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32-2022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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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2/T 1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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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7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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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1132-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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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无障碍扶手上层扶手距地高度应为0.85m~0.90m,下层扶手距地高度应为0.65m0.70m b 无障碍扶手应保持连贯,起点与终点处水平延伸长度应不小于0.30m; 无障碍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0.10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延伸 到地面上固定; d 圆形扶手的直径应为35mm~50mm;矩形扶手截面尺寸应为35mm~50mm。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 离应为40mm~50mm;

a)双层无障碍扶手上层扶手距地高度应为0.85m~0.90m,下层扶手距地高度应为0.65m~0 无障碍扶手应保持连贯,起点与终点处水平延伸长度应不小于0.30m; 无障碍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0.10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 到地面上固定; d 圆形扶手的直径应为35mm~50mm;矩形扶手截面尺寸应为35mm~50mm。扶手内侧与墙面 离应为40mm~50mm

DB12/T1132—2022e扶手应安装坚固、位置合理、易于抓握,宜选用防滑、耐腐蚀、抗菌、防静电、热惰性好的材料。5.4厕位、厕间5.4.1厕位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a)在人流集中的场所CJJT 186-2012 城市地理编码技术规范,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比例不应小于2:1;b)在其他场所,男厕位(含小便站位)与女厕位比例可按下式计算:R=1.5w/m式中:R一一女厕位数与男厕位数的比值;1.5一一女性与男性如厕占用时间比值;W一一女性如厕测算人数;男性如厕测算人数。c)一类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2;二类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2~1:1.5;三类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宜为1:1.5~1:1,男厕位均含小便站位;d)厕位数量和厕位(坐位、位和站位)比例应符合CJJ14的规定。5.4.2每个厕位应有独立的使用空间,尺寸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公共厕所厕位最小尺寸单位为米一类公厕厕位尺寸二类公厕厕位尺寸三类公厕厕位尺寸厕位类型开门方式宽X深宽深宽X深内开门1.00×1.500.90 X1.500.90 X1. 40大便厕位外开门1.00×1.300.90 X1.300.90 X1.200.80X0.900.80X0.900. 70X0.90小便厕位(器具0.40+使用空间0.50)(器具0.40+使用空间0.50)(器具0.40+使用空间0.50)注:行李放置区应设置在厕位隔间内。火车站、客运站、机场、码头和购物中心宜在厕位隔间内提供0.90×0.35的行李放置区,但不应占据便器的使用空间。便器宜安置在靠近门安装合页的一侧。5.4.3公共厕所大便厕位走道的最小宽度宜符合表4的规定。表4公共厕所大便厕位走道最小宽度单位为米最小宽度类型走道长度≤4.00走道长度>4.00单排(内开门)1. 001. 20单排(外开门)1. 201. 40双排(内开门)1. 201. 40双排(外开门)1. 701. 905.4.4公共厕所小便厕位走道的最小宽度宜符合表5的规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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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公共厕所小便厕位走道的最小宽度

近大便厕位和小便厕位共间设置走道的最小宽度

注:走道宽度为小便器外缘至对面大便厕位的距离

5.4.6隔断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厕位隔断板应选用坚固、环保、防腐、防划、防烫、防火、利于回收、易清洁材料,其连接 件应选用坚固、耐腐蚀材料; b) 大便厕位之间应有隔断板,高度不应低于1.80m,下部距地面高度应在0.10m~0.15m之间; C 小便站位之间应有隔断板,隔断板外缘宜采用切角、圆角设计,上方应设宽度0.20m的置物平 台。隔断板尺寸宜符合表7的规定(图1); d 成人挂式小便器的受水面距地面高度宜为0.60m;儿童挂式小便器受水面距地面高度宜为 0.30m:无障碍小便器受水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0.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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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便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图1小便厕位隔断板尺寸示意图

a 应采用节水防臭、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便器; b 便器应采用前冲水式,长度应不小于0.60m,前缘距厕位门应不小于0.35m,后缘距墙应不 小于0.20m; C 小便器应采用半挂式,男厕间应设置1个无障碍小便器,无障碍小便器可采用落地式; (坐)便器每次用水量应不大于4L;小便器每次用水量应不大于1.5L。 4.8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厕间、无障碍厕位、老年厕位: a 一类公共厕所应设置第三卫生间;二类公共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厕间或男、女厕间均应设置不 少于一个无障碍厕位;三类公共厕所男、女厕间均应设置不少于一个无障碍厕位; b 公共厕所男、女厕间内均应设置不少于一个老年厕位; 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厕间或无障碍厕位与外部地面应无高差,老年厕位与外部地面宜无高差, 无障碍厕位或老年厕位宜靠近厕间出入口设置: d 多层独立式公共厕所第三卫生间或无障碍厕间应设在地坪层; e 第三卫生间使用面积应不小于6.5m;无障碍厕间使用面积应不小于4.0m;无障碍厕位应不 小于1.8m×1.0m,宜为2.0m×1.5m;老年厕位使用面积与普通厕位一致; 第三卫生间和无障碍厕间开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无障碍厕位开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应 采用平开门或推拉门,采用平开门时应向外开启,不应采用弹簧门,应能由管理人员从外部 开启; g 老年厕位开门宽度、开启方向和普通厕位一致,宜能由管理人员从外部开启; 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厕间或无障碍厕位的门里侧和外侧均应在距地面0.90m处设置横执门把 手; 第三卫生间或无障碍厕间在门开启方向一侧,应预留宽度不小于0.40m的墙面; 第三卫生间或无障碍厕间内部应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老年厕位可设置坐便器或便器。两侧均应设置承载力应不小于1.0kN的安全扶手; 1 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厕间、无障碍厕位应设置紧急呼叫按钮,老年厕位宜设置紧急呼叫按钮 按钮高度宜为0.4m~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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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第三卫生间应设置折叠式婴儿安全整理台、折叠式儿童安全座椅、无障碍扶手、成人坐便器、 儿童坐便器、成人洗手盆、儿童洗手盆、安全面镜、紧急呼叫按钮、高低2个挂衣钩、洗手 液、烘手器、废纸、安全电源插座; 无障碍厕间应设置无障碍扶手、成人坐便器、成人洗手盆、安全面镜、紧急呼叫按钮、高低2 个挂衣钩、洗手液、废纸篓、安全电源插座; 0 无障碍厕位应设置无障碍扶手、成人坐便器、紧急呼叫按钮、高低2个挂衣钩、废纸篓; 老年厕位应设置安全扶手、成人奠(坐)便器、高低2个挂衣钩、废纸; 高位挂衣钩距地高度宜为1.65m,低位挂衣钩距地高度不应大于1.20m,承重均应不小于5kg; 折叠式婴儿安全整理台长度不宜小于0.70m,宽度不宜小于0.40m,距地高度宜为0.60m;折 叠式儿童安全座椅应设置在靠近成人坐便器或成人可触及位置,距地高度宜为0.40m。

m)第三卫生间应设置折叠式婴儿安全整理台、折叠式儿童安全座椅、无障碍扶手、成人坐便器、 儿童坐便器、成人洗手盆、儿童洗手盆、安全面镜、紧急呼叫按钮、高低2个挂衣钩、洗手 液、烘手器、废纸、安全电源插座; n)无障碍厕间应设置无障碍扶手、成人坐便器、成人洗手盆、安全面镜、紧急呼叫按钮、高低2 个挂衣钩、洗手液、废纸篓、安全电源插座; o)无障碍厕位应设置无障碍扶手、成人坐便器、紧急呼叫按钮、高低2个挂衣钩、废纸篓; p)老年厕位应设置安全扶手、成人跨(坐)便器、高低2个挂衣钩、废纸篓; 高位挂衣钩距地高度宜为1.65m,低位挂衣钩距地高度不应大于1.20m,承重均应不小于5kg: 折叠式婴儿安全整理台长度不宜小于0.70m,宽度不宜小于0.40m,距地高度宜为0.60m;折 叠式儿童安全座椅应设置在靠近成人坐便器或成人可触及位置,距地高度宜为0.40m。

5.5.1一类和二类公共厕所盟洗间(区)应设置盟洗台,洗手盆宜采用台下式,边缘不得突出于台面, 盟洗台台面边缘宜设置挡水边。 5.5.2一类公共厕所男、女盟洗间应分间设置;二类公共厕所男、女盟洗间宜分间设置,可共用盟洗 间(区);三类公共厕所盟洗区可与厕间合并设置。 5.5.3一类和二类公共厕所男、女盟洗间(区)均应设置儿童洗台。 5.5.4当设置无障碍厕位时,应在盟洗间(区)设置无障碍洗手盆,盟洗台下方应做临空设计。 5.5.5成人盟洗台台面高度宜为0.75m~0.80m,儿童盟洗台台面高度宜为0.60m。成人盟洗台台面外 缘距水龙头直线距离不宜大于0.40m;儿童洗台台面外缘距水龙头直线距离不宜大于0.25m。 5.5.6盛洗间(区)应设安全面镜,设置位置应避免泄露如厕者隐私。 5.5.7 盟洗用具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纸巾盒宜设置于面镜下方,采用暗装方式; b) 废纸篓宜设置在靠近纸巾盒处; C 烘手器应靠近盟洗台设计,宜采用感应式: 洗滴宜平用壁挂威应式

市.6.1门窗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独立式公共厕所外门净宽度应不小于1.50m,附属式公共厕所外门净宽度宜不小于1.50m,若 厕间门即是外门参照5.6.1b)的规定。公共厕所外门应设置观察窗,观察窗玻璃应为安全玻 璃; 男、女厕间门净宽度应不小于0.80m,厕位门净宽度应不小于0.65m c) 公共厕所外门应采用双向开启的平开门或感应门,不应采用弹簧门,在门向外完全开启状态 下,外部平台净深度不应小于1.50m。公共厕所外门宜设置门帘; d 公共厕所外门宜在距地面0.90m处设置横执下压式门把手,门下加设高度0.35m的防撞护板: e 管理间应设置室内观察窗,窗台距室内地坪高度宜为0.90m; f) 采光或通风外窗下缘距室外地坪应不小于1.80m,通风窗应加设纱窗; g 独立式公共厕所采光窗面积之和与地面面积比不应小于1:8;附属式公共厕所采光窗面积之和 与地面面积比不宜小于1:8; h 门窗应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等要求,且应综合考虑安全、采光、节能、通风、防火、 隔音等要求。 .6.2公共厕所拖布池应设置在工具间或单独隔断间内,一般采用陶瓷一体式拖布池,宜采用可移动

5.6.1门窗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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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拖布池。工具间或单独隔断间内应将保洁用品、消杀用品存放至各自独立的空间,并要善保管。 5.6.3普通厕位应设置1个挂衣钩,距地高度宜为1.65m,承重应不小于5.0kg。 5.6.4普通厕位应设置1个安全扶手,距地高度宜为0.70m,承载力应不小于1.0kN。 5.6.5公共厕所室内墙面和室外台阶一侧宜设置单层安全扶手,距地高度宜为0.90m, 5.6.6奠(坐)厕位应设置废纸篓。提供水溶性厕纸的公共厕所,女厕位应设废纸篓,男厕位可不设, 5.6.7坐便器厕位宜提供一次性坐垫纸、除菌液、卫生纸等自清洁用品。 5.6.8公共厕所屋面宜采取有组织排水,排水位置不应影响无障碍坡道和如厕者通行。 5.6.9公共厕所应配备灭火器、防蚊蝇及防鼠等设施。 5.6.10公共厕所在满

新建固定式公共厕所的类别及要求应符合表8的规定,改造公共厕所标准可适度放宽,

表8固定式公共厕所类别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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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固定式公共厕所升级改造期间、大型社会活动期间等临时应急情况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受环 境条件等因素制约,无法设置固定式公共厕所的场所,应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 7.1.2厕位数量应根据安装地点的服务范围、如厕需求量及用地面积等因素确定。 7.1.3选型应遵循模数协调的原则,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进行 体化设计。 7.1.4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内部设施布局合理,宜满足全龄化需求。 7.1.5应便于运输、移动、安装、拆卸和存储,运载时箱体或组装配件的总宽度不得大于运载车辆底 盘的宽度,箱体加车辆底盘的总高度不宜大于4.0m。 7.1.6与外部电源、水源、收运设备的连接应快速、简便。 7.1.7活动式公共厕所可按结构型式、冲洗类型、布局形式分类。活动式公共厕所布局形式宜符合表 9的规定。

表9活动式公共厕所布局形式

7.2.1大型社会活动和临时应急情况下,厕位数量宜按每50人一个厕位计算,如厕等待时间不宜超过 5min。 7.2.2建筑结构应耐久、抗震、抗风和安全;建筑材料应环保、节能、防腐、易清洁;设施设备应安 全、卫生、节能和防臭。 7.2.3应配置无障碍厕间和管理间:宜设置第三卫生间、小便间和工具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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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通用厕间内应设置洗手盆、安全面镜、挂衣钩、废纸篓等设施。 7.2.5通用厕间门净宽度应不小于0.65m;采光窗面积不小于0.20m,应采用透光率不小于50%的材料 并保证隐蔽性。 7.2.6各功能房间外部的门帽处应设置相应的标志;通用厕间应设置有无人使用显示;房间内部应设 置功能设施标志和使用说明。 7.2.7活动式公共厕所厕间尺寸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活动式公共厕所厕间尺寸

活动式公共厕所厕间凡

3.2.1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分为单人母婴室和多人母婴室。单人母婴室面积宜为7.0m,多人母婴室 面积应根据人数及配套设施具体要求而定。母婴室的设计宜符合本文件附录A。 8.2.2哺乳椅使用空间不小于0.9mx1.0m,宜配置可调踏脚凳,距地面高度宜为70mm~150mm 8.2.3开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应设平开门或推拉门,宜设感应门,通向室外的门窗应有私密遮 档。 8.2.4出入口的室内外地面宜在同一平面,不能同一平面设置时应缓坡衔接,地面应选用防滑材料。 8.2.5内部设施应设置成人带靠背和扶手的哺乳椅、哺乳椅遮挡板、哺乳椅遮挡帘或门、固定式婴儿 安全整理台、纸巾盒、洗手盆、安全面镜、废纸篓、紧急呼叫按钮、安全电源插座、挂衣钩、置物台、 洗手液。 3.2.6内部设施宜设置等候椅、折叠式儿童安全座椅、烘手器、饮水机、温奶器、纸尿片、体温计、 棉签、湿巾、母婴用品自助选购机等。 3.2.7固定式婴儿安全整理台长度不宜小于0.7m,宽度不宜小于0.4m,高度宜为0.6m。折叠式儿童 安全座椅应靠近哺乳椅。

3.2.6内部设施宜设置等候椅、折叠式儿童安全座椅、烘手器、饮水机、温奶器、纸尿片、体温计、 棉签、湿巾、母婴用品自助选购机等。 3.2.7固定式婴儿安全整理台长度不宜小于0.7m,宽度不宜小于0.4m,高度宜为0.6m。折叠式儿童 安全座椅应靠近哺乳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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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门外应设置专用标志,单人母婴室应显示是否占用,多人母婴室应显示总数和占用数。 8.2.9室内优先采用有组织自然通风,设置机械通风时,不应与公共厕所的通风系统混用,应有独立 的通风排气系统。 8.2.10温度不应低于20℃,宜为20℃~25℃;相对湿度宜保持在55%~65%。 8.2.11应使用间接暖色光源,有条件时可采用自然采光,避免使用对婴幼儿视觉系统产生不利影响的 灯具和陈设 8.2.12墙面及家具宜采用切角或圆角设计,墙面1.30m以下,应采用防划易清洁材料。室内色调宜简 单、纯正、明快。

9.1.1公共厕所智能系统设计应以绿色建筑为目标,达到十净舒适、清洁环保、智能管理的目的,设 计应功能实用、技术适时、安全高效和经济合理。 9.1.2广泛适用于景区、公园、体育场、会展中心、机场、车站、主要街区、商业综合体等人群流动 性大,周边环境较好的场所。

9.2.1智能系统等级分为:一星、

2.1智能系统等级分为:一星、 智能系统等级宜符合表11的规定。

9.2.2智能系统按星级划分设计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表12的规定。

表12智能系统设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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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公共厕所的给水、排水、雨水及化粪池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015和GB50788的规定, 10.1.2在满足使用要求与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公共厕所卫生器具、设备、给排水管道系统运行的噪声 和震动不应影响公众正常工作和生活,系统运行产生的噪声应符合GB3096的规定。 10.1.3一类和二类公共厕所室内给水管应暗敷,一类公共厕所排水管应暗敷,二类公共厕所排水管宜 暗敷。 10.1.4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材质和技术要求,均应符合GB6952和JC/T2116的规定。应采用性能可 靠、维护方便、节能环保的设备及其附件。 10.1.5公共厕所应选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其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应符合GB30717、GB25502、GB 28377和GB25501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不应低于1级;二类公共厕所不应低于2级;三类公共厕所 不应低于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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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公共厕所用水不应因管道内产生的虹吸回流和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10.2.5公共厕所用水水池(箱)进水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进水管管径,且不应小于25mm,当进水管 管径大于150mm时,空气间隙可采用150mm; b 当进水管从最高水位以上进入水池(箱),管口处为淹没出流时,应采取真空破坏器等防虹 吸回流措施; C 不存在虹吸回流的低位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箱),其进水管不受以上要求限制,但进水管仍 宜从最高水面以上进入水池。 10.2.6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等的自来水管的配水件出水口不应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其出水口高 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 10.2.7严禁采用再生水作为洗手盆和拖布池的水源,在洗手盆和拖布池出水龙头处应有明显的“禁止 饮用”的标志,防止误饮误用。

a)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进水管管径,且不应小于25mm,当进水管 管径大于150mm时,空气间隙可采用150mm; b)当进水管从最高水位以上进入水池(箱),管口处为淹没出流时,应采取真空破坏器等防虹 吸回流措施; c)不存在虹吸回流的低位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箱),其进水管不受以上要求限制,但进水管仍 宜从最高水面以上进入水池。 10.2.6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等的自来水管的配水件出水口不应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其出水口高 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 10.2.7严禁采用再生水作为洗手盆和拖布池的水源,在洗手盆和拖布池出水龙头处应有明显的“禁止 饮用”的标志,防止误饮误用。 10.2.8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洗手盆应采用自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式水嘴等限流节水装置;水嘴出流应具有防溅功能: b)小便器和奠便器应采用自动感应式或非手动式冲便装置; C 坐便器宜采用设有大、小便分档的冲洗水箱。 0.2.9 从公共厕所的给水管道上出水口直接连接软管的冲洗水嘴(阀)、补水水嘴,应在用水管道上 设置真空破坏器等防回流污染设施。 10.2.10严禁自来水管道与便器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 10.2.11每组卫生器具配水管的起端均应设置阀门。 10.2.1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60MPa,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系统 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20MPa,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 10.2.13给水管道应由设备间、工具间或单独隔断内接入,且应设置给水总阀门及分流器阀门。 10.2.14公共厕所洗手盆供应热水时,热水器的进水管上应设置止回阀,且应有不小于0.40m的金属 管与热水器直接连接。 10.2.15公共厕所内埋地敷设的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0.50m;交叉时不应小于 0.15m,且给水管应在排水管上面,接口不得重叠。 10.2.16公共厕所采用成套供应的变频供水设备时,应符合JG/T3009的规定。 10.2.17无供暖设施的给水管道、阀门、卫生器具及其配件等应有防冻保温措施,可采用电伴热或保 温材料包裹等技术措施。

10.3.2公共厕所粪便污水严禁排入雨水管、湖泊、河道。附近有市政污水管网的,应采用通过化粪池 发酵、沉淀、无害化等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无市政污水管网的应采用化粪池或贮粪池(箱)存贮, 由抽粪车定期清掏外运或采用具有污水处理功能的处理设备。最终经处理后的粪便污水排放应符合DB 2/356的规定。 10.3.3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排水管道连接时,应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 10.3.4地漏应设置在易溅水的器具或冲洗水嘴附近,且应在地面最低处,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 地漏应耐腐蚀、水封性能可靠、防息、防堵寒、防王凋、易清理,严禁采用钟式结构地漏。地面应有不

10.3.3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排水管道连接时,应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O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 0.3.4地漏应设置在易溅水的器具或冲洗水嘴附近,且应在地面最低处,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 地漏应耐腐蚀、水封性能可靠、防臭、防堵塞、防干、易清理,严禁采用钟式结构地漏。地面应有不

小于1%的坡度坡向地漏

于1%的坡度坡向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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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公共厕所排水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粪便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时,其管径不应小于200mm,最小设计坡度不应小于5%o; 6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或水质最差的排水点,卫生器具至排出管的距离应最短,管道转 弯应最少; C 排水埋地管道不应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当排水管道必须穿过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 术措施。 10.3.6 公共厕所排水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支管垂直连接时,宜采用90°斜三通; b 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宜采用顺水三通或顺水四通和45°斜三通或45°斜四通;在特殊单立管 系统中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可采用特殊配件: 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弯头、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倍管径的90°弯 头或90°变径弯头; d 当排水支管、排水立管接入横干管时,应在横干管管顶或其两侧45°范围内采用45°斜三通 接入; ) 横支管、横干管的管道变径处应管顶平接。 10.3.7粘接或热熔连接的塑料排水立管应根据其管道的伸缩量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宜设置在汇合配件 处。排水横管应设置专用伸缩节。 10.3.8公共厕所排水一般采用重力流排水,当无重力流条件时,应设置泄压井,再利用水泵加压排水 或真空负压排水(采用加压排水时,排水管道应采用抗压排水管道)。 10.3.9当公共厕所沉降可能导致排出管倒坡时,应采取防倒坡措施。 10.3.10排水立管应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宜为1.0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上边 缘0.15m,且检查口的检查盖应面向便于检查清扫的方向。 10.3.11连接4个及以上大便器的塑料排水横管、水流转角小于135°的排水横管上、排水立管底部 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的中心最大长度大于10m时,应在排出管上设置清扫口。 10.3.12在排水横管上设清扫口时,宜将清扫口设置在楼板或地坪上,且应与地面相平,清扫口中心 与其端部相垂直的墙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20m;楼板下排水横管起点的清扫口与其端部相垂直的墙面 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40m。在管径小于100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其尺寸应与管道同径;管径大 于或等于100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应采用100mm直径清扫口。排水横管连接清扫口的连接管及 管件应与清扫口同径,并采用45°斜三通和45°弯头或由两个45°弯头组合的管件;不应在室内设检 查井替代清扫口。 10.3.13公共厕所应根据排水系统的类型、管道布置、长度、卫生器具数量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通气方 式,一般非负压式排水系统的排水立管顶端应设置伸顶通气管。连接6个及以上大便器的横支管和连接 1个及以上卫生器具且长度大于12m的横支管以及特殊单立管偏置时排水管段上应设置环形通气管。室 内不应用吸气阀替代器具通气管

10.3.14通气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通气管应设在排水主干管上,宜为塑料管; b) 通气管高出屋面不应小于0.3m,且应大于最大积雪厚度,通气管顶端应装设风帽或网罩; C 在通气管口周围4.0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口应高出窗顶0.6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d 通气管口不宜设在挑檐的下面; e) 通气管管径应与排水立管管径相同,当受条件限制时,最小管径不宜小于排水管管径的1/2, 且不应小于75mm。 0.3.15公共厕所化粪池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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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化粪池的无害化处理基本要求应符合GB7959的规定; 化粪池和贮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净距不应小于30m; 化粪池应设置在室外,远离公共厕所入口,公众不经常停留、活动之处;宜设置在接户管的 下游端,应靠近道路便于清掏位置: d)化粪池池外壁距离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0m,并不应影响建筑物基础; 化粪池设计应采取消除或防止化粪池内易燃易爆气体积聚的有效措施,在化粪池内易积聚甲 烷气体的区域宜采取合理的自然或机械通风措施。当化粪池设排气管时,其排出口位置应设 置网罩,并满足安全、环保要求;排气管应设在化粪池第一格,管内径不应小于100mm; 化粪池出水管管底标高宜高于所接污水管管顶标高; 化粪池应采用不少于三格的化粪池,三格化粪池每格容积比宜为2:1:3,总有效容积应根据粪 便处理量和停留时间确定,其中第一格粪便停留时间不应小于20d,总停留时间宜为30d~40d; 化粪池格与格之间、池与连接井之间应设通气孔洞; 化粪池进水口、出水口应设置连接井与进水管、出水管相接。出水管管底标高应低于进水管 管底标高0.03m~0.05m; 化粪池进水口处应设置导流装置,出水口处及格与格之间应设拦截污泥浮渣设施; 化粪池四壁和池底应做防渗处理,池盖坚固,盖板强度应满足所过车量荷载要求; 检查井、吸粪口不应设在低洼处,并设置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倒灌化粪池导致雨污溢流; 化粪池顶板上应设有人孔,吸粪口和检查井井盖应采用防爆型井盖,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活动式公共厕所化粪池(箱)应符合CI14的规定。

11. 1. 1 一般要求

11.1.1.1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和机械通 风结合的复合通风。 11.1.1.2公共厕所的通风系统应遵循避免进风、排风短路的原则

11. 1. 2自然通风

11.1.2.1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式公共厕所可开启外窗有效面积不应小于其地面面积的2%;附 属式公共厕所可开启外窗有效面积不宜小于其地面面积的2%;活动式公共厕所可开启外窗有效面积不 应小于其地面面积的2%。 11.1.2.2自然通风应采用阻力系数小、易于操作和维修的进排风口或窗扇,进排风口还应考虑保温措 施。 11.1.2.3自然通风进风口应设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并远离污染源3.0m以上;排风口应设于主导风 向的下风向。 11.1.2.4合理利用被动式通风技术强化自然通风

11. 1.3机械通风

.1.3.1通风量的计算应根据厕位数以坐位、位不小于40m/h、站位不小于20m/h和保证 风换气频率不小于6次/h分别进行计算, 取其中大值为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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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机械通风的通风口位置应根据气流组织设计结果布置,气流组织设计的原则应保证通风所提 共的新鲜空气先经过人的呼吸区;排风口宜设在奠、坐、站厕位附近,排风管道宜设置在墙内并垂直布 置。 1.1.3.3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臭味强度≤1级时,应增设机械通风,设备噪声级不应大于60dB。 注:臭味强度0级为无臭味;1级为勉强感觉臭味存在;2级为稍可感出的臭味;3级为极易感觉臭味存在;4级为强 烈的气味:5级为无法忍受的极强气味。

11.2.1公共厕所宜设置消除室内异味的除臭及灭菌杀毒功能的空气净化装置或系统。 11.2.2空气净化装置或系统应根据公共厕所面积、奠便器数量、人流量和空气卫生要求等因素综合考 志,合理选型。 11.2.3公共厕所的异味度应符合GB/T17217和GB14554的规定。 11.2.4根据公共厕所内环境卫生需求合理应用:智能通风、植物液、臭氧、高能离子、光催化氧化等 除臭技术加强除臭效果, 11.2.5安装独立换气设施的公共厕所,每个厕位宜设置独立的感应式抽吸除臭换气装置,独立换气次 数应达到6次/h以上。 11.2.6公共厕所的除臭指标应符合GB/T17217的规定,并结合城市化发展程度,按类别应符合或优 于表13的规定。

表13公共厕所除臭卫生标准值

11.3.1供暖设计应符合GB50736的规定,供暖设计温度:管理间宜为18℃~20℃,厕间宜为12℃~ 16℃。 11.3.2公共厕所设置空调设备的房间,夏季室内控制温度宜为26℃~28℃。 11.3.3一类和二类公共厕所供暖应优先采用市政热力管网供给,当无市政热力管网时,应采取其他有 效供暖措施

电气设计应符合GB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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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厕所供配电应符合GB50052的规定; b)公共厕所一般按三级负荷供电,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与建筑物负荷等级一致; 公共厕所宜由周边区域电网埋地引入380V/220V电源;当引入380V/220V电源困难时,宜采 用分布式发电储能系统供电,分布式发电储能系统宜采用直流配电系统; d 当用电负荷超过10KW或有三相设备时,电源进线应采用三相供电; 感应式大便器、小便器、水龙头宜由市电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确保用电安全; 公共厕所电源进户线应从管理间进入,配电箱应设在管理间内;当无管理间时,电源进户线 应从厕间进入,配电箱应远离用水设施,箱体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底边距地不宜小 于1.8m,并加锁保护。操作面不应有遮挡,应具备可维护操作的条件: 照明、插座、设备等应分开配电回路,应根据相关专业的要求设计配电回路。

12.3.1公共厕所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同时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14的规定。

12.3.1公共厕所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同时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14的规定。

注1:1x:勒克斯(1x)为照度单位,11x=11m/m。 注2:Ra: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第1~8种标准颜色样品显色指数的平均值

12.3.2公共厕所入口处应设置门灯 2.3.3男、女厕间内分别不应少于两组照明灯具,灯具安装方式可结合装修设计,宜采用吸顶、沟槽 嵌入、壁装等方式,不宜悬挂。 2.3.4公共厕所照明应优先采用自然光。 2.3.5灯具应按使用条件和自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统一控制措施并应采用防潮节能型照明灯 具:无管理间的公共厕所照明应采用光控、定时等节能控制措施。

公共厕所一般属于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12.5.1附属式公共厕所依附的建筑物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时,公共厕所也应设置应急广 播、消防应急照明。 2.5.2紧急呼叫按钮及声光报警器宜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12.5.3进出公共厕所的金属给排水和供暖管道应进行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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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标志颜色CMYK值

13.1.3公共厕所可根据建筑及装修风格确定标志的外轮廓造型,但应保持标志的合理比例。

B5768.2、GB18833和DB12/445规定。 13.2.2导向标志应设在公共厕所同侧便道上,且板面安装应与道路通行方向垂直,外缘距离路面侧石 距离应为0.30m~0.50m。每座公共厕所至少设置2个导向标志,位置应醒目,避免遮挡。导向标志宜 设置在距公共厕所100m位置。 13.2.3导向标志牌的立柱直径应为76mm的无缝钢管,顶部应加柱帽,底部应与底盘固定。 13.2.4导向标志牌底盘尺寸应为长度300mm、宽度300mm、厚度8mm的钢板;螺栓直径应为16mm。 13.2.5导向标志的指示板材质宜采用厚度为1.20mm的铝板,表层选用二级反光膜,其内容应包括公 共厕所的标志、方向和距离。 13.2.6导向标志的指示板宽度应为0.90m,高度应为0.50m(图2);导向标志的指示板下缘与地面 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10m(图3)

图2导向指示板图形尺寸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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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4332-2015 新鲜水果中磷化氢熏蒸气体残留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法图3导向标志整体外观示意图

3.3.1室内标志各元素比例关系宜符合下列要求(图4): 图形符号边框长度,A=a; b) 图形符号与标志边缘间距,B≥0.15a; C) 图形符号边线宽度,0.015a≤C≤0.03a; d) 标志长度,D=A+2B; e)标志宽度,E=D。

3.1室内标志各元素比例关系宜符合下列要求(图4): a) 图形符号边框长度,A=a; b) 图形符号与标志边缘间距,B≥0.15a; c) 图形符号边线宽度,0.015a≤C≤0.03a; d) 标志长度,D=A+2B; e 标志宽度,E=D。

13.3.2室内标志示意尺寸(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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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SY 0003S-2015 昆明硕洋食品生产有限公司 食用菌干制品图4室内标志各元素比例关系示意图

图5室内标志尺寸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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