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T 272-2022 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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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01/T 272-2022 城区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pdf

7.5.1严禁出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野生保护动植物。 7.5.2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7.5.3严禁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变质肉、注水肉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7.5.4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人市销售。 7.5.5城区菜市场内禁止销售活禽。 7.5.6城区菜市场应严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7.6.1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 7.6.2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 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 上进行,不得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7.6.3城区菜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人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7.1.1 蔬菜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分装于市场统一配备的容器内。 7.1.2预包装蔬菜摆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7.7.2.1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必须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当 天交易剩余的鲜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7.7.2.2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和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7.7.2.3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方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天水成纪大道孙家坪大桥跨天北高速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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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7.7.3.3需充氧类的水产类柜台应设置氧气泵支架,将氧气泵等设备统一放置

7.7.4.1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7.7.4.2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 冷藏设施中贮藏。

1 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2 1 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 要有专间或密闭的保温柜,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无蝇侵害。 3 销售人员上岗需佩戴手套、口罩和食品卫生帽,严禁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7.7.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防蝇、防鼠等设施。 7.7.6.2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7.7.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民族政策。 7.7.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7.7.8粮油及其制品

7.7.8.1经营粮油制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专柜(间)应配备防蝇、防鼠等设施。 7.7.8.2面类的摆放应保持干燥,大米的放置应与墙面、地面保持适当的距离。食用油类应 的过度照射。

7.8.1城区菜市场应落实环保有关要求,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

购物袋集中采购、有偿使用。 7.8.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7.8.3肉、鱼、豆制品、腌制品及熟食卤品应采用食品袋包装 7.8.4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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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用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 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 8.2.2水产品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

8.3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9.1.3 3有条件的市场,管理人员宜穿着统一工作服装

9.2.1城区菜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

9.2.1城区菜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

城区菜币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 a 市场管理制度; b) 经营者守则; 2 商品管理制度; d) 交易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价格计量制度; g 消费维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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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环境卫生制度; i)人员管理及培训制度等。 9.2.2城区菜市场应建立台账,包括: a)服务台帐; b) 顾客投诉处理台帐; C) 1 食品安全日常检查记录台账; d) 11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 e) 计量器具台帐; f) 校秤记录台帐; g)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9.2.3城区菜市场应制定市场文明公约,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开展各项整治和创建达标活动

9.4.1场内经营户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食品还必须同时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 不得非法转让证照,严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9.4.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证、确定单等商品证(单)在营业时须张挂公示,并 应在当日营业结束后妥善保管备查。 9.4.3城区菜市场应督促经营户亮照经营,在每个摊位悬挂展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 员资格证(含健康证)等相关证照

9.5.1 城区菜市场经营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合理制定 商品价格。

商品价格。 9.5.2城区菜市场经营户不得互相串通,操纵或垄断市场价格。 9.5.3销售各类商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注商品品名、零售价、产地或来源地、计 价单位等内容,其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可通过公共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和 经营户电子显示屏或公示牌公示。 9.5.4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 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9.5.5禁止价格欺诈、哄拾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9.6.1城区菜市场应安排专人做好计量综合管理,做好计量制度建设、计量器具的登记造册 护、日常抽检、台帐管理、服务并督导经营户正确合法使用、维护计量器具。并做好对于定量 的进货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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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城区菜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相关部门申 报备案。城区菜市场应根据场内布局合理设置公平秤并符合DB34/T3781要求,对水产品等存在初加工 服务的区域建议单设公平秤。 9.6.3城区菜市场应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期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9.6.4城区菜市场应统一配置砝码,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做好记录。 9.6.5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当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6.6鼓励城区菜市场采取统一购买、统一日常管理、统一专人维修、统一强制检定和统一定期轮换 的计量器具管理模式

9.7.1城区菜市场应明确专人每日进行一定频次的动态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管理问题, 纠正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督促岗位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市场管理全天候、常态化保持在较高 水平。 门十 ? 9.7.2 2城区菜市场内各项设施统一(货架统一、吊挂统一、遮雨阳棚统一、计量器具统一),无乱搭、 乱盖、乱堆杂物现象。 V 9.7.3城区菜市场经营店、摊位统一编号,出人口严禁“伸舌头”,无店外店、摊外摊。 9.7.4城区菜市场应安排专(兼)职的车辆管理人员,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管理车辆通行及停放秩 序。市场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按指定区域分类停放。城区菜市场营业时间,场内不 应有停放车辆,也不应有车辆进出(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9.7.5不得在城区菜市场交易场地使用明火,不得违规设置生活用电,不得设置液化气设施,不得私 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城区菜市场内设置住宿场所。

9.7.1城区菜市场应明确专人每日进行一定频次的动态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管理问题, 纠正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督促岗位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市场管理全天候、常态化保持在较高 水平。 门 ? 9.7.2 2城区菜市场内各项设施统一(货架统一、吊挂统一、遮雨阳棚统一、计量器具统一),无乱搭 乱盖、乱堆杂物现象。 9.7.3城区菜市场经营店、摊位统一编号,出人口严禁“伸舌头”,无店外店、摊外摊。 9.7.4城区菜市场应安排专(兼)职的车辆管理人员,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管理车辆通行及停放秩 序。市场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按指定区域分类停放。城区菜市场营业时间,场内不 应有停放车辆NB/T 31049-2021标准下载,也不应有车辆进出(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9.7.5不得在城区菜市场交易场地使用明火,不得违规设置生活用电,不得设置液化气设施,不得私 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城区菜市场内设置住宿场所。

9.9.1城区菜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进行岗前业务、安全等培训并加强日常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 安全意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标牌。培训、考核应有记录。 9.9.2城区菜市场应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场内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律 法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业务技能、遵章守纪、文明经营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市场经营户 素质。 9.9.3加强对城区菜市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培养,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敢负责、善创新的城区 菜市场管理职业经理人

10.1城区菜市场应有服务台、公平秤、广播设施、顾客休息专座,设立公共电子显示屏、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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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导购栏、供应区域标志等服务设施,提供服务,并进行宣传和信息公示。 9.10.2城区菜市场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消费者对城区菜市 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

9.11.1城区菜市场应建立场内经营户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户。 9.11.2场内经营户应诚信经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抵制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 等情况的发生。 9.11.3城区菜市场应积极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诚信创建工作,开展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信 用奖惩机制。 9.11.4城区菜市场应开展优秀经营户、诚信经营户等评选表彰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户进行曝光公示 情节严重的,可以清退出场。 +

9.12.1城区菜市场广泛刊播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在 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 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9.12.2城区菜市场应提倡文明服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9.12.3城区菜市场应注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无争吵漫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抛物现 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小广告乱张 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9.12.4有条件的城区菜市场可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自我管理 自我约束作用。 9.12.5鼓励城区菜市场、商户与居民供需对接,增加经营品类,延伸服务功能,将早餐、理发、药品 家政服务、城市书房、健康养生等业态等引进城区菜市场,综合配置读书、休闲、免费上网等区域和设 施,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健康、养生、安全、卫生等知识,聚合“购物、服务、休闲、健身、文化、社交 功能,提供全新的“市场+公共服务”体验,打造宜居、颐养、宜购的消费环境

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商务部标准化城区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4]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5]海南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6]合肥市城区示范性城区菜市场设置与管理标准(试行) [7]扬州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8]深圳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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