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1-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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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133-1-2010).pdf

准沉量确定粘性土的天然

4.2.12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天然含水率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

4.2.12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天然含水率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 1.0的粘性土应定名为淤泥性土SL 245-2013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pdf,淤泥性土应按表4.2.12分为淤泥质土、淤泥和流泥。

生土的分类 表4.2.12

4.2.16.1淤泥和砂的混合土可分为淤泥混砂或砂混淤泥,其分类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1)淤泥干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30%时为淤泥混砂,淤泥质量超过总质量10%且小 于或等于总质量的30%时为砂混淤泥,质量由室内试验确定,大于0.075mm的颗粒按砂

考虑; (2)现场淤泥含量以体积估判时,淤泥体积占总体积超过50%为淤泥混砂;淤泥体积 超过总体积20%且小于总体积50%时为砂混淤泥。 4.2.16.2粘性土和砂或碎石的混合土可分为粘性土混砂或碎石、砂或碎石混粘性土, 其分类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1)粘性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40%时定名为粘性土混砂或碎石;粘性土的质量大于 10%且小于或等于总质量的40%时定名为砂或碎石混粘性土,质量由室内试验确定; (2)现场以各种土的体积占总体积的50%为分界估判。

层的厚度比可分为下列三类

4.2.18花岗岩残积土应为花岗岩风化的最终产物,并残留在原地未经搬运,除石英外其

他矿物均已变为土状,可根据大于2mm的颗粒质量按表4.2.18分为粘性土、砂质 和砾质粘性土。

4.3.1岩的描述应满足下列要求

(1)岩石的描述,包括名称、类别、颜色、主要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胶结成分和 胶结程度、结构、构造、风化程度和其他特征; (2)岩体的描述,包括岩性、岩层厚度、结构体、结构面、结构类型、风化分带、泥化层 软夹层的分布及性状、地质时代、成因类型和其他特征; (3)对花岗岩风化带中的囊袋状、球状和沉积岩中的带状、隔层状等风化性状进行 描述; (4)除第四纪玄武岩外,对由第四纪钙、铁质局部胶结砂砾层和海滩生物胶结层,不 能描述或鉴别为基岩;

述沉积岩中硬层与软层交互形成的层状构

(1)碎石土的描述,包括名称、成分、颗粒大小、均匀程度、颗粒形状、颗粒排列、密实 程度、夹杂物和碎石粒径的坚硬程度、风化程度、胶结现象以及成因类型、地质时代等其他 特征;碎石土密实度野外鉴别方法见附录D; (2)砂土的描述,包括名称、颜色、湿度、密实度、包含物颗粒形状、粒径均匀程度、成 因类型、地质时代和其他特征; (3)粉土的描述,包括名称、颜色、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反应、构造特征、结构 特征、包含物、成因类型、地质时代和其他特征; (4)粘性土的描述,包括名称、颜色、状态、湿度、塑性、光泽反应、构造特征、结构特 征、包含物、嗅味、斑纹、虫孔和成因类型、地质时代等其他特征; (5)新近沉积粘性土的描述,包括沉积环境、土质颜色、结构性和包含物等; (6)冲填土的描述,除根据冲填土质,参照一般土描述外,着重描述冲填土成分、填龄 和均匀程度; (7)混合土的描述,包括类别、名称、颗粒组成、均匀程度、颜色、状态、成因类型和主 要土类量的估判; (8)层状土的描述,包括韵律沉积特征、名称、颜色、成因类型、状态,互夹间三者土层 的厚度和构造特征; (9)残积土的描述,包括名称、颜色、颗粒组成、状态、母岩的岩性、湿陷性和遇水崩解 特性等。

1.1·本阶段勘察应与可行性研究的阶段相适应。对于大中型工程、重点工程和技术 的工程,应分为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两个阶段;对于小 程和技术成熟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

5.1.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建筑的适宜性进行初步评价,满足主

5.1.5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建筑的适宜性作出基本评

(1)初步划分地貌单元; (2)调查研究地质构造、地震活动和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发育等; (3)调查研究岩土分布、成因、时代和主要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4)调查地下水类型、含水层性质、地下水与地表水位的动态变化,分析对岸坡与边 坡稳定的影响; (5)分析评价场地稳定性和建筑的适宜性: (6)根据需要对陆域形成、地基处理的适宜性进行岩土工程评价。 5.1.7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方法,应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要求、拟布置的 主体建筑物的位置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布置工程地质测绘和勘探测试工作。勘探测试点 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1.7.1河港宜垂直于岸向布置勘探线,线距不宜大于200m某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线上勘探点间距不宜大 T150m

5.1.7.1河港宜垂直于岸向布置勘探线,线距不宜大于200m,线上勘探

5.1.7.2海港可按网格状布置勘探测试点,点的间距宜为200~500m,取样间距宜为 1.5~2.0m 5.1.7.3勘探测试点的深度应进人持力层内适当深度。 5.1.7.4对地貌单元较多的场地和基岩理藏较浅而岩性、构造复杂、岩面起伏较大的 场地,勘探测试点宜局部加密加深。 5.1.8对于影响建港场地取舍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应布置专项勘察。

5.2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5.2.2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工作应根据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并结合场地地质条件完成下

(1)划分地貌单元; (2)初步查明岩土层性质、分布规律、形成时代、成因类型、基岩的风化程度及理藏条件; (3)查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构造,收集地震资料; (4)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分布范围、发育程度和形成原因; (5)初步查明地下水类型、含水层性质,调查水位变化幅度、补给与排泄条件; (6)分析场地各区段工程地质条件,分析评价岸坡与边坡稳定性和地基稳定性,推荐 适宜建设地段,提出基础型式、地基持力层、陆域形成和地基处理的建议; (7)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等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勘察。 5.2.3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应采用工程地质调查、测绘、勘探和多种原位测试相结合的方 法进行。 5.2.4勘察工作应充分利用场地已有资料,勘察过程中应根据掌握的地质条件变化情 况亚运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调整勘察方法和技术要求。 5.2.5勘探线和勘探点宜布置在比例尺为1:1000或1:2000的地形图上;勘探线宜垂直 岸向或平行于水工建筑物长轴方向布置;勘探线和勘探点的间距,应根据工程要求、地貌 特征、岩土分布、不良地质作用发育情况等确定;在岸坡地段和岩石与土层组合地段宜适

初步设计阶段勘探线、勘探点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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