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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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pdf

1)缓倾斜、倾斜煤层200~350m; 2)急倾斜煤层100~250m。 2条件适宜的缓倾斜煤层,瓦斯含量低、涌水量不大时,宜采 用上、下山开采相结合的方式; 3近水平多煤层开采,当层间距不大时,宜采用单一水平开 拓;当层间距大时,可分煤组(层)多水平开采。 3.2.5由于煤层露头不一或煤层倾角变化大,造成部分区域上

3.2.5由于煤层露头不一或煤层倾角变化大,造成部分区域上 (下)山斜长过长时,可在该区域适当位置设辅助水平。

3.3.1开拓巷道布置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条件、开采技术 条件和矿井开拓、通风、运输方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采近距离多煤层时,宜采用集中或分组运输大巷布置方 式;煤层(组)间距大时,宜采用分层运输大巷布置方式; 2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 冲击地压煤层中: 3当煤层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无冲击地压,煤层顶底板围 岩较稳定、煤层较硬、含水量较小,或自燃发火、高瓦斯煤层采取安 全措施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时,主要运输大巷及总回风巷宜布置 在煤层中; 4近水平多煤层开采,采用分层或分组布置运输大巷时,宜 将开采水平分层(组)运输大巷重迭布置: 5开拓巷道布置应避开应力集中区和活动断层,且不宜沿断 层布置。 3.3.2当开采煤层上部留设防水(砂)煤岩柱时,总回风巷道应设

开拓巷道布置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条件、开采技术 矿井开拓、通风、运输方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开采近距离多煤层时,宜采用集中或分组运输大巷布置方 层(组)间距大时,宜采用分层运输大巷布置方式;

3.3.3主要运输大巷、总回风巷支护方式铁路线路防护栅栏(通线(2012)8001)(正式稿),应根据围岩性质、地压 状况、巷道用途及服务年限、通风安全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岩石巷道应优先选用锚喷、挂网锚喷或锚注等支护; 2半煤岩及煤巷宜选用锚喷、挂网锚喷、锚索或型钢支架 护方式。

2半煤岩及煤巷宜选用锚喷、挂网锚喷、锚索或型钢支架等 支护方式。 3.3.4开拓巷道净断面,必须以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能满 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需要为原则确定。净 断面的选取应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现行标准《煤矿矿 井巷道断面及交叉点设计规范》MT/T5024的有关规定。

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需要为原则确

3.4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

某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3.4.3采区划分应根据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

1当井田内有对采区巷道布置和工作面回采影响较大的断 层或褶曲构造时,应以其断层和褶曲轴部作为采区划分的自然边 界; 2当并出地面有重要建(构)筑物,按其保护等级划分必须留 设保护煤柱时,采区划分应以其保护煤柱为边界; 3当井田内无影响工作面正常回采的断层或断层构造较少 时,应按开采工艺、通风、运输和巷道维护要求,合理划分采区; 4升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和突水威胁的煤层时,应按开采

保护层、抽放瓦斯及单独开采等技术措施要求,合理划分采区; 5井田内小断层较多且对工作面回采有一定影响,当采区划 分避不开时,宜避免工作面回采方向和断层走向呈小角度斜交; 6开采煤层群时,应按集中和分组布置开采方式的不同,划 分集中煤组采区和分煤组采区; 7近水平煤层开采,宜在开采水平运输大巷两侧划分盘区; 8有条件时,应在井筒附近划分中央采区。 3.4.4矿井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根据井田地面村庄和其他建(构) 筑物分布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作出村庄和建(构)筑物搬迁及压 煤开采规划;矿井初步设计应对搬迁及压煤开采规划进行优化;采 区划分、资源/储量计算、采区开采顺序应和搬迁及压煤开采规划 一致。 3.4.5采区参数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开采技术条件、 采煤方法及机械化装备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缓倾斜煤层综合机械化开采的采区,当采用走向长壁开采 时,其采区一翼走向长度,或采用倾斜长壁开采时,其采区倾斜宽 度,均不宜少于回采工作面连续推进一年的长度;普通机械化开 采,其采区一翼长度不宜小于0.6km。 2按盘区划分开采的煤层,当开采技术条件简单、不受断层 限制、综合机械化采掘装备标准较高时,其盘区沿采煤工作面推进 方向的长度不宜小于3.0km。 3倾斜和急倾斜煤层的采区参数,应根据地质构造、选用的 采煤方法及工艺确定,一般应小于缓倾斜煤层采区参数。 3.4.6设计井巷工程量应能保证采区和工作面止常接替。高瓦 斯矿井、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应计人开采保护层和抽放瓦 斯所增加的共道工程量

保护层、抽放瓦斯及单独开采等技术措施要求,合理划分采区; 5井田内小断层较多且对工作面回采有一定影响,当采区划 分避不开时,宜避免工作面回采方向和断层走向呈小角度斜交; 6开采煤层群时,应按集中和分组布置开采方式的不同,划 分集中煤组采区和分煤组采区; 7近水平煤层开采,宜在开采水平运输大巷两侧划分盘区; 8有条件时,应在井筒附近划分中央采区。 3.4.4矿井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根据井田地面村庄和其他建(构) 筑物分布情况,经技术经济论证,作出村庄和建(构)筑物搬迁及压 煤开采规划;矿井初步设计应对搬迁及压煤开采规划进行优化;采 区划分、资源/储量计算、采区开采顺序应和搬迁及压煤开采规划 一致。

3.4.5采区参数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开采技术

1缓倾斜煤层综合机械化开采的采区,当采用走向长壁开采 时,其采区一翼走向长度,或采用倾斜长壁开采时,其采区倾斜宽 度,均不宜少于回采工作面连续推进一年的长度;普通机械化开 采,其采区一翼长度不宜小于0.6km。 2按盘区划分开米的煤层,当开采技术条件简单、不受断层 限制、综合机械化采掘装备标准较高时,其盘区沿采煤工作面推进 方向的长度不宜小于3.0km。 3倾斜和急倾斜煤层的采区参数,应根据地质构造、选用的 采煤方法及工艺确定,一般应小于缓倾斜煤层采区参数。 3.4.6设计井巷工程量应能保证采区和工作面正常接替。高瓦 斯矿井、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应计人开采保护层和抽放瓦 斯所增加的巷道工程量。

4.1.3立井井筒装备形式及构件材料多功能打桩机安全技术交底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升并筒的罐道应采用型钢组合罐道、冷弯方型钢罐道或 钢与玻璃钢复合罐道;并筒较浅、提升速度较低、绳端荷载不大的 井筒,可采用钢轨罐道或钢丝绳罐道; 2提升井筒的罐道梁,一般宜米用型钢罐道梁、冷弯矩型钢 罐道梁和组合钢罐道梁。其梁的布置形式,可采用简支梁、连续梁 或悬臂梁;在条件允许时,宜采用悬臂梁。罐道梁竖向间距,应根 据所选用罐道长度及罐道受力大小确定,宜为4.0~6.0m; 3立井并筒装备中所有金属构件及连接件,必须采取防腐蚀 处理措施; 4立井井筒中各种梁与井壁的固定方式,除特殊要求需留梁

3立井并筒装备中所有金属构件及连接件,必须采取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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