清单符合性。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清单进行错项、漏项、多项和清单五要素(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工程量)的对比检查,列出核查清单。出现任何一项与招标文件工程 量清单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A2.5.3算术性错误。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清单各项进行算术性计算进行检查核对,列出错误清单。对出 现的算术性错误,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 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申的天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天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A2.5.4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规费、税金、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 材料费等。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清单的各项不可竞争费用进行检查,列出错误清单。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 招标文件对不可竞争费用的规定,出现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清标结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应向投标人发 出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 料(附表四),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给评标委员会

(1)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 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 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 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无效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 A3.4.2本章的无效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无效标条件抵触,如果 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的无效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 投标是否为无效标。

平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 则对投标报价申存在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HJ 1019-2019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并根据计算错 果计筒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申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

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红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对低于投标警戒线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工程成本; (4)阐述方案评分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6)扣分因素评审和评分; (7)汇总评分结果。

A4.2技术标(设计实施性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

DB37T 1564-2010 胶东刺参底播增殖技术规程A4.2技术标(设计实施性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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