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RME 014-2021 城市网络化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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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RME 014-2021 城市网络化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技术规范.pdf

定的连通区域内,详细明确地下空间使用功能、连通路线与交通组 织、竖向分层及详细布局、出人口与重要节点布局、防灾减灾具体 措施,并提出详细连通控制要求

网络化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应包括规划区域确定、连通功能构 成、连通空间布局、竖向分层、分期衔接、防灾减灾及总体连通控制 要求。

GB 50026-2020 工程测量标准.pdf4.2.2规划区域确定

1应总体分析区位、用地功能、用地强度、交通与公共活动需 求、气候条件、地质条件、社会经济基础、地区地下空间开发程度等 因素,并前置考虑建造及运营安全风险,综合确定网络化地下空间 建设的需求性区域,并划定规划边界。 2规划区域应重点结合城市中心区、重要交通站点及枢纽地 区、新城建设及旧城更新改造地区,进行统筹规划、合理连通、分期 管控、分步实施。城市级及区域交通枢纽等重要交通站点周边区 域连通控制半径不宜小于800m,且大于区域内街区半径;城市新 城区应主动进行全区系统性的地下空间网络规划。 3其他适宜建设网络化地下空间的区域还包括:具有较高的 人车交通分流需求,且对形成连续人行环境具有较高要求的地区; 地面步行系统服务水平较差或不能满足交通需求;地面气候条件 对步行适宜性较差的地区等。 4规划区域还应满足自然地质条件的适建性,不宜建设于地 质灾害影响严重、生态环境敏感性高,或其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区域。

1明确网络化地下空间系统需要实现的主导功能、附属功 能,以及连接的功能设施或空间。 2应重点实现城市地上、地下交通空间与公共活动空间的互 联互通,满足地下交通连接与换乘的基础功能,同时宜兼顾商业文 娱等公共活动功能,建设交通型空间和复合型功能空间。 3交通型功能空间主要位于地下交通设施与建筑地下空间、 其他交通场站设施、城市公共空间之间,以交通连接、交通换乘为 主导功能。 4复合型功能空间以地下交通、商业、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导 功能,并满足休闲文娱的需求,宜与相近功能的地下空间相连通,

并与交通性步行系统相连接,

4.2.4连通空间布局

1明确总体空间结构和平面连通布局。各功能系统的平面 连通应结合区域总体交通规划,补充与完善地面交通系统,构建分 流地面交通、符合客流需求、连接高效、环境舒适的地下网络化步 行系统与公共空间体系。 2宜根据服务区域内客流规模、功能组成、环境舒适要求,确 定网络化路径密度。

1 明确网络化地下空间建设的竖向层次、竖向连接以及与其 他地下空间设施的竖向协调。 2网络化地下空间系统应紧密结合人行活动特征,客流量较 大的商贸文体设施布置深度宜控制在地表下50m范围内,尽可能 靠近地面设施,便于地面与地下人行的衔接,同时保障安全性、满 足疏散救援要求。 3交通型地下空间尽可能与主要交通吸引源同层设置。 4地下步行系统建设于城市道路下方时,应重视道路地下空 间资源的集约化利用,采用与其他道路地下设施整合建设的方式。 5当与其他地下空间设施在竖向建设层面上产生冲突时,宜 遵循小型避让大型、下穿优于上跨的原则进行协调。

1网络化地下空间应综合功能需求及经济技术合理性,确定 建设分期范围和分期衔接形式。 2网络化地下空间应按照统筹规划的布局要求,在不同分期 实施的地下空间之间预留连接口,以利于地下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1网络化地下空间应符合国家相应的人防、消防等要求。 2网络化地下空间应分析区域内地上地下发生灾害的可能 性,并利用地下通道、地下广场、独立地下公共空间等合理设置公 共应急疏散与避难空间。

4.2.8总体连通控制要求

总体连通控制应明确重点控制连通规划范围、公共性使用功 能、必须连接的交通枢纽或公共空间、竖向分层、防灾减灾、分期接 口预留、空间环境等要求。宜提出地下交通分担率、交通效率综合 提升率(含时间、距离、交通成本)、地下空间总体使用率等规划控 制指标。

4.3.1规划内容要求

网络化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应包括详细功能布局、交通组织与 系统连接、出入口及节点设置、防灾减灾以及详细连通控制要求

1明确网络化地下空间应实现的各类功能,并对公共步行交 通功能、商业及公共服务功能、防灾功能的规模和分布空间进行详 细布局规划。 2应保证主要交通发生源与吸引源、公共活动节点的高效连 接,同时促进不同交通方式的无缝换乘。应构建连接地下轨道交 通车站、商业与商务类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场等静态交 通、城市公共绿地与广场的地下公共步行通道,同时构建通向公交 系统的地下换乘通道。 3基于TOD模式的交通站点周边区域,应依托公共交通的

支持,引导核心圈层及周边用地的项目综合开发,规划连接公共交 通车站、公共建筑地下空间、交通换乘设施的地下公共步行通道, 实现公共空间、交通空间、商业空间的一体化。 4城市核心商业区(CBD)网络化地下空间布局宜以公共交 通步行通道、其他步行连接通道、地下过街通道为骨架,以中心厂 场、公共交通车站、大型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为节点,在不同的功 能组团地下空间之间构建便捷的微循环步行交通系统。 5新城中心区网络化地下空间宜依托地面大容量空间统 进行规划,统筹超高层建筑及其地下空间、公共交通与地下道路系 统,构建便捷的交通系统,引导车行、人行的立体化分流,实现地下 空间与地上建筑的功能互补。

1 对规划范围进行中观与微观交通分析,预测交通流量需 求,确定网络化路径密度。基于交通发生源与吸引源规模,结合地 面步行系统,统筹优选分析地上、地下的连接路径138.低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的施工工艺(摘录自《建筑技术》01年7期第538页),合理组织交通 流线。 2网络化连通路径应结合规划确定的客流特征和客流量分 布规律,明确主线与支线通道。主线通道应联系大型地下客流发 生与吸引源,实现人流高效流通与转换;支线通道应联系主线通道 与次级发生吸引源。 3连通流线组织应满足高效、便捷、连续、安全的要求,地下 步行流线与地面步行流线应无缝衔接,主线通道宜与地面主十路 网方向相一致。 4流线路径组织应有利于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的分离,减少 流线交义十扰。 5主要交通流线组织应保证连续性,连通范围内的主要交通 发生源、吸引源、地下公共空间之间应设置连接口,同时应设置通 向公共交通及地面公共空间的连接通道或出入口。 6流线路径交汇处应设置交通集散节点,包括水平交通节

点、垂直交通节点,形式可采用下沉式广场、地下中庭、地下广场、 地下街等。集散节点应具有一定密度,保障流线的通畅性与连 续性。 7地下公共交通站点周边500m核心辐射范围内,新建大型 商业、办公建筑地下空间宜设置与公共地下步行系统的连接口。 8连通通道长度应满足步行舒适度需求。交通型地下通道 的相邻节点间连续步行长度不应超过1.0km;兼顾商业功能的地 下通道连续步行长度不宜超过1.5km。

4.3.4出入口及节点设置

1网络化地下空间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客流分布特征,并与地 面步行系统相衔接,应设置在主要人流集散交叉口、公共交通车 站、城市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合理衔接范围内。 2地下通道内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间距不应大于100m, 保障通行安全及应急疏散需求,主线通道每100m连通口设置密 度宜大于4个。 3出入口应与地面交通情况、地面环境相协调,并与地面交 通集散节点保持相应安全距离

1网络化地下空间应分析区域内易发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 度,并对应明确防灾减灾规划要求。 2网络化地下空间应规划防灾疏散路径,主线通道应兼顾防 灾疏散功能。 3地下防灾疏散干道路径应简明顺直,满足双向疏散需求, 并直通主要出入口和地下防灾避难空间。疏散干道净宽应综合疏 散人员、疏散时间和出人口疏散能力进行测算,并不应小于 4.0m。 4地下防灾避难空间宜均衡布局,应布置于地下大空间、疏 散于道交汇处,或与出入口结合,并与疏散干道相连通,其规模应

根据避难人员规模进行测算,并不应小于人均1.0

根据避难人员规模进行测算某市科技园区科技公园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不应小于人均1.0m"

4.3.6详细连通控制要求

规划应重点控制必须连接的功能与空间、竖向连接标高、主要 交通发生源与吸引源的连通控制范围、步行流线组织、主要通道宽 度与净高、地下广场规模与节点位置、出入口及疏散广场规模与位 置、防灾疏散路径。明确推行地下空间网络化后的交通效率综合 提升率,包括出行时间、出行距离和节省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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