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4061-2022 带蒸发冷却器的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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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4061-2022 带蒸发冷却器的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pdf

表5变工况性能温度范围

冷却水系统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s 空调机运行时无漏水漏电、飘水现象,高低水位开关不应有误判动作,冷却水泵无气蚀; b)空调机停机后,不应出现溢水; c)名义工况下,空调机的飘水率不应高于0.035kg/(kW·h)。

空调机按6.8.1的规定进行试验,期间安全保护机构不应动作,空调机应无异常现象并能连续运行。 注:电动机、电器元件及安全保护机构等由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提供报告时,可不进行此项测试。

5.8.2电动机绕组温度

b)被测空调机应在额定频率、额定电压下运行,其频率偏差不应超过土0.5Hz,电压偏差 过±5%。 1.4 被测空调机的测试环境应充分宽,不应有影响制冷量的构造改装绿地世纪城摩尔公馆工程建筑节能施工方案,附近的风速应减小至 低的值,以免影响空调机的性能。

6.2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

气密性、真空和压力试验按以下规定进行: a)耐压强度试验:空调机在1.25倍设计压力(液压)或在1.15倍设计压力(气压)下,按NB/T 47012给出的耐压试验方法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2.2的规定; b)真空试验:空调机的制冷系统抽真空至100Pa以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2.1a)的规定; c)气密性试验:空调机的制冷系统在正常的制冷剂充注量下,用灵敏度为1x10°Pa·m2/s的检漏 仪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2.1b)的规定。

6.3名义工况性能试验

6.3.1制冷量和消耗总电功率

空调机制冷量按GB/T17758—2010中附录A的方法测得。放热侧采用GB/T17758一2010规定的 空气差法中的室内空调装置达到放热侧环境温度条件。消耗总电功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操作控制电 路以及冷却水泵和风机等消耗的总输入电功率。

6.3.2名义工况性能系数EER

空调机的名义工况性能系数按公式(1)计算。 EER=O/N....... 式中: O 空调机在名义工况下的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N。 空调机在名义工况下的消耗总电功率,单位为千瓦(kW)。

On 空调机在名义工况下的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N 空调机在名义工况下的消耗总电功率,单位为千瓦(kW)。

6.4空调机综合部分负荷性能

4.1空调机在表2规定的IPLV部分负荷工况下分别测定100%、75%、50%、25%各负荷点的性 并按公式(2)计算其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A一10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EER,单位为瓦每瓦(W/W); B一7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EER,单位为瓦每瓦(W/W); C一一5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EER,单位为瓦每瓦(W/W); D一2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EER,单位为瓦每瓦(W/W)。 注1:负荷百分数计算基准是名义制冷量。 注2: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代表了平均的单台空调机的运行工况,可能不代表一个特有的工程安装实例。 6.4.2若空调机不能按6.4.1在表2规定的IPLV部分负荷工况下正常稳定运行,则应按6.4.3或6.4.4 的规定进行试验。 6.4.3若空调机不能在75%、50%或25%部分负荷工况下稳定运行,应使空调机按表2规定的IPLV部 分负荷工况条件下的其他部分负荷点运行,测试各负荷点的性能系数,并在点与点之间用直线连接,绘 出曲线图,此时可以从曲线图通过内插法来计算空调机在75%、50%或25%的负荷效率,但不应使用外 插法。

若空调机不能卸载到25%、50%、75%,按以下规定进行试验: a)若空调机无法卸载到25%但可卸载至低于50%,则其75%和50%的EER按6.4.1,空调机在最 小负荷下运行,按表2规定的25%的IPLV部分负荷工况条件,测试制冷性能系数,然后按公 式(3)计算25%负载的EER; b)若空调机无法卸载到50%但可卸载至低于75%,则其75%的EER按6.4.1,空调机在最小负荷 下运行,分别按表2规定的50%、25%的IPLV部分负荷工况条件,测试制冷性能系数,按公式 (3)计算50%和25%的EER

EER= Qm CpPm

Ωm一实测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C一—衰减系数; Pm一实测总输入电功率,单位为干瓦(kW)。 衰减系数是由于空调机无法达到最小负荷,压缩机循环停机引起的。衰减系数按公式(4)和公式 5)计算。

LF 一负荷系数; LD一表2中规定的4个IPLV的负荷百分数,%; ΩmL一满负荷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OP 一部分负荷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空调机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以及接近制冷名义工况下,按GB/T17758一2010中附录D的规定测 量噪声。

6.6.1出厂运转试验

空调机应在出厂时进行联机运转测试,分别测量空调机的输入功率,运转电流和进、出风温度 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性,检验温度、电器等控制元件的动作是否正常。

6.6.2最大负荷工况试验

空调机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及表1规定的最大负荷工况下进行试验,达到稳定状态后再 结果应符合5.6.2的规定。

6.6.3低温工况试验

空调机按表5某一条件改变时,其他条件按名义工况时的温度条件,将试验结果绘制成曲线图或编 制成表格,每条曲线或每个表格不少于四个测试点的值,

装配完成后,水箱盛水至溢水口高度,保持10min,结果应符合5.7的规定。

JB/T14061—2022

空调机在名义工况下连续运行1h,按JB/T11530—2013中附录E的方法进行测量,计算单位日 风水量Wn,再按公式(6)计算单位制冷量飘水量(飘水率)P,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7c)的规定 P=WOn.......

单位制冷量飘水率,单位为千克每千瓦时[kg/(kW·h)]; 蒸发冷却式冷凝器侧冷却风出口的飘水量(质量流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空调机在名义工况下的制冷量,单位为千瓦(kW)。

6.8电气安全性能试验

6.8.1电压变化试验

空调机在表1规定的名义工况下运行时,使电源电压在额定电压值土10%的范围内变化,历时 吉果应符合5.8.1的规定

6.8.2电动机绕阻温度试验

6.8.3绝缘电阻试验

按表7的规定,用绝缘电阻计测量空调机带电部位与非带电金属部位之间的绝缘电阻,结果应 8.3的规定。

表7绝缘电阻计额定电压

空调机经6.8.3绝缘电阻试验后,或6.8.6耐湿试验、6.8.7淋水绝缘试验后,按以下方法进行耐电 式验,结果应符合5.8.4的规定: a)在空调机带电部位和非带电金属部位之间加一个频率为50Hz的基本正弦波电压,试验电压为 1000V十2倍额定电压,试验时间为1min;试验时间也可采用1s,但试验电压值应为1.2倍的 (1000V+2倍额定电压)。 b)电动机已由生产商进行耐电压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该项目测试。 c)已进行耐电压试验的部件可不再进行试验。

d)在控制电路的电压范围内,在对地电压为直流30V以下的控制回路中应用的电子器件,可免去 该项耐电压试验

起动试验包括起动电流试验和起动电压试验,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 a)起动电流试验:继6.8.2试验后,立即进行6.8.3和6.8.4的试验。在电动机转子停止状态时,施 加额定频率的某一电压,该电压应是电流达到与在制冷消耗总电功率试验时测得的电动机电流 相近时测得的电压。按公式(7)计算起动电流值,结果应符合5.8.5的规定。

IQ=ID=lD U U'D

Io一起动电流,单位为安(A); ID一额定电压下的堵转电流,单位为安(A); Ib一与在额定电压下制冷消耗总电功率试验时测得的电动机电流相近的堵转电流,单位为安 (A); U一额定电压,单位为伏(V); Ub一一与电流I相对应的阻抗电压,单位为伏(V)。 注:以常规的控制方式使两台以上电动机同时起动的空调机起动电流,是指同时通电时的起动电流或各自起动电流之 和,对分别起动电动机的空调机,是指在表1规定的制冷名义工况下,直到最后一台电动机起动后的最大电流。 b)起动电压试验:空调机在表1规定的制冷名义工况下运转后,使电动机停止运行,经制造商规 定的停止间歇时间后,再施以额定频率下的90%额定电压进行起动,结果应符合5.8.5的规定。

空调机在6.6.3低温工况试验后,立即进行6.8.3绝缘电阻试验和6.8.4耐电压试验,结果应分 5.8.3和5.8.4的规定。通过6.8.7试验的空调机可以免除该项试验。

6.8.7淋水绝缘试验

6.8.8接地电阻测试

调机接地电阻按GB/T18430.1—2007中6.3.7.8日

空调机外观采用目测方法进行检验,结果应符

每台空调机应经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及试验 表8的规定。

表8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7.2.1空调机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按表8的规定。 7.2.2抽样方法按GB/T2828.1执行,逐批检验的抽查项目、批量、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 平等由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自行确定。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1.1每台空调机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设置永久性铭牌,铭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铭牌上压 下列内容: 制造商的名称; 产口动日和与社

制造商的名称; 产品型号和名称;

JB/T 14061—2022

主要技术参数(名义制冷量、总输入电功率、性能系数、噪声、循环风量、制冷剂代号或名称 及充注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空调机总质量等); 产品出厂编号: 制造年且

主要技术参数(名义制冷量、总输入电功率、性能系数、噪声、循环风量、制冷剂代号或名称 及充注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空调机总质量等);

8.1.2 空调机相关部位上应设有工作情况的标志,如转向、水流方向、指示仪表以及各控制按钮等。 8.1.3每台空调机出厂时除随机附件和装箱单外T/CECA-G 0013-2017 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监测和评价规则,还应附带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的

8.2.1空调机包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各部件应清洁、干燥,易锈部件应采取防锈措施。 8.2.2名义制冷量小于40000W的空调机应充注额定量的制冷剂;名义制冷量大于或等于40000W的 空调机可充入额定量的制冷剂,也可充入干燥氮气,压力可控制在0.03MPa~0.1MPa范围内。 8.2.3空调机应外套塑料罩或防潮纸并应固定在包装箱内,以免运输过程中受潮和发生机械损伤,其 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8.2.4空调机包装箱上应标示下列内容:

2.4空调机包装箱上应标示下列内容: 制造商名称; 产品型号、名称及编号; 质量(净重量、毛重量); 包装外形尺寸; “小心轻放”“向上”“怕湿”和堆放层数等。

8.3.1空调机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碰撞、倾斜、雨雪淋袭。 8.3.2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特别应注意电气系统的防潮, 8.3.3产品拆装后仍须继续贮存时应重新包装。

8.3.1空调机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碰撞、倾斜、雨雪淋袭。

8.3.1空调机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碰撞、倾斜、雨雪淋袭。 8.3.2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世纪大厦A段施工组织设计,特别应注意电气系统的防潮。 8.3.3产品拆装后仍须继续贮存时应重新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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