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F 0050-2022、T/COSHA 018-2023 印刷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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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PF 0050-2022、T/COSHA 018-2023 印刷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pdf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北京明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化 工学院、东北大学、华北科技学院、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广恒安(北京)安全环保技术有限 公司、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中融安全印务有限公司、江 苏八方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欧康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爵格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汇乐因 斯福环保安全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浙江拓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南一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常德金鹏 印务有限公司、河南桐裕印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庞磊、孙思衡、曹国荣、李刚、肖秋平、钟圣俊、苑春苗、杨凯、冯梦珂、 吕鹏飞、胡洋、欧盛南、崔广涛、李良、苗楠、刘云、徐建军、马凤军、舒远、沈静、张珺、李、 沈应章、程琰、刘凯、毛婷婷、张磊、殷庆允、吕伟、王可、欧立国、杨炳海、王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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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印刷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总则、生产设备设施、除尘系统、安全教育培训、 人员行为规范、粉尘清理、检修过程管理和安全与应急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印刷企业粉尘防爆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

爆炸危险区域hazardousarea 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机构、安装和使用采取 预防措施的区域。 [来源:GB50058,定义2.0.12] 3.4 爆炸性粉尘环境explosivedustatmosphere 在大气环境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来源:GB50058,定义2.0.24] 3.5 印刷printing 使用模拟或数字的图像载体将呈色剂/色料(如油磨)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复制过程。 [来源:GB/T9851.1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解决方案.pdf,定义2.1] 3.6 印刷纸粉printingdust 纸张裁切、开槽、打孔、铣背、磨脊等生产过程中,及废纸条输送、收集、打包等过程中产生 的细微纸粉。 3.7 除尘系统powderdustcollectionsystem 由吸尘罩、风管、除尘器、风机及控制装置组成的用于捕集气固两相流中固体颗粒物的系统。 [来源:GB15577,定义3.10] 3.8 安全设备设施safetyequipmentandfacilities 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置的装置(设 备)和采取的措施。 [来源:DB11/T1827,定义3.2]

采用不会引起扬尘的方式清除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沉积粉尘的作业。 [来源:GB15577,定义3.9]

4.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规程应符合GB15577的相关要求。 4.2企业应辨识所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确定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以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的数量、位置、危险区域等,分析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因素,评估粉尘爆炸风险,并制定能消除或 有效控制粉尘爆炸风险的措施。在确定粉尘爆炸危险性时,宜委托有检测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进行测 定。典型印刷工艺涉及的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参数参考附录A。 4.3企业应结合粉尘爆炸风险管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排查事项、具体内 容、排查周期及责任人员,及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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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通报。构成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治 理方案,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4企业应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 及粉尘作业岗位人员粉尘防爆安全职责,编制责任清单和考核标准。 4.5企业应建立粉尘防爆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包含防范粉尘爆炸的安全作业 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工艺、设备发生变更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4.6粉尘防爆相关的泄爆、隔爆、抑爆、情化、锁气卸灰、除杂、监测、报警、火花探测消除等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GB15577等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相关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设备安全性能和使用说明等资料,对安全设 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7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应按照GB15577 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中明确粉尘防爆的相关内容。设计单位应 对安全设施粉尘防爆相关的设计负责,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对单张纸印刷机收纸单元已印刷材料的喷粉装置产生的粉尘,应设置除尘系统。 ? 切纸机、切边机、裁切机等设备的裁切工序和无线胶订机胶装工艺铣背、开槽工序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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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边、纸屑、纸粉,应连接规范的除尘系统。 6.3对易产生机械引燃源的骑马订工艺纸条边、纸屑、纸粉的收集口和破碎机、粉碎机的进口处 应规范设置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等去除杂物的装置,并定期清理维护,做好相关记录。破碎机 粉碎机应安装温度监控报警和连锁停机装置,现场实现声光报警。 6.4产尘工艺设备设施吸尘口处可采用细水雾等方式降低粉尘爆炸风险。 6.5生产加工系统产生的纸条边、纸屑、纸粉混合物,宜采用旋风分离器或板式分离器进行一级 除尘分离后,再连接干式除尘器。

7.1企业应按印刷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7.2纸粉、淀粉等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7.3除尘系统不应采用以沉降室为主的重力沉降除尘方式;不应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 风道。 ?力 人 2? 7.4干式除尘系统应采用泄爆、抑爆、隔爆、抗爆、化中的一种或多种控爆方式,但不能单独 采取隔爆。若采取泄爆装置,泄爆口应朝向安全的方向,泄爆口的尺寸应符合GB/T15605的要求。 7.5位于室内、过滤室容积不大于0.2㎡的单机除尘器,可不采取泄爆、抑爆、隔爆、抗爆、情 化等防控爆措施,但应采取有效防范点燃源的技术措施。 7.6受工艺条件限制新疆红柳河车站改造工程施工方案,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 应采取在风机出风口后端风管安装火花探 测报警与消除装置等防范点燃源的可靠措施。 7.7火花探测报警与消除装置应根据产尘类型、工艺条件选择合适的喷洒介质。喷洒介质选用水 时,火花消除装置的工作压力应为0.6MPa~0.8MPa,供水压力应不小于0.6MPa,喷头处的水压 应不小于0.4MPa。喷洒介质选用性气体或情性粉剂时,应确认使用寿命,喷洒装置的压力应不 低于产品出厂规定的压力值,并保存第三方出具的实验或认证报告。 7.8袋式除尘器进、出风口应设置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并记录压差数据;在风压差偏离设定值 时监测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7.9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管道连接法兰应采用跨接线。 7.10风管的设计风速应满足风管内不出现粉尘堵塞、风管内壁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的要求。 7.11除尘系统的风机叶片应采用导电,运行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造。 7.12除尘系统的启动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停机10min。 7.13企业不应在生产时关停除尘系统和火花探测报警与消除装置、压差监测报警装置等粉尘防爆 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7.14当粉尘防爆安全设备设施无法正常工作时,企业应立即停止相关产尘工艺设备设施,并及时 进行检查维修。 7.15干式除尘器应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卸灰工作周期的设计应使灰斗内无粉尘堆积;锁气卸灰装 置应设置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装置,出现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状况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20区、21区、22区内电气设备及监测、报警、控制装置的选型及安装 GB/T3836.1、GB/T3836.15的要求。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20区、21区、22区内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及监测、报警、控制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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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连接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 8.3粉尘爆炸危险区域20区、21区、22区敷设电气线路时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宜避开可能 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紫外线照射一级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8.4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及监测、报警、控制装置应无积尘。

9.1.1企业应组织对涉及粉尘防爆的生产、设备、安全管理等有关负责人和粉尘作业岗位等相关 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爆炸风险, 掌握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企业应如实记录粉尘防 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及考核等情况,纳人员工教育和培训档案。且应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a)粉尘防爆基本知识; FEDEI b)粉尘防爆相关法规标准; c)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d)粉尘爆炸风险辨识管控清单及防范措施; f)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上 9.1.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检维修人员及应急救援人 员每年接受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应不少于相关规定学时,考核合格后允许上岗作业。相 关培训记录应留档保存 9.1.3对新招用、换岗、高 离岗6个月以上,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的粉 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重新接受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9.2个体防护 9.2.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按GB39800.1的有关规定,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9.2.2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对失效产品应及时报 废和更换。 ® 六 9.2.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不应穿戴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与地面摩擦易产生火花 的工作鞋。 一 衣 以

10.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严格落实粉尘清理制度,做好记录并公示。 10.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不应堆积易燃物质,对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应 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10.3对除尘系统的清理应符合AQ4273的相关要求。 10.4粉尘清理作业时,应采用不产生危险扬尘的清理方式和防止产生火花的清理工具。 10.5企业对清理、收集的粉尘,应安全存放并及时处理。

XX教学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T/CPF0050—2022/T/C0SHA018—2023

处置方案,落实安全交底,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 施等内容。 11.2企业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检修作业现场管理,监督作业人员遵守粉尘防爆 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避免检修过程中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11.3粉尘爆炸危险区域20区、21区、22区内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及电气装置的检查 与维护应符合GB/T3836.13、GB/T3836.16的要求。 11.4检修前,应停止所有设备运转,清理检修现场地面和设备内部及表面沉积的粉尘。检修区域 内所有泄爆口处应无任何障碍物。 MM 11.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检修作业应采用防止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不应使用铁质检修作业工具。 11.6检修过程如涉及动火作业,应符合GB15577的相关要求,并应设专人监护,配置足够的消 防器材。 11.7企业应确保除尘系统配备的粉尘防爆安全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的工作状态,在除尘系统安 装、改造时对其安全设备设施应进行验收检测,在使用期内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相关监测 报警装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并保留相关记录。 11.8企业应定期对除尘系统的等电位跨接和接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 做好相关记录。 11.9停产停业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应建立粉尘防爆安全设备设施检查清单,对其运行情况进行逐 一确认,确保安全可靠。

12.1企业应建立并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a)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制度; b)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c)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d)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e)粉尘清理制度; f)除尘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制度; g)粉尘爆炸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2.2企业安全管理档案中应包含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涉及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设备设施使用说明、维护保养和检测记录等。 12.3企业应结合自身工艺、设备、粉尘爆炸特性、爆炸防护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定粉尘防爆 安全检查表,并定期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检查。企业应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应每月 至少检查一次。 12.4企业应向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人口等显著位置张贴粉尘爆炸安全风险告 知牌,其尺寸不宜小于90cm×120cm。粉尘爆炸安全风险告知牌示例见附录C。 12.5企业应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出人口、生产区域及重点危险设备设施等部位设置显著的安全 警示标识标志。粉尘爆炸危险警示标识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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